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的身份證被別人冒用開了個股票怎麼辦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可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專
第十七條屬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② 別人用我的身份證開股票帳戶對我有影響嗎
具體影響如下:
1、借用身份證開了證券帳戶,那麼自己以後再沒機會回用個人的身份證再開證券答帳戶了,一個身份證只能開一個戶頭。
2、如果用身份證件如果在農行開了帳戶,那麼,只要不出現惡意透支或者欠帳,那麼對信譽不影響,如果有貸款或者透支的行為發生,那麼自然會記錄在開戶人頭上。
3、如果你想監控,憑自己的身份證件去證券公司申請,但這不會實現的,因為這一切雖然是用自己身份證,但所有權不屬於你。監控不了。
③ 別人用我身份證銀行卡炒股票有危險嗎
有的。
依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證券賬戶管理規則》第四十版九條規權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證券賬戶為不合格賬戶:違規以他人名義或利用虛假身份開立的賬戶;違規使用他人賬戶或使用虛假身份開立的賬戶;代理關系不規范;賬戶關鍵信息不全、不準確或關鍵憑證缺失;本公司規定的其他情形。
證券公司應當定期檢查證券賬戶使用情況,發現不合格賬戶的應當按本公司有關規定及時規范;對不能及時規范的,應當按本公司有關規定在其櫃面系統採取限制使用措施並向本公司報送。本公司有權對不合格賬戶採取單獨管理、限制使用措施。
(3)別人用身份證開虛假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證券賬戶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資者的證券賬戶由一碼通賬戶及關聯的子賬戶共同組成。一碼通賬戶用於匯總記載投資者各個子賬戶下證券持有及變動的情況,子賬戶用於記載投資者參與特定交易場所或用於投資特定證券品種的證券持有及變動的具體情況。
2、投資者應當以本人名義申請開立證券賬戶,不得冒用他人名義或使用虛假證件開立證券賬戶。投資者應當使用以本人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不得違規使用他人證券賬戶或將本人證券賬戶違規提供給他人使用。
④ 別人借用我的身份證去開股票戶,對我有什麼風險
身份證是代表私人身份的證件,輕易是不可借於他人使用的。
別人借用身份證炒股回可答能會有以下風險:
一、如果此人用這個帳戶做違范交易規則的事,那麼會牽扯到您。
二、如果有人借用的帳號用於洗錢行為,那有違法的嫌疑。
三、現在的股票帳戶功能越來越多,比如融資融券業務,是有關客戶信用的,如果操作人有信用問題,可能最終會影響到您的銀行信用。導致以後辦理貸款有問題。
⑤ 身份證被他人盜用開立股票交易賬戶後如何操作
去任何一間證券公司查下.關鍵要查到你身份證號開的上海股東卡.然後看下上海股內東卡是指定到哪個容營業部的.如果不是很久之前的.那要撤銷上海指定只能到那個上海股東卡所指定的證券公司營業部辦理了.
基金交易賬戶是指銷售機構為投資人開立的、記錄投資人通過該銷售機構買賣基金份額的變動及結余情況的賬戶。一般而言,投資者先要開立基金賬戶,然後在買基金時銷售機構自動幫你開通基金交易賬戶。一個投資者只能開立一個基金賬戶,但是可以有多個交易賬戶。
⑥ 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開通股票賬戶,這會影響到我的生活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可能會影響。不過你說的情況,可能不是真實的,版對方怎麼會知權道你開了股票賬戶,還知道你的微信號了。所以也有可能遇到騙子。最好的辦法,是到任意證券公司查詢,可以查到你在什麼證券公司開過戶。
⑦ 身份證被盜用開股票帳戶,我該怎麼辦
這個你佔便宜了!你查出他在哪個證券開的戶,然後去那裡說股東卡丟失了,要求掛失,更改密碼。提供你的身份證。一辦了掛失,你更改密碼後 那帳戶里的股票就都是你的了。對壞人就得狠一點!
⑧ 被人冒用身份證開立證券賬戶,有什麼危害,
有,如果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股票買賣,就會會找到你了,可以報警,拿著身份證去銷戶
⑨ 冒用他人身份證開立股票賬戶怎麼辦
屬於冒用復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制。
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⑩ 如果別人冒用我的身份證開了股票賬戶怎麼辦
屬於冒用他人身份證的違法行為。到派出所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專國居民身份證法》屬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