Ⅰ 打官司股票的錢能凍結嗎
如果在訴訟期間內,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了訴訟財產保全且法院受理了,並股票證券帳戶及其資管銀行帳戶在財產保全申請表中,第三方資管銀行帳戶可凍結。
Ⅱ 打官司股票會停牌嗎
如果是發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 ,即使公司涉及糾紛在打官司,相應的股票也不會因此而停牌。
攀枝花公司法律顧問李明華律師解答
Ⅲ 能不能在起訴他的同時就要求法院查封他的股票帳戶和銀行卡
tolicfania客戶:你好.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相應規定,你可以在訴訟前或者後,向法院提出訴訟財產保全,其中可以凍結對方的股票帳戶和銀行卡.
Ⅳ 股票如涉及訴訟是必需要持有中么
不是。涉及訴訟的股票,可以是持有中的股票有糾紛的,也可以是股權被人侵犯而喪失所引起的糾紛,也可以是之前的股權(票)分紅、分割等事由引起的糾紛,總之,與股票是否持有沒有必然的關聯。對於民事訴訟,我國法律規定了「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即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提供證據的義務。舉證不能的,將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不利後果。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1款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第3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第4款規定:「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
「在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依本規定及其他司法解釋無法確定舉證責任承擔時,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確定舉證責任的承擔。」
以上法律法規闡明了我國訴訟中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誰主張誰舉證」的制度,同時也確立了法官在審判中對舉證責任進行分配的權利。
Ⅳ 打官司凍結資金包括股票么
肯定啊,股票也包括在資金里的
Ⅵ 我股票套牢50% 該怎麼辦去法院打官司有用嗎
證券市場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潮起潮落,司空見慣。常有這種情況:在一些不可預測的突然消息的刺激下,股價異常波動,出乎投資者的預料之外,投資者買入的股票不僅沒有上漲,相反卻大幅回落,俗稱套牢。套牢幾乎是每個證券投資者都會遇到的棘手問題,那麼,套牢後該怎麼辦?
(一)事先預防高位套牢比事後絞盡腦法解套高明。投資者買入股票前一定要三思而行:什麼理由買入這只股票?買入這只股票是短線,中線還是長線?買入這只股票如不升反跌,跌多少准備認賠離局?只有對這些問題經過全面評估後,才決定自己投入資金的多寡,做好充分准備,這樣投資起股票來就不會顯得盲目,即使套牢也不會恐慌,坦然面對,冷靜處理。實戰中,不少投資者容易受市場情緒影響變得沖動,股市」加速上揚」的誘惑,不經思索就盲目跟風追漲,這時十有八九成為高位套牢者。股市暴漲常為」多頭陷阱」引誘易沖動的投資者買入.為事先預防不被高位套牢,謹記:
1,不在大漲之後買入.
2,不在上升較長時間後成交量突然放出近期巨量時買入.
3,不在長期上升之後,公布市場早已預期的重大利好消息之後買入.
4,不在上升一段時間後,日K線出現十字星之後買入.
5,不在上升一段時間後,日K線出現了3個向上跳高缺口後買入.
投資者冷靜面對以上五種市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養成獨立思考的習慣,使能規避80%的高位套牢陷阱.無論投資者多麼善於規避風險,只要常在股市中買,賣,許多不可預測因素突發,被套難免.被套之後如何解套,如何反敗為勝,便成為套牢者最大的心願。
(二)不怕錯,只怕拖。投資股市,判斷失誤難以避免.入市買入股票被套牢後,首先不必恐慌,冷靜自己買入的股份是屬於歷史的新高水平,還是中間水平,或者是在底部區域?當發覺自己買入的股價處於上升很長一段時間的高位價,應及時果斷認賠賣出,減少虧損。投機市場不怕犯錯,只怕投資者明知犯錯,不肯認錯,拖延等待股價上升,結果導致股價越跌越多,虧損越來越大。在實戰中,很多股民朋友都知道要在高位果斷認賠離局,規避更大的下跌風險,但怎樣制定認賠價位呢?也就是股民朋友常說的"如何割肉」。認賠賣出價位的確定,有以下幾點值得參考:
1,股價跌破前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位,反映短期賣出人數增大;
2,股價跌破前一個交易日的最低價位.反映短期賣方力量強大
3,股價跌破5日均線的所處價位;
4,股價跌破前期的股價整理平台的下限價位;
5,股價跌破前期的震盪收斂形成的三角形底邊.
設立認賠價位是個高超的技術問題,一般可以機械地制定自己的認賠率,如訂下8%,或10%,或12%,便果斷離局.控制風險,及時勇於認賠,化長痛為短痛,是對高位套牢的有效方法之一。不少股民朋友在高位認賠,賣出股票後,反敗為勝心切,馬上又買入另一些股票,往往再一次套牢。既然在高位賣出,股價必有下跌的空間與時間,這時要剋制自己急於「賺回本錢」的急躁心理,耐心等待下次入市的良機。高位賣出股票後,該股跌得越多,對拋出該股的投資者越有利。雖然被套的投資者虧損賣出,但當該股跌幅達到20%,30%或更多,這時投資者以先前認賠出局撤出的資金再度買入這只股票,由於價格便宜,可以買入更多數量,一旦該股稍有上揚,很快使能把原來認賠離局的虧損彌補過來,若該股繼續大幅上揚,投資者自然就反敗為勝了。
(三)以強勝弱--換股由於各上市公司的業績,發展前景以及市場投資熱點的轉換等諸多因素的影響,有的股票節節盤升,有的股票反而越走越低。換股是解套常用方法,關鍵在於找出強勢股,具備怎樣的條件的個股稱為強勢股呢?
1,有主力介入的股票(俗稱庄股)。介入的主力具備雄厚的資金,往往不理會大盤的回落,不斷推高股價,股價呈現強者恆強的上揚走勢。
2,市場正在炒作的熱點板塊股,同時要研斷這個熱點能維持多久,潛在的朦朧題材是否被充分挖掘。介入這樣的熱門股,常常能收到較好的效果.
3,在一波行情發動之初,投資者要十分關注什麼樣的股票領漲,成為龍頭股。龍頭股常常成為行情的風向標,以弱市股換龍頭股,常常跑贏大盤。
怎樣既能追漲又能免於被套
一,必須是漲幅靠前的個股,特別是在漲幅榜第一版上的個股。漲幅靠前就給了我們一個強烈的信號:該股中有莊家介入,且正在往上拉高股價。其意圖無非是進入上升階段後不斷拉高股價以完成做莊目標,或是在拉高過程中不斷收集籌碼,以達到建倉的目的。
二,必須是開盤就大幅上揚的個股。因為各種主力和莊家開盤前都會制定好當天的操作計劃,所以開盤時的行情往往表明了莊家對當天走勢的看法。開盤大幅拉升的原因主要是莊家十分看好後市,准備發動新一輪的個股行情,而開盤就大幅拉升,可以不讓散戶在低位有接到籌碼的機會。
三,必須是量比靠前的個股。量比是當天成交量與前五日成交量的比值,量比越大,說明當天放量越明顯,說明該股的上升得到了成交量的支持,而不是主力靠尾盤急拉等投機取巧的手法來拉高完成的。
四,股價必須處於低價圈。股價處於低價圈時,漲幅靠前、量比靠前就說明主力的真實意圖在於拉高股價,而不是意在誘多。漲幅靠前、量比靠前的高價圈個股可能存在陷阱,參與的風險較大。低價圈的判斷方法很多,筆者認為,相對前期的高點而言,股價跌幅在60%以上的個股都可視作低價圈。
Ⅶ 起訴後多久股票賬戶會被凍結嗎
債務糾紛,如果原告起訴時申請財產保全,會在開庭前凍結被告資產(包括銀行存款、內股票賬戶、基金容賬戶等),如果沒有申請財產保全,原告勝訴後,如果被告沒有償還債務,原告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執行期間為6個月,這6個月內法院可以隨時凍結被告資產。
債務糾紛審理時間:
1、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Ⅷ 收到法院傳票的股票還能持有嗎
持有股票收到法院傳票則表明股份公司涉及訴訟業務,公司涉及訴訟在現代法版治社會是很正常的的現象權,但是對公司股票股價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論。
根據案件性質,涉案標的大小,對股價的影響有不同程度反映,訴訟結果不同也會對股價產生正負面影響。
例如王老吉與加多寶知識產權訴訟紛爭,因對公司經營會產生很大影響,最終王老吉勝訴,母公司白雲山股價一路飆漲。
Ⅸ 公司股票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訴訟保全嗎
對公司股票,當事人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訴訟保全。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