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公司 > 互聯網金融金融法律法規現狀

互聯網金融金融法律法規現狀

發布時間:2021-01-20 12:27:14

A.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狀況與存在的問題有哪些

【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多種模式。前已述及,廣義的互聯網金融涵蓋了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第三方支付、大數據金融、P2P網路借貸、眾籌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種模式,而這六種模式也正是現階段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模式。其中,傳統金融業務的網路化模式指的是各大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建立網上銀行、網上證券和網上保險平台實現網上轉賬、網上投資理財、網上資金借貸、網上證券和保險交易及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等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第三方支付模式指的是在電子商務交易中由與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以解除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問題而為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模式;大數據金融模式指的是依託電子商務交易產生的海量的、非結構化的數據,通過專業化的數據挖掘和分析,為資金需求者提供資金融通服務的模式;P2P網路借貸模式指的是資金供求雙方直接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的模式;眾籌模式指的是資金需求者在互聯網上展示創意和項目,並提供回報、募集資金的模式;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模式指的是建立第三方金融服務平台銷售金融產品或為銷售金融產品提供服務的模式。

互聯網金融模式不斷得到創新和豐富。在上述互聯網金融涵蓋的模式范疇內,近年來,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向金融領域滲透過程中體現出的降低金融交易的成本、降低金融交易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和提高金融交易的效率等優勢的認識的深入,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模式內容也不斷地得到創新和豐富。這些模式內容上的創新和豐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銀行開展網路借貸業務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網路借貸方面。首先,在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方面,銀行開展的網路借貸業務已由傳統的「網下申請、網下審批、網上發放」內容,經由「銀行+電子商務平台」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內容。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獨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擔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內容,而創新發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保險合作進行理財的內容。第三,在P2P網路借貸方面,則由純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平台的內容,創新發展出了P2P平台跟擔保機構合作、線上與線下結合以及債權轉讓等內容。

交易規模快速發展壯大。2008年以來,我國的網路銀行、第三方支付及P2P網路借貸等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交易規模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壯大。其中,網路銀行的交易額由2008年的285.4萬億元迅速增加到了2014年的1549萬億元。第三方支付的交易額也由2009年的3萬億元快速增長到了23萬億元左右,期間雖由於市場漸趨飽和,增速有所下降,但也達到了18.6%以上。P2P網路借貸的交易額則由1.5億元快速增長到了3292億元,期間增速甚至均達到了200%左右。以第三方支付工具與基金合作形式於2013年6月5日上線的余額寶產品至2014年底,其用戶則已達到了1.85億戶,總規模則達到了5789.36億元。

【互聯網金融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發展及廣泛應用基礎上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缺乏有效的管理。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是隨著互聯網等信息技術在我國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而自發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先後經歷了從網上銀行到第三方支付和P2P網路借貸再到大數據金融和第三方支付理財的發展歷程,由此使得其在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了缺乏有效管理的問題。這些問題突出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依託電子商務發展產生的大數據而出現和發展起來的大數據金融,最初是由電商平台與商業銀行合作實現的,而後二者逐漸分立演化出了電商大數據金融和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開展大數據金融兩種形式。而對於商業銀行自建電子商務平台,由於商業銀行並不熟悉電子商務平台的運作模式,故其發展前景堪憂。其次,互聯網理財在近兩年時間里的井噴式發展,對傳統銀行存款業務和理財產品形成了沖擊,甚至通過影響貨幣乘數極大地影響了我國貨幣政策的實施效果和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第三,由於P2P網路借貸具有的低門檻和監管工作量大等特點,P2P網路借貸平台瘋狂發展及不斷倒閉也給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了大量的風險和負面影響。

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仍不完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基礎是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和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等互聯網信息技術以及信用體系建設,故互聯網信息技術和信用體系建設的完善程度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國的計算機網路通訊系統還存在著密鑰管理和加密技術不完善、TCP/IP協議安全性較差等缺陷,加之網路通訊系統具有的開放式特點造成的其易遭受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攻擊的問題,都易使得我國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金融交易帶來較大的技術風險。在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方面,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軟硬體系統還大多來自國外,缺乏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相關系統,這也給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選擇其發展所需的技術解決方案面臨著與客戶終端軟體的兼容性不佳,可能被技術變革淘汰,乃至威脅整個金融體系安全等風險。而在信用體系建設方面,我國互聯網金融賴以發展的信用體系建設還很不完善,信用風險還較高。

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不完善,制約了互聯網金融的健康和穩定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是在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在沿襲傳統金融監管體系的基礎上形成的。其基本內容是對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監管由原來傳統金融機構的對應監管部門監管,對新興互聯網金融機構相關業務的監管則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台具體管理辦法或做出風險提示。應該說,這一體系在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初期能夠滿足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的。但其後,特別是2013年以來,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這一監管體系卻暴露出了諸多問題。例如,當前我國出現了因對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過多、對非銀行主導型的網路融資監管者不足,以及由此導致的商業銀行貸款無法創新、大量的非銀行網路融資風險巨大的問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必然會對我國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穩定發展形成制約。

B. 國家關於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法律規定

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集成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神往傳統金融業態滲透,形成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獨特特色。近年來,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我國金融法律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這種新的金融業態普遍關注不夠,盡管陸續出台了一些互聯網金融法規,但是互聯網金融法規總體偏少。筆者對現有相關互聯網金融模式對應的監管法規進行了羅列如下:

一、刑法
互聯網金融准入門檻低,僅僅憑借一台電腦,一套200元采購來的源代碼就可以搭建一個P2P網貸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現了一些騙子利用P2P網貸平台惡意騙款跑路事件,給投資者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利用互聯網進行非法活動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專門監管法規
1、第三方支付法規
2010年6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2010〕第2號),該辦法第一條規定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促進支付服務市場健康發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行為,防範支付風險,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該辦法第二條明確了本辦法所稱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是指非金融機構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一)網路支付;(二)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三)銀行卡收單;(四)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該辦法所稱網路支付,是指依託公共網路或專用網路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的行為,包括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本辦法所稱預付卡,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價值,包括採取磁條、晶元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預付卡。該辦法所稱銀行卡收單,是指通過銷售點(POS)終端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代收貨幣資金的行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是第三方支付的重要監管法規。

2、P2P網路小額信貸法規
2011年8月23日,銀監會發布《關於人人貸有關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 254號,該通知指出在當前銀行信貸偏緊情況下,人人貸(PeertoPeer,簡稱P2P)信貸服務中介公司呈現快速發展態勢。這類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評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產、汽車、設備等,然後進行配對,並收取中介服務費。有關媒體對這類中介公司的運作及影響作了大量報道,引起多方關注。對此,銀監會組織開展了專門調研,發現大量潛在風險並予以提示。由此可見,該通知只是對人人貸的一個風險提示文件。

在2013年11月25日舉行的九部委處置非法集資部際聯席會議上,央行對P2P網路借貸行業非法集資行為進行了清晰的界定,主要包括三類情況:資金池模式;不合格借款人導致的非法集資風險以及龐氏騙局。

3、眾籌融資法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近期批准了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草案,面向公眾的眾籌融資在2012年年初得到《促進創業企業融資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簡稱JOBS法案)的認可,即在互聯網上為各種項目、事業甚至公司籌集資金得到法律確認。這是美國政府對眾籌融資進行監管的重要措施。

2013年9月16日,中國證監會通報了淘寶網上部分公司涉嫌擅自發行股票的行為並予以叫停。叫停依據是《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厲打擊非法發行股票和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06]99號)規定,「嚴禁任何公司股東自行或委託他人以公開方式向社會公眾轉讓股票」。至此,被稱為中國式「眾籌」,即利用網路平台向社會公眾發行股票的行為被首次界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雖然眾籌模式有利於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頑疾,但考慮到現行法律框架,國內的眾籌網站不能簡單復制美國模式,必須走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眾籌之路才更具現實意義。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眾籌模式在形式上幾乎很容易壓著違法的紅線,即未經許可、通過網站公開推薦、承諾一定的回報、向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構成非法集資的行為。美國為眾籌立法,我們可借鑒美國的JOBS法案對眾籌模式進行規范,但還須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4、虛擬貨幣法規
2009年6月4日,文化部和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該通知規定要嚴格市場准入,加強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提供主體的管理。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業務須符合商務主管部門關於電子商務(平台)服務的有關規定。除利用法定貨幣購買之外,網路游戲運營企業不得採用其它任何方式向用戶提供網路游戲虛擬貨幣。2009年7月20日,文化部發布《「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企業」、「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企業」申報指南》為開展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申請從事「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服務」業務的申報和審批工作提供可操作性指導規則。

2008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明確了虛擬貨幣的稅務處理,即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總之,一系列監管措施的出台使得虛擬貨幣的監管得到進一步明確,但是監管措施還僅僅局限於游戲里的虛擬貨幣。

5、互聯網銀行法規
2001年6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但是2007年被廢止。

2006年1月26日,中國銀監會頒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銀監會令2006年第5號),該辦法所稱電子銀行業務,是指商業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通訊通道或開放型公眾網路,以及銀行為特定自助服務設施或客戶建立的專用網路,向客戶提供的銀行服務。電子銀行業務包括利用計算機和互聯網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網上銀行業務),利用電話等聲訊設備和電信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電話銀行業務),利用行動電話和無線網路開展的銀行業務(以下簡稱手機銀行業務),以及其他利用電子服務設備和網路,由客戶通過自助服務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銀行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是互聯網銀行的重要監管法規。

6、互聯網保險法規
2011年9月20日,中國保監會發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的通知保監發〔2011〕53號)》,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促進保險代理、經紀公司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規范健康有序發展,切實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2012年5月,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提示互聯網保險業務風險的公告》(保監公告[2012]7號),對互聯網保險業進行了向廣大投保人進行了風險提示。此外,2011年4月15日,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互聯網保險監管規定也將在不久的將來得到進一步完善。

總之,互聯網金融創新層出不窮,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意味著新的金融模式的出現,也意味著需要新的監管法規。況且,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尚不完善,有些互聯網金融模式已經出現,但是相關監管規定還處於滯後狀態,即監管空白。期待監管機關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領域的監管。

C.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及發展現狀

近幾年來,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對我們日常生活造成了巨大影響,也對傳統金融行業造成了巨大沖擊與挑戰。因此,金融創新迫在眉睫,其主要發展方向也開始傾向於互聯網金融模式。因此,在互聯網時代的大前提下,應站在長遠角度來看待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要提高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重視程度,才能推進我國金融創新的速度,最終使社會經濟得到全面、穩定的發展。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
根據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內容來看,其並沒有完全脫離傳統金融行業的特性,互聯網金融的實質,便是傳統金融朝互聯網方向發展的一種形式。互聯網金融作為傳統金融的主要創新模式,本質上與傳統金融是相同的,主要是對觀念與意識的創新,同時傳統的金融模式在互聯網背景下更加多元化。根據互聯網金融的中國模式以及未來發展趨勢來看,我認為要想促進互聯網金融長遠發展,應明確傳統金融的實質以及創新形式,才能有效解決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的各種風險,促進我國互聯網金融體系改革與發展進程。
二、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近幾年隨著科技、網路水平的飛速提升,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發展。傳統的金融機構、金融模式通過互聯網與信息通透技術,進行了大幅的創新與改革,並將資金融通與支付金融業務互相結合,形成新型的金融業務模式。與此同時,根據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以及使用情況來看,互聯網金融並不僅僅是在傳統金融中加入互聯網技術,而是將安全、移動、網路技術作為基礎,結合傳統金融模式使人們接受,生成對金融模式的巨大需求,從而造就互聯網金融這一新型金融模式的誕生和發展。
三、互聯網金融的中國模式分析
1.支付模式的互聯網金融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無論是在網上購物還是繳納生活費用,都可以利用網路支付的方式輕松完成。網路支付模式互聯網金融是近幾年來新興的交易支付模式,利用網路對貨幣資金進行交易、轉移,其中還包含固定電話支付、互聯網支付等多種支付方式。在這種支付模式下,商業銀行通過自身的渠道與資金優勢成為網路支付模式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實現信息化網路時代的發展目標,商業銀行對相關的支付產品不斷創新,並推出不同的支付平台將網路支付的模式不斷優化。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極快,第三方支付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並成功占據小額支付市場的巨大比例,其中的主要經營模塊便是預付卡的受理、發行。除了商業銀行之外,阿里巴巴作為第三方支付領域中的核心企業,其推出的支付寶網路支付功能占據了巨大優勢,並處於第三方支付中的重要地位。商業模式的發展方向趨於電子商務化,並迅速成為傳統行業中的主要創新模式,令電商以及各類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融合速度逐漸加快,並取得顯著的創新效果。
2.融資平台模式的互聯網金融
可以將融資平台模式的互聯網金融看作為金融中介,其主要是為了滿足個人、中小企業進行融資的新型互聯網金融模式。目前為人們所廣泛使用的便是螞蟻花唄、螞蟻借唄,其也成為網路小額貸款的主要模式。其中宜信貸款、人人貸是我國P2P信貸的主要代表,其主要的經營模式便是眾籌型融資,並成為我國重要的三種融資平台型互聯網模式。小額貸款作為平台中的主要貸款模式,其經營核心內容便是將店商品平台數據與小額貸款互相結合,並通過對電商數據的分析、挖掘,對個人以及中小企業的信用進行評級後放款。螞蟻花唄、螞蟻借唄的崛起引領了大批網路小貸企業的發展。從目前的P2P信貸企業的經營情況來看,可以將其分成四種經營模式,其中為主要代表的便是宜信所使用的非典型P2P模式,合力貸可代表線下認證模式,安心貸主要是對復合中介型線上模式進行代表,拍拍貸所代表的便是純中介線上小額貸款模式。
3.理財模式的互聯網金融
在理財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主要是相關金融機構利用互聯網理財平台為投資者提供金融服務以及金融產品,例如貸款、保險、國債等。理財模式的互聯網金融是根據西方國家的經驗所產生的,通過不斷的發展,進化成更加符合我國國情的材料模式互聯網金融。其中主要包括社區理財、個人理財等服務。我是在招財貓理財做投資的,平台安全靠譜,三證齊全。以上兩種模式為主的理財型互聯網金融服務中,都會對客戶需求進行深層次的挖掘,並制定合理的理財計劃。
四、互聯網金融創新策略
1.加快互聯網金融與其他行業的融合速度
金融行業與其他行業之間存在極強的關聯性,為了加強我國金融創新的速度以及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應將互聯網金融與其他各個領域的行業進行融合。通過有效融合,促使各個領域行業藉助互聯網金融的平台共同發展。例如,互聯網金融與物流、民生之間存在較強的聯系,那麼便可將互聯網金融與民生、物流產業互相融合,實現對業務的拓展,將資源進行合理配置並確保各方綜合效益最大化。
2.構建完善、快捷、便利的金融操作平台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速度不斷提升,同時也面臨著使用者數量劇增的問題。在廣大用戶群體之間,存在較大差異性。如果互聯網金融操作平台不進行大力創新與改進,便會對用戶群體得到的互聯網金融優質服務造成影響。因此,要將互聯網平台構建的更加完善,並促進傳統金融與互聯網相互融合、創新,才能滿足用戶的不同需求,使其在進行互聯網金融操作過程中得到所需信息。另外,要將互聯網金融的操作流程以及操作內容不斷升級,幫助用戶可以更好地完成操作,提升效率,才能大幅提升互聯網金融所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
3.提升風險觀念,構建完善的互聯網金融管理制度
根據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來看,要想使我國的傳統金融不斷進行創新,使互聯網金融得到長遠發展,就需要對其中所存在的風險進行預防與控制,確保用戶在操作過程中,不會對自身的切身利益造成損害。互聯網金融是對傳統金融行業的拓展與延伸,其中所存在的風險問題數量也在不斷提升,如果互聯網金融出現漏洞被不法分子攻擊,就會使原本完整的互聯網金融體系出現瓦解。
為提升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促進其長遠發展,首先要對其中可能發生的各種風險進行預判以及設立相應管理方案。應實施鼓勵、防範共同結合的監管策略,要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發展模式進行嚴格控制與正確引導。要加強風險控制的力度,如發現對消費者、企業等群體切身利益造成損害的問題,要及時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問責。與此同時,我們高中生群體作為消費者,也經常會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購物、轉賬等行為。因此,為了有效規避互聯網金融帶來的風險,在交易、轉賬的過程中,應仔細核實對方身份,不能盲目轉賬。在網路消費、購物過程中,也要先核實商家的資質以及信用。只有我們消費者自身風險防範意識不斷提升,才能加強互聯網金融的整體安全性。

D.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與問題研究

市場規模實現較快增長

近年來,國內汽車消費需求的日益旺盛,汽車行業供應鏈上各方的金融需求不斷提升,互聯網汽車金融市場規模逐年增大。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互聯網汽車金融的市場規模為3566.3億元,2019年,中國互聯網+汽車金融市場規模約4438.4億元左右。



——更多數據來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汽車金融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E. 如何看待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前景廣闊,但萬不可越過法律邊界

目前,P2P平台的交易規模已突破萬億,並一路攻城略地,資金端向主流人群滲透,資產端向傳統產業滲透。截至2015年9月底,我國正常運營的P2P平台達2417家,各大平台每天發標,中國的普通百姓就像逛超市一樣挑選自己滿意的投資標的。社會對互聯網金融已不再陌生。投資者最擔心的問題還是主要集中在資金去向、資金用途及優惠活動等,其中最擔心的還是資金安全問題。

目前,P2P理財用戶已經達幾十萬,成為理財大軍中一股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但是不斷的跑路平台也讓投資者變得更為謹慎,安全自然擺在首位。除了安全問題,P2P面對的新問題還有收益率下行。隨著國內多次降息降准,很多平台的收益率已跌至10%甚至更低。

2015年12月上旬,微信朋友圈瘋傳《疑涉嫌非吸,e租寶40餘人被帶走!》,這P2P借貸領域頓時炸鍋。緊隨其後,大大集團因涉嫌非法集資也被立案偵查。

P2P平台跑路、停業或提現困難現象已經不足為奇。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國P2P問題平台數累計已達1166家,佔全部平台的比例高達32.7%。2015年前10個月,新增問題平台數累積達777家,主要原因是經營不善或原本成立目的不單純。

市場就是這么殘酷,法律就是這么神聖不可侵犯。由於平台的容量不會改變,競爭力差的只有被淘汰,問題平台的涌現不會就此結束,真正存活到最後的才真正是市場需要的,用戶信任的。

移動支付在2015年已經迎來了爆發性的發展。在今年第三季度中國網民經常使用的支付方式中,第三方移動支付首次超過互聯網支付,這也意味著移動互聯網正在改變著絕大多數人的生活方式。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除支付寶、微信支付以外,網路全面進軍互聯網金融領域後,憑借技術研發的領先優勢,整合網路搜索、網路地圖等億級用戶產品入口,網路錢包相繼推出了「拍照付」「人臉付」「聲紋付」等先進技術手段產品使其成為了2015年的一匹黑馬。愚人節網路錢包推出的「心付」和「搭訕基金」一度刷爆朋友圈。

可以預見,作為移動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的基礎產業,移動支付將成為「互聯網+金融」競爭的主要焦點之一。但是面對混亂不堪的P2P金融平台,則需要國家出台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加以規范。

F.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中面臨哪些風險,如何監管

我國的網路金融風來險監自管存在法律體系不完善、行業協調及風險監管不理想、現行的風險管理模式與網路金融的發展不適應等諸多不足。因此,要通過健全法律制度、加強市場准入管理、完善監管體制、調整監管策略、構建安全體系等措施來加強我國的網路金融風險監管。
完善對網路金融風險的防範和監控1.健全法律制度。2.加強市場准入管理。3.完善監管體制。4.調整監管策略。5.構建安全體系。6.加快人才培養。
網路金融業務的綜合性、高科技性對監管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熟悉金融業務和管理知識,又要具有計算機信息系統工程實踐經驗;既要有豐富、扎實的金融法規功底,又要有開拓金融服務等方面的寬廣視野,但目前在我國金融監管部門中,遠沒有形成一支能滿足網路金融業務監管需要的專業人才隊伍。

G. 如何完善我國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

這種事情不是一己之力能做到的

H. 互聯網金融面臨法律風險有哪些

隨著我國數字化網路的不斷發展,我國互聯網和電子商務開始興起,由此互聯版網金融也得以迅權速發展。現如今我國的經濟熱點問題就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的金融模式,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規范其發展,因此應盡快制定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為互聯網市場治理和監管提供法律依據。一方面是修正和完善現有的金融法律法規,制定針對互聯網金融業務及其風險的監管規則,盡快將P2P信貸、眾籌融資模式等新型互聯網金融形式納入監管范圍。另一方面是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的立法,特別是加快在電子商務的安全性、電子交易的合法性、計算機犯罪等方面立法,明確各交易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想要了解詳細的金融法律方面建議去億蜂平台資訊。

互聯網金融面臨危險:

1.技術風險

2.操作風險

3.信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面臨危險解決措施:

  1. 加強有關互聯網金融的知識普及

  2. 增強產品的創新

  3. 提高網路安全水平

  4. 明確相關的法律法規

I.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法規有哪些

1、《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意味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將告別「缺門檻、缺規則、缺監管」的「野蠻生長」時代,納入法制化規范發展軌道。 《意見》的出台,也標志著互聯網金融行業即將迎來一次大的洗牌,操作和管理不規范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將難以生存,而正規企業將迎來發展的好時機。

2、《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

對互聯網保險經營資質、行業發展做出界定。這是央行、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等十部門印發《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之後的首個落地的互聯網金融分類監管細則。

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

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託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4、《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

有利於完善多層次信貸市場,為發展普惠金融提供製度基礎,也有利於規范民間融資、打擊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


5、《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列舉了十種可能屬於虛假民間借貸訴訟的行為。規定經審理發現屬於虛假訴訟的,人民法院除判決駁回原告的請求外,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的內容,對惡意製造、參與虛假訴訟的訴訟參與人依法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必須要移送有管轄權的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閱讀全文

與互聯網金融金融法律法規現狀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中國銀行貨幣收藏理財上下班時間 瀏覽:442
中國醫葯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公司 瀏覽:520
公司分紅股票會漲嗎 瀏覽:778
基金定投的定投規模品種 瀏覽:950
跨地經營的金融公司管理制度 瀏覽:343
民生銀行理財產品屬於基金嗎 瀏覽:671
開間金融公司 瀏覽:482
基金從業資格科目一的章節 瀏覽:207
貨幣基金可以每日查看收益率 瀏覽:590
投資幾個基金合適 瀏覽:909
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地址 瀏覽:273
亞洲指數基金 瀏覽:80
金融公司貸款倒閉了怎麼辦 瀏覽:349
金融服務人員存在的問題 瀏覽:303
怎樣開展普惠金融服務 瀏覽:123
今天雞蛋期貨交易價格 瀏覽:751
汕頭本地證券 瀏覽:263
利市派股票代碼 瀏覽:104
科創板基金一周年收益 瀏覽:737
2016年指數型基金 瀏覽: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