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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股票

發布時間:2021-03-10 11:59:10

㈠ 深圳市聯合微訊電子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深圳市聯合微訊電子有限公司成立於2010年12月09日,主要經營范圍為手機攝像頭的生產與銷售,國內貿易,貨物及技術進出口等。
法定代表人:田冰
成立時間:2010-12-09
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440306105100407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上寮林坡山工業區A1、A2、A3、B1、B2、C1、C2、D1、D2、E、F棟(A1棟2樓西)

㈡ 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是2018-10-17在重慶市沙坪壩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重慶市沙坪壩區西園一路28號附2號。

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00106MA604C1M96,企業法人韓建忠,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聯合微電子中心有限責任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㈢ 股份治有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股份制和合作制的聯系

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市場經濟中兩種廣泛存在的企業制度,二者產生的基礎都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的條件是市場經濟。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到全球化過程,股份制逐漸成為主流的企業制度。同時,在此過程中,競爭與優勝劣汰逐漸分離出了越來越多的弱勢群體,這一群體為解決自身的各種需要而創造出了合作制的企業組織形式。正因為如此,兩種制度都起源於歐洲,都源於資本主義首先發展起來的地區;都是為了經濟目的而實行的一種經濟的合作和聯合;都有股金形式;都有規范的章程,並體現著兩種制度不同所有者創立企業的初衷;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都承擔以出資額為限的責任;企業的重大決策都要經過集體討論;都是自願加入並可自願退出。

除了以上相同點之外,合作制還可以轉化為股份制。如合作社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難以貫徹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原則,並且因此會降低企業效率和靈活性,合作社已經和社會企業具有同等的經濟功能和運行機理時,合作制就需要轉化為股份制,這正是世界合作社運動中出現的一種趨勢。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經營領域還可以互補,如合作制在農業產業鏈的初始階段,股份制在產業鏈的高端。股份制也可由合作社投資興辦。

二、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區別

任何事物的本質都是通過這一事物不同於其它事物的特點而反映和體現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本質區別如下:

(一)合作的主體不同、目的不同、經營范圍不同

股份制是強者的聯合、資本的合作,合作制是弱者的聯合、勞動者的合作。前者的目的是資本的增殖,後者的目的是為自身服務。因此經營范圍也不同,股份制的經營范圍是能夠給食利階層帶來回報的項目,合作制的經營范圍是社員的經濟和社會需要,如消費合作社、住房合作社、醫療合作社、文化活動合作社、咨詢合作社、保險合作社等十分廣泛的領域。弱勢群體的經濟和社會的需求都可以通過合作社的方式得以解決。

(二)治理結構不同

股份制是三權分立,即法人所有權由董事會執掌,股東利益由股東大會體現,經營權由經理班子運作。「三權分立」有利於企業法人對企業資產享有排它的、完全的經營權,有利於管理的專業化,有利於建立有效的利益機制和制約機制,有利於實現投資者資本增殖的目的。合作制是兩權結合的,社員既是所有者,又是經營者。當合作社規模擴大時,就要分而治之,這時即使所有者不經營,即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所有者通過內部的制約機制,對經營者的控制也是牢固的,使其始終不能偏離為社員服務的宗旨。

(三)產權結構不同

股份制企業的產權是多元的,並實現了產權商品化、證券化、市場化,從而打破了資本的凝固狀態,為大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資本籌集,優化重組的機制。合作制的產權結構是比較單一的,且股本不能流通只能退出,社員認為自己不需要合作社的服務,或合作社不能滿足自身需要時就可以退社,反映了合作社的自我服務的目的。

股份制是現代市場經濟所有制的一種具體實現形式,不能籠統地講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手中。合作社是混合所有制,合作社資本既有屬於社員個人的股金,又有公積金形式的公共積累,這是屬於合作社不可分割的集體財產。盡管從這個意義上講,股份制產權關系更清晰。但是,合作社雖然有一部分集體資產為社員共有,但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市場經濟國家,合作社的集體資產任何人不能侵犯。集體資產的存在,壯大合作社實力,強化服務功能,對合作社每個社員都是有利的。合作社還有相當的監督機制對集體資產的完整性進行監督。

(四)股金的性質不同

二者雖然都有入股形式,但股份制的股金是資本,合作制的股金是「入社門票」。股份制的股金可以凝聚大量資本,可以開發單個資本不可能開發的巨大項目,股東之間的股份差額很大。因此,股東對企業的責任差別很大,權力差別很大,利益差別也很大。合作制的股金具有均齊性和有限性,合作社社員不因股金的差別而有地位的差別,這是由合作社的性質所決定的。

(五)分配關系不同

分配關系體現了企業發起人的初衷和企業運轉的目的。因此,股份制是同股同利,按股分紅。合作制則是以勞動分紅為主,股金分紅為輔,即主要按社員和合作社的交易額返還利潤。兩種制度分紅的依據不同,體現了資本在股份制中的力量,勞動在合作制中的地位。

(六)管理方式不同

股份制企業一股一票,合作社一人一票,二者都是平等的,只是平等的依據不同,前者強調資本的權力,後者強調勞動者的權力。市場經濟下,資本的投入是經濟活動的第一動力,大的投資者為了得到大的回報,要求相應的決策權,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事。一股一票正是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有效機制。一般來說,持「大股」者多數是能人,他們不僅有較大的責任感,而且有更深遠的謀略,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也是經濟活動達到預期目標的有力保證。世界范圍內股份制形式的成功就是對一股一票制的肯定。合作制的一人一票也無可非議。因為合作社為社員服務是其唯一宗旨,每個社員對合作社重大事項都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這是合作社的特性要求。

(七)在社會經濟中地位不同

通常說的股份制是指現代公司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現代公司制的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也是市場經濟主流的組織形式。而合作制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織形式,但是屬於非主流的組織形式。正因為如此,股份制為世人所知,在有些國家和地區對合作制的認識還有不足。所以國際合作社聯盟號召,要向社會名流和青年人宣傳合作社。

(八)適用領域不同

由於聯合的主體不同、目的不同、地位不同,因此,兩種企業制度的適用領域也有差別。雖然在經營領域上沒有嚴格的限制,但在生產領域,股份制廣泛存在於技術密集、有機構成高、規模大的企業,而合作制更普遍的存在於勞動密集型的第三產業、農業、手工業。因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趨勢需要一種足以承擔大型項目如開發運河、修築鐵路、高新技術、金融業的組織形式,股份制巨大的動員和凝聚社會財富的功能為大企業、跨國公司形成了勝任的微觀基礎。

合作制在農業領域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企業制度無法替代的。由於農業布局上的廣延性、時間上的季節性、種植上的靈活性、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再生產周期長等特點,選擇了家庭經營。同時產生了信息不暢,運輸成本高,供給彈性小和家庭經營的規模不經濟、組織化程度低、服務功能差,就使農業難於戰勝自然和市場風險。而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恰恰一方面適應了農業對家庭經營的選擇,另一方面,又克服了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實現了千家萬戶分散的小生產和大市場的對接,實現了農業生產組織的社會化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

從手工業生產看,如製革、釀酒、維修、傢俱製造等行業,都有很強的手工技藝性,很嚴格的原料選擇要求。不可能由社會化大生產方式完全替代,甚至需要維持較小的生產規模,以保證技術的完整,產品的質量和特色。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就能滿足手工業生產者對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等方面的需要。

(九)組織體系不同

股份制內部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合作制是理事會和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反映了二者企業性質的差別。合作社因為是以地緣、親緣關系結合起來的組織,有利於為自身服務,但基層功能十分有限。因此,合作社自願的自下而上的聯合就是世界合作社約定俗成的聯合形式。股份制的聯合則是多維的,可以平行聯合也可以縱向聯合。

(十)開放程度不同

股份制可以自由入股和自願轉讓,即用「腳」投票轉讓股權。合作制是入社自願和退社自由。一方面反映了合作社社員的自主性和選擇性,另一方面又不利於合作社的資本規模的穩定和規模的擴大,這是因為合作社並不是社員利潤的唯一源泉,合作社是獨立經濟主體間的不完全聯合。

(十一)社會功能不同

股份制產生兩極分化,合作制扶持弱者,緩解兩極分化的矛盾。股份制具有完全的經濟功能,合作社既是經濟組織,又是社會團體,既有經濟功能,又有社會功能。股份制企業是發展-盈利-回報,運行的結果是股東的富有或是破產,使兩極分化嚴重。一方面,合作製作為經濟組織對外追求利益最大化,對內講共同富裕、互助合作、扶貧解困。

㈣ 股份制與合作制的區別


一、股份制和合作制的聯系
股份制和合作制是市場經濟中兩種廣泛存在的企業制度,二者產生的基礎都是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發展的條件是市場經濟。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到全球化過程,股份制逐漸成為主流的企業制度。同時,在此過程中,競爭與優勝劣汰逐漸分離出了越來越多的弱勢群體,這一群體為解決自身的各種需要而創造出了合作制的企業組織形式。正因為如此,兩種制度都起源於歐洲,都源於資本主義首先發展起來的地區;都是為了經濟目的而實行的一種經濟的合作和聯合;都有股金形式;都有規范的章程,並體現著兩種制度不同所有者創立企業的初衷;所有者對企業的債務都承擔以出資額為限的責任;企業的重大決策都要經過集體討論;都是自願加入並可自願退出。
除了以上相同點之外,合作制還可以轉化為股份制。如合作社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難以貫徹民主管理的合作社原則,並且因此會降低企業效率和靈活性,合作社已經和社會企業具有同等的經濟功能和運行機理時,合作制就需要轉化為股份制,這正是世界合作社運動中出現的一種趨勢。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經營領域還可以互補,如合作制在農業產業鏈的初始階段,股份制在產業鏈的高端。股份制也可由合作社投資興辦。
二、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區別
任何事物的本質都是通過這一事物不同於其它事物的特點而反映和體現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本質區別如下:
(一)合作的主體不同、目的不同、經營范圍不同
股份制是強者的聯合、資本的合作,合作制是弱者的聯合、勞動者的合作。前者的目的是資本的增殖,後者的目的是為自身服務。因此經營范圍也不同,股份制的經營范圍是能夠給食利階層帶來回報的項目,合作制的經營范圍是社員的經濟和社會需要,如消費合作社、住房合作社、醫療合作社、文化活動合作社、咨詢合作社、保險合作社等十分廣泛的領域。弱勢群體的經濟和社會的需求都可以通過合作社的方式得以解決。
(二)治理結構不同
股份制是三權分立,即法人所有權由董事會執掌,股東利益由股東大會體現,經營權由經理班子運作。「三權分立」有利於企業法人對企業資產享有排它的、完全的經營權,有利於管理的專業化,有利於建立有效的利益機制和制約機制,有利於實現投資者資本增殖的目的。合作制是兩權結合的,社員既是所有者,又是經營者。當合作社規模擴大時,就要分而治之,這時即使所有者不經營,即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所有者通過內部的制約機制,對經營者的控制也是牢固的,使其始終不能偏離為社員服務的宗旨。
(三)產權結構不同
股份制企業的產權是多元的,並實現了產權商品化、證券化、市場化,從而打破了資本的凝固狀態,為大企業的發展創造了資本籌集,優化重組的機制。合作制的產權結構是比較單一的,且股本不能流通只能退出,社員認為自己不需要合作社的服務,或合作社不能滿足自身需要時就可以退社,反映了合作社的自我服務的目的。
股份制是現代市場經濟所有制的一種具體實現形式,不能籠統地講是公有還是私有,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手中。合作社是混合所有制,合作社資本既有屬於社員個人的股金,又有公積金形式的公共積累,這是屬於合作社不可分割的集體財產。盡管從這個意義上講,股份制產權關系更清晰。但是,合作社雖然有一部分集體資產為社員共有,但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市場經濟國家,合作社的集體資產任何人不能侵犯。集體資產的存在,壯大合作社實力,強化服務功能,對合作社每個社員都是有利的。合作社還有相當的監督機制對集體資產的完整性進行監督。
(四)股金的性質不同
二者雖然都有入股形式,但股份制的股金是資本,合作制的股金是「入社門票」。股份制的股金可以凝聚大量資本,可以開發單個資本不可能開發的巨大項目,股東之間的股份差額很大。因此,股東對企業的責任差別很大,權力差別很大,利益差別也很大。合作制的股金具有均齊性和有限性,合作社社員不因股金的差別而有地位的差別,這是由合作社的性質所決定的。
(五)分配關系不同
分配關系體現了企業發起人的初衷和企業運轉的目的。因此,股份制是同股同利,按股分紅。合作制則是以勞動分紅為主,股金分紅為輔,即主要按社員和合作社的交易額返還利潤。兩種制度分紅的依據不同,體現了資本在股份制中的力量,勞動在合作制中的地位。
(六)管理方式不同
股份制企業一股一票,合作社一人一票,二者都是平等的,只是平等的依據不同,前者強調資本的權力,後者強調勞動者的權力。市場經濟下,資本的投入是經濟活動的第一動力,大的投資者為了得到大的回報,要求相應的決策權,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事。一股一票正是保障投資者利益的有效機制。一般來說,持「大股」者多數是能人,他們不僅有較大的責任感,而且有更深遠的謀略,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也是經濟活動達到預期目標的有力保證。世界范圍內股份制形式的成功就是對一股一票制的肯定。合作制的一人一票也無可非議。因為合作社為社員服務是其唯一宗旨,每個社員對合作社重大事項都有參與決策的權力,這是合作社的特性要求。
(七)在社會經濟中地位不同
通常說的股份制是指現代公司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是現代公司制的主要的企業組織形式,也是市場經濟主流的組織形式。而合作制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織形式,但是屬於非主流的組織形式。正因為如此,股份制為世人所知,在有些國家和地區對合作制的認識還有不足。所以國際合作社聯盟號召,要向社會名流和青年人宣傳合作社。
(八)適用領域不同
由於聯合的主體不同、目的不同、地位不同,因此,兩種企業制度的適用領域也有差別。雖然在經營領域上沒有嚴格的限制,但在生產領域,股份制廣泛存在於技術密集、有機構成高、規模大的企業,而合作制更普遍的存在於勞動密集型的第三產業、農業、手工業。因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趨勢需要一種足以承擔大型項目如開發運河、修築鐵路、高新技術、金融業的組織形式,股份制巨大的動員和凝聚社會財富的功能為大企業、跨國公司形成了勝任的微觀基礎。
合作制在農業領域的作用是其他任何企業制度無法替代的。由於農業布局上的廣延性、時間上的季節性、種植上的靈活性、對自然條件的依賴性、再生產周期長等特點,選擇了家庭經營。同時產生了信息不暢,運輸成本高,供給彈性小和家庭經營的規模不經濟、組織化程度低、服務功能差,就使農業難於戰勝自然和市場風險。而合作社這種組織形式恰恰一方面適應了農業對家庭經營的選擇,另一方面,又克服了家庭經營的局限性,實現了千家萬戶分散的小生產和大市場的對接,實現了農業生產組織的社會化和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
從手工業生產看,如製革、釀酒、維修、傢俱製造等行業,都有很強的手工技藝性,很嚴格的原料選擇要求。不可能由社會化大生產方式完全替代,甚至需要維持較小的生產規模,以保證技術的完整,產品的質量和特色。合作社的組織形式就能滿足手工業生產者對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等方面的需要。
(九)組織體系不同
股份制內部是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合作制是理事會和監事會、社員代表大會,反映了二者企業性質的差別。合作社因為是以地緣、親緣關系結合起來的組織,有利於為自身服務,但基層功能十分有限。因此,合作社自願的自下而上的聯合就是世界合作社約定俗成的聯合形式。股份制的聯合則是多維的,可以平行聯合也可以縱向聯合。
(十)開放程度不同
股份制可以自由入股和自願轉讓,即用「腳」投票轉讓股權。合作制是入社自願和退社自由。一方面反映了合作社社員的自主性和選擇性,另一方面又不利於合作社的資本規模的穩定和規模的擴大,這是因為合作社並不是社員利潤的唯一源泉,合作社是獨立經濟主體間的不完全聯合。
(十一)社會功能不同
股份制產生兩極分化,合作制扶持弱者,緩解兩極分化的矛盾。股份制具有完全的經濟功能,合作社既是經濟組織,又是社會團體,既有經濟功能,又有社會功能。股份制企業是發展-盈利-回報,運行的結果是股東的富有或是破產,使兩極分化嚴重。一方面,合作製作為經濟組織對外追求利益最大化,對內講共同富裕、互助合作、扶貧解困。美國學者艾德溫•諾斯認為,合作制是抑制資本中陰暗面的手段,它抑制資本主義過分強調競爭,追逐利潤,有利於實現社會正義和公平分配。因此,合作社越發展,兩極分化越減少。從這個意義上講,合作制比任何社會慈善救濟,財政轉移支付都要見效,在我國尤其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緊迫性。另一方面,合作社的社會團體功能,開辟了弱勢群體與政府和社會通話的表達呼聲的通道,對社員有社會管理、思想、文化、科學的教育功能。這使合作社成為有特色的經濟組織。因此,合作社具有穩定社會秩序,避免社會矛盾的作用,各國政府都支持合作社。
(十二)文化意義不同
股份制是強者的聯合,強者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企業經營目標,制定企業精神和企業文化。合作制是弱者的聯合,弱者的經濟地位決定了他們的文化、技能、道德以及自強、自立的精神,需要不斷的培養與提高。因此,早在1915年,歐文主義者加拿大合作運動創始人,喬治•基恩就說:「合作制的目的是提高個人的道德水準。合作社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道德運動,它促進了自尊和互敬,發展了獨立性,它使人們學會相互依靠,它堅信,最高形式的幸福是為了所有人的利益而犧牲個人的利益。」
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一百周年大會確定的合作社價值,再次重申了合作社的文化意義,即「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團結,合作社社員信奉誠實、公開、社會責任和關心他人的道德價值觀。」合作社領導不僅是企業家還應該是社會活動家,還應該是為人典範的道德楷模。因此,人們又稱合作事業是「奉獻者的事業」。
股份制和合作制沒有優劣之分,各有其產生和發展的經濟基礎和人群基礎,比較的目的是認識兩者的本質差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進行選擇。需要強調的是規范的股份制和合作制的施行還要具備很多外部條件,如法制環境、政府職能、人們的道德水準,有些改制的失敗,就源於外部條件的制約。因此,改善外部條件也是企業改製成功的關鍵因素。

㈤ 私募股權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以什麼為主

一、創業投資基金是一類特殊的股權投資基金,兩者有差異性.
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創業投資基金是指主要投資於未上市創業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投資的權益可以是普通股、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由該定義可看出,創業投資基金實質上是一類特殊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
但是為什麼辦法要單獨一章對創業投資基金作出規定呢?依據證監會發布的《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關於創業投資基金的特別規定的說明,「由於其主要投資小微企業,屬於市場失靈的領域,世界各國均通過特別立法,一方面明確財稅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對其投資領域進行監管引導,以確保政策目標實現。」辦法為創業投資基金專章作了特別規定:一是參照國際通行定義和2005年十部委聯合發布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創投辦法」),對創業投資基金作了界定;二是規定鼓勵和引導創業投資基金投資創業早期的小微企業,並從銜接已經建立的創業投資政策扶持機制考慮,規定享受國家財政稅收扶持政策的創業投資基金,其投資范圍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三是明確基金業協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實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和會員服務;四是明確證監會對創業投資基金在投資方向檢查等環節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監督管理,而且規定在賬戶開立、發行交易和投資退出等方面,為創業投資基金提供便利服務」。
雖然根據辦法的規定,基金業協會在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投資情況報告要求和會員管理等環節,對創業投資基金採取區別於其他私募基金的差異化行業自律,並提供差異化會員服務。但從基金業協會核實的信息反饋,目前對於兩種基金相應登記備案管理以及後續會員服務並未做區別對待。
二、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受創投辦法約束
根據2013年6月,中央編辦發布通知,明確將包括創業投資基金在內的私募股權基金的管理職責賦予證監會,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擬訂促進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政策措施。從《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法律效力上分析,後者是2005年由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等十個部委共同發布的部門規章,從效力上講由於二者均屬於部門規章,在並未明確廢止創投辦法的情況下,兩部辦法應當同時有效。其次,後者應當認為是特別法,一般意義上而言,在同一層級的法律法規,特別法應當優於普通法。所以,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還應當接受創投辦法約束。
三、創業投資基金與一般股權投資基金優劣比較
(一)法規對創投基金的限制更多
1.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較高
據創投辦法第九條第三款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具體差別見下表。
2.業務禁止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不得從事擔保業務和房地產業務」。但是,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具體差別見下表。
3.對單個投資項目的投資比例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對單個企業的投資不得超過創業投資企業總資產的20%」,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規定。
4.最短存續期限限制
依據創投辦法第十九六條的規定,創業投資企業可以事先確定有限的存續期限,但是最短不得短於7年,一般私募投資基金沒有此項限制。
稅收方面的差別請參見下表。
(二)設立創投基金有機會獲得國家資金扶持與相關政策傾斜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關於大力發展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中明確「發揮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資金的引導作用,擴大政府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規模,充分運用市場機制,帶動社會資金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中處於創業早中期階段的創新型企業。」後續科技部、財政部等相關部委相繼發布了《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等具體規章,規范與引導政府資金對創業投資基金的扶持。符合相關規定的創業投資基金可以進行相關項目申請。
為了便於讀者清晰了解,列表如下: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與創業投資基金的比較

股權投資基金

創業投資基金

備注

設立形式

1)公司制(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合夥制
(3)契約制

(1)有限責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3)法律規定的其他企業組織形式設立

契約型股權投資是指信託公司通過股權投資信託計劃的形式,將募得的資金交由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或由信託公司進行管理和運作。

注冊資本

各地的標准不同,一般而言要求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股權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

實收資本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或者首期實收資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體投資者承諾在注冊後的5年內補足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實收資本。

經營范圍

一般表述:從事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管理。
(1)發起設立股權投資基金;(2)管理股權投資基金;
(3)提供股權投資基金的管理服務;
(4)股權投資咨詢服務。

一般表述:為創投企業提供投資咨詢、管理服務。
(1)創業投資業務。
(2)代理其他創業投資企業等機構或個人的創業投資業務。
(3)創業投資咨詢業務。
(4)為創業企業提供創業管理服務業務。
(5)參與設立創業投資企業與創業投資管理顧問機構。

登記備案

1.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業協會的規定,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
2.各類私募基金募集完畢,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根據基金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各地區在稅收方面的具體政策不盡相同,其中北京、天津、深圳、上海等地區的在稅收優惠方面的相關規定較為完善

㈥ 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有什麼不同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為基礎,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勞動者的勞動聯合和資本聯合相結合形成的新型企業的組織形式。

股份制亦稱「股份經濟」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屬於不同人所有的生產要素集中起來,統一使用,合理經營,自負盈虧,按股分紅的一種經濟組織形式。也是企業財產所有制的一種形式。

2、特徵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徵是生產要素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在保持所有權不變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權轉化為集中的使用權。

股份合作制資本是以股份為主構成,職工股東共同勞動,實現按資按勞分配,權益共享,風險共擔,自負盈虧,獨立核算。所有職工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企業承擔責任,企業以全部資產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3、企業類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業都可以實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業不適宜實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對於小型企業則比較適合。有人誤認為股份合作制最終將退出歷史舞台,這是絕對錯誤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西方的資本主義社會,還是中國的社會主義社會,股份合作制都將與其他所有制經濟一樣長期持續發展,並且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股份合作制毋須向股份制過渡 ,也不會演化為個體私營經濟。

㈦ 無錫市昊慶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怎麼樣

無錫市昊慶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是2017-11-16在江蘇省無錫市濱湖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無錫市濱湖區胡埭工業園聯合路8號G棟。

無錫市昊慶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20211MA1TACF327,企業法人王銀,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無錫市昊慶微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電子產品的研發、設計及銷售;工業自動控制系統裝置、金屬結構、金屬模具、鈑金件的設計、製造及維修;儀器儀表、金屬製品、通用機械、電氣機械及器材的技術服務及銷售;傢具、家庭用品、五金產品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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