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分紅一般什麼時候分配
你好,分紅復到賬時間制:一般分紅都是除權除息日當天就能到賬,不過也有例外。一般盤子比較大的股票,分紅派息涉及的金額相對更大,所以結算就需要更多的時間,上市公司正常情況下都會做相應的公告告知,關註上市公司公告即可。一般沒有特殊情況發生,半個月之內是肯定會到賬的。
分紅送股都會自動進行,不需要股民們任何操作,只要耐心等待就可以了。
在分紅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4個日期,這4個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3、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2. 每年股票分紅是在幾月份
分紅的時間是不確定的,目前很多上市公司並不分紅的。
不過有兩點可以參考下,1.分紅之前上市版公司會進行權公告刊登
2.每年都分紅的企業同常會選擇相同的月份分紅。
3.如果想得到分紅必須在股權登記日之前買入,分紅結束之後賣出
純手打,望採納!
其他問題了@我的新-浪-微-博 菜鳥股民成長記
3. 一支股票 在一年中 一般什麼時間分紅
一般在年報公布之後,上市公司會發布分配預案,要實施的話大概就要拖到四五月份了,還有更晚的;再有業績好的公司中報也會分紅,正常在八九月份。
4. 股票年底分紅大概都什麼時間分
這不來可能的,第一財務報表是年源終做的,做完後要審計規劃來年確定可以發放多少紅利給股東這都要時間不是嗎
過年的時候你過年,上市公司的會計、經理也過年,拖拖拉拉能4~6月分紅就不錯了。此外也要有監管審批,現在多數公司都全流通了,要防一些經理沒實際利潤也分紅來保自己的金飯碗。。。
上千的上市公司就是看都不看光敲圖章也要好幾天吧。。。
5. 股票年終分紅一般是什麼時間是分錢還是分股票
股票分紅派息復前夕,持有股票制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4個日期,這4個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股票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3.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確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股份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為一年),如果營運正常,產生了利潤,就要向股東分配股息和紅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東配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
6. 關於股票年底分紅的問題
上市公司年報披露的時候會同時披露當年的分紅方案,,要年度股東大會通過該方專案就開始實施分紅屬,要看上市公司公告具體何時,一般股東大會後2個月內,實施分紅的公告上面會有一個股權登記日,那天收盤後你仍然持有該股票就可以分紅,分紅後對股價有影響,如果是每10股派5元,那除權除息日前一天收盤價要減去0.5元,就是除權除息那天的開盤價了
7. 股市年底分紅是什麼時間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的過程式,也是股東實現自己權益的過程。分紅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
股份公司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為一年),如果營運正常,產生了利潤,就要向股東分配股息和紅利。其交付方式一般有三種:一種以現金的形式向股東支付。這是最常見、最普通的形式。二是向股東配股,採取這種方式主要是為了把資金留在公司里擴大經營,以追求公司發展的遠期利益和長遠目標。第三種形式是實物分派,即是把公司的產品作為股息和紅利分派給股東。
在分紅派息前夕,持有股票的股東一定要密切關注與分紅派息有關的4個日期,這4個日期是: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派息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
3.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 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4.除息日,即不再亨有本期股息的日期。
送紅股是上市公司按比例無償向股民贈送一定數額的股票。滬深兩市送紅股程序大體相仿:上證中央登記結算公司和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在股權登記日閉市後,向券商傳送投資者送股明細資料庫,該資料庫中包括流通股的送股和非流通股(職工股、轉配股)的送股。券商據此數據直接將紅股數劃至股民帳上。根據規定,滬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個交易日———除權日即可上市流通;深市所送紅股在股權登記日後第三個交易日上市。上市公司一般在公布股權登記日時,會同時刊出紅股上市流通日期,股民亦可留意上市公司的公告。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股東作為出資者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這種資產受益的權利就是股東的分紅權。
一般地說來,股東可以以三種形式實現分紅權:
1、以上市公司當年利潤派發現金;
2、以公司當年利潤派發新股;
3、以公司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
從法律層次上說,股東的分紅權是一種自益權,是基於投資者作為股東個體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東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尋求自力救助
如要求召開股東會或修改分配預案 或司法救濟以維護自身的利益。理論上股東的分紅權是股東的一種固有權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機關予以剝奪或限制,但實際上,由於股東權是體現為一種請求權,它的實現是有條件的:
1、以當年利潤派發現金須滿足:1 公司當年有利潤;2 已彌補和結轉遞延虧損;3 已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
2、以當年利潤派發新股除滿足第1項條件外,還要:1 公司前次發行股份已募足並間隔一年;2 公司在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錄;3 公司預期利潤率可達到同期銀行存款利潤;
3、以盈餘公積金轉增股本除滿足第2項 1-3 條件外,還要:1 公司在最近三年連結盈利,並可向股東支付股利;2 分配後的法定公積金留存額不得少於注冊資本的50%; 除此之外,根據《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股利的分配必須由董事會提出分配預案,按法定程序召開股東大會進行審議和表決並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代表的1/2 現金分配方案 或2/3 紅股分配方案 以上表決權通過時方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