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發行股票能融資多少比如發行500萬股,能融資多少錢融資到這個錢的多少取決於什麼
股票發行數量一定的情況下,融資多少取決於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是指股份有內限公司發行容股票時所確定的股票發售價格。此價格多由承銷銀團和發行人根據市場情況協商定出。由於發行價是固定的,所以有時也稱為固定價。發行價如果定得低,公司上市融資的目的就不能達到,失去上市的意義。
但是,如果發行價定得過高,就沒有人願意買,也照樣融不到資。因此,根據市場的接受能力,參考同類公司的市場價格,考慮各種因素之後,定一個折中的價格,既滿足融資的需要,市場又能接受。
『貳』 公司發行股票,公司往裡貼錢嗎
你好,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發行方式:
股票在上市發行前,上市公司與股票的代理發行證券商簽定代理發行合同,確定股票發行的方式,明確各方面的責任。股票代理發行的方式按發行承擔的風險不同,一般分為包銷發行方式和代理發行方式兩種。
包銷發行
是由代理股票發行的證券商一次性將上市公司所新發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購下來,並墊支相當股票發行價格的全部資本。
由於金融機構一般都有較雄厚的資金,可以預先墊支,以滿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資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願意將其新發行的股票一次性轉讓給證券商包銷。如果上市公司股票發行的數量太大,一家證券公司包銷有困難,還可以由幾家證券公司聯合起來包銷。
代銷發行
是由上市公司自己發行,中間只委託證券公司代為推銷,證券公司代銷證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續費。
股票上市的包銷發行方式,雖然上市公司能夠在短期內籌集到大量資金,以應付資金方面的急需。但一般包銷出去的證券,證券承銷商都只按股票的一級發行價或更低的價格收購,從而不免使上市公司喪失了部分應有的收獲。代銷發行方式對上市公司來說,雖然相對於包銷發行方式能或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整個酬款時間可能很長,從而不能使上市公司及時的得到自己所需的資金。
發行條件:
(一)公司的生產經營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二)公司發行的普通股只限一種,同股同權;
(三)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其中公司職工認購的股本數額不得超過擬向社會公眾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證監會按照規定可酌情降低向社會公眾發行的部分的比例,但是,最低不少於公司擬發行的股本總額的百分之十五;
(四)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五)發行人在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六)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叄』 1、某公司資產10億,想上市,打算發行一億股,每股發行價50元,請問加入股票全部被認購完是不是此公
1、公司發行股份數跟資產總數沒有關系,跟公司發行前的股份數有關。按照現行證券法的規定,發行後流通股的數量應該不低於總股本數的25%。按例子中的數據,假設公司原有3億股,發行1億股,每股發行價50元,那融資金額就是50億,不是40億。
2、發行的股票分為網下和網上兩種認購方式,所以不可能只被四個機構認購,就算是,那甲也不沒有公司控制權,因為公司原來就有3億股票,就算甲把所有發行的新股都包了,他也僅持股25%。
3、可以。
4、是。沒有交易就沒有價格。
5、二級市場股價漲跌不影響公司的資金。公司已經融資到手了。
『肆』 公司發行股票時怎麼做會計分錄
發行股票時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股本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註:股本金額為股票面值和核定的股份總額的乘積計算的金額。
例:雲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4月16日首次公開發行股票15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9.4元。本次股票發行由中海證券公司保薦並傳銷,其按發行收入的3%收取承銷費。
4月20日,股票發行費用直接沖減股本溢價後入賬
借:銀行存款136770
貸:股本 15000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121700
註:15000=136770/(1-3%)/9.4
(4)公司發行股票1500萬股擴展閱讀
發行股票的後續計量
公司採用收購本公司股票方式減資時
1、支付款超過面值總額的部分,依次減少資本公積和留存收益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庫存股
2、購回股票支付的價款低於面值總額
借:庫存股
貸:銀行存款/現金
借:股本(股票面值)
貸:庫存股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伍』 請問一個公司是否可以隨意發行股票呢發的股票越多越好嗎請通俗解釋下
發行股票的要求是很高的,必須得到中國證監會的核准。具體的就不去粘貼過來專了,最屬低的發行後股本需要達到3000萬股。然後主板的公司發行前必須連續3年盈利,營業額及利潤都要在幾千萬元以上,你說的大股東一般是發起人,一般是以資產折股的。
通俗的講就是一個公司經營得很成功,然後覺得規模小了點,需要發行一些股票籌集更多的資金加快發展。然後原來的大股東以原來的資產摺合多少股,小股東們就在發行的時候看好公司的話就買一點。也不見得越多越好,主要看公司規模,還有大股東一般要保留控股權的
『陸』 是不是一個公司發行的股票數目是有限制的
沒有具體數量的規定。
新公司法規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6)公司發行股票1500萬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摘錄: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三十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柒』 某上市公司發行普通股15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4元
如果不計費用,那麼溢價是1500*(4-1)=4500
再扣掉費用,那麼溢價就是4500-20-50=4430
『捌』 關於會計分錄的問題 乙公司2007年1月10日購買甲公司發行的股票1000萬股並准備長期持有,占甲公司股份的25%
1、,根據新准則規定,支付的相關稅費40萬記入管理費用,乙公司購入時的成本=6*1000=6000萬元<應享有甲公司的份額=25%*30000=7500萬,差額1500萬作為營業外收入(如果大於就不調,因為是商譽)。
分錄:1、 購入時: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7500
管理費用 40
貸:銀行存款 6040
營業外收入 1500
2、2007年甲公司實現凈利潤1000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0000*25% ) 2500
貸:投資收益 2500
3、2008年4月30日,甲公司宣布發放現金股利,每10股派發1元:
借:應收股利 1000/10 10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100
4、2008年6月5號,乙公司收到甲公司分派現金股利:
借:銀行存款 100
貸:應收股利 100
希望能幫到你,如有不明白之處,可以繼續追問。
『玖』 公司按照什麼發行股票,應該發行多少股票,每股多少錢
在世界盃被淘汰後,中國足協發行的股票小組應該跌到1分錢
『拾』 一個公司可以發行多少股 股票
沒有具體數量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二十七條 股票發行價格
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第一百二十八條 股票的形式及載明的事項
股票採用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應當載明下列主要事項: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
(四)股票的編號。 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簽名,公司蓋章。 發起人的股票,應當標明發起人股票字樣。
第一百二十九條 股票的種類
公司發行的股票,可以為記名股票,也可以為無記名股票。 公司向發起人、法人發行的股票,應當為記名股票,並應當記載該發起人、法人的名稱或者姓名,不得另立戶名或者以代表人姓名記名。
(10)公司發行股票1500萬股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四條 發行新股的程序
公司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公開發行新股時,必須公告新股招股說明書和財務會計報告,並製作認股書。 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八十八條的規定適用於公司公開發行新股。
第一百三十五條 發行新股的作價方案
公司發行新股,可以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確定其作價方案。
第一百三十六條 發行新股的變更登記
公司發行新股募足股款後,必須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並公告。
第一百三十七條 股份轉讓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份轉讓的場所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三十九條 記名股票的轉讓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