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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2010金融機構信貸資產

發布時間:2021-01-17 00:52:00

1. 我國資產證券化的現狀怎樣哪些金融機構開始實行了呢這些資產證券化項目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

我國資產證券化起步比較晚,而且資產證券化的實踐先於理論的探索,到目前為止僅進行過一些資產證券化方面的個案實踐。

早期的資產證券化實踐可以追溯到 1992年三亞市丹洲小區將 800畝土地作為發行標的物,以地產銷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為投資者收益來源而發行的 2億元地產投資券。在此以後,資產證券化的離岸產品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中集集團、珠海高速等離岸資產證券化項目為中國資產證券化的實踐提供了成功的經驗。

近期,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一些商業銀行及大型企業對資產證券化的研究進入實質性的操作階段,希望能夠通過這種金融工具的運用來處理我國目前銀行的不良資產。在我國分業經營的體制下,銀行的不良資產主要是不良貸款。為了解決這一問題, 1999年我國相繼成立了信達、東方、長城、華融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接受國有商業銀行總計 1.4萬億的不良貸款。實踐中,這四家公司在「債轉股」的過程,積極綜合運用出售、拍賣、招標、資產重組、兼並收購等多種形式進行資產處置,更希望藉助國外運行良好的資產證券化方式能夠剝離、加速處理不良貸款。

在我國資本市場上盡管還沒有出現嚴格規范意義上的資產證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關注著這一廣闊市場,紛紛推出資產證券化方案和產品構想。最引人注目的是信託產品在房地產抵押貸款證券化、不良資產的證券化處理等領域的准備和開拓工作,如中信信託與華融資產管理公司推出的不良資產處置信託、新華信託和深圳商業銀行合作開發的住房按揭貸款信託計劃、廣發銀行信貸資產轉讓信託計劃等,這些產品已具有了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特徵,這意味著,隨著信託產品創新向縱深發展,資產證券化類信託產品已開始逐步興起。

2. 銀行業金融機構轉讓信貸資產應當遵守的原則有哪些

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資產轉讓時,應遵守真實性原則、整體性原則和潔凈轉讓原則。

3. 2010,我國大型金融機構目前的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多少

央行將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上調0.5% 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2010年1 月18 日起,上調國內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 個百分點。大型銀行和中小規模銀行的准備金率將分別調高至16%和14%。銀行系統的流動性將被凍結3,000 億人民幣左右。這是2008 年12 月25 日央行下調准備金率以來首次上調。 釋放出寬松貨幣政策結束的信號。央行是在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控制房價上漲的文件之後宣布上調法定準備金率的,表明中央政府已經無法繼續忍受資產泡沫的膨脹。與此同時,通脹壓力明顯加大。根據我們的預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在今年4 月和8 月的漲幅將分別超過3.5%和4.5%。除了房價上漲,根據我們對快速回暖的就業形勢的觀察,過度寬松的貨幣政策正在同時推升需求拉動的通脹和成本拉動的通脹。(詳情請參閱我們於2010 年1 月11 出版的宏觀與策略報告——《雙燕歸來細雨中——在泡沫中軟著陸》)。 預計將推出綜合性政策。2010 年貨幣政策的目標是在保持經濟增長相對平穩的基礎上實現資產價格和商品價格的軟著陸。中國央行面臨的考驗是如何管理利率、匯率和其他基本面因素之間的關系。我們認為中國將先於美國上調基準利率。當然,在開始上調利率之時,釋放人民幣匯率穩定的信號十分重要,這有助於緩解資本流入的壓力。與此同時,中央政府已經通過更加嚴格的法規來監管銀行的資產質量。同時,我們預計未來銀監會將出台更多規定來控制銀行的貸款增長,這有助於防止泡沫在經歷長時間膨脹後突然破裂。[1]

4. 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產是什麼啊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回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答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5. 關於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收益權轉讓業務的通知 官網 沒有

等等吧通知

6. 我國有哪些金融機構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內中央銀行,即中國人容民銀行。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7.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相關法律法規

我國金融監管方面的金融法律主要有:

《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票據法》、《擔保法》、《保險法》、《證券法》、《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金融法規主要有:

《儲蓄管理條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外匯管理條例》、《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人民幣管理條例》、《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暫行條例》、《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金融機構撤銷條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中央企業債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等。

(7)我國2010金融機構信貸資產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2018年4月27日,《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正式發布,業內簡稱「資管新規」。

資管新規打破剛性兌付、禁止多層嵌套、抑制通道業務等主要政策標準的確立將推動資管行業發展重回本源,以穩健投資策略為主的持牌機構將迎來重大戰略利好。

國家想發展經濟,首先就是錢的問題,有了錢,政府機關就能給公務員發工資,國家各項政策能夠落實,跟錢有關系的國家機構分為兩類——金融機構和政府機構。

1、金融機構

在金融機構,國務院是大boss,他手下有三個金融機構——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

(1)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她的日常工作是印發鈔票、對貨幣流通進行調控、指導銀行業務。其中,指導銀行業務很重要,因為各大銀行都是直接碰到錢的,銀行本身也分成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

政策性銀行——非盈利機構,國家想搞建設就要找它貸款;

商業銀行——盈利機構,和老百姓息息相關,比如四大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

以上機構的主要管理幣種是人民幣,外幣也是央行管,不過她把這份工作交給了外匯管理局,專門管外匯。

(2)銀保監會

中國人民銀行主要靠給銀行派活兒調控經濟,那監管銀行的機構就要提到銀保監會了,他主要管銀行日常運營,比如銀行想開分行、銀行內部高管人員變動等等。銀保監會還管理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保險機構。

2018年,兩會將銀監會和保監會合並成銀保監會,因為我國的金融模式已經改變,步入混業經營的發展時代,各個業務間的交叉經營極為頻繁,監管重疊、監管真空等問題嚴重,部分新式金融機構,如財富公司,需要兩個監管主體的協調,不然就會產生監管盲區。

央行和銀保監會有很多業務交集,平常經常配合,但是具體的活兒還是不同,央行是業務指導,銀保監會是監管運營。

(3)證監會

股票、基金、期貨這些詞彙對於投資人恐怕再熟悉不過,能夠主營這些業務的機構都是精英中的精英,簡稱「精中英」。管不好這些機構,金融市場穩定將受到空前影響。管理他們的,就是證監會。

舉個例子:如果某企業想上市,他需要到證監會審批,只有得到證監會審批,證券交易所才會做好准備,企業才能發行股票。

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各司其職、各管一攤,都是平級關系。他們,就是國家金融機構體系。

2、政府機構

政府也得有自己管錢的部門,不然收上來的稅怎麼處理?公務員工資怎麼發放?管它的叫財政部,主要職責是:定稅收政策、發國債、管政府收支。

財政部因為是國家機構,結構具有典型的政府特徵——省會設立財政廳,地方市級設立財政局。

他們的工作模式也很簡單:財政部定政策,財政廳執行,財政局貫徹落實。

3、央行和財政部的關系

央行和財政部都受國務院領導,央行管貨幣政策,財政部管財政政策。

當國家想管理經濟的時候,需要兩個機構配合,比如近年來的「去杠桿」,央行讓銀行」收緊」,就是少借錢給企業,財政部也要跟進」收緊」,就是讓政府也要少花錢。

互聯網金融有關的法律法規匯總: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於2015年7月28日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規定。

目前我國合法的互聯網金融業態包括: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及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

除傳統各項法律法規及監管制度和政策外,專門針對新型業態的監管規定主要是從2010年的人民銀行2號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開始的(一般認為,支付業務的發展及監管也是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標志性事件)。

2015年十部委發布的221號文(《指導意見》)既是對近幾年互聯網金融業態的全面總結、梳理和確認,同時也是未來監管政策落地的綱領性、「指導性」文件。

1、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

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

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

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

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2、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

(一)網路支付;

(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

(三)銀行卡收單;

(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

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

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

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3、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

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

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

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4、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

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

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

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

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

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

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5、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

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

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

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

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6、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

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

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

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8. 我國金融機構的狀況

中國政策性銀行的現狀與改革
摘要:政策金融是與商業性金融相對應的,是現代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繼國有商業銀行股改之後,三大政策性銀行的轉型問題已成為國內金融改革的又一個焦點。本文闡述了中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發展歷程及其現狀,並從總體上描述了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最後對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作出了簡單評價及建議。
關鍵詞:政策性銀行 現狀 改革

一、中國三大政策性銀行的發展與現狀
中國政策性金融體系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度的過程中產生的。1994年,作為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國家決定設立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同時將原四大國有銀行所負有的政策性職能分離出來,切斷基礎貨幣與政策性業務的聯系,為加速國有銀行的商業化和確立中央銀行的獨立性創造條件。由此,政策性金融作為一個獨立的金融體系在我國正式建立。三大政策性銀行自成立以來,在貫徹國家產業政策、支持地區經濟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對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和金融體制的改革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 1994 年3月7日,該行是一家以國家重點建設為主要投融資對象的政策性銀行,辦理政策性國家重點建設(包括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貸款及貼息業務。除了財政撥付的資本金之外,國家開發銀行的資金來源,主要是通過發行財政擔保債券和由金融機構認購金融債券籌措,此外還包括部分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吸收的存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於 1994 年11月18日,承擔國家糧棉油儲備和農副產品合同收購、農業開發等業務中的政策性貸款、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及監督使用。資金來源除財政核撥資金外,主要面向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並使用農業政策性貸款企業的存款。
中國進出口信貸銀行成立於 1994 年7月1日,作為貫徹國家外貿政策的政策性銀行,其主要業務是為大型機電設備進出口提供買方信貸和賣方信貸,為成套機電產品出口提供信貸貼息及信用擔保。其資金來源除國撥資金外,主要以財政專項資金和金融債券為主,其業務活動由有關部門組成監事會進行監督。
我國政策性銀行自成立以來,經過十幾年的實踐和探索,已經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經營機制。在發揮貫徹政府意圖、拉動經濟增長作用的同時,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經營出現了許多新的情況和特點:
(一) 經營行為顯著改變
適應形勢需要,政策性銀行採取了相應的改革措施,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經營管理體制。,政策性銀行把「既要支持經濟發展,又要防範金融風險」作為經營原則,防範風險的意識不斷增強,自主決策的程度大幅度提高。同時,加大了貸款管理、本息回收和風險防範力度,經營管理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 資產質量明顯提高
政策性銀行在運營過程中,注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擇優選擇支持對象,建立信用結構和信用約束機制,強化信貸管理。同時通過採取上門催收、資產保全、法律訴訟等多種手段,加大催收不良貸款的力度,信貸資產質量出現了可喜的變化,不良貸款率逐年下降。截至2006年1季度,國開行的資產總額達到了25185億元(摺合3140億美元),表內不良貸款率為0.82%,撥備覆蓋率為288%,資本金為500億元,資本充足率約為9.15%,而一年前其資本充足率是10.5%。截止到2004年末,中國進出口銀行表內和表外的信貸資產余額合計達到2754.3億元,資產總額達到3058.7億元。信貸資產質量進一步提高,按五級分類標准,年末自營業務不良貸款率為5.28%,連續六年實現了不良貸款絕對額和比率的「雙下降」目標。截止到2005年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資產總額8502.1億元,貸款余額7870.73億元。按貸款五級分類標准,年末不良貸款余額為798.6億元,比年初減少458.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10.2%,比年初下降7.3個百分點,實現了不良貸款余額和比例的雙下降,貸款質量得到不斷提高。
(三) 業務經營范圍和支持領域不斷調整
為適應國家宏觀政策和產業政策的變化,政策性銀行積極調整業務經營范圍和支持領域。
2005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認真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三農」和金融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加大了信貸支農力度,貸款投放快速增加,主要業務包括:糧油信貸業務、棉花信貸業務和其他儲備信貸業務。並且還積極拓展新業務,2005年,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增加了國家和地方化肥儲備、地方糖儲備、地方肉儲備新業務。目前,除糧棉油專項儲備外,其他儲備信貸業務共六大類九個品種。截至2005年末,其他儲備貸款余額91.6億元,較上年增長88%。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中間業務也迅速發展,其保險代理業務險種范圍進一步擴大,已經涵蓋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全部險種。
從1994年成立之處到2005年末,國家開發銀行88.9%的貸款用於支持電力、公路、鐵路、石油石化、煤炭、郵電通訊、農林水電和公共基礎設施等行業。2005年,國開行繼續致力於中國的市場建設;加大對社會瓶頸領域的支持,緩解資金壓力;進一步大力推動管理資產業務與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繼續提升內部管理能力;積極推動國際合作。其中間業務也發展迅速,主要有:財務顧問、債券承銷、證券化、高科技風險投資和基金管理。
2004年,中國進出口銀行主要業務有:出口信貸業務,包括出口買方信貸和出口賣方信貸;對外優惠貸款業務;外國政府貸款轉貸業務;對外擔保業務;國際國內結算業務。極大的促進了我國的進出口發展。其中間業務發展迅速,2004年9月,銀監會批准進出口銀行開展衍生產品交易業務,成為第一家獲得該授權的政策性銀行。
二、中國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
今年年初,央行年度工作會議確定,按「一行一策」原則分步制定、實施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同時,年初的銀監會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把「加快政策性銀行改革」作為今年金融機構改革的主要內容。今年的「兩會」,又首次將「推進政策性銀行改革」寫進了《政府工作報告》。政策性銀行的改革已成為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後又一個熱點。綜合各新聞媒體的報道,以及國家高級金融官員對政策性銀行改革的評述,可以大體看出我國今年政策性銀行的改革思路:
(一) 重新定位:一行一策
三家政策性銀行改革方案的初步設計系由中央銀行研究局人員參與,在行長周小川的親自指揮下完成的。 矯正決策層和業界人士對政策性銀行功能定位的傳統理解:即按國家指令開展業務,虧損由國家兜底。將三家政策性銀行統統定義為國務院直屬、以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為目標的具有開發型功能的國有金融機構。這種職能定位意味著三家政策性銀行特別是農發行和進出口銀行的業務范圍將大幅放寬。
(二)分賬經營管理:國家帳戶和銀行帳戶
在分賬經營管理方面,央行與銀監會的意見比較統一,即採用分賬管理。所謂分賬經營管理,是指將政策性銀行的業務分為兩類,一類是政府交辦業務,另外一類是市場化業務或銀行自營業務;同時,在政策性銀行內部設立兩個賬戶,一個是國家賬戶,專司政策性業務;一個是銀行賬戶,統籌《商業銀行法》允許開展的所有業務,不享受政策優惠。兩類業務分別核算。在分賬經營管理的情況下,國家財政只對國家賬戶內的虧損進行補償,對銀行自營業務的經營狀況不負責任。
(三) 補充資本金。
三家政策性銀行普遍存在所有者權益比率及資本充足率過低的問題,因此,新方案包括多渠道充實資本金並建立長效、可持續的資本金補足機制方面的內容。從目前中國狀況說,既然確定了「純國有血統」不變,那麼,資本金的補充渠道只能由財政注資、匯金公司注資以及在國內外市場發債券這三個方面構成。在三家政策性銀行中,由於國家開發銀行發放了大量的10年、20年以上期限的貸款。因此,風險暴露還需要一個較長的時間過程。從現在看,其資產的不良率只有2%左右,其狀況要優於許多國內一流的商業銀行。 但農發行和進出口銀行卻都面臨著一個共同的問題,即如何處置表內不良貸款。進出口銀行不良貸款的規模估計不足百億元人民幣。而農發行由於體制、政策等原因所造成的不良貸款總額肯定要高得多。 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賴賬所造成的農發行的巨額貸款損失,還可採取和地方政府談判,用債轉股的方式,以糧食購銷企業的房地產產權抵股的辦法來解決,如此等等。一旦確定了不良資產的處置辦法,就應該根據處理數額的難度確定計劃完成期限,如2年、3年、5年,等等。在不良資產的處置方式設計中有一個邏輯前提,即作為國務院直屬的政策性銀行由於指令性任務和安定團結目的而造成的純粹政策性虧損,中央財政應當認賬並給予相應解決;而由於政策性銀行本身經營管理不善造成的貸款損失,則應當由今後的經營利潤轉撥備的方式進行抵補。
三、中國政策性銀行改革思路的簡單評價及建議
首先、對我國當前三家政策性銀行進行准確定位。政策性銀行作為藉助國家信用實現國 家經濟發展戰略的金融工具,是進行市場化運作但又不以獲取最大利潤為目標的非營利性金融機構。國家信用支持、市場化運作、非盈利性應是新時期政策性銀行的三個顯著特徵。其一,政策性銀行需要國家信用支持。這是因為政策性銀行是為國家發展戰略服務的,利用國家信用可在國際市場以相當低的成本贏得資金,有利於其政策性業務發展;其二,實行市場化運作,可以避免政策性銀行過度依賴財政而導致經營效率低下,並運用市場化方式彌補體制性缺損和政策業務的市場風險,從而增強其應對集中、大額、長期風險的能力,這也是新型政策性銀行與傳統政策性銀行的最大區別;其三,政策性銀行經營目標不是盈利最大化, 而是為國家發展戰略服務,實現國家利益最大化。在上述共性基礎上,「一行一策」的原則,是充分考慮了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狀況和發展戰略,能較好的調整現有政策性銀行的業務范圍,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對國家經濟發展戰略的支持作用。
其次,在明確定位的前提下,盡快為三家政策性銀行立法。因為政策性銀行與商業銀行在經營目標、業務范圍等方面均存在很大區別,大部分國家均為政策性銀行單獨立法。我國目前只有國務院(1994)22號文件作為政策性銀行的依據,具體內容已不適應發展要求 ,應 盡快頒布專門法規,規范政策性銀行經營行為。鑒於政策性金融機構業務種類繁雜、機構特點不一致, 宜由同一部法律來規范,立法應針對各行不同特點分別進行,單獨制訂。通過立法,可以進一步明確各類政策性銀行作為國家信機構的性質、地位、業務范圍、經營宗旨、資金來源和使用,以及會計制度、融資方式、利潤處理辦法、監管體制等,促進政策性銀行自我約束、自主決策和健康發展。調整業務范圍、通過制度來分離政策性金融業務和商業性金融業務,加強機構自身建設。
再次,兩個賬戶之間必定要設立隔離機制。劃分國家賬戶和銀行賬戶是世界上幾乎大部分的政策性金融機構通行的做法。政策性金融代表公共利益,或者准公共利益,是服從國家的特定的產業政策、社會政策或者戰略意圖需要的。此外,隨著資金來源、融資方面市場化的擴展,許多國家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也在進行改革,在一定的范圍內從事商業性的投資業務,但商業性業務是有限的。分賬經營管理有助於體現國家政策導向和政府意圖,同時又能使各大政策性銀行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牢固樹立成本效益觀念,實現可持續發展。但是,兩個賬戶之間必定要設立隔離機制,防止商業賬戶的損失轉嫁到國家財政頭上,這也是設立分賬經營管理體制首先要考慮的問題。
最後,治理結構和內在運行機制改革。一旦對三家政策性銀行進行了准確的定位,這三家銀行的治理結構也應當參照現代公司治理結構進行相應的調整。除了成立董事會、監事會或引入獨立董事制度外,其高級管理層也應當按照委託代理關系進行相應的機制設計,並對一些問題進行相應的思考,如董事長和行長是分設還是一人兼任;副行長由董事長、行長提名還是上級組織部門直接委派任命;管理團隊的報酬水平可否與業績相應掛鉤;經營管理的問責制度如何設計,等等。
參考文獻:
[ 1] 我國政策性銀行的轉型和發展方向:沈凡,理論建設,2006年第1期
[2] 政策性銀行走向何方:趙江山,經濟參考報,2006年05月09日
[3] 三大政策性銀行轉身財政匯金聯合注資:吳雨珊,21世紀經濟報道,2006年5月6日
[4] 三家政策性銀行改革今年啟動 周小川親自指揮:李衛玲,國際金融報,2006年02月27日
[5] 政策性銀行改革與轉型國際研討會實錄: ,2006年04月28日
[6] 數據來源:三家政策性銀行網站及其年報。

9. 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適合用《巴塞爾協議》中的標准法還是內部評級法

現在用的還是巴塞爾2,協議3出來了,但是還沒有使用,要有一個過渡期。
最新通過的《巴塞爾協議Ⅲ》受到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直接催生,該協議的草案於10年提出,並在短短一年時間內就獲得了最終通過,並將於此後的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G20峰會上獲得正式批准實施。
根據協議要求,商業銀行必須上調資本金比率,以加強抵禦金融風險的能力。
《巴塞爾協議III》規定,截至2015年1月,全球各商業銀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將從現行的4%上調至6%,由普通股構成的「核心」一級資本占銀行風險資產的下限將從現行的2%提高至4.5%。另外,各家銀行應設立「資本防護緩沖資金」,總額不得低於銀行風險資產的2.5%,該規定將在2016年1月至2019年1月之間分階段執行。預計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將於今年11月在韓國首爾舉行的峰會上批准《巴塞爾協議III》。
《巴塞爾協議III》是金融危機的產物,由巴塞爾委員會於去年底提出。與最初版本相比,此次公布的正式協議在諸多監管指標上有所放鬆。這主要是因為原始版本受到來自銀行的廣泛壓力。為了如期推出新協議,巴塞爾委員會不得不適當妥協。
新協議影響最大的地方在於大幅度提高了對銀行一級資本充足率的要求。為了滿足新的資本要求,未來幾年全球銀行將面臨巨大的融資壓力,據測算,融資規模可能會超過千億美元。
與不久前美國通過的金融監管法案一樣,《巴塞爾協議Ⅲ》也是史上最嚴厲的監管規定。國際監管標准制定者之所以痛下決心,是因為不僅懷有亡羊補牢之心,還抱有籌謀未來之志。
兩年前爆發的這場金融危機無異於一次真實版的壓力測試,壓力場景被設定為「百年一遇」。沒有通過測試的不僅有銀行、券商等各類金融機構,還包括監管者。監管者曾以為金融機構會理性行事,會照顧好自己,不會犯下致命錯誤。但監管者錯了,讓他們更加後悔莫及的是,監管部門必須為那些「大而不倒」的機構所犯下的錯誤埋單。
從短期看,新協議限制了銀行業在順風順水時候的盈利空間,甚至會導致銀行業在全球經濟艱難復甦的背景下,進一步收縮信貸。但從長期看,更嚴厲的監管其實對金融業和實體經濟的穩健發展是一大利好。《巴塞爾協議Ⅲ》達成共識後,歐美日的銀行股出現了明顯上漲。銀行業在金融危機前後的表現就像是缺乏自製力的孩子,如果有更加嚴格的看管,再闖大禍的可能性就會下降。
新協議規定,一旦銀行開始動用一筆額外的、占風險加權資產2.5%的「緩沖」資金,監管者將限制其獎金發放和派息。銀行在危機時期派發高額獎金的積極性因此將受到抑制,此外,當銀行家想要激進擴張,他也會因此規定有所收斂。
作為一個國際監管標准,《巴塞爾協議Ⅲ》對各國銀行業的影響是不同的。為了照顧一些國家和大量小銀行的承受力,最後的過渡期被拉長到將近10年之久。這一妥協令人失望。此外,本來對資本金充足率制定了更高要求,後來也不得不調低。銀行股的反彈也說明,對於多數大型銀行來說,履行新的資本金要求並不困難。
總體而言,亞洲國家的銀行業受影響較小,中國尤是如此。近年來,中國銀監會對國內大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底線為11.5%,核心資本充足率底線則為7%。這與中國更偏向主銀行金融制度有關。目前存貸款業務依然是商業銀行的主體業務,所能從事的投資銀行類業務還很有限,規模較小,表外資產比重也不大。這樣的資產負債結構,杠桿率明顯比西方銀行業要低,也便於監管。
此外,資本金充足率本身是一個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由於存貸利差是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商業銀行總有放款沖動,提高資本金充足率就成了控制銀行放貸沖動的有效手段。隨著中國經濟強勁復甦,監管層不斷提高銀行的資本金充足率要求。
從《巴塞爾協議Ⅲ》看,中國對商業銀行資本金充足率的高要求,也帶有明顯的逆周期調控效應。只不過,巴塞爾協議看上去更像是設置了一個有關資本金充足率的「自動穩定器」裝置,而中國的監管調控更多從宏觀調控的角度做出相機抉擇。
《巴塞爾協議Ⅲ》的一個目標是,要讓銀行自己建立危機處置的資金池,以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這首先啟示中國監管層應減少對商業銀行的干預,更多地設定一個量化的指標底線,具體的經營由銀行自己負責。如果幹預太多,就不可能杜絕道德風險。因為商業銀行會把損失都歸為政策風險帶來的。這中間,對政府融資平台的貸款將是一個棘手問題。7萬億元的貸款不可避免地會出現一部分不良資產,如何為這些損失埋單將充滿爭議。監管層的一個任務是,要按照《巴塞爾協議Ⅲ》重新評估核心資本和風險資產,並按新協議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審慎地進行壓力測試,並為可能出現的資產損失預留資本金
適當提高的資本標准將增強銀行抵禦風險的能力,避免銀行在房地產貸款、商業貸款、信用卡業務方面承擔大量的風險和債務,使銀行系統更有適應能力,創建一個更具穩定的金融體系。
銀監會方面稱,本輪資本監管國際規則的改革凸顯了銀監會長期堅持審慎的資本監管所取得的成果,使中國銀行業在本輪資本監管改革中處於相對有利的位置。總體來看,國際銀行資本監管制度改革對國內銀行的短期影響有限,但長期影響值得關注。
從16家上市銀行的2010年年報和最近公布的一季報來看,銀行在最低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指標上均已達標。有數據顯示,2010年年末,上市銀行資本充足率和核心資本充足率的行業均值分別為12.07%和9.44%。國泰君安最新的研報認為,在考慮留存超額資本要求和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的情況下,大部分銀行也已達標。
從短期影響看,實施巴塞爾Ⅲ不會對我國銀行業產生直接沖擊。從2004年開始,中國銀監會引入了巴塞爾協議框架,並逐步進行了完善,建立了較為全面和系統的以資本充足率監管為核心的銀行監管體系。金融危機爆發之後,銀監會逐步提高了對國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在這一過程中,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控制和資本充足率狀況得到了明顯的改善。截至2010年6月,我國上市銀行平均核心資本充足率為8.4%,整體資本充足率水平超過10%,均高於巴塞爾Ⅲ的最新要求,而且資本質量較高,一級核心資本總資本中的佔比達到80%以上。因此,即便未來1到2年就開始實施巴塞爾協議Ⅲ,也不會對我國銀行業產生直接的沖擊。
其逆周期影響。資本緩沖的要求將使未分配利潤受到一定擠壓。按照巴塞爾協議Ⅲ的要求,需要建立2.5%的資本留存緩沖和0%~2.5%的逆周期資本緩沖。因為目前我國監管層對緩沖資本沒有特別要求,國內商業銀行距離巴塞爾協議Ⅲ中2.5%的要求尚有差距。申銀萬國的分析表明,在資本緩沖准備方面,國內銀行業平均水平在1.76%,除交行外,其他銀行均低於2.5%的標准。如果按照巴塞爾協議Ⅲ的標准,銀行將需要提取更多的一般風險准備,從而未分配利潤將受到一定的擠壓。
對宏觀金融經濟的影響。實施巴塞爾Ⅲ的一個直接效果,就是限制銀行風險資產的迅速擴張。而中國商業銀行的資產主要是貸款,所以一旦實施肯定會大幅度地抑制信貸增長。中國與西方在信貸需求方面有較大差別,西方國家長期以來信貸需求較為疲弱,而中國則相反,真實信貸需求相當旺盛,且經濟增長對貸款的依存度相當高。信貸資產高增長在今後很長一段時間之內成為常態。因此,從資本補充、風險的覆蓋、資本的覆蓋、反周期資本的提取以及對於重要金融機構附加值計提,對於銀行的壓力還是比較大的。過高的資本充足率要求將限制銀行的放貸能力,這對於中國實現其制定的宏觀金融經濟增長計劃無疑是不利的。在中國的金融體系中,銀行占據著絕對主導的地位,銀行信貸對於宏觀金融經濟的穩定增長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果資本充足率提高,導致銀行大幅度降低信貸的投放,整個銀行體系的銀根縮緊,勢必會對宏觀金融經濟產生較大的負面影響,而銀行業整體的經營狀況也會下降。
中央銀行行長和監管當局負責人會議就資本充足率監管標准和過渡期安排達成了共識,核心內容包括三個方面:
一是明確了三個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分別是普通股(含留存收益)最低要求為4.5%,一級資本最低要求為6%,總資本最低要求為8%。二是明確了兩個超額資本要求:一個是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水平為2.5%,設立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是為了確保銀行具有充足的資本用於吸收經濟壓力時期的損失,並規定銀行必須用普通股來滿足資本留存超額資本要求;另一個是反周期超額資本要求,水平為0—2.5%,只有當出現系統性貸款高速增長的情況下,商業銀行才需計提反周期超額資本,大多數時期反周期超額資本為0。三是明確了過渡期安排。為防止過快實施更高的資本標准影響全球經濟的復甦,巴塞爾委員會要求,自2019年開始正常條件下商業銀行的普通股(含留存收益)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總資本充足率最低應分別達到7%、8.5%和10.5%。
在我國,由於銀監會一直關注銀行資本風險,按照「資本質量和資本數量並重的原則」持續加強資本監管,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結構較好,國內銀行資本實力顯著增強。銀監會一直高度重視資本監管,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最近幾年來要求商業銀行在最低資本充足率8%基礎上,還要計提逆周期附加資本和系統重要性附加資本,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資本充足率分別不低於11.5%和10%。同時,要求商業銀行撥備覆蓋率達到150%以上,還准備引進動態撥備和杠桿率,作為資本監管的重要補充。資本和撥備作為抵補不可預期風險和可預期風險的核心工具這一理念得到了商業銀行的廣泛認同。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6月底,國內大、中、小各類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達到11.1%,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9%,核心資本占總資本的比例超過80%。
事實上,按照新的資本監管標准,國內大型銀行和中小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目前均高於國際同業平均水平。我國銀行業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國有商業銀行就完成了不良資產的政策性剝離、政府注資、財務重組、股份制改造和公開上市等重大部署。從2005年開始,商業銀行經歷了兩輪集中的資本補充。第一輪是集中公開上市,第二輪是最近兩年為應對信貸資產高速增長,在監管資本約束下的集體資本補充。這些都使銀行業資本補充和資本約束不斷加強。
目前在我國,銀行信貸的間接融資渠道仍佔主導地位,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仍然有大量的信貸需求,資本補充規劃將成為銀行董事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但有專家表示,資本補充的周期性一方面說明監管資本約束在商業銀行得到了很好的傳導,另一方面也說明商業銀行資本管理和資本規劃的水平還有待提高。
對於中國銀行業資本實力較好的現狀,除了上述原因之外,全國人大常委、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教授在近日也發表言論認為,我國銀行業的資本充足率結構較好,核心資本補充的壓力也不是特別大,主要得益於中國的資本市場不發達,沒有那麼多的債務型資本佔用到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反而因禍得福。她指出,在銀行業目前的風險還不是特別大的情況下,監管當局應該把握好實現巴塞爾委員會資本監管改革一攬子方案的時間和中國銀行業安全發展的平衡。

10. 全國2010年7月金融理論與實務試題及答案

全國2010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金融理論與實務試題
課程代碼: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20小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人民幣的發行機構是( )
A.財政部 B.國家外匯管理局
C.中國銀行 D.中國人民銀行
2.在銀行信貸業務中貨幣發揮( )
A.價值尺度職能 B.流通手段職能
C.支付手段職能 D.貯藏手段職能
3.間接融資方式中的核心中介機構是( )
A.中央銀行 B.商業銀行
C.投資銀行 D.政策性銀行
4.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屬於( )
A.官定利率 B.公定利率
C.市場利率 D.實際利率
5.按是否包含通貨膨脹因素可將利率分為( )
A.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 B.基準利率與一般利率
C.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 D.官定利率與市場利率
6.改革開放前我國「大一統」的金融機構體系格局基本上仿照( )
A.美國 B.德國
C.前蘇聯 D.英國
7.中央銀行代理國家債券發行體現的職能是( )
A.發行的銀行 B.銀行的銀行
C.監管的銀行 D.國家的銀行
8.商業銀行的核心資本包括( )
A.重估儲備和普通股 B.普通股和普通准備金
C.股本和公開儲備 D.公開儲備和附屬資本
9.損失類貸款呆賬准備金的提取比例是( )
A.100% B.80%
C.60% D.50%
10.結算業務屬於商業銀行的( )
A.中間業務 B.資產業務
C.負債業務 D.資本業務
11.狹義的表外業務特指( )
A.代理業務 B.有風險的表外業務
C.無風險的表外業務 D.承銷政府債券
12.下列不屬於貨幣市場的是( )
A.同業拆借市場 B.商業票據市場
C.回購市場 D.股票市場
13.如果到期時間和執行價格一樣,美洲期權的價格( )
A.通常高於歐洲期權的價格 B.通常低於歐洲期權的價格
C.通常高於買入期權的價格 D.通常低於買入期權的價格
14.在報價驅動市場中,經紀人接受客戶買賣委託後( )
A.幫助客戶選配合適的交易對象進行交易
B.尋找價格合適的經紀人交易
C.尋找專門的做市商交易
D.先自己與客戶交易,然後再與其它經紀人交易
15.我國在外直接投資記入國際收支平衡表中的( )
A.經常賬戶 B.資本和金融賬戶
C.儲備資產賬戶 D.凈誤差與遺漏
16.目前我國的人民幣( )
A.實現了經常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 B.實現了金融項目下的可自由兌換
C.是可自由兌換貨幣 D.是完全管制貨幣
17.我國外匯指定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是指( )
A.客戶從銀行買入外匯時使用的價格
B.銀行從客戶買入外匯時使用的價格
C.客戶從外匯市場買入外匯時使用的價格
D.中央銀行從商業銀行買入外匯時使用的價格
18.中央銀行掌握的具有創造多倍貨幣功能的貨幣被稱為( )
A.廣義貨幣 B.狹義貨幣
C.准貨幣 D.基礎貨幣
19.由消費膨脹導致的持續性物價上漲屬於( )
A.流通混亂型通貨膨脹 B.成本推動型通貨膨脹
C.結構失調型通貨膨脹 D.需求拉上型通貨膨脹
20.制訂和實施貨幣政策的金融機構是( )
A.商業銀行 B.專業銀行
C.中央銀行 D.投資銀行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共10小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至少有兩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21.金融行業面臨的風險主要有( )
A.信用風險 B.利率風險
C.匯率風險 D.操作風險
E.政策風險
22.商業銀行的組織形式有( )
A.單一銀行制 B.分行制
C.銀行持股公司制 D.連鎖銀行制
E.跨國聯合制
23.信託行為形成需要的條件有( )
A.信託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B.特定的合法目的
C.以財產為中心 D.以信任為基礎
E.以處理為目的
24.債券利率風險管理策略中屬於消極保守型的有( )
A.購買後一直持有到期的策略 B.利率免疫策略
C.通過利率預測進行投資的策略 D.綜合採用利率預測和利率免疫的策略
E.選擇市場時機進行債券投資的策略
25.採用普通股籌資的不利因素主要有( )
A.普通股的資金成本高 B.普通股的發行費用高
C.經濟波動時還本壓力大 D.普通股會分散公司控制權
E.增發新股會降低普通股每股收益
26.下列關於外匯的表述正確的有( )
A.外匯與外幣是同一個范疇
B.通常只有可以自由兌換的外幣才是外匯
C.外匯的主要內容是外幣支付憑證
D.我國的外匯包括外幣有價證券
E.持有大量外匯要承擔外匯貶值的風險
27.我國法規規定的外債包括( )
A.國際金融組織貸款 B.外國政府貸款
C.外國銀行和金融機構貸款 D.外國企業貸款
E.發行外幣債券
28.馬克思認為流通中貨幣需求量的決定因素主要有( )
A.待銷售的商品數量 B.單位商品價格
C.其他金融資產的收益率 D.持有貨幣的流動性效用
E.單位貨幣流通速度
29.通貨膨脹的度量指標包括( )
A.投資者信心指數 B.國民生產總值平減指數
C.消費物價指數 D.批發物價指數
E.基準利率水平
30.相對於貨幣政策,財政政策( )
A.可控性強 B.透明度低
C.認識時滯短 D.決策時滯長
E.在實行緊縮政策時阻力較大

三、計算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5分,共10分)
31.2007年1月1日,某人在中國工商銀行存入一年期定期存款5萬元,若一年期定期存款年利率為2.78%,單利計息,請計算利息所得稅為5%時,此人存滿一年的實得利息額。若2007年通貨膨脹率為4.6%,不考慮利息稅,請計算此人此筆存款的實際收益率。

答案
2010年7月全國自考金融理論與實務參考答案
(網友提供 部分答案)

一、單選題
CABDB
BCABC
BBADC
BBDBA

二、多選題
21 ACDE
22 ADE
23 ABE
24 ABC
25 ABCDE
26 CD
27 ABE
28 BCDE
29 ABE
30 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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