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出借銀行帳號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
一、出借銀行賬號可能引發民事責任。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2條之規定:「借用業務介紹信、合同專用章、蓋章的空白合同書或者銀行賬號的,出借單位和借用人為共同訴訟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出借銀行賬號的當事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批復》規定,出借銀行賬號是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的違法行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收繳出借銀行賬號的非法所得並可以按照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還應區別不同情況追究出借人相應的民事責任。基於上述規定,司法實踐中,法院對出借人存在以下處理方式:其一、判決出借人與借用人直接承擔連帶責任;其二、判決出借人僅對本金承擔責任;其三、判決出借人根據自己的過錯對本金(或者包括利息)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二、出借銀行賬號可能引發刑事責任。有的單位或個人出租、出借銀行賬號以達到為別單位或個人逃避債務、套取現金等目的,從而擾亂金融秩序。有的單位或個人為了收取好處費,不顧國家制度有關規定,擅自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銀行賬號,為其辦理款項收付業務,以套購緊俏物資或套取現金。甚至有的單位或個人將借來的賬號用於賭球、洗錢、非法集資或者經濟詐騙等。那麼作為賬號的所有人,即便不知情也會因此而受到牽連。如果你明知對方是要用於上述用途還把賬號借給他使用,那麼你就會因此構成共同犯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三、出借銀行賬號可能引發訴訟風險。其一、債權人起訴賬號借用人(債務人),一並訴請賬號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出借銀行賬號對於債權人存在一定的危害,倒逼債權人將借用人及出借人一並起訴。其二、債權人僅僅起訴賬號出借人返還不當得利之訴。債權人與賬號出借人無合同關系,賬號出借人不能說明自己獲取款項有合法有據,導致賬號出借人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其三、借用人起訴出借人的訴訟。由於出借的賬號收到匯款後,出借人將款項轉交給借用人時無款項交接的手續,甚至未保留證據,極易產生糾紛。
由此可見,出借帳戶風險巨大。
② 股票賬戶和資金都是我的,借給朋友操作,違法嗎
如果你朋友不用你的賬戶做違法的事,就不違法。
出租出借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將專可以被予以屬警告並處以至少1000元的罰款。
如果被公安機關認定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賬戶(含 銀行卡)或支付賬戶,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可能在五年內無法使用所有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和支付賬戶業務,無法正常網上支付,包括網銀轉賬,網上各類消費及購物等,五年內在所有銀行可能無法開立新賬戶,同時會影響徵信記錄。
③ 個人出借證券帳戶違法嗎
個人出借證券賬戶違法。
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內》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以及容證券賬戶管理規則,在為客戶開立證券賬戶時,對客戶申報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的真實性進行審查,保證同一客戶開立的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的姓名或者名稱一致。證券公司不得將客戶的資金賬戶、證券賬戶提供給他人使用。
對通過外部接入信息系統買賣證券情形,證券公司應當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交易賬戶及交易操作的合規性,防範任何機構或者個人借用本公司證券交易通道違法從事交易活動。
(3)出借股票賬戶的法律責任擴展閱讀
許多大的機構投資者實行證券出借計劃,將股票或債務證券出借給第三方,使投資者獲取微薄的額外收入。證券的借入者,通常是華爾街的金融企業,需要這些證券來建立空頭頭寸或者沖銷交易失誤。證券的出借者則收到作為抵押的現金以保證所出借證券的安全。
出借者對於抵押的現金支付比市場低的利率,並希望以較高的收益對這筆現金進行再投資。這種交易呈現出再投資工具的風險特徵。證券出借將整個交易置於風險之中來創造借人和出借資金之間的預期利率差價。
④ 借用他人賬戶炒股指期貨會受刑事處罰嗎
借用別人賬戶炒股,然後給別人提成,主要有兩種情況:1。一種簡單的合作炒股模回式,關鍵點不在答於你得賬戶,而在於你賬戶中的資金,等於借用賬戶的人操作你的資金在市場進行買賣,前提條件是借用賬戶的人要有豐富的操作經驗和盈利能力(起碼比你強的多),否則不如你自己操作。
比較公平的利潤分配方法為:共同承擔盈虧。 很多合作方(很多是主動找你得)提出盈利提成(不管多少),虧損以再次合作給與補虧百分之百都是騙子,一定要注意。
2。主力機構借用你得賬戶,充入自己的資金,藉以分散進入市場資金的單筆額度,盡量消除主力在市場的操作痕跡。主力往往會找很多這樣的賬戶,給你提成也是理所當然,這不是信任問題,關鍵是你也承擔了主力操縱市場(違法)的一部分風險(最少是接受調查)。
⑤ 股票賬戶借給朋友使用,假如朋友違法操作,我要承擔什麼責任謝謝!
連帶責任 你試試下一個蝌蚪股票kai戶這個app,這樣平時在手機上就可以直接kai戶,不用單獨下卷商,這一個軟體全搞定,而且步驟簡單,最關鍵,最關鍵的就是傭金低,kai戶極速,你可以在應用寶裡面找到蝌蚪股票kai戶,
⑥ 股票能否出借出借股票的行為合法嗎
股票是一項資抄產,當然可以贈與襲,融資融券講的就是券商預先借出股票給股民,等一段時間後股民歸還同樣的股票,不過融資融券還沒有正式批准
你說的是個人和個人之間的出借,只要雙方合同規定:借出股票時的市值到時不管漲或者跌,所承擔的盈利和損失都有對方負責,那麼合同成立
如果你只想獲得收益,漲了你讓別人歸還贏利,那就失去公平,合同自動失效,反正不能便宜都讓你一個人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