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自然人委託他人開立證券帳戶炒股有什麼處罰
你好,自然人開戶是不能委託他人開立股票賬戶的,只有機構或者企業可以委託他人開立證券賬戶。
『貳』 用別人的股票賬戶進行非法交易
有可能是操作股票市場價格,最早好像還有人專收身份證開戶,但是現在很難了,現在開戶版必權須本人持有身份證到證券公司櫃台開戶,密碼都要自己設置,如果把自己的密碼和賬戶給別人,假設證監會和交易所查出確實是操作股票價格那肯定找的是開戶第一責任人,這樣就與本人脫不了關系。
『叄』 一個人操作多人的股票賬號會如何處罰
不涉及多敲影響股價,不涉及違規掛撤單,不涉及影響股市的操作,就好。
『肆』 借用他人股票賬戶炒股資金被偷偷轉走該定什麼罪
恕我說話不客氣!
你是成年人不?
為什麼要借用別人的賬戶?
為什麼自己不開?
轉走了你也沒有辦法,除非你有證據證明那是你的資金!
『伍』 證券從業人員借用他人名義炒股按照法律規定應受何處罰
證券法和證券公司管理規則上明文禁止從業人員炒股,借用他人名義也算,並沒有規定如何處罰,按字面意思就應該開除出證券行業,不能在證券行業從業.
『陸』 用別人賬戶炒股,如何把大額資金轉移到自己名下會被查嗎
這個怎麼說呢, 是有專門的運作方法的, 就例如洗黑錢, 裡面的道道比較多, 想不讓注意, 你需要特別多的賬戶,去運作,但是國內來講,這是不可能的,
『柒』 接受別人的股票賬戶委託操作股票違法不
應該簽訂合同。熊市不炒股!
非常難盈利,如果虧損怎麼辦?算誰的?
『捌』 證券從業人員用別人帳戶炒股被查出來會受什麼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百九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人員,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8)使用他人股票賬戶炒股處罰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二百條
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從業人員或者證券業協會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資料,隱匿、偽造、篡改或者毀損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的,撤銷證券從業資格,並處以三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百零一條
為股票的發行、上市、交易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證券服務機構和人員,違反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買賣股票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股票等值以下的罰款。
第二百零二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在涉及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公開前,買賣該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建議他人買賣該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萬元的,處以三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從事內幕交易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進行內幕交易的,從重處罰。
第二百零三條
違反本法規定,操縱證券市場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三十萬元的,處以三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單位操縱證券市場的,還應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玖』 借用他人賬戶炒股指期貨會受刑事處罰嗎
借用別人賬戶炒股,然後給別人提成,主要有兩種情況:1。一種簡單的合作炒股模回式,關鍵點不在答於你得賬戶,而在於你賬戶中的資金,等於借用賬戶的人操作你的資金在市場進行買賣,前提條件是借用賬戶的人要有豐富的操作經驗和盈利能力(起碼比你強的多),否則不如你自己操作。
比較公平的利潤分配方法為:共同承擔盈虧。 很多合作方(很多是主動找你得)提出盈利提成(不管多少),虧損以再次合作給與補虧百分之百都是騙子,一定要注意。
2。主力機構借用你得賬戶,充入自己的資金,藉以分散進入市場資金的單筆額度,盡量消除主力在市場的操作痕跡。主力往往會找很多這樣的賬戶,給你提成也是理所當然,這不是信任問題,關鍵是你也承擔了主力操縱市場(違法)的一部分風險(最少是接受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