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機構風險為本管理原則包括以下哪些內容
第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效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架構完善內部組織結構工作機制防範控制信息系統風險
第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認真履行列信息系統管理職責:
()貫徹執行家關信息系統管理律、規技術標准落實銀監相關監管要求;
(二)建立效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內部控制規程明確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崗位責任制度並監督落實;
(三)負責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進行檢查、評估、析及向本機構專門委員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相關管理信息;
(四)及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告本機構發重信息系統事故或突發事件並按關預案快速響應;
(五)每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審查向銀監及其派機構報送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度報告;
(六)做本機構信息系統審計工作;
(七)配合銀監及其派機構做信息系統風險監督檢查工作並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
(八)組織本機構信息系統業員進行信息系統關業務、技術安全培訓;
(九)展與信息系統風險管理相關其工作
第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或其決策機構負責信息系統戰略規劃、重項目風險監督管理;信息科技管理委員、風險管理委員或其負責風險監督專業委員應制定信息系統總體策略統籌信息系統項目建設定期評估、報告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狀況決策層提供建議採取相應風險控制措施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定代表或主要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責任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設立信息科技部門統負責本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提供科技服務運行技術支持;建立或明確專門信息系統風險管理部門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管理規章、制度並協助業務部門及信息科技部門嚴格執行提供相關監管信息;設立審計部門或專門審計崗位建立健全信息系統風險審計制度配備適量合格員進行信息系統風險審計
第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事與信息系統相關工作員應符合要求:
()具備良職業道德掌握履行信息系統相關崗位職責所需專業知識技能;
(二)未經崗前培訓或培訓合格者崗;經考核適宜工作員應及進行調整
第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風險管理專業隊伍建設建立才激勵機制適應信息技術發展
第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據關律規及規范披露信息系統風險狀況
總體風險控制
第十四條 總體風險指信息系統策略、制度、機房、軟體、硬體、網路、數據、文檔等面影響全局或共風險
第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信息系統總體規劃制定明確、持續風險管理策略按照信息系統敏程度各集要素進行析評估並實施效控制
第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採取措施防範自災害、運行環境變化等產安全威脅防止各類突發事故惡意攻擊
第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信息系統相關規章制度、技術規范、操作規程等;明確與信息系統相關員職責許可權建立制約機制實行授權
第十八條 境外設立我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境內設立境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防範由於境內外信息系統監管制度差異等造跨境風險
第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家信息安全相關標准參照關際准則積極推進信息安全標准化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評估測試及進行修補更新保證信息系統安全性、完整性
第二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數據機房應符合家關計算機場、環境、供配電等技術標准全性數據至少應達家A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家B類機房標准省域數據至少應達C類機房標准數據機房應實行嚴格門禁管理措施未經授權進入
第二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使用版軟體加強軟體版本管理優先使用具自主知識產權軟、硬體產品;積極研發具自主知識產權信息系統相關金融產品並採取效措施保護本機構信息化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信息系統相關電設備選型、購置、登記、保養、維修、報廢等應嚴格執行相關規程選用設備應經技術論證測試性能應符合家關標准信息系統所用伺服器等關鍵設備應具較高靠性、充足容量定容錯特性並配置適備品備件
第二十四條 信息系統網路應參照相關標准規范設計、建設;網路設備應兼備技術先進性產品熟性;網路設備線路應冗餘備份;嚴格線路租用合同管理按照業務交易流量要求保證傳輸帶寬;建立完善網管監測管理通信線路及網路設備保障網路安全穩定運行
第二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網路安全管理產網路與發測試網路、業務網路與辦公網路、內部網路與外部網路應實施隔離;加強線網、互聯網接入邊界控制;使用內容濾、身份認證、防火牆、病毒防範、入侵檢測、漏洞掃描、數據加密等技術手段效降低外部攻擊、信息泄漏等風險
第二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信息系統加密機、密鑰、密碼、加解密程序等安全要素管理使用符合家安全標准密碼設備完善安全要素、領取、使用、修改、保管銷毀等環節管理制度密鑰、密碼應定期更改
第二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數據採集、存貯、傳輸、使用、備份、恢復、抽檢、清理、銷毀等環節效管理脫離系統採集加工、傳輸、存取數據;優化系統資料庫安全設置嚴格按授權使用系統資料庫採用適數據加密技術保護敏數據傳輸存取保證數據完整性、保密性
第二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信息系統配置參數實施嚴格安全與保密管理防止非、變更、泄漏、丟失與破壞根據敏程度用途確定存取許可權、式授權使用范圍嚴格審批登記手續
第二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信息系統應急預案並定期演練、評審修訂省域數據至少實現數據備份異保存省域數據至少實現異數據實備份全性數據實現異災備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備份管理;技術文檔資料重要數據應保留副本並異存放按規定限保存調用應嚴格授權信息系統技術文檔資料包括:系統環境說明文件、源程序及系統研發、運行、維護程形各類技術資料重要數據包括:交易數據、賬務數據、客戶數據及產報表數據等
第三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能影響客戶服務應適式告知客戶
研發風險控制
第三十二條 研發風險指信息系統研發程組織、規劃、需求、析、設計、編程、測試投產等環節產風險
第三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研發前應立項目工作組重項目應立項目領導組並指定負責項目領導組負責項目組織、協調、檢查、監督工作項目工作組由業務員、技術員管理員組具體負責整項目發工作
第三十四條 項目工作組員應具備與項目要求相適應業務經驗與專業技術知識組負責需具備組織領導能力,保證信息系統研發質量進度
第三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根據本機構業務發展戰略充進行市場調查、產品效益析基礎制定信息系統研發項目行性報告
第三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部門編寫項目需求說明書提風險控制要求信息科技部門根據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功能說明書
第三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依據項目功能說明書別編寫項目總體技術框架、項目設計說明書設計編碼應符合項目功能說明書要求
第三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獨立測試環境保證測試完整性准確性測試至少應包括功能測試、安全性測試、壓力測試、驗收測試、適應性測試測試直接使用產數據
第三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科技部門應根據測試結修補系統功能缺陷提高系統整體質量
第四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員、技術員應根據職責范圍別編寫操作說明書、技術應急案、業務連續性計劃、投產計劃、應急退計劃並進行演練
第四十條 發程所涉及各種文檔資料應經相關部門、員簽字確認並歸檔保存
第四十二條 項目驗收應具由相關負責簽字項目驗收報告驗收合格投產使用
第五章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指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程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事件管理等環節產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離運行員應實行專職由其員兼任運行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操作維護員應按授權維護規程要求產狀態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維護應非工作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應符合要求:
()制定詳細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間操作范圍、內容、辦、命令及負責員等信息;
(二)提供見簡便操作菜單或命令信息系統啟或停止、運行志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程所現象、操作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維護應符合要求:
()除信息系統設備系統環境維護外軟體或數據維護必須通特定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修改數據應通櫃員終端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志信息包括交易志審計志等便維護審計;
(三)提供維護統計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變更應符合要求:
()制訂嚴密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各崗位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退案授權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確性、安全性合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真實位置內容形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效、全面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應保留初始版本所歷史版本保留所歷史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投產定期內應組織系統評價並根據評價及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機房環境設施實行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現故障應急處理流程預案實交易服務數據應實行24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信息系統造重經濟、聲譽損失重影響事件應即報並處理必要啟應急處理預案
外包風險控制
第五十條 外包風險指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規劃、研發、建設、運行、維護、監控等委託給業務合作夥伴或外部技術供應商形風險
第五十二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信息系統外包應根據風險控制實際需要合理確定外包原則范圍認真析評估外包存潛風險建立健全關規章制度制定相應風險防範措施
第五十三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外包承包評估機制充審查、評估承包經營狀況、財務實力、誠信歷史、安全資質、技術服務能力實際風險控制與責任承擔水平並進行必要盡職調查評估工作委託經家相應監管部門認定資質具相關專業經驗獨立機構完
第五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承包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權利、義務並規定承包安全、保密、知識產權面義務責任
第五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充認識外包服務信息系統風險控制直接間接影響並其納入總體安全策略風險控制
第五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完整信息系統外包風險評估與監測程序審慎管理外包產風險提高本機構外包管理能力
第五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外包風險管理應符合風險管理標准策略並應建立針外包風險應急計劃
第五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與外包承包建立效聯絡、溝通信息交流機制並制定意外情況能夠實現承包順利變更保證外包服務間斷應急預案
第五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敏信息系統及其涉及家秘密、商業秘密客戶隱私數據管理與傳遞等內容進行外包應遵守家關律規符合銀監關規定經董事或其決策機構批准並實施外包前報銀監及其派機構律規規定需要報告機構備案
❷ 淺談如何提升農商行全面風險管理能力
在競爭日趨激烈的市場格局下,如何增強農商行的全面風險管理能力,這是當前農商行面臨一個迫需解決的問題。從國內外成功金融機構的發展經驗看,其培育核心競爭力的策略集中體現為「兩手抓」:一方面不斷提升自身的經營管理及產品創新研發能力,另一方面則是構建起完善的風險管理機制,不斷提高自身的風險管理能力。 前者對於金融機構的貢獻較為直觀,因而比較容易為農商行所理解和重視,往往也會傾其全力去提升這種能力,起到了很好的效果。而後者對金融機構發展的支持效應無法直觀地顯現,當風險真正發生時,才能充分顯現其價值,因此往往容易被忽視。 近年來,隨著農商行的改革發展不斷深入,風險管理的文化培育、機制完善、流程式控制制和能力建設等方面有了明顯的提升,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起點較低、起步較晚、觀念相對滯後等原因,農商行的風險管理機制建設遠遠不能適應迅速發展的業務需要。在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的同時,一些在經營管理方面容易被忽視的潛在風險問題正在日益凸顯,一旦疏於風險管理,就會導致潛在風險集中爆發,改革發展所積累起來的成果就會毀於一旦。 如何著手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強化全面風險管理理念。銀行經營的風險不僅在資產領域,而且涉及業務經營的全部領域,票據等領域也成為重要的風險源,銀行經營的風險不僅在決策領域,基層營業網點和櫃員也已成為重要的操作風險發源地,銀行經營的風險不僅來自我們的機構和管理能力,而且還源於個別員工的道德缺失。因此,銀行經營風險的管理必須是全面的,就必須做好三方面的管理工作:一是全業務管理,將風險管理寓於業務經營的各個方面,正確處理速度、質量,規模和效益的關系,真正把嚴格防範風險管理的要求作為銀行業務經營的「高壓線」。二是全過程管理,將風險管理貫穿於業務運行的各個過程,全面導入符合現代商業銀行經營管理要求的市場化的運作機制,事前把風險發生的責任部門、責任崗位,責任人員和處罰標准予以明確界定,對出現的各種風險行為和案件,在落實責任追究體繫上按照對號入座的原則,堅持從重懲處。三是全員管理,強化風險管理制度,形成銀行業防範風險動力機制,營造以制度管人,用機制管事的范圍,從而為實施全面風險管理奠定基礎。 二、搭建流程化管理模式。搭建流程化管理模式是邁向現代商業銀行的重要一步,具體要做好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以嚴防操作風險為目標,努力構建前中後台有效分離和運行高效的業務運營管理機制,盡快建立和完善「前台接單、中台審單、後台下單」的相互獨立、相互約束的內部控制體系;二是依流程定崗、定責、定編建立職責對等,操作規范的崗位責任體系,把崗位責任和風險控制要求落實到具體的工作目標責任之中;三是梳理、優化業務流程及管理流程。明確每項業務及其管理活動的流程操作標准,並通過流程合規及風險控制平台,形成對各項流程持續進行優化、改進的長遠機制,使流程文件管理、風險管理及監督檢查、內控評價逐步向電子化、數字化轉換。四是以流程為基礎,以全面風險管理為目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項業務操作及其運行機制進行有效的風險識別和評估,及時進行風險提示,防範操作風險,道德風險及案件風險等的發生。五是積極推進客戶經理制、風險經理制,專職或兼職合規督導員制度等基本制度以及逐步市場化的薪酬激勵制度等配套機制建設,構建營銷和風險管理兩支管理團隊,以保證流程化管理模式的成功落地。六是穩步推進運營管理機制改革。理順業務處理渠道,提升服務質量、工作效率和專業化業務處理能力,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降低運營成本,逐步完成運營條線的操作風險收口管理。 三、加大制度執行力建設。制度是金融安全的基礎,再好的制度關鍵靠落實。一是抓領導。制度執行得好不好,首先在領導。領導抓落實重在問題的檢查、整改、督辦上要全程參與,親臨現場、親力親為、把握所有的風險點,做到盯得緊、看得住。二是抓重點。嚴格執行櫃員號、密碼口令、授權、印章、印鑒密押,重要空白憑證、現金、賬戶等管理制度,嚴格按規定操作掛失,解掛、止付、凍結、扣劃、抹賬、沖賬等特殊業務,不能任意省程序、逆程序,發現疑點必須深入追責。三是抓追責認真落實。要落實「上追兩級」、「雙線問責」、「一案四問責」等案件責任追究辦法,做到把案件問責向違規問責延伸,實行「硬約束」「零容忍」,堅持保持高壓態勢。 四、加強審計檢查。審計檢查是發現問題的主要防線,許多案件的發生,關鍵是審計檢查敷衍了事,缺乏強有力的縱向監督,審計人員不仔細,不深入,對風險苗頭不重視,對賬工作不對位。因此,必須扎扎實實開展操作行為的審計檢查。重點抓好大額存款變動情況的對賬,積極推進「上門對賬」、「網銀對賬」、「當面對賬」、「交叉對賬」等多種管理方式,對重點賬戶存款和存款賬戶異常變動的財會部門要組織專人逐筆上門對賬,嚴防侵佔客戶資金行為;對印章、支票賬戶,重要憑證要全面檢查,嚴防套取資金的行為發生。同時開展突擊檢查,對基層營業網點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突擊檢查,達到強化執行的目的,還要落實深度排查,認真落實重要崗位人員輪崗、交流、強制休假、親屬迴避等制度。
❸ 小微信貸全流程風險識別與管控,銀行業該怎麼做好這些
針對沒有賬簿、沒有報表、實際經營資料缺失的小微企業,很多銀行信貸人專員會無從下屬手,客戶信息難以核實到位,會產生拒貸心理或者造成風險隱患。2016年7月6日銀監會發布的你問題中提到的意見稿,也是為了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
小微信貸全流程風險識別與管控,企業需要在「小微信貸全流程風險管理」和「小微信貸業務風險識別與營銷機會把握」兩個模塊下功夫,能夠在當前同業競爭增大,銀行議價能力下降的史可,掌握風險識別技術,捕捉營銷機遇,提升銀行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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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金融機構的風險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主要涉及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其他風險的管理,同時針對不同的風險的特點,確定不同的實施方案和管理戰略。 1、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波動而使得投資者不能獲得預期收益的風險,包括價格或利率、匯率因經濟原因而產生的不利波動。除股票、利率、匯率和商品價格的波動帶來的不利影響外,市場風險還包括融券成本風險、股息風險和關聯風險。
美國奧蘭治縣(ORANGE COUNTRY)的破產突出說明了市場風險的危害。該縣司庫將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大量投資於所謂結構性債券和逆浮動利率產品等衍生性證券,在利率上升時,衍生產品的收益和這些證券的市場價值隨之下降,從而導致奧蘭治縣投資組合出現17億美元的虧損。GIBSON公司由於預計利率下降,購買了大量利率衍生產品而面臨類似的市場風險。當利率上浮時,該公司因此損失了2000萬美元。同樣,寶潔公司(Procter & Gamble)參與了與德國和美國利率相連的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當兩國的利率上升高於合約規定的跨欄利率時(要求寶潔公司按高於商業票據利率1412基點的利率支付),這些杠桿式衍生工具成為公司承重的負擔。在沖抵這些合約後,該公司虧損1.57億美元。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義務的可能性,包括貸款、掉期、期權及在結算過程中的交易對手違約帶來損失的風險。金融機構簽定貸款協議、場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時,將面臨信用風險。通過風險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對手保持足夠的抵押品、支付保證金和在合同中規定凈額結算條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風險。
1995年以來,信用風險問題在許多美國銀行中開始突出起來,根據1998年1月的報告,其季度財務狀況已因環太平洋地區的經濟危機而受影響。例如,由於亞洲金融風暴,JP摩根(摩根大通公司)將其約6億美元的貸款劃為不良貸款,該行97年第四季度的每股盈利為1.33美元,比96年的2.04美元下降35%,低於市場預期的每股收益1.57美元。
3、操作風險
操作風險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統操作不當引致損失的風險,包括因公司內部失控而產生的風險。公司內部失控的表現包括,超過風險限額而未經察覺、越權交易、交易或後台部門的欺詐(包括帳簿和交易記錄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內部會計控制)、職員的不熟練以及不穩定並易於進入的電腦系統等。
1995年2月巴林銀行的倒閉突出說明了操作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英國銀行監管委員會認為,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是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一名職員越權、隱瞞的衍生工具交易帶來的巨額虧損,而管理層對此卻無絲毫察覺。該交易員同時兼任不受監督的期貨交易、結算負責人的雙重角色。巴林銀行未能對該交易員的業務進行獨立監督,以及未將前台和後台職能分離等,正是這些操作風險導致了巨大損失並最終毀滅了巴林銀行。
類似的管理不善導致日本大和銀行在債券市場上遭受了更大損失。1995年人們發現,大和銀行的一名債券交易員因能接觸公司會計帳簿而隱瞞了約1億美元的虧損。與巴林銀行一樣,大和的這名交易員同時負責交易和會計。這兩家銀行都均違背了風險管理的一條基本准則,即將交易職能和支持性職能分開。 操作風險的另一案例是Kidder,Peabody公司的虛假利潤案。1994年春,KIDDER確認,該公司一名交易員買賣政府債券獲得的約3.5億美元利潤源於對公司交易和會計系統的操縱,是根本不存在的。這一事件迫使Kidder公司將資產售予競爭對手並最終清盤。
操作風險可以通過正確的管理程序得到控制,如:完整的帳簿和交易記錄,基本的內部控制和獨立的風險管理,強有力的內部審計部門(獨立於交易和收益產生部門〕,清晰的人事限制和風險管理及控制政策。如果管理層監控得當,並採取分離後台和交易職能的基本風險控制措施,巴林和大和銀行的損失也許不會發生,至少損失可以大大減少。這些財務失敗說明了維持適當風險管理及控制的重要性。 近年來,互聯網金融的興起,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面對社會籌集資金,與之對應的P2C是P2P網貸的升級和進化版。P2C依然面對社會籌集資金,借款主體則以企業借款為主。以P2C模式的首創網貸平台愛投資為例,其借款人為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的企業。相較個人而言,企業的信息比較容易核實,還款來源更穩定;同時,相對於P2P平台的信用貸款形式而言,愛投資開創的P2C模式則要求借款企業必須有擔保、有抵押,安全性相對更好。愛投資的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同時,依託愛投資搭建的線下多金融擔保體系,從結構上徹底解決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讓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更有力度。
一、對市場風險的管理策略
金融機構維持合適的頭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進行交易,都要面對利率風險(比如:利率水平或波動率的變化、抵押貸款預付期長短和公司債券和新興市場資信差異都可帶來風險);在外匯和外匯期權市場做市商或維持一定外匯頭寸,要面對外匯風險,等等。在整個風險管理框架中,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作為風險管理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執行部門,全面負責整個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及控制並直接向執行總裁報告工作。該部在重點業務地區設有多個國際辦公室,這些辦公室均實行矩陣負責制。它們除了向全球風險經理報告工作外,還要向當地上一級非交易管理部門報告工作。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負責撰寫和報送風險報告,制定和實施全公司的市場風險管理大綱。風險管理大綱向各業務單位、交易櫃台發布經風險管理委員會審批的風險限額,並以此為參照對執行狀況進行評估、監督和管理;同時報告風險限制例外的特殊豁免,確認和公布管理當局的有關監管規定。這一風險管理大綱為金融機構的風險管理決策提供了一個清晰的框架。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定期對各業務單位進行風險評估。整個風險評估的過程是在全球風險經理領導下由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各業務單位的高級交易員和風險經理共同合作完成的。由於其他高級交易員的參與,風險評估本身為公司的風險管理模式和方法提供了指引方向。
為了正確評估各種市場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部門需要確認和計量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金融機構的市場風險測量是從確認相關市場風險因素開始的,這些風險因素隨不同地區、不同市場而異。例如,在固定收入證券市場,風險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線斜率、信貸差和利率波動;在股票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股票指數暴露、股價波動和股票指數差;在外匯市場,風險因素主要是匯率和匯率波動;對於商品市場,風險因素則包括價格水平、價格差和價格波動。金融機構既需要確認某一具體交易的風險因素,也要確定其作為一個整體的有關風險因素。
市場風險管理部門不僅負責對各種市場風險暴露進行計量和評估,而且要負責制定風險確認、評估的標准和方法並報全球風險經理審批。確認和計量風險的方法有:VAR分析法、應力分析法、場景分析法。
根據所確認和計量的風險暴露,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分別為其制定風險限額,該風險限額隨交易水平變化而變化。同時,市場風險管理部門與財務部合作為各業務單位制定適量的限額。通過與高級風險經理協商交流,市場風險管理部門力求使這些限額與公司總體風險管理目標一致。
二、信用風險的管理策略
信用風險管理是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管理構架中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它由風險管理委員會下設的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全面負責。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直接向全球風險經理負責,全球風險經理再依次向執行總裁報告。信用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專業化的評估、限額審批、監督等在全球范圍內實施信貸調節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風險時,信用風險管理部門要對風險和收益間的關系進行平衡,對實際和潛在的信貸暴露進行預測。為了在全球范圍內對信用風險進行優化管理,信用風險管理部門建立有各種信用風險管理政策和控製程序,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
(1)對最主要的潛在信貸暴露建立內部指引,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總經理監督。
(2)實行初始信貸審批制,不合規定的交易要由信用風險管理部門指定成員審批才能執行。
(3)實行信貸限額制,每天對各種交易進行監控以免超過限額。
(4)針對抵押、交叉違約、抵消權、擔保、突發事件風險合約等訂立特定的協議條款。
(5)為融資活動和擔保合約承諾建立抵押標准。
(6)對潛在暴露(尤其是衍生品交易的)進行定期分析。
(7)對各種信貸組合進行場景分析以評估市場變數的靈敏性。
(8)通過經濟、政治發展的有關分析對主權風險進行定期評估。
(9)和全球風險經理一起對儲存時間較長、規模龐大的庫存頭寸進行專門評估和監督。
三、操作風險的管理策略
作為金融服務的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直接面臨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暴露,它們均產生於正常的活動過程中。除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外,金融機構還將面臨非直接的與營運、事務、後勤有關的風險,這些風險可歸於操作風險。
在一個飛速發展和愈來愈全球化的環境中,當市場中的交易量、產品數目擴大、復雜程度提高時,發生這種風險的可能性呈上升趨勢。這些風險包括:經營/結算風險、技術風險、法律/文件風險、財務控制風險等。它們大多是彼此相關的,所以金融機構監控這些風險的行動、措施也是綜合性的。
金融機構一般由行政總監負責監察公司的全球性操作和技術風險。行政總監通過優化全球信息系統和資料庫實施各種長期性的戰略措施以加強操作風險的監控。一般的防範措施包括:支持公司業務向多實體化、多貨幣化、多時區化發展;改善復雜的跨實體交易的控制。促進技術、操作程序的標准化,提高資源的替代性利用;消除多餘的地區請求原則;降低技術、操作成本,有效地滿足市場和監管變動的需要,使公司總體操作風險控制在最合適的范圍。依靠戰略合作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企業做實地的貸前審查,資質的審查、經營流水審查、業務能力和財務報表等審核,在貸後監管也基本能做到實地,每個月考察資金使用情況及業務運轉、經營狀況,在最大程度上能夠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還款能力,從而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的反擔保措施,會向擔保公司抵押放款、股權、應收帳款,相對銀行會有更強的反擔保措施,擔保公司相當於加了一層全額利息擔保,對風險進行隔離作用,這是最大程度上確保投資者的安全。
❺ 什麼是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目前,國際先進銀行已經普遍把風險管理貫穿到整個銀行的經營管理之中,建立了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全美反財務舞弊委員會的發起組織委員會認為,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受該實體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個人的影響,並應用在整個機構戰略設定中的過程。
我們應清楚地認識到,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零風險」是不存在的;實施全面風險管理的意義在於其能夠培育全員的風險管理文化、建立起完善的組織架構和嚴密的風險控制體系,及時識別、管理和有效化解風險。更為完善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奢侈品,而是銀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必需品。 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主要內容 從國際先進商業銀行的實踐來看,要建立和有效實施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應站在全行的高度,以全局視點審視體系建設,不能僅就風險管理而單一論之,重在全面風險管理的內涵要得到貫徹落實。全面的風險管理體系主要包括風險管理環境、風險管理流程、內部控製程序和風險審計等相互聯系的子系統。
(一)風險管理環境。風險管理環境包括內、外部環境兩個方面。外部環境是銀行經營所處的宏觀經濟、社會文化以及監管要求等外部環境;內部環境主要包括風險文化、風險戰略、風險偏好、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人員培養等。一位美國的銀行家說:「一個金融機構的管理常常失敗,其原因並不是因為它缺乏信用管理系統、政策及程序,而是因為它現有的佔主導地位的企業文化不能使這些系統、政策、程序真正發揮出作用。」可見,風險管理環境對風險管理的效果具有重要影響。
(二)風險管理流程。所謂風險管理流程,是指從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到風險防範,以及貫穿其中的風險信息報告路徑的管理全過程。雖然風險管理要保持與業務部門的獨立性,但風險管理流程則必須建立在業務操作流程的基礎上,實現和業務操作流程的有機結合。
(三)內部控制體系。內控體系的構建需要遵循全面性、獨立性原則。內部控制應滲透到銀行的各項業務過程和各個操作環節,做到全員參與、全程管理、全面覆蓋。內部審計部門作為內控管理的核心部門,要保持相互獨立,將內控評價結果直接向最高決策層負責。
(四)風險審計體系。風險審計的作用在於對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及其運行進行後評價和持續改進,保持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穩定運行,是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的重要保障。 國際知名銀行業全面風險管理的啟示
通過對國際先進商業銀行風險管理模式的研究,可以總結出以下啟示
一是重視風險文化和組織架構建設。風險管理能否發揮作用,以及在多大程度上發揮作用,是與該行的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密切相關的,而組織架構相似的銀行卻可能因為風險文化、部門職責劃分等因素而使風險管理效果差異甚巨。因此,商業銀行必須重視風險文化和組織架構建設,二者相互協調,才能保證風險管理的效果。
二是強調對員工的培訓、培養。要建立員工業務培訓和風險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客戶經理和風險經理的業務水平,強調客戶經理和風險經理之間的溝通與配合,確保開發的客戶是銀行所需要的。
三是重視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即在業務流程分析整合的基礎上,加強基礎數據的分析整理,進行風險的量化、分析和評價,發揮信息技術在風險決策中的作用,使風險決策更具客觀性。
❻ 銀行如何落實全面風險管理要求,履行風險管理職能
銀行落實全面管理要求以及履行風險管理職責該做到如下幾點:
一、合規風險管理的內涵及作用 所謂合規,是指使商業銀行的經營活動與法律、規則和准則相一致。合規風險,是指商業銀行因沒有遵循法律、規則和准則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和聲譽損失的風險。合理風險管理是指銀行主動避免違規事件發生,主動發現並採取適當措施糾正已發生的違規事件的內部控制活動,它是構建銀行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的基礎和核心。因銀行業經營風險的特點,在吸取大量銀行案件的教訓後,銀行業合規問題日益引起監管者和商業銀行的高度關注和重視,合規管理作為專門的銀行風險管理技術也日益得到全球銀行業的普遍認同。2005年4月,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了《銀行的合規與合規管理部門》指導性文件,對銀行的合規管理提供了框架性指導,以敦促並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起有效的合規政策和程序,推進銀行機構的穩健經營。合規建設在銀行管理中的作用是指銀行主動識別合規風險,持續修訂合規管理制度,採取懲戒措施,避免違規事件發生,持續管理合規風險的動態過程。加強合規建設,建立和完善合規管理工作體制、機制,對於銀行業市場化改革具有深遠的影響和意義。合規管理是商業銀行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商業銀行應綜合考慮合規風險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和其他風險的關聯性,確保各項風險管理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合規風險管理的目標是通過建立健全合規風險管理框架,實現對合規風險的有效識別和管理,促進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確保依法合規經營。首先應加強合規文化建設,並將合規文化建設融入企業文化建設全過程。合規是銀行所有員工的共同責任。
二、銀行合規風險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長期以來,銀行一直未將合規作為一個重要的風險源來管理,更沒有將合規風險管理擺上應有的重要位置,與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關於銀行合規管理的一系列要求相比存在較大差距,目前銀行在合規風險管理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合規風險管理意識普遍比較淡薄由於認識上的誤區和理念上的偏差,合規風險管理意識普遍比較淡薄:一是重業務拓展,輕合規管理。金融企業各級機構往往把目光局限於完成考核任務和經營目標,注重市場營銷和拓展,忽視業務的合規性管理,有些營業機構甚至不惜冒著違規操作的風險以實現短期業績,加大了銀行合規經營風險。
二是重事後管理,輕事前防範。郵儲銀行往往偏重於對已發生或已存在的風險採取事後的管理處罰措施,試圖以嚴厲的處罰遏制風險的出現,而對事前的防範和事中的控制措施卻關注較少。三是重基層操作人員管理,輕高層管理人員約束。這是我國銀行業在合規風險管理上存在著共同的一個根深蒂固的錯誤理念,即重視對基層操作人員的管理,忽視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約束,似乎只有基層人員才有引發可能
❼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風險管理指引的第五章 運行維護風險控制
第四十三條 運行維護風險是指信息系統在運行與維護過程中操作管理、變更管理、機房管理和事件管理等環節產生的風險。
第四十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應實行職責分離,運行人員應實行專職,不得由其他人員兼任。運行人員應按操作規程巡檢和操作。維護人員應按授權和維護規程要求對生產狀態的軟硬體、數據進行維護,除應急外,其他維護應在非工作時間進行。
第四十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運行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定詳細的運行值班操作表,包括規定巡檢時間,操作范圍、內容、辦法、命令以及負責人員等信息;
(二)提供常見和簡便的操作菜單或命令,如信息系統的啟動或停止、運行日誌的查詢等;
(三)提供機房環境、設備使用、網路運行、系統運行等監控信息;
(四)記錄運行值班過程中所有現象、操作過程等信息。
第四十六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維護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除對信息系統設備和系統環境的維護外,對軟體或數據的維護必須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進行,添加、刪除和修改數據應通過櫃員終端,不得對資料庫進行直接操作;
(二)具備各種詳細的日誌信息,包括交易日誌和審計日誌等,以便維護和審計;
(三)提供維護的統計和報表列印功能。
第四十七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信息系統的變更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制訂嚴密的變更處理流程,明確變更控制中各崗位的職責,並遵循流程實施控制和管理;變更前應明確應急和回退方案,無授權不得進行變更操作;
(二)根據變更需求、變更方案、變更內容核實清單等相關文檔審核變更的正確性、安全性和合法性;
(三)應採用軟體工具精確判斷變更的真實位置和內容,形成變更內容核實清單,實現真實、有效、全面的檢驗;
(四)軟體版本變更後應保留初始版本和所有歷史版本,保留所有歷史的變更內容核實清單。
第四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信息系統投產後一定時期內,應組織對系統的後評價,並根據評價及時對系統功能進行調整和優化。
第四十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機房環境設施實行日常巡檢,明確信息系統及機房環境設施出現故障時的應急處理流程和預案,有實時交易服務的數據中心應實行24小時值班。
第五十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行事件報告制度,發生信息系統造成重大經濟、聲譽損失和重大影響事件,應即時上報並處理,必要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