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在什麼情況下不得轉讓股份
1、發起人持來有的本公司股自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3、股東在法定的「停止過戶期」的時限內不得轉讓股份。
4、國有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我國《證券法》第83條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的企業買賣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
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❷ 為什麼上市董事長不能一下賣出500萬股票
上市公司高管的股份在出售的時候需要預先公告,否則就是違規的。
❸ 上市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可以買自己公司的股票嗎比如董事長,總經理可以嗎
高管們可以買股票,但不可以炒,什麼意思呢,規定上市公司高管們一年之內賣出的股票數量不能超出自己手中的百分之25.
❹ 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可以一次性轉讓股票嗎
不可以!要通過股東大會,第二還要看有沒有人肯接你的盤!還有有些有限公司是絕對控股,那麼轉讓就麻煩,還要請核數師來核對公司財產!
❺ 股票高手進。。。。一個公司老總,第一大股東,他不能賣掉全部的股票嗎
1、將股票變為現金閑置起來,是對資金時間價值的最大浪費。資金總要以投資的形式專存在,屬才可能給其擁有者創造新的財富。所以,將股票全部賣掉變為現金,沒有現實意義。
2、各證券交易所,對大股東出售自己手頭所持有股份的行為,都有一定的要求:減持超過一定比例時,需要提前公告,或者事後公告。
3、當大股東減持自己股票時,會引發市場其他投資者的猜測:公司經營出問題了?還是有其他不看好公司未來發展的因素出現了……於是會引發更大的拋售狂潮。而如果大股東持續地賣出股票,則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將公司股價打到極低,讓所有股東的財富都劇烈縮水。
所以,作為大股東,只有穩穩當當地持有股票,想辦法把公司經營得更好,才能讓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如果一定要從股市上賺錢,那麼只能以極少的股份做高拋低吸賺取差價。
❻ 上市公司董事長持有自家股票賣出時須申報嗎
您好,持有自己的額股票賣出和買入小資金沒關系,但是大資金都是需要申報的。
股票低傭金開戶流程可以發給你,望採納!
❼ 一個上市公司董事長,知道自己的股票要跌,於是將手中的股票全部賣出,然後再低價買進,違法嗎
好比你是大股東,你稍微一賣手頭的股票,股價就會越賣股價越低,然回後機構散戶跟風一起答賣,一跌停誰都賣不掉。他那個首富是按照當前股價算的,不是按照強行賣掉後股價跌到底算的。上市拆股、公司拆分重組再上市是公司利潤最大化的通用方法。直接賣股票賣掉的是生蛋的母雞。
❽ 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長是不是可以在二手市場交易股票讓股票上漲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內協議轉讓等方式轉讓的容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
❾ 董事長的股票能賣嗎不是董事長必須持有一定的股份嗎
按照復國外的公司傳統,制佔有大股的人管理公司,要想擁有這個公司的管理權就必須持有比別的人多的股份,如果個人的股份不佔絕對的優勢,就搞聯合成立董事會,推選董事長。我們國家的公司管理還處於政府化向市場化轉變,不成熟。但正在朝這個方向發展。
❿ 在股票市場上面,公司內部持股人員包括董事長,要多久才可以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每次出售是否有需公開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每年通過集中競價、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版方式轉讓的股權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特殊情況或持股少於1000股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離職後半年內和其他規定情形內不得出讓;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上市公司定期報告公告前30日內、業績預告、業績快報公告前10日內、自可能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或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後2個交易日內以及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期間內不得買賣公司股票;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該事實發生之日起2個交易日內,向上市公司報告並由上市公司在證券交易所網站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