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什麼有的上市公司不願意讓自己的股票漲
上市公司股價上漲,不管是買入這家公司的股民還是本身持有該公司的大股東自己的資產都會隨之增值,所以股價上漲是多方面所期待的結果。但在某些情況下上市公司其實並不希望公司股價上漲,下面我就來給大家簡單分析下。增發之前公司上市後已經完成了第一階段的融資,然而公司上市後發展過程或多或少存在資金缺口的問題,增發是上市公司的最直接最便捷的一種融資方式。
目前上市公司的增發方式主要是定向增發,很少存在上市公司使用公開增發股份的方式,定向增發的對象大部分為本身的公司的大股東或者一部分機構投資者。而增發的價格主要取決於最近階段上市公司的股價,國家管理層規定定增價格一般以前20個交易日為基準,然後以前20個交易日均價為基礎,增發價格不能低於均價的90%
比如前20個交易日的均價為10元,那增發價格不能低於9元,只能選擇在9-10元之間,如果增發之前股價出現大幅度上漲,公司股價被嚴重高估後,上市公司增發的股份大股東或者一些機構投資者並不願意參與,會造成增發失敗後造成融資的失敗。在增發股份之前上市公司並不願意公司的股價出現上漲,甚至會使用一些手段故意打壓公司股價讓公司股價出現一定的回落後,來盡可能來完成工作的增發融資,下面給大家列舉一個案例:
其他因素很多公司看似股價長期被打壓,總是質疑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故意打壓股價的可能性,其實只要原因並不在上市公司本身,而在於該股的莊家,特別是在莊家吸籌建倉階段,如果建倉並未完成,肯定不願意讓股價短期出現上漲,為了完成建倉吸籌行為故意讓股價不出現明顯的上漲,這類情況一般出現在各個長期在底部震盪階段,或者在長期下跌的階段,但公司的基本面表現較好,還可能存在一些市值較大的上市公司中,市值越大,建倉吸籌階段時間越久,讓很多投資者認為上市公司好像並不願意公司的股價上漲。
總結:並不是所有上市公司都喜歡公司股價被惡意炒作,公司股價短期出現大幅度的波動,特別是在增發股份之前,並且公司股價大幅度的上漲之後,對公司後期的融資和被市場大幅度的關注,後期的業務的接觸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感覺寫的好的點個贊呀,歡迎大家關注點評。
2. 公司上市意味著什麼
「通俗的說,就是把公司的所有權分成若干小份,放在市場上流通,機構或個人投資者如果看好公司的行業或者前景,就可以到公開市場上買入該公司的股票。一般來說,企業能夠上市都會盡量選擇上市。」
3. 論述股票上市對公司的利弊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版一起承擔風權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靠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緩解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問題。
公司上市的缺點: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4. 惡意收購上市公司有什麼法律後果
一、產權界定問題。由於我國特殊的經濟體制,導致我國公司產權主體的多樣化,有國家、集體、個人,還有外資主體。如果產權不明晰,則導致的法律後果是國有資產的流失,或企業和個人的利益得不到保護。在產權問題的處理上,協議雙方可規避法律的地方很多,使其他股東的利益受到侵害的選擇也很多,這樣的暗箱操作極易使某一方的非法所得增加而使其他產權人的利益受損。因產權界定而產生的訴訟,雙方的舉證往往有一定的難度,這是因為企業成立時間較長,而且在《公司法》出台之前企業的產權結構較為混亂。處理這類案件應從原始的投資狀況入手,先分清投資主體的多少,然後是投資份額的認定,還有後續部分的投資,最後是在經營過程中產生資產的認定,在認定中應嚴格區分債權和股權,如果在投入中約定了固定的收益不承擔風險的行為應視作債權而不應作為產權主體。
五、勞動關系問題。公司重組後的勞動關系問題是最容易被忽視的問題,但也是最易成為不穩定因素的問題。依照法律規定,公司被收購後的勞動關系不應發生變更,已同職工訂立的勞動合同依然有效,但實際情況亦不完全都是這樣。由於原公司往往對公司職工享有的勞動權利不予重視,諸如拖欠的各類保險費用,或職工內部集資等,這些遺留問題轉到了收購者手中,最後又轉嫁到了勞動者身上,而且新的管理層一旦確立一般都會伴隨大量的裁員,這使勞資雙方的關系處於緊張狀態,最終是增加了收購成本。
而且處理不好將會釀成大的騷動,造成社會不穩定因素增加,這些都將會成為訴訟的隱患。企業職工因公司被兼並、收購而出現的失業或變相失業的情況可提起勞動仲裁,受理此類案件應以保護勞動者為主,能夠恢復勞動關系的應盡量予以恢復,不能恢復的則應講明道理,妥善安置。收購方如果在勞動關系問題上對被收購方有虛假承諾的行為,則可認定收購方的主觀惡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從而導致收購無效。
六、舉牌問題,即發出要約的時機問題。我國《證券法》規定收購方在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時必須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之前在持有該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時應當報告證券管理機構,並公告,以後持有股份每上升五個百分點都應進行公告。舉牌是收購發生的第一步,收購是否成功需要仔細研究市場情況,以確定在什麼時間和以什麼樣的價格容易達到目的。
七、信息披露問題。在上市公司收購的過程中,每一步都伴隨著必要的信息披露,因為收購面臨的是不特定的大多數,在股權的變遷中不能損害其他股東的利益,而且證券市場自身的性質決定了消息決定了價格的波動,無形中使股東的風險增大,同時也為大資金造市提供了方便,所以信息披露是相當重要的。信息披露中主要遇到的問題是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不應出現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現象,如有,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惡意收購問題。惡意收購的目的不在於收購本身,而是通過收購手段牟取暴利,客觀上擾亂了證券交易市場。一般惡意收購所採用的方式主要是散布虛假消息,使股票價格異常波動,或使用多個帳戶購買某公司股票,等到披露信息時再進行虛假的買賣行為,實際上此時它已經完全控制了該公司股票;或打著收購的幌子,目的是使股價上漲而使自己手中所持有的低價股票在高位拋出,牟取暴利,等等。
惡意收購上市公司有什麼法律後果?惡意收購別人公司可能是為了出一口氣,但最終要承擔的法律後果卻是非常嚴重,提醒每一個決策者在做收購決定時要能夠遵循相關規則。
5. 上市公司在什麼情況下股票為被惡意收購
這種情況比較少見,目的只為一個配合炒作.以前的600601就發生過多次舉牌,多次之後都沒有實質重組.
6. 散戶如何防止所投資股票的上市公司惡意侵佔股東利益
像你說的這種情況在上市公司稱為關聯交易,關聯交易經常被大股東作為轉移回上市公司利潤的手段和工具,答在監管缺失的情況下很難保證交易的公平公正。
因此,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那些沒有關聯交易或關聯交易少的公司。
比如同為高檔白酒的五糧液和茅台,前者關聯交易很大,業績增長,盈利能力一直就不如後者,近10年股價表現也遠不及後者。
7. 什麼是公司上市這種行為對公司有什麼影響啊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當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話,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裡。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說如果一個公司有100萬股,董事長控股51萬股,剩下的49萬股,放到市場上賣掉,相當於把49%的公司賣給大眾了。當然,董事長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賣給大眾,但這樣的話就有一定的風險,如果有惡意買家持有的股份超過董事長,公司的所有權就有變更了。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好處: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考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agency problem)。
壞處也有: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8. 公司上市的利弊
利: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不用再考慮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弊:
上市需要大量資金。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商業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第一:得向社會公開經營和財務狀況。因為上市公司是面向公眾的,不再是哪個老闆或幾個老闆的個人公司,。上市公司每年得定期披露財務報告,大小事務都得公告出來。遇到大事,得通過股東大會的表決。
第二:上市公司具有融資優勢。為什麼企業做到一定程度之後,都想上市呢?企業老闆想通過上市實現身價的暴增,這固然是一個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上市公司這個融資平台,企業一旦上市之後,融資渠道就變得更多。不上市的公司,遇到資金困難的時候,大多都只能指望金融機構去借貸,資質不好的公司,銀行還愛理不理的。
公司上市之後,就可以通過再融資、發行債券等渠道獲取相對廉價的資金,有上市公司的平台做背書,找銀行貸款自然也不是難事。另外,企業一旦上市之後,通過並購等方式將企業持續做大,就有了更多的可能性。
公司能上市而不上市,有兩個原因:一是公司不缺錢。目前的現金流非常充裕,自有資金完全可以應對再投資的需求;二是缺錢,但不想以出讓股份的方式籌錢,所以只好去銀行借債了。比如華為、老乾媽這些知名企業,還有某些地方政府催促上市而因為有各種疑慮從而遲遲不上市的地方企業,都是這兩種情況。
9. 股票上市對於公司來說是否有不利的一面
當公司發展到一定程度,由於發展需要資金。上市就是一個吸納資金的好方法內,公司把自己容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場,設置一定的價格,讓這些股份在市場上交易。股份被賣掉的錢就可以用來繼續發展。
總的來說,上市有好處也有壞處。
一.好處方面有:
1.得到資金。
2.公司所有者把公司的一部分賣給大眾,相當於找大眾來和自己一起承擔風險,好比100%持有,賠了就賠100,50%持有,賠了只賠50。
3.增加股東的資產流動性。
4.逃脫銀行的控制,用不著再考銀行貸款了。
5.提高公司透明度,增加大眾對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轉給管理人員,可以提高管理人員與公司持有者的矛盾;
二,不利方面 也有:
1.上市是要花錢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時也暴露了許多機密。
3.上市以後每一段時間都要把公司的資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惡意控股。
5.在上市的時候,如果股份的價格訂的過低,對公司就是一種損失。實際上這是慣例,幾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時候都會把股票的價格訂的低一點。
10. 一般小公司的股票上市後,原始股大概能翻多少倍
原始股大概能翻多少倍,需要據具體情況而定。但目前國家推助中小企業發展,推薦企業原始股,首先原始股權企業必須是工商局可查詢,並且是有企業提供的原始股認購協議書的,合同內容包含了每年的利息是多少,一般是8%以上15%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