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股上市首日有哪些交易規則
一、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申報價格
上海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在新股上市首日,投資者的申報價格應當符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一)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二)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二、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漲跌停限制與停復牌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如何設置漲跌停限制?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本所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後,本所將通過官方網站和衛星傳輸系統,對外公告具體的停牌及復牌時間。
三、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申報價格
深圳證券交易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如下:
1、股票上市首日全日投資者的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的64%,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
2、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取至0.01元。
3、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4、超過開盤有效競價范圍,但未超過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連續競價。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
5、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允許撤銷申報。
6、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7、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四、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漲停限制與停復牌
1、深交所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規定: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2、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3、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本所公告為准,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⑵ 上交所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規則我實在弄不明白,賜教!
滬深交易所2014年6月13日分別發布《關於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和《關於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加強對新股上市首日和上市初期的交易監管工作,防控新股炒作,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1、新股上市首日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20%。
2、集合競價階段未產生開盤價的,以當日第一筆成交價格作為開盤價。
3、在連續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4、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交易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上交所規定,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當日14:55復牌。
5、深交所規定,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上交所同時明確,不再對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情況實施臨時停牌。深交所則規定,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連續競價、盤中臨時停牌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但不得超過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股票上市首日不接受市價申報。
⑶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修訂)
你好請問一下我有一個上海豫園商場股份有限公司1987發行卡股,股東100元
⑷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是怎樣的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異常波動情形,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其實內施盤中臨時停容牌。
新股上市首日出現下列異常波動情形之一的,本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1、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10%以上(含);
2、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20%以上(含);
3、盤中換手率(成交量除以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達到80%以上(含);
因第1項停牌的,當日僅停牌一次,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停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5的,當日14:55復牌。因第2、第3項停牌的,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4)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股市的市場特點有以下:
1、有一定的市場流動性,但主要取決於當日交易量(交易量取決於投資人心理預期)。
2、股票市場只在紐約時間早上的9:30到下午4:00(中國市場為下午三點)開放,收市後的場外交易有限。
3、成本和傭金並不是太高適合一般投資人。
4、賣空股票受到政策(需要開辦融資融券業務)和資本(約50萬)的限制,很多交易者都為此感到沮喪。
5、完成交易的步驟較多,增加了執行誤差和錯誤。
⑸ 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制度是什麼
1、T+1交割,+1交收:交易雙方在交易次日完成與交易有關的證券、款項收付,即買方收到證券、賣方收到款項。我國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A股均實行T+1交收。
2、漲跌幅限制:證券交易所為了抑制過度投機行為,防止市場出現過分的暴漲暴跌,而在每天的交易中規定當日的證券交易價格在前一個交易日收盤價的基礎上下波動的幅度。如今,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ST股和未完成股改的S股漲跌幅限制為5%)
3、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5)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⑹ 科創板交易規則
科創板上市公司(簡稱科創公司)應適用上市公司持續監管的一般規定,《持續監管辦法》與證監會其他相關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持續監管辦法》。
1、明確科創公司的公司治理相關要求,尤其是存在特別表決權股份的科創公司的章程規定和信息披露。建立具有針對性的信息披露制度,強化行業信息和經營風險的披露,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彈性和包容度。
2、制定寬嚴結合的股份減持制度。適當延長上市時未盈利企業有關股東的股份鎖定期,適當延長核心技術團隊的股份鎖定期;授權上交所對股東減持的方式、程序、價格、比例及後續轉讓等事項予以細化。
3、完善重大資產重組制度。科創公司並購重組由上交所審核,涉及發行股票的,實施注冊制;規定重大資產重組標的公司須符合科創板對行業、技術的要求,並與現有主業具備協同效應。
4、股權激勵制度。增加了可以成為激勵對象的人員范圍,放寬限制性股票的價格限制等。建立嚴格的退市制度。根據科創板特點,優化完善財務類、交易類、規范類等退市標准,取消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環節。
(6)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設立科創板試點注冊制,要加強科創板上市公司持續監管,進一步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嚴厲打擊欺詐發行、虛假陳述等違法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證監會將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的銜接;推動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建立健全證券支持訴訟示範判決機制;根據試點情況,探索完善與注冊制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⑺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如下:
(1)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版險警示股票(上海權ST、*ST股),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2)上海ST、*ST股價格的漲跌幅限制一般為5%,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3)上海ST、*ST股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內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證券營業部名稱與買賣金額。
(4)上海ST、*ST股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股票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⑻ 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意思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為了防止過度投機,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
委託規則規定: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無法取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規則還有很多,但是對於新手來說,了解基本規則便可參加股票交易了。
⑼ 新股上市首日交易規則有哪些
上海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80%;
連續競價階段、開市期間停牌階段和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於發行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者下跌超過10%的,本所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盤中成交價格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的,不再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因前款規定停牌的,停牌持續時間為30分鍾,如停牌持續時間達到或超過14:57,當日14:57復牌,進入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深圳交易所:
有效申報價格範圍
新股上市首日: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競價范圍:發行價的上下20%(超過120%,但為超過144%的申報,不能參加開盤集合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連續競價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競價范圍時,參與連續競價)
全日有效申報價格範圍:不得高於發行價的144%且不得低於發行價格的64%
連續競價、復牌集合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盤中臨時停牌制度:
股票上市首日連續競價階段出現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的,盤中臨時停牌30分鍾;
臨時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14:4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
股票上市首日14:57至15:00採用收盤集合競價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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