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在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前持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股,之後又追加5000股,派息日分紅怎麼計算
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 這是兩天誒 樓主沒說清楚!
總之 看你在登記日那天內收市時持有容多少股 就按照多少股在第二天的除權除息日進行股權登記日
股權登記日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利或進行配股時規定一個日期.
在此日期收盤前的股票為"含權股票"或"含息股票",即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有資格登記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權登記日前在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的股東,才有權分享股利。在該日收盤後持有該股股票的投資者沒有享受分紅配股的權利,通常該日稱為登記日或R日,在登記日下午收盤時(下午3點鍾)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由券商系統自動幫你登記.交易所在該日收盤之後將認真核對有關資料,對享受分紅配股權利的投資者進行核對後登記,全部過程均由交易所主機自動完成,而不需要投資者去辦理登記手續,這也是證券無紙化交易的一個優點。股權登記日當天收盤前買入股票,可以享受分紅派息!
2. 我該怎樣追回我的欠款和分紅
1、詐騙應該不構成。
2、「借」還是投資?這是不同的。如果是借,那就要本金版,最多利息,和投資收權益無關。如果是投資,你屬於隱名股東,如果你占股份是公司內部明知的,對內披露的,那麼你可以找公司主張你的權利。如果不是,就找你朋友。
3、參照上一條
4、看你隱名的知情范圍。
3. 合並報表,對被投資方分紅的追溯為什麼借投資收益
我也在找這個問題的答案,樓上分析的我還是不大理解,但是很巧在別的地方看到一個解答,看了就明了了,分享給樓主。
成本法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權益法
借:應收股利
貸:長投
所以調整
借:投資收益
貸:長投
4. 增資配股和分紅送股的意思和例子,懸賞可以追加,無上限
增資配股抄是在你原有股票按照配股方案用低於市場的價格再購買的股票,分紅送股是直接給你股票賬戶送紅股,不用花錢買,當然送紅股是最好的了,例如你有某股票1000股,配股方案10配2股,你就得到200股配股權,可以以配股價買入,送紅股就不用解釋了吧
5. 本學期本人追蹤、研究股票的概況、價格波動和分紅情況
幹嘛用啊?蟲蟲認為別研究 要是寫論文 呵呵 應付考試嘛 蟲蟲不會
6. 有限公司追加股東,股權分配問題,以及年終分紅比例等問題急!
首先來理一下思抄路。
B原先襲佔100%股份,出資額為50萬。後變為A佔60%,出資額為30萬;B佔40%出資額為20萬。
第一個問題:C和D分別追加30萬和10萬。在法律上叫增加註冊資本,即增資。按照公司法的規定,需要驗資並辦理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
第二個問題:股權如何分配。這要看公司的凈資產是多少,C和D以何價格增資。如果C和D是以1元每1出資額增資的話,則注冊資本會增至90萬。股權分配如下:A出資額為30萬佔33.34%,B出資額為20萬佔22.22%,C出資額為30萬佔33.33%,D出資額為10萬佔11.11%。則C的比例超過了A、B。
第三個問題:如果想要C、D增資40萬比例又不超過大股東,可以採取以下方法:
(1)提高增資的價格。比如,以2元每出資額的價格增資。則,雖然CD投入了40萬元,佔到的出資額只有20萬元。
(2)原始股東與C、D同時增資,可以保證自己的股份不被稀釋,但必須拿出一部分資金。
第四個問題:是不是法人的股份比例要高於一定比例?公司法中沒有規定。
以上供您參考。
7. 股東退出應分紅而未分紅的收益如追回
這個有點麻煩 如果沒弄錯的話 你們應該屬於有限責任公司 這種情況下退股有點難 我國公回司法規定
符合答三個條件才能申請退股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這個要麼找人把股權轉讓出去 要麼解散公司 公司法規定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這個可以找一位律師協助
8. 增值配股 和 送股分紅 為何會受到股民的追捧 ... 這些東西對市值不是沒有影響嗎 請指點一二 謝謝
其實是大資金製造一種題材,讓散戶跟風炒作!主要還要看公司的業績及成長潛力,如果專業績屬平平,成長性也不好,最多短暫的炒作之後,還是要回歸平庸表現,甚至大幅回調。
因為配股或送股都對公司股本有影響的,如果一家企業有持續大比例送股做為分紅方式的話,說明其業績應該不錯,股本有擴張潛力,但一家企業的股本也並不是越大越好,到了一定的規模,市場表現就回一般。所以對年報前的這種題材炒作,作為短期的話,及時獲利了結。
9. 分紅擴股後都會跌很多能追嗎
那是除權,不抄是跌 打個比方 一個股票 現價10元 共1億的股本 10送10後 股價變成了5元,但其股本增加到了2億股 整體市值還是沒變。也不改變公司的價值。只是這類股票在行情好的時候,是有可能走出填權行情。對前期牛股尤其是這樣。如600703
10. 股票中追加追送的區別
這有個去年7月答案:
追送對價
部分股改公司在對價方案中,除了直接的對價,往往還追加了部分條款,比如說保證股價,利潤率不低於承諾。在達不到上述要求時,要將事先質押在登記公司的股份按照追送條款補償給流通股。
但是這個股權登記日,不再是股改股東大會登記日,而是在觸發追送條件後,另通知設定的。
如近期的冰熊,國農,和絲綢股份。不能看作是分紅,不除權,是股改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http://..com/question/31459345.html?si=2
分紅
動詞 1.指人民公社時期社員定期分配工分值。
2.企業分配盈餘或利潤:年終分紅。
3.股份公司按股份分配利潤。
分紅的概念
分紅,亦稱利潤分享,即分配紅利的簡稱。1899年在巴黎舉行的「國際分紅會議」中指出:「分紅是指企業單位提撥一定比例的盈利,分配給該企業單位一般被雇員工的報酬,此種報酬按自由協約的計劃,事先訂定提撥的比率;比例一經決定,即不得由僱主變更」。美國芝加哥大學羅勃·桑納德教授對分紅定義為:「所謂分紅,簡言之,是指受雇員工在其正常薪資之外,分配一部分僱主所得的利潤而言」。
「辭海」對分紅的解釋為:「企業團體於每屆決算時,由盈餘中提出一部分分配於使用人或勞動者,謂之分紅,亦稱花紅,含有獎勵勞動補助工資之意」。陸光先生亦有類似的定義:「僱主為通過人性合作,提高生產,降低成本,因而根據一項自由的合約,將事業單位獲得的利潤,依照事先訂定的比率,與被僱人共享」。此外李善勐先生所作的定義為:「一個經營業務的公司,於經濟繁榮的年度中,獲得盈利,在凈得中提出一部分分配給員工,謂之分紅」。又杜功璧先生亦曾指出:「公司每營業年度終了,經過決算,如有盈餘,通例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提存法定盈餘公積,提列定率股息後,余數即為股息及紅利,是股東出資的報酬,若讓出若干嘉惠員工,即系分紅。」
在台灣公司法規定,公司無盈餘時,不得分派股息及紅利。但法定盈餘公積已超過資本總額 50%時,或於有盈餘的年度所提存的盈餘公積,有超過該盈餘 20%數額者,公司為維持股票的價格,得以其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紅利。由此可知分配紅利的限制。
簡介:分紅有紅利再投資和現金分紅兩種方式,這兩種分紅方式的差別是,一個是單利增值,而紅利再投資是復利增值。所以大多數客戶比較喜歡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方式
基金分紅
基金分紅是指基金將收益的一部分以現金方式派發給基金投資人,這部分收益原來就是基金單位凈值的一部分。因此,投資者實際上拿到的也是自己賬面上的資產,這也就是分紅當天(除權日)基金單位凈值下跌的原因。
基金分紅與收益:分紅並不是越多越好,投資者應該選擇適合自己需求的分紅方式。基金分紅並不是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准,衡量基金業績的最大標準是基金凈值的增長,而分紅只不過是基金凈值增長的兌現而已。
對於開放式基金,投資者如果想實現收益,通過贖回一部分基金單位同樣可以達到現金分紅的效果;因此,基金分紅與否以及分紅次數的多寡並不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收益產生明顯的影響。至於封閉式基金,由於基金單位價格與基金凈值常常是不一樣的,因此要想通過賣出基金單位來實現基金收益,有時候是不可行的。在這種情況下,基金分紅就成為實現基金收益惟一可靠的方式。投資者在選擇封閉式基金時,應更多地考慮分紅的因素。
現金分紅:現金分紅是直接獲得現金紅利,不用支付贖回費,而且免稅,即落袋為安;
紅利再投資:將所分得的現金紅利再投資該基金,即俗稱的「利滾利」,這樣做既可免掉再投資的申購費,而且再投資所獲得的基金份額還可以享受下次分紅。
基金分紅的條件?
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的分紅條件主要有:
(1)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分紅;
(2)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凈虧損,則不進行分紅;
(3)基金分紅後基金單位凈值不能低於面值。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