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送股配股分紅 計算題
10送5,即復100股送50股,總股本增加,制則每股實際價值變為了10元/股,送股這部分現在的成本就是500元(送的50股*10元/股)
派現,10派7元,即這部分成本是70元
一共收益:570元。
成本:1500+支付50*8 = 1900元
題目:「在這之後」
570/1900=30%的收益率
Ⅱ 股票分紅好還是送股好呢各有什麼優點
分紅來和送股區別可大了源去了
君不見每年年報季報都在炒高配送概念的股,啥時候炒作個高分紅的股了?
分紅除息,分多少?每10股送1塊錢了不起了~~有的上市公司多少年沒分過紅了
兒送股除權,可不一樣,來個10送10,雖然股價是下來了,但是不還有填權行情嗎?
所以寧可送股,不要分紅!
Ⅲ 送股.配股.分紅,轉股,是什麼,怎麼算.,對什麼人有利可以賺多少,
其實股票價格變動都是因為有多空雙方的存在.
不管是什麼原因的除權或是有股該消息這都是會影響到場內資金和場外資金,最終結果是看對誰有利了.
把握時機是在消息沒有使價格變動之前進入,必須是在對主流有利的情況下進入,這是法則.
[送股.配股.分紅,轉股,是什麼,怎麼算.,對什麼人有利可以賺多少,是分紅前買股票好還是分紅後.兩者有什麼差別了?股改前的股票會不會價格升高很多還是會降低.什麼時間買好了]這些都是隨後的表面現象沒有分析價值
你拿10員給你找回2個5員(轉股是要在往裡面添錢
分紅還得自己上稅這兩個不要碰)
股票的上漲和下跌都要看大勢的風向標和各股的風向標,大盤上升是因為51%的各股上漲,要選擇各股上漲的股票就要選各股風向標向上的了.
一向准首平均指數包容消化一切
股價伴隨股指運動,股指之間相互印證.
股價的運動是有趨勢的,根據趨勢的大小,把股價的運動分為三種形式基本運動次級運動和日常波動這三種形式同時存在
成交量跟隨股價的趨勢
只有一個趨勢的開始才能證明原有趨勢的結束.
掌握技術分析後你就不會浪費時間去分析這那的了.
用技術分析選擇會啟動的股票,用什麼方式啟動就不是你需要超心的事,如果主力需要跟風盤就會找什麼什麼方案利好什麼的.如果萬事具備就不許要其他手段了.
Ⅳ 請問:如果企業分紅送股後股價是怎樣核算的
四.除權、除息價怎樣計算?
上市公司進行分紅後,除去可享有分紅、配股權利,在除內權、除息日容這一天會產生一個除權價或除息價,除權或除息價是在股權登記這一天收盤價基礎上產生的,根據深、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規定,計算辦法具體如下:
除權(息)價的計算公式為:
除權(息)報價=[(前收盤價-現金紅利)+配(新)股價格× 流通股份變動比例]÷(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除權日賣出股票,是否仍有分紅?
股權登記日當天收市後,仍持有該公司股票,可享有分紅;但在除權日拋出原持有股票,是否仍享有分紅呢?
股權登記日是用以區分能否享受公司紅利的標志,凡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直到收市)仍持有公司股票的,屬於可享受該公司分紅的股東,第二天(除權日)再買入股票的,已不可享受分紅。
因此,上述問題即使第二天(除權日)賣掉股票,依然是可以享受公司分紅的股東。
簡單的計算就是(登記日收盤價 - 每股紅利)/1.1(比方是每10送1股)=除權除息後的價格!!
如果是送2股那就是1.2 送3股就是1.3,10送10的話 那就是除2了!(對價)
Ⅳ 送股好還是派息好
送股就是除權,派息就是分紅,一般分紅好,應為對除權除息後的股價影響小。
送股的利弊 :
在上市公司分紅時,我國股民普遍都偏好送紅股。其實對上市公司來說,在給股東分紅時採取送紅股的方式,與完全不分紅、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度等方式並沒有什麼區別。這幾種方式,都是把應分給股東的利潤留在企業作為下一年度發展生產所用的資金。它一方面增強了上市公司的經營實力,進一步擴大了企業的生產經營規模,另一方面它不象現金分紅那樣需要拿出較大額度的現金來應付派息工作,因為企業一般留存的現金都是不太多的。所以這幾種形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都是較為有利的。
當上市公司不給股東分紅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這部分利潤就以資本公積金的形式記錄在資產負債表中。而給股東送紅股時,這一部分利潤就要作為追加的股本記錄在股本金中,成為股東
權益的一部分。但在送紅股時,因為上市公司的股本發生了變化,一方面上市公司需到當地的工商管理機構進行重新注冊登記,另外還需對外發布股本變動的公告。
但不管在上述幾種方式中採取那一種來處理上一年度的利潤,上市公司的凈資產總額並不發生任何變化,未來年度的經營實力也不會有任何形式上的變化。
而對於股東來說,採取送紅股的形式分配利潤將優於不分配利潤。這幾種方式雖都不會改變股東的持股比例,也不增減股票的含金量,因為送紅股在將股票拆細的同時也將股票每股的凈資產額同比例降低了,但送紅股卻能直接提高股民的經濟效益。其根據如下:
1.按照我國的現行規定,股票的紅利的征稅可根據同期儲蓄利率實行扣減,即給予一定的優惠,具體稅額就是每股紅利減去同期儲蓄利率後再徵收20%的股票所得稅,這樣在每次分紅時要徵收的稅額是:
所得稅=(每股紅利—本年度一年期定期儲蓄利率)×20%
當上市公司在本年度不分配利潤或將利潤滾存至下一年時,下一年度的紅利數額就勢必增大,股民就減少了一次享受稅收減免的優惠。比如某上市公司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每股股票的分紅都為H元,如果每年都照章分紅,同期儲蓄利率為i,則股民每年應繳納的股票所得稅為(H—i)×20%,兩年之和為2×(H—i)×20%。若將上一年度的利潤滾存至本年度,則股民在本年度應繳納的稅額為(2H—i)×20%。(2H—i)×20%比 2×(H—i)×20%要大,兩年合並分紅時股民要比兩年單獨分紅多繳i×20%的得所稅。
2.在股票供不應求階段,送紅股增加了股東的股票數量,在市場炒作下有利於股價的上漲,從而有助於提高股民的價差收入。
3.送紅股以後,股票的數量增加了,同時由於除權降低了股票的價格,就降低了購買這種股票的門檻,在局部可改變股票的供求關系,提高股票的價格。
將送紅股與派現金相比,兩者都是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只不過是方式不同而已。只要上市公司在某年度內經營盈利,它就是對股民的回報。但送紅股與派發現金紅利有所不同,如果將這兩者與銀行存款相比較,現金紅利有點類似於存本取息,即儲戶將資金存入銀行後,每年取息一次。而送紅股卻類似於計復利的存款,銀行每過一定的時間間隔將儲戶應得利息轉為本金,使利息再生利息,期滿後一次付清。但送股這種回報方式又有其不確定性,因為將盈利轉為股本而投入再生產是一種再投資行為,它同樣面臨著風險。若企業在未來的年份中經營比較穩定、業務開拓較為順利、且其凈資產收益率能高於平均水平,則股東能得到預期的回報,若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低於平均水平或送股後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不善,股東不但在未來年份里得不到預期回報,且還將上一年度應得的紅利化為了固定資產沉澱。這樣送紅股就不如現金紅利,因為股民取得現金後可選擇投資其他利潤率較高的股票或投資工具。
上市公司的分紅是採取派現金還是送紅股方式,它取決於持多數股票的股東對公司未來經營情況的判斷和預測,因為分紅方案是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通過的。但我國上市公司中約有一半以上的股份為國家股,且其股權代表基本上都是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由於切身權益的影響,經營管理人員基本上都贊同企業的發展與擴張,所以我國上市公司的分紅中送紅股的現象就非常普遍。
Ⅵ 一隻股票如果每年都分紅送股,比如每年都10送5股,紅利2元。以10元的價
首先,股本不是這樣計算出來的,分紅與股本並無直接關系。分紅多隻能說明公司某種程專度上盈利能力好,那屬么公司發展前景好,5年後股本應該會增加,但是不是一定的。至於如果股價還是10元,盈利計算為1年:1.5萬股,紅利2000元;2年:2.25萬股,紅利累積5000元;3年:3.375萬股,紅利累積9500元;4年:5.0625萬股,紅利累積16250元;5年:7.593萬股,紅利累積26375元。即盈利26375元,且持有75930股股票。
望採納
Ⅶ 送股分紅,股價為什麼要降
你好,分紅抄除息後首日開盤前價格相襲對除息停牌前收盤價相比肯定是要低的。股票分紅時一般會進行除權處理,導致股價「下跌」。但是除權之後股價還會不會繼續下跌,主要是看大市行情是否處於牛市。
一般來說,當公司分紅除權之後,股價也會隨著股指下跌。如果該股盈利能力強勁,目前的市盈率也較低,建議不管該股下跌的走勢,耐心持有;反之則應逢高賣出。
分紅或送股後股價會下調,但並不是下跌,那叫除權或除息。
如果該公司連續幾年都分紅,說明公司盈利狀況良好,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顯現,長線看也可能上漲。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Ⅷ 送股為什麼說是分紅呢10送10,股票多一倍,可是股價少一半,有什麼便宜呢
送股是很好的事.有以下幾點:
1.送股表示公司對未來看好,一般預計公司凈利潤有大版幅增長它才會10送10,不然送股權後每股利潤會下降很多,送股比例跟得上利潤增長才會送股.當然也有例外.至少公司高臣對增長有信心.
2.為公司節約了現金,也就可以少貸款,少付出利息.節約的就是利潤.
3.股價下跌一半,絕對價格低了,對以後股價炒做留下了空間.
4.對公司做大市值有幫助.
當然亂送股(凈資產低了也不可能10送10),公司沒有發展前景,熊市當中,股價還是會跌得很慘.
總的來說送股是好事哈!
Ⅸ 分紅送股後股票的成本價怎麼計算
你沒有給出具體的股票,那我只能打個比方了,比如一隻10元股票每10股送20派1元
因為你專這股票是每股10元的,那屬分紅送配你也把10股換算成每股的,10股送20,那每1股就是送2股了,10派1,那每1股就是派0.1元了
除權除息後的股價就是:(10-0.1)÷(1+2)=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