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和第二百二十四條是什麼
第一百九十三條 貸款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 合同詐騙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貳』 入戶搶劫,搶劫金融機構等具有法律等8種嚴重情形的之一的搶劫罪如何定刑
我國刑法規定了8種嚴重的情形,分別是1、入戶搶劫的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專的3、搶劫銀行或屬者其他金融機構的;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7、持槍搶劫的;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這8種要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說起點就是十年有期徒刑。同時司法解釋又有更具體的一些規定:
一、 以下情形一般多考慮可能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殺人的,比如為搶劫而直接傷害或殺人,造成死亡或兩人以上重傷的。
2、 同時具備上述八種情節中兩種以上情節的。
3、 搶劫金融機構的。
4、 搶劫搶險物資,造成嚴重後果的。
5、 搶劫軍用物資,嚴重減弱戰鬥力的。
二、 下列情形一般多考慮判處死刑緩期執行:
1、 在搶劫過程中,並不是為了滅口,是由於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 雖在搶劫中造成重傷,但沒有殘疾的。
3、 雖有八種情節之一,但情節不嚴重的。
4、 多次及數額大,但如行為人認罪態度好,積極退賠,也可適用死緩。
『叄』 存在什麼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
一)風險相當原則。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內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容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二)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三)同一性原則。金融機構應建立健全洗錢風險評估及客戶風險等級劃分流程,賦予同一客戶在本金融機構唯一的風險等級,但同一客戶可以被同一集團內的不同金融機構賦予不同的風險等級。
(四)動態管理原則。金融機構應根據客戶風險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其風險等級及所對應的風險控制措施。
『肆』 存在哪些情形之一的金融機構可直接將其風險等級確定為最高
風險相當原則。金融機構應依據風險評估結果科學配置反洗錢資源,在洗錢風險較高的領域採取強化的反洗錢措施,在洗錢風險較低的領域採取簡化的反洗錢措施。
全面性原則。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機構應全面評估客戶及地域、業務、行業(職業)等方面的風險狀況,科學合理地為每一名客戶確定風險等級。
金融風險的基本特徵有以下幾個:
(1)不確定性:影響金融風險的因素難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關性:金融機構所經營的商品—貨幣的特殊性決定了金融機構同經濟和社會是緊密相關的。
(3)高杠桿性:金融企業負債率偏高,財務杠桿大,導致負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創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隨高度金融風險。
(4)存在情形之一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金融風險管理過程:
金融風險的管理過程大致需要確立管理目標、進行風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及處置等三個步驟:
(一)金融風險管理的目標。金融風險管理的最終目標是在識別和衡量風險的基礎上,對可能發生的金融風險進行控制和准備處置方案,以防止和減少損失,保證貨幣資金籌集和經營活動的穩健進行。
(二)金融風險的評價。金融風險評價是指包括對金融風險識別、金融風險衡量、選擇各種處置風險的工具以及金融風險管理對策等各個方面進行評估。
『伍』 我逾期11天了才還,豈不是要坐牢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
只要你還完了就好,下次別這樣了。 逾期6次以上且有一次逾期不還就會被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列入黑名單,上了這個名單想辦信用卡和貸款就很難了。
『陸』 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會有什麼後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費後,不得有以下以其財產支付費用的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單位的,被限制高消費後,禁止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財產實施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行為。
第五條
人民法院決定限制高消費的,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高消費令。限制高消費令由人民法院院長簽發。限制高消費令應當載明限制高消費的期間、項目、法律後果等內容。
第六條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需要和被執行人的情況可以向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也可以在相關媒體上進行公告。
第七條 限制高消費令的公告費用由被執行人負擔;申請執行人申請在媒體公告的,應當墊付公告費用。
第八條 被限制高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九條
在限制高消費期間,被執行人提供確實有效的擔保或者經申請執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費令;被執行人履行完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本規定第六條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圍內及時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費令。
(6)存在情形之一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失信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進行消費的行為屬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行為,經查證屬實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予以拘留、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柒』 欠捷信貸款公司一千多元沒還上,說法院要立案審理!會坐牢嗎
1000元是無法達到刑事立案標準的,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條 [貸款詐騙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而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於2000年9月20日至22日在湖南省長沙市召開了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形成的《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精神,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行為人通過詐騙的方法非法獲取資金,造成數額較大資金不能歸還,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1)明知沒有歸還能力而大量騙取資金的;
(2)非法獲取資金後逃跑的;
(3)肆意揮霍騙取資金的;
(4)使用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5)抽逃、轉移資金、隱匿財產,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6)隱匿、銷毀賬目,或者搞假破產、假倒閉,以逃避返還資金的;
(7)其他非法佔有資金、拒不返還的行為。但是,在處理具體案件的時候,對於有證據證明行為人不具有非法佔有目的的,不能單純以財產不能歸還就按金融詐騙罪處罰。
但是欠款不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018年5月1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證監會、中國鐵路總公司等八部門聯合發布,
對特定嚴重失信人限制乘坐火車、飛機、出入境等,做出規定10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稱,中國將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
(7)存在情形之一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
第四條規定: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應當包括:
(一)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組織機構代碼、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二)作為被執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
(三)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和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
(四)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
(五)執行依據的製作單位和文號、執行案號、立案時間、執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記載和公布的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規定: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錄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並通過該名單庫統一向社會公布。
第六條規定: 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
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捌』 父親徵信入了黑名單位.會影響子女入學嗎
不會復影響的,首先徵信不良影響的是當制事人的經濟生活,比如辦理信用卡和貸款等。
一般來說,父母有不良記錄不會影響子女的,因為在徵信中心,都是獨立的信用體,相互之間並沒有關系。同時,徵信系統本身是沒有黑名單的,只是客觀記錄信用狀況,黑名單是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己列的。
徵信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為個人或企業建立信用檔案,依法採集、客觀記錄其信用信息。並依法對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務的一種活動,它為專業化的授信機構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
(8)存在情形之一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徵信黑名單的後果:
1、無法在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申請貸款。不僅想貸款創業、資金周轉成了枉然,連申請房貸、車貸都會被拒之門外。
2、不能再辦理信用卡。如果個人信用存在不良記錄,因個人日常消費想再辦一張信用卡已經不可能了。在各家銀行都是一樣,因為各個銀行能查到你的徵信記錄。
3、影響個人出行。如果個人信用記錄是黑名單的話,比如存在惡意拖欠銀行貸款不還,被銀行起訴。將導致借款人不能乘坐飛機、無法入住星級酒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