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銀行可以凍結個人帳戶
法律規定,除法院、檢察、公安、海關、安全、稅務等有權機關外,在法律授權的情況下按法定程序可以凍結單位或個人賬戶外,其他任何部門在任何情況下都無權凍結別人的賬戶。至於多劃錢到別人賬戶,要分清過錯責任在哪一方: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則是銀行負責;如果是你自己操作失誤,而銀行則沒有責任。前一種情況,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要求銀行補償多劃的錢,對於後一種情況,需要你自己與銀行協商,要求銀行向你提供對方客戶有關資料,由你自己與多收戶主協商。但實踐中希望不大,因為銀行要為客戶保密,不大可能向你提供對方客戶的詳細資料。 前幾年中央電視台《今日說法》欄目就播出過一個類似的例子。一個商人做生意,先預付對方1萬多元錢,但是在通過銀行卡劃賬時將對方賬號輸錯了,錢劃到了另外一個人賬上。此人通過多方努力,先是向銀行投訴,但銀行以為客戶保密為由拒絕提供多收款方資料(包括姓名、住址、聯系電話等),向法院起訴,法院又已沒有被告為由拒絕受理。最後,此人只好寄希望於錯收了錢的人的道德良心。至於這筆錢找回來沒有,不得而知。本人也曾遇到類似的問題。一次存錢,銀行工作人員操作失誤,將我的錢存在別人賬上,當時我就發現了,就問對方怎麼回事。工作人員發現自己錯了,馬上就改正過來了。因此,一般存錢時,我都要仔細核對存單或回單金額、余額、賬號等,確認密碼,支取證件、手工簽名等別人無法替代的信息。這樣做的目的在於能夠充分保證自己存款的安全。
2. 經濟糾紛 個人股市帳戶法院可以凍結嗎
因為經濟糾紛,只要當事人申請,個人的股市帳戶法院就可以凍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3. 股票帳戶查封、凍結的最新規定是什麼
1.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內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容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於執行的案件,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這其中也包括股票。在一般情況下,對股票的查封,會限於凍結被申請人的資金帳戶,該帳戶只能進資金,而不能出資金;但一般會允許該股票的買賣,這是減小因保全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但是各個交易所的具體實施方法也不一樣,詳情請向相關單位咨詢。
2.
資金小於100元
、沒有股票
、2年內沒交易
就會被凍結賬戶,處於休眠狀態
本人親自就到身份證和股東卡去您開戶的證券公司解凍。
3.
涉嫌非法交易或者違反了相關證券管理條例也會被查封和凍結賬號和資金。
4. 在什麼情況下,法院有權利凍結個人帳戶
法院有權凍結他人個人賬戶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1、在民事訴訟中專,根據當事人的申屬請採取財產保全措施,可以凍結對方當事人的賬戶。
2、在法院執行過程中,法院可以依職權凍結被執行人的個人賬戶。
3、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前保全申請,可以凍結被申請人的賬戶。
(4)什麼情況下可以凍結個人股票賬戶擴展閱讀:
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的財產時,執行人員應當製作筆錄,載明下列內容:
(一)執行措施開始及完成的時間;
(二)財產的所在地、種類、數量;
(三)財產的保管人;
(四)其他應當記明的事項。
執行人員及保管人應當在筆錄上簽名,有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到場的,到場人員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5. 公安局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凍結個人賬戶
公安機關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規定查詢、凍結犯罪嫌疑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並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配合。
6. 證券賬戶怎麼才會被凍結
寫封郵件向官方解抄釋一下情況,並表達想恢復ACCA會員資格的意願,並通過官方回復的渠道補交年費和一定數額的罰金即可回復ACCA會員資格了。
ACCA證書是不會過期的,即官方不設時限,只要成為ACCA會員以後每年維持ACCA年費的正常支付,就可以保持ACCA資格。
急速通關計劃 ACCA全球私播課 大學生僱主直通車計劃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沖刺班 其他課程
7. 法院能凍結個人炒股開戶資金帳號嗎
來能
股票作為你個人資產,源如果對方提供擔保,可以凍結你的資金
炒股就是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8. 法院在強制執行的時候,除了可以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外,還可以凍結股票和基金嗎
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有權凍結個人的銀行存款以及股票和基金內。
法律依容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 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9. 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凍結個人賬戶
申請凍結其他個人的賬戶是有嚴格法律限制和條件的。一般情況下,只有在生效法律文書的強制執行程序中和在詐騙等涉財刑事案件中,申請凍結個人賬戶才會被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