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銀行的分紅什麼時候到賬
中國銀行這次分紅的派息日是2009年7月20日,就是說7月20日那天分的紅利就會到你的賬上了,10股派發現金紅利1.30元(扣稅後10派1.17元)。
㈡ 我昨天買進中國銀行的股票100股什麼時候可以分紅
要等月底的股東大會以後才知道。
現在10派1.76還只是個預案,6月28日開股東大會,對回這個預案進行討論答和表決。如果能順利通過,再由董事會研究實施方案,包括確定股權登記日和分紅除權日。董事會以後會有公告通知大家的。
㈢ 中國銀行的分紅什麼時候到帳我持有中國銀行的股票,前
早就到賬了。
如果你持有中國銀行股票,在7月4日分紅派息那天,第二天(7月5日)盤前就版到賬了。
◇策略權好了嗎7月14日點評:◇機構參與度:機構參與度為25.6%,屬於中度控盤◇資金流向:主力凈流入2837.73萬,超大單流入1611.72萬主力成本最近1日主力成本12.17元,最近20日主力成本12.09元◇主力成本:最近1日主力成本12.17元,最近20日主力成本12.09元
㈣ 股票分紅什麼時候到賬
很多股票的分紅都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自動到賬的。股票分紅是投資者喜聞樂見的一件事情,雖然股票會在分紅之後進行除權除息,通常投資者的總資產不會增加,但股票分紅可以使投資者拓寬投資渠道,擴大投資的選擇范圍,增加了投資者資金的流動性和靈活性。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股權登記日為R,除權除息日為R + 1,投資者的送紅股在R+1日自動到賬並且可以交易,股息則在R + 2日自動到賬。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規則,投資者的送紅股在R+3日自動到賬並且可以進行交易,股息則在R+5日自動到賬。
也就是說,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從股票分紅獲得的送紅股和股息都是自動到賬的,投資者不需要任何手續,但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於這兩者的到賬時間有所不同,之後,投資者可以在股票賬戶上查看通過股票分紅獲得的股息和送紅股。
(4)中國銀行股票分紅公告日擴展閱讀:
雖然很多股票的分紅都是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自動到賬,但也有例外情況。如中國銀行等大型股,涉及大量分紅,往往結算需要更多的時間,所以公司將有一個具體的公告,公告將會具體說明股票分紅的具體到賬日期。
因此,具體的股票分紅到賬的日期,要看上市公司的具體安排,對於投資者來說,股票分紅是自動完成的,無需任何操作,所以耐心等待就是了。
㈤ 中行股票什麼時後分紅一年分幾次
有一年分復一次的,有半制年分一次的,還有好幾年不分的。
可以查看公司公告,在公司公布的指定時間必須持有公司股票才可分紅,之前賣出股票,不能享受分紅。
分紅後直接轉到股票帳戶上。 分紅沒有具體的規定日期,一般情況二季度就結束上一年度的分紅了,有個別股票三季度才會結束。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㈥ 中國銀行的股票什麼時候分紅,具體多少
你好,中國銀行(601988)10派1.9元(含稅) 預案公布日:2015-03-26 ,此預案還沒通過,因此還沒有具體專的分紅時間,到時如果屬該方案通過了,就會有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情況就是這樣,希望我的回答對你的疑問有所幫助。
㈦ 中國銀行什麼時間配股分紅
已經有分紅的預案,待股東大會通過以後就可以實施
㈧ 請問工商銀行,中國銀行的股票分紅什麼時候到帳
工商來銀行,中國銀行的股票分紅自等待股東大會後公布到賬日期。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施A股2008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人民幣1.65元(含稅)。
股權登記日:2009年6月3日。
除息日:2009年6月4日。
現金股利發放日:2009年6月30日。
㈨ 中國銀行的股權登記日是哪一天呢
2008年度 10派1.3(含稅)(實施); 股權登記日:2009-06-25 ;除權除息回日:2009-06-26;
權益登記日:董事會每個季度(或每隔答固定的時間)會開會討論將公司的盈利(有的情況下)中的多少部分,以「現金股利」的形式「派發」給股東,如果宣布了要派發股息,那麼董事們還要設立一個「登記日」(Date of record ),意思是在那一天之前登記的股東才有權利獲得股息,任何在那一天之後購買股票的人,都必須等到下次宣布派發股息時候才能得到。一般,股票的價格在登記日後的「交易日」里會有所下降,其幅度相當於股息的金額,換句話說,就是從那天後,股票就被「除息」了。當然買賣股票的日子,就自然是交易日了,基金開放日,是允許投資者從共同基金中認購和贖回的日子。
中國A股權益登記日為T+3日(T日為公告刊登日)。證券發行人就確保權益登記日不得與配股、增發、擴募等發行行為的權益登記日重合,並確保自向中國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請表之日至權益登記日期間,不得因其他業務改變公司的股本數或權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