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
1、股東的盈復余分配權,俗稱股制東分紅權,指股東基於公司股東的資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請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權利。股東行使該權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從實體上公司需有實際可供分配的利潤。二是從程序上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得到股東會或股東大會的通過。在以上兩個條件未滿足時,股東的盈餘分配權尚只能是法律層面的期待權益。2、在公司存在可供分配利潤的前提下,如果公司長期不分紅,從程序上來說,根據《公司法》第167條規定,股東的盈餘分配權以股東先行內部救濟為原則,即股東可以提出召開股東會,討論利潤分配方案。3、股東的盈餘分配權(股東分紅權)訴訟救濟途徑:當公司具備上述的利潤分配條件,股東可以依法提起盈餘利潤分配訴訟;當公司過分提取任意公積金或以其它形式侵害股東的盈餘分配權時,任何一個股東都可以資本多數決濫用,股東大會決議侵犯股東正當權利為由,向法院提起撤銷股東會決議的撤銷之訴或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的確認之訴,同時請求分配股利。
B. 股票分紅需要什麼條件
C. 關於股票分紅有什麼規定
如果在年報中有分紅預案
那一般就會在股東大會通過
但是也有很多很不錯的公司,很小氣,即使有賺也不給分紅的。
D. 股市的分紅派股規則
分紅是股份公司在贏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投資者的紅利。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投資回報。分紅是將當年的收益,在按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公益金等項目後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通常股東得到分紅後會繼續投資該企業達到復利的作用。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紅,而優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紅。股份公司只有在獲得利潤時才能分配紅利。
派發股利的確應該有時間限制的,但以上文字只能說明公司有派發現金股利的意向,還沒做具體的時間安排.附: 股息、紅利亦合稱為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終結算後,將盈利的一部分作為股息按股額分配給股東。
股利分類
股利的主要發放形式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財產股利和建業股利。
現金股利亦稱派現,是股份公司以貨幣形式發放給股東的股利;
股票股利也稱為送紅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發本公司股票的方式來代替現金向股東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發給股東。股東得到的股票股利,實際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資;新建或正在擴展中的公司,往往會藉助於分派股票股利而少發現金股利。
財產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實物或有價證券的形式向股東發放的股利。
建業股份公司是以公司籌集到的資金作為投資盈利分發給股東的股利。
E. 股票分紅如何操作
分紅派息四個重要日期及操作: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會將分紅派息的消息公布於眾的時間。
2、股權登記日,即統計和認參加期股息紅利分配的股東的日期,
3、除權除息日,通常為股權登記日之後的一個工作日,
4、發放日,即股息正式發放給股東的日期。根據證券存管和資金劃撥的效率不同,通常會在幾個工作日之內到達股東賬戶。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的過程式,也是股東實現自己權益的過程。分紅派息的形式主要有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兩種。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兩種形式同時用。
(5)股票分紅規擴展閱讀:
股票分紅計算公式有以下六點:
1、除權與除息報價的具體計算公式有以下幾種:
2、除息報價。除息報價=股息登記日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股息)
3、a送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率)
4、b配股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配股率)
5、c送股與配股同時進行時的除權報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
6、除權除息報價=(股權登記的收盤價-每股現金股利+配股價*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分紅
F. 上市公司分紅規則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確分紅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期的現版金分紅。3、近三年權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才能進行分紅。4、在分紅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擬定利潤分配的方案,董事會要說明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5、公司應該在季度報告中說明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
G. 股票分紅如何計算
上市公司分紅規定如下:1、上市公司必須在章程中明確分紅政策。2、上市公司可以進行中內期的現金分紅容。3、近三年現金方式分配的利潤不少於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潤的30%才能進行分紅。4、在分紅以前,上市公司需要擬定利潤分配的方案,董事會要說明是否制定現金分紅預案。5、公司應該在季度報告中說明現金分紅政策的執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