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帳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法院如何處理
根據2015年9月1日起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17條: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回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答,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證據證明。
B.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帳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法院如何處理
法院需根據被告的抗來辯進行審理,自如抗辯合理且有證據支持,原告就借貸關系的成立仍承擔舉證責任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七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C. 去銀行能查到轉賬記錄嗎
可以。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是為了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行為,維護金融秩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制定,於2007年6月21日發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八條 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第九條 金融機構提供保管箱服務時,應了解保管箱的實際使用人。
第十條 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和從事匯兌業務的機構為客戶向境外匯出資金時,應當登記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和收款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在匯兌憑證或者相關信息系統中留存上述信息,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匯款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賬號、住所等信息。
匯款人沒有在本金融機構開戶,金融機構無法登記匯款人賬號的,可登記並向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提供其他相關信息,確保該筆交易的可跟蹤稽核。境外收款人住所不明確的,金融機構可登記接收匯款的境外機構所在地名稱。
D. 沒有借條只有匯款憑證和銀行流水可以追回欠款嗎
您好復,根據您的提制問,我們分析如下:
一、首先《民事訴訟法》關於證據的相關規定中體現了,錄音錄像製品是目前比較常見的證據,可以作為證據被法官採納的。但這其中要注意該錄音為原件,而非轉存或其他經過編輯處理過的文件。同時,關於錄音的內容,也需要體現出對方向您借款的事實且明確表明借款才可有效證明對方是向您借款的,反之,其證明力可能會有所下降,無法完全證明案件事實。但是您並沒有說明是否有此類證據。
二、其次銀行轉賬明細也僅能證明你們之間有資金往來,並無法證明其是向您借款,這邊需要結合上述錄音證據進行佐證,兩個證據共同證明其向您借款的事實。
三、最後收集其他相關證據,比如你們談及借款時是否有微信聊天記錄,或者是否有第三人知情,以及對方受到借款後的使用用途等,因為只有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能夠有效證明借款事實,才可保證能夠贏得訴訟。當然目前就您的相關信息,能夠贏得訴訟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如果回答能幫到您,請採納並關注。
E. 只有銀行打款憑證,沒有借條,是否可以起訴要錢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F. 民間借貸產生的高額利息,對方有權追回嗎
按實際情況,對於民間借貸的高額利息,只有符合規定的部分受到法律保護,有權追回;而超過規定部分是不受到法律保護的。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6)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民間借貸的舉證責任分配:
1.民間借貸關系的存在,由出借人舉證證明
出借人應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其他證據。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債權憑證上沒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稱時,一般可推定其與債務人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
如被告要否定未載明債權人姓名或名稱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過簡單否認的形式,而必須採用有事實依據的抗辯形式。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債務,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經審查現有證據無法確認借貸行為、借貸金額、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實,人民法院對其主張的事實不予認定。
2.借款是否實際交付給被告及借款數額由原告舉證
3.借款是否償還及償還數額、時間等由被告舉證
4.被告提出民間借貸關系的,由被告負擔舉證責任
原告以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為依據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依據基礎法律關系提出抗辯或者反訴,並提供證據證明債權糾紛非民間借貸行為引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據查明的案件事實,按照基礎法律關系審理。當事人通過調解、和解或者清算達成的債權債務協議,不適用前述規定。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企業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出借人、企業或者其股東能夠證明所借款項用於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使用,出借人請求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列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以個人名義與出借人簽訂民間借貸合同,所借款項用於企業生產經營,出借人請求企業與個人共同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G. 什麼是借記卡,什麼是信用卡.它們有什麼區別
借記卡是普通儲蓄卡,是指先存款後消費(或取現)沒有透支功能的銀行卡。借記卡是一種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購物消費等功能的信用工具。借記卡不能透支。
信用卡又叫貸記卡。是一種非現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簡單的信貸服務。信用卡分為貸記卡和准貸記卡,貸記卡是指銀行發行的、並給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
借記卡沒有透支功能,只能在持卡人往銀行卡內存入一部分的存款時,才可以取現或刷卡消費;信用卡可以在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
借記卡最大的功能是儲蓄,銀行卡里的存款可以享受利息;信用卡的存款,不可以享受利息。
借記卡,提現不需要手續費;信用卡提現需要扣除一定的手續費用。
由於借記卡具有易用性和廣泛的普及性,借記卡也是電子貿易中最普遍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全球超過2000萬的銷售網點接受一些國際名牌的簽名式借記卡。易用是借記卡越來越受歡迎的原因之一。借記卡不但能幫你省卻攜帶現金的麻煩,使用起來也很方便,付款快,而且月結單(或對帳單)可以清晰地顯示所有交易記錄。
沒有經濟收入的人群,例如學生,不要輕易辦理信用卡,即使不使用信用卡,也要承擔年費等項目。持有信用卡的人放棄使用信用卡,及時辦理退卡手續,否則信用卡的各項費用及其以後產生的利息、滯納金等,導致個人經濟損失和信用降低,影響房貸、車貸等。
H. 個人信用貸款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個人信用貸款申請條件:
1、在貸款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2、有正當且有穩定經濟收入的良好職業,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在貸款銀行取得A-級(含)以上個人資信等級;
4、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
5、在中國境內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在銀行申請個人貸款,銀行對貸款資金的用途是有要求的,一般銀行會規定貸款申請人不得將貸款資金用於銀監會明令禁止的生產、經營、投資領域,借款人需要提供資金用途證明或者用途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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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個人信用貸款注意事項
1、必須擁有良好的個人信用記錄
信用貸款無需借款人提供任何抵押物,是憑個人信用申請的貸款,所以貸款機構審批貸款時,會著重審查借款人的個人信用情況,若發現有逾期還款記錄,貸款申請很有可能遭拒。
2、、了解貸款相關事宜
申請貸款前,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信用貸款條件是什麼、貸款利率如何執行、貸款期限有何限制、還款方式有哪些等諸多事項,這樣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弄清貸款成本
不同貸款機構的收費標准不一樣,一般銀行僅收取利息,但是一些貸款公司除了會收取貸款利息以外,還會收取一定金額的管理費,所以在貸款前借款人應向自己所選擇的貸款機構咨詢清楚「如何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