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想了解一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我國現有的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有哪些有沒有私營的,不是銀行,國企背景的!
抄成立金融控股公司是混業經營的一種實現形式,金融控股公司不直接經營銀行、保險、證券或信託等業務,而是通過旗下的子公司經營這些業務,比如**集團。
當然也可以不設立金融控股公司 母公司通過不同的部門既做銀行也做證券業務,這些部門不同於上述具有法人資格的子公司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是為了適應我國目前的分業監管分業經營的模式;同時也有利於金融各業務的獨立運作,避免相互干擾。
金融控股(集團)公司一般都是混合型的金融集團(Mixed Financcial Conglomerates),即母公司除了從事一定范圍的金融業務之外,還通過控股從事其他非金融業務,如工業、商業、貿易、建築、運輸、不動產等,如英德兩國的金融集團等。
Ⅱ 金融控股公司的特點
作為多元化經營的金融企業集團,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如下特點: (1)監管壓力
在金融業分業經營的監管體制下,設立控股公司,由控股公司持有銀行和其他金融資產的股權,各金融業務子公司各自持有相關業務牌照,獨立經營,接受各自監管部門的監管,符合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精神。同時減少單一金融機構同時開展其他金融業務帶來的監管壓力。
(2)公司治理
控股公司在公司治理結構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不用滿足各金融業務監管當局對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例如,在香港,按照《銀行業條例》,金融監管局有權審批銀行董事會的委任,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受到的約束將大於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通過收購、兼並不同種類的金融機構,使得金融控股公司本身具有巨大的協同效應的優勢。此外金融控股公司在制定企業發展戰略時,可以將不同地區、不同金融品種之間的優勢加以組合利用。在金融業激烈競爭的環境下,可以有兩種選擇:
(1)增加單一金融服務產品的數量,如擴大銀行地區分行和營業網點,可以多吸收存款。這樣作法的意義是大銀行只要收購一家小銀行,就可以降低小銀行的高額成本,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而帶來了規模經濟。
(2)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如銀行經營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銀行的一個網點,可以同時銷售證券、基金、保險等不同金融服務產品,這就大大地降低了成本,比分別設立網點要節省許多人力和設立網點的費用。通過增加金融服務產品的種類,由於平均成本的降低帶來了范圍經濟。 (1)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管理風險。控股公司只行使股權投資的職能,不同業務子公司的管理互相獨立,可以保證較高的業務管理能力,避免單一金融機構同時管理其他金融業務的巨大壓力。
(2)控股公司模式有利於降低市場風險。在控股公司模式下,銀行與其他業務間的交叉銷售等商業活動處於市場的監督之下,透明度更高,風險更低。
(3)控股公司模式有助於提高風險承受能力。各項金融業務分別在獨立的子公司里進行,一家子公司無需為其他業務的風險承擔損失;即使一家子公司出現經營危機,其他子公司還可照常經營,無需以自身的資金去承擔責任,從而有利於保障其自身的資金安全。 從募集資金用途來看,控股公司在資金調配上擁有更大的靈活性。例如,當銀行因資本金過剩要降低資本金水平時,需要得到有關監管當局的認可,這一過程可能會耗時較長,而控股公司則沒有上述限制,有利於提高資本金的使用效率。
同時,控股公司模式在後續融資上更便利。例如按香港的有關規定,向控股公司注入其他資產,只需遵守《香港上市條例》及《收購合並守則》,不需要香港金管局的批准;而任何資產注入上市銀行時,都要接受證券監管機構和金管局的雙重監管。
Ⅲ 控股子公司和全資子公司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是:全資是100%出資,股東只有大公司一個,大公司擁有100%的股權。控股是不止一個股東(股東除了大公司還有其他股東)股東至少是2人或以上,在所有股東中,大公司的股權比例是最大的一個或者股權比例雖然不是最大,但有子公司的實際的控制權和經營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控股公司與公司之間是出資人關系,不存在隸屬關系,在對外承擔責任時,是以公司名義承擔責任,在公司股東出資不足、未出資、不履行出資義務時、控股股東要承擔連帶責任,在日常行政管理過程中,控股股東對公司的經營權無權干涉。
(3)北京金融控股集團子公司擴展閱讀:
控股子公司是指其公司出資或股份的50%以上被另一家公司所控制,但未達到100%。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上市公司規范化運作以及上市公司資產控制的要求,以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身份行使對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事項監督管理權,對投資企業依法享有投資收益、重大事項決策的權利。同時,負有對控股子公司指導、監督和相關服務的義務。
全資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來設立全資子公司:第一種是,從頭開始成立一家新公司並修建全新的生產設備(例如工廠、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第二種是,收購一家現有的公司並將其設備納為己用。究竟是以收購還是新建的方式成立一家國際子公司,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計劃進行的經營活動。
參考資料:控股子公司網路全資子公司網路
Ⅳ 請問一下金融控股公司是什麼意思
一、公司法中沒有關於集團的概念。但是,在現實經濟生版活中,存在集團公司的概念。集團公司,在國家有權關規范性文件中均稱為企業集團,但在工商注冊時,一般稱為某某集團公司。第二、最早關於設立企業集團,並對企業集團給出定義的國家規范性文件,是這樣定義企業集團的:第一企業集團是適應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需要而出現的一種具有多層次組織結構的經濟組織。它的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能夠承擔經濟責任、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第二.企業集團是以公有制為基礎,以名牌優質產品或國民經濟中的重大產品為龍頭,以一個或若干個大中型骨幹企業、獨立科研設計單位為主體,由多個有內在經濟技術聯系的企業和科研設計單位組成;它在某個行業或某類產品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有較強大的科研開發能力,具有科研、生產、銷售、信息、服務等綜合功能。法律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三條 企業集團是指以資本為主要聯結紐帶的母子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共同行為規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企業或機構共同組成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Ⅳ 銀河金融控股公司下面究竟有多少個子公司除了網上簡介的那些還有嗎...
我一萬塊資金 我都申請萬八了 你那個太虧了 就打電話跟客戶經理說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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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金融控股公司
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抄以銀行、證券、保險襲等金融機構為子公司的一種純粹型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中以銀行作為子公司的稱作銀行控股公司:這其中僅有一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單銀行控股公司,有多個銀行子公司的稱作多銀行控股公司;以證券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證券控股公司;以保險公司作為子公司的稱作保險控股公司;而同時擁有銀行、證券、保險兩種以上子公司的稱作金融服務控股公司。例如美國的花旗銀行集團、日本的瑞穗金融集團等。巴塞爾委員會在其發布的《對金融集團的監管》文件中,將金融集團定義為:主要從事金融業務,並且至少明顯地從事銀行、證券、保險中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經營活動,受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業監管當局監管的一類企業集團。
Ⅶ 子公司與控股公司有什麼區別
子公司與控股公司的區別如下:
1、認定不同
子公司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1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80萬以下為小規模。控股公司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180萬以下的,屬於小額納稅人;反之,為一般納稅人。
2、稅率不同
子公司的稅率是17%,可以抵扣開具了增值票購進貨物的稅額;小額納稅人的稅率是4%(商業)或6%(工業)。但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金,也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同時控股公司購進小規模的貨物也不能抵扣進項稅金。
3、稅率計算方法不同
子公司納稅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
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
轉移凈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而控股公司納稅計算公式表示為: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率= (報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100%。
4、票據方面的區別
子公司開增值稅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票,而小額納稅人只能開增值說普通發票。專票,也就是一般納稅人,可以為公司抵扣一部分稅率。而控股公司不能進項抵扣。
5、監管部門不一樣
子公司由銀監會審批和監管,並規定只有他們審批設立的租賃公司才可冠以「金融」二字。
控股公司從金融市場拆借(短期)資金不涉及信貸規模問題, 而但涉及公眾存款的資金或信用,因此租賃交易額(為了防止短期資金長用帶來的系統風險)要納入信貸規模嚴格管理。從而把租賃公司作為放款部門監管。
6、財稅政策不一樣
子公司屬金融機構,可以享受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待遇。
而控股公司因為不是金融機構,不能享有上述待遇,「所有問題都自己扛」。要想獲得此待遇,還需單獨去稅務部門求批准。
7、所交稅費種類不同
金融租賃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等稅費
而控股公司交稅金則包括礦產資源補償費、佔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控股公司
網路-子公司
Ⅷ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國投成立以來,不斷完善發展戰略,優化資產結構,構建了實業、內金融服務業、國有資容產經營「三足鼎立」的業務框架。實業重點投向電力、煤炭、港航、化肥等基礎性、資源性產業及高科技產業;金融服務業重點發展金融、資產管理和咨詢業務;國有資產經營業務取得重大進展,已有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中國紡織物資(集團)總公司、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和中國高新投資集團公司等5家企業先後並入國投,同時國投已經完成了對中國包裝總公司的託管工作。國投在國民經濟發展和國有經濟布局結構調整中發揮著投資控股公司的獨特作用。
國投實行母子公司管理體制,黨組書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王會生,黨組成員、總裁馮士棟。國投總部設有12個職能部門、國投集團直屬黨委、中國投資協會國有投資委員會辦公室、國投研究中心和國投培訓中心;下設11個全資子公司和13個控股子公司;擁有三級以上全資和控股投資企業176家,其中包括5家控股上市公司:國投電力(600886)、國投新集(601918)、國投中魯(600962)、國投安信(600061)、中成股份(000151),形成了在中國資本市場有一定影響力的「國投」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