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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員工買公司股票要簽合同

發布時間:2021-01-09 14:22:57

『壹』 電話銷售讓炒股人和公司簽合同公司推薦股票是違法的嗎

要看這公司有沒有這資質

『貳』 朋友持有股份的公司將要上市讓我入股,這是不是優先股要注意什麼協議是和他本人定的不是和那個公司訂

時間太長 而且次公司是否上市也不一定。現在還有拿這種公司上市前集資來騙人的事發生。所以不要太相信。五年以後誰知道是什麼樣子的。

『叄』 公司新三板上市,員工認籌,只簽了份合同,上市後也沒見什麼憑證,代持股份公司股東名單里沒有自己名字

你好,來你這種內部自員工自購本公司股票的問題,其實是在公司法里屬於比較復雜的問題,而且目前看來認購的公司股權主體也不對,而且似乎也沒有完整清晰的認購合同或者協議書,僅有一張收據的話,大時候要維權難度頗高!不知道你們公司是只有你還是其他同事都是這樣的!建議你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公司法或者合同法方面的律師,避免莫名其妙的經濟損失!

『肆』 我要購買一個公司10%的股份,但是錢不夠,朋友出資金以我名義買,他分享利潤程度風險,該簽署什麼協議

你用朋友的錢出資購買股票對於你沒有風險,而朋友承擔了較多的風險。你與朋友簽訂協議需要約定以下內容:
1.本金。錢是他的,股份是你的,所以你欠他這部分本金。
2.分紅。按照你的表述,你們會以某個比例共同承擔公司的收益和損失,那麼假設你承擔30%他承擔70%,則分紅1萬就是你3千他7千,股票市值虧損1萬相當於你虧3千他虧7千。這個部分相當於買多買空,如果要合法,只能打擦邊球,以達到一定的經營成果為目標,約定收益報酬。
3.保密條款。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協議涉及的任何內容。

協議主要內容大致如下:

甲乙方、時間地點有效期,仲裁單位司法單位
借款總額、償還本金日期;約定經營成果如何判斷(比如以公司審計報表為准,或者以公司所得稅額倒算等等)、約定利潤分配比率、約定損失承擔方式。
終止條款,約定退出機制,是否可以撤資;違約條款,如果一方反悔,如何補償雙方損失;
保密條款,對任何第三方保密。
簽名,印章/手印。

另請注意,對於你而言要避免寫成固定利息的借條,因為首先如果公司經營出現問題,股票可能貶值,而借條要還的錢是固定的,所以這種情況下朋友沒有承擔風險,與你的期望不符;其次,固定利息有可能很高,會觸犯國家高利貸紅線,被裁定借款協議不合法,雖然表面對你有利,但朋友可以進一步控告你非法集資,他是受害者,所以可能會被沒收非法所得。因此建議以指定經營成果共擔風險利潤為好。

『伍』 如果委託他炒股票,需要簽合同么,要注意些什麼

簽訂授來權委託書時應自當注意以下事項:
1、委託的期限一定要寫明起與止的時間,不寫起止的時間,就容易引起爭議;
2、特別授權委託書如果是公民之間的,可以辦理公證,以確保委託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
3、合同其他特別條款,例如保密條款等。
授權委託書是指當事人為把代理權授予委託代理入而製作的一種法律文書。它是委託人實施授權行為的標志,是產生代理權的直接根據。授權委託書分為兩種:一種是民事代理授權委託書;另一種是訴訟代理授權委託書。

『陸』 股市中簽訂合同對股價有什麼影響

如果上市公司是簽訂重大銷售合同,對股價會有中長線積極影響;如果是簽訂普通合同,對股價具有中性偏好的影響。

『柒』 公司與個人簽訂股票理財合同,屬於非法集資嗎

屬於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盡快報案。

『捌』 同公司股東簽訂合同占公司股份有法律效力嗎

同公司股東簽訂合同占公司股份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所簽合同是否合法。
簽訂合同占公司股份是屬於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是股東(轉讓方)與他人(受讓方)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發生的股權轉移。由於股權轉讓必須是轉讓方、受讓方的意思一致才能發生,故股權轉讓應為契約行為,須以協議的形式加以表現。
持份轉讓與股份轉讓
持份轉讓,是指持有份額的轉讓,在中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份額的轉讓。股份轉讓,根據股份載體的不同,又可分為一般股份轉讓和股票轉讓。一般股份轉讓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轉讓,實際包括已繳納資本然而並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也包括那些雖然認購但仍未繳付股款因而還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是指以股票為載體的股份轉讓。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為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書面股權轉讓與非書面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多是以書面形式來進行。有的國家的法規還明文規定,股權轉讓必須以書面形式、甚至以特別的書面形式(公證)來進行。但以非書面的股權轉讓亦經常發生,尤其以股票為表現形式的股權轉讓,通過非書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進行。
即時股權轉讓與預約股權轉讓
即時股權轉讓,是指隨股權轉讓協議生效或者受讓款的支付即進行的股權轉讓。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條件的股權轉讓,為預約股權轉讓。中國《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該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該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該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該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該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為規避此項法律規定,發起人與他人簽署於附期間的公司設立1年之後的股權轉讓協議,以及董事、監事、經理與他人簽署附期限的股權轉讓協議,即屬於預期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與公司非參與的股權轉讓
公司參與股權轉讓,表明股權轉讓事宜已獲得公司的認可,因而可以視為股東資格的名義更換但已實質獲得了公司的認同,這是公司參與股權轉讓最為積極的意義。但同時還提醒大家,中國諸多公司參與的股權轉讓現象中,未經股權轉讓各方邀請或者未經股權享有人授權公司代理的情形時有發生。
有償股權轉讓與無償股權轉讓
有償股權轉讓無疑應屬於股權轉讓的主流形態。但無償的股權轉讓同樣是股東行使股權處分的一種方式。股東完全可以通過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股東的繼承人也可以通過繼承的方式取得股東的股權。在實踐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東單方以贈與的方式轉讓其股權的,受贈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棄的意思表示,受贈人接受股權贈與,股權發生轉讓;受贈人放棄股權贈與,股權未發生轉讓。

『玖』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股份有幾種處理方式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通常有如下幾種處理方式:
1.用人單位無過錯,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
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餘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等;
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拾』 我公司做推薦股票的業務員,請問推存股票算是合同詐

涉及違法
你們的操作手法是,自己公司建倉股票,你去推薦,如果客戶買入,相當於接盤,只有接盤成功你才能提成。
建議不要從事此類工作,雖然隱蔽性很好,法律責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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