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年終獎國家有規定標准嗎
沒有規定的,只規定了年終獎屬於工資總額范圍,具體如下:
《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第七條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
(一)生產獎;
(二)節約獎;
(三)勞動競賽獎;
(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
(五)其他獎金。
《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
二、關於獎金的范圍
(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1)辦理離職期間股票分紅擴展閱讀:
目前企業發放年終獎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年底多發一個月工資(此種方式法律上應界定為年終雙薪):二是綜合考慮企業經營收益、部門績效、個人績效,讓每個員工「對號入座」得到全年一次性獎金:三是老闆給「紅包」,給不給、給多少就都由老闆說了算。
對於第—種形式,此時的「年終獎」屬於實質上的年終固定工資,勞動者即使未到年終提前離職的,也可以主張按工作時間的比例要求單位支付,如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則構成無故拖欠或者剋扣工資。
對於第二種形式,企業如規定在職員工「年終」才能拿到「年終獎」,如果員工提前離職,就會喪失這部分潛在利益。當然如果企業規定了所有員工都可以在年終獲得年終獎,員工提前離職則可以索要相應比例的獎金,但若發生爭議,勞動者主張年終獎仍然面臨證據不足的風險。
對於第三種形式,由於年終獎完全取決於老闆的個人自願,未到年終提前離職,員工就不可能拿到年終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
B. 已寫辭職信了,反悔又想繼續做下去,如果公司不接受了,可否有補償。還有的就是股票分紅有嗎
這些都不太可能了。1、你自己辭職,勞動合同法明確單位不補償;2、辭職信已回經寫了,如果你是單位奇答缺的人才,有可能會留下來,如果不是,那走吧,任何單位的領導都不會喜歡不熱愛單位的人;3、你不是股東,哪有股票分紅?
C. 我於2008年8月8日辭職,辭職之前單位對內部股票進行分紅,扣發我的股票分紅,誰能幫我
是自己的權益就要爭取。上訴
D. 公司給我分紅股,離職就離股,保要我出對應成本金,合理嗎
公司給你分紅股離支就離股,要出對應的成本金。沒有看明白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