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原始股鎖定期是如何規定的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詳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
1、普通股東上市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5.1.5 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也是《證券法》規定的)
2、大股東三年內不得轉讓:
——5.1.6 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申請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直接或者間接持有的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
3、上報證監會前半年內增資的新股東特殊規定:
——5.1.7如發行人在向中國證監會提交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前六個月內(以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日為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除需遵守5.1.5條的規定外,還需在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申請時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個月內,轉讓的上述新增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該新增股份總額的50%。
4、董監高特殊規定:
——3.1.11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份應當遵守《公司法》、《證券法》、中國證監會和本所相關規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和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一年鎖定期滿後,擬在任職期間買賣本公司股份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提前報本所備案。
(董監高的規定還要看公司法的規定,任職期間每年轉讓不得超過25%;另外深交所近日頒布《關於進一步規范創業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買賣本公司股票行為的通知》防止高管離職套現,新增鎖定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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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ipo上市股票限售鎖定期 董監高間接持股需不需要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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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什麼是高管鎖定股
高管鎖定股是指高管持有的鎖定流通股。
指該部分股份已經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於高內管出售股票是容有限制的,每年不超過25%,因此其被鎖定.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為股權激勵或者二級市場買入形成的。
(3)上市公司董監高股票鎖定期擴展閱讀
在分行業比較研究方面,金融業各崗位薪酬平均值均以遙遙領先的數值高居各行業之首,其次為地產行業。在持股市值的分行業比較中,金融業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崗位均未進入前三,
以上現象說明金融業核心高管的當期貨幣薪酬過高,報酬結構不合理,長期(股權)激勵不足的現狀沒有得到改善,針對金融類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政策在短期內仍不樂觀。
在高管持股市值方面,信息技術產業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較多,這主要是由於這類企業大多為民營性質,且屬於高科技企業,人力資本依存度較高,是創始團隊集體持股及上市後實施規范股權激勵的高發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高管
④ 董,監,高及實際控制人股份鎖定期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回一年內不得轉讓。公答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經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董監高)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的規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五章第一節5.1.4條款規定: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股票上市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在刊登招股說明書之前十二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完成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新增股份。《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同《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⑤ 董監高通過持股平台有鎖定期限制嗎
多空雙方繼續圍繞3200點展開拉鋸,但是拉鋸中多頭逐步占據優勢,不過從量能來看還是呈現萎縮狀態,實際上市場目前投資者大部分處於謹慎狀態、 你好,很高興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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