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證券法第八十條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證券賬戶。」
第八十條 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回證券賬戶。答個人認為:典當公司開立的帳戶實質上利用自己的名義讓顧客為自己操作。他們的做法實際上是想將甲所作的操作風險全部轉移到甲身上,但羸利了典當公司和甲分成,典當公司考慮到甲可能不誠信, 出了這損招防止甲將錢挪作他用。虧損了由甲單獨負擔,這就是他們的精明之處。典當公司出租自己的帳戶,行動上購成了違法。不清楚是否有關於典當公司的司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