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營改增後哪些項目免徵增值稅
(一)下列服務:
1.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建築服務。
2.工程項目在境外的工程監理服務。
3.工程、礦產資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務。
4.會議展覽地點在境外的會議展覽服務。
5.存儲地點在境外的倉儲服務。
(二)為出口貨物提供的郵政服務、收派服務、保險服務。
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服務,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三)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下列服務和無形資產:
1.電信服務。
2.知識產權服務。
3.物流輔助服務(倉儲服務、收派服務除外)。
4.鑒證咨詢服務。
5.專業技術服務。
(四)以無運輸工具承運方式提供的國際運輸服務。
(五)為境外單位之間的貨幣資金融通及其他金融業務提供的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且該服務與境內的貨物、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無關。
Ⅱ BOT業務確認金融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金額是如何入賬的
無形資產(Intangible Assets)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內資產具有廣義和狹容義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但是,會計上通常將無形資產作狹義的理解,即將專利權、商標權等稱為無形資產。
企業收到外單位投資的無形資產,按經過評估的協議價格,借記「無形資產」賬戶,貸記「實收資本」賬戶。
例:A公司收到投資方B公司以場地使用權方式投入的資本,經各方協商場地使用權作價500000元。辦理法律手續並取得場地使用權時,編制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場地使用權500000
貸:實收資本——B公司 500000
Ⅲ 哪位大神給解釋一下下,BOT業務中可以獲得政府提供的金融資產或者無形資產是個什麼意思
基礎設施建成後,項目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確認與後續經營服務相關的收入。建造合同收入應當按照收取或應收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並分別以下情況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
合同規定基礎設施建成後的一定期間內,項目公司可以無條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或在項目公司提供經營服務的收費低於某一限定金額的情況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規定負責將有關差價補償給項目公司的,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金融資產,並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處理。
合同規定項目公司在有關基礎設施建成後,從事經營的一定期間內有權利向獲取服務的對象收取費用,但收費金額不確定的,該權利不構成一項無條件收取現金的權利,項目公司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無形資產。建造過程如發生借款利息,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
項目公司未提供實際建造服務,將基礎設施建造發包給其他方的,不應確認建造服務收入,應當按照建造過程中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考慮合同規定,分別確認為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
Ⅳ BOT業務為什麼會確認為無形資產或金融資產
BOT合同收入應當按照收取或應收對價的公允價值計量,並視以下情況在確認收入專的同時,分別確認屬金融資產或無形資產:
①合同規定基礎設施建成後的一定時間內,項目公司可以無條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確定金額的貨幣資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在項目公司提供經營服務的收費低於某一限定金額的情況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規定負責將有關差價補償給項目公司的,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金融資產,所形成金融資產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進行處理。項目公司應根據已收取或應收取對價的公允價值,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工程結算」科目。這是因為取得的補充對價就是金融資產,當然按金融資產確認。
②合同規定項目公司在有關基礎設施建成後,從事經營的一定期間內有權利向獲取服務的對象收取費用,但收費金額不能確定的,該權利不構成一項無條件收取現金的權利,項目公司應當在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無形資產。建造過程如發生借款利息,應當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處理。項目公司應根據應收取對價的公允價值,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工程結算」科目。這其實是一項特許經營權,屬於無形資產的范疇。
Ⅳ 請問「非金融類無形資產」都包括哪些,謝謝!
(非金融類)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版
資產滿足下權列條件之一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准:
1、能夠從企業中分離或者劃分出來,並能夠單獨或者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一起,用於出售、轉移、授予許可、租賃或者交換。
2、源自合同性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和義務中轉移或者分離。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特許權等。
Ⅵ 金融資產是無形資產,那可以說它是非物理性質資產嗎
我認為不可以,無形的不代表這個不存在,而且也沒有非物流型資產的具體定義,金融資產也是可以轉化為有形資產的
Ⅶ 哪些資產減值損失可以轉回,哪些不可以轉回
一、存貨減抄值:可以轉回,如果已經計提減值的產品已經銷售,要同時結轉已計提的減值。
二、金融資產: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不計提減值。
2、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轉回。
3、應收賬款和貸款可以轉回。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轉回。(如果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股票投資不是通過損益轉回)
三、遞延所得稅資產:可以轉回(要符合一定的條件)。
四、固定資產:不可以轉回。
五、無形資產:不可以轉回。
六、投資性房地產:
1、成本計量不可以轉回。
2、公允價值計量不計提減值。
七、長期股權投資:不可以轉回。
Ⅷ 金融資產的部分屬不屬於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無形版資產具有廣義和狹義權之分,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帳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而是表現為某種法定權利或技術。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作為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企業的勞動手段,也是企業賴以生產經營的主要資產。從會計的角度劃分,固定資產一般被分為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Ⅸ 1、 金融市場上的交易對象是:( ) A 有形商品 B 無形商品 C 金融商品 D 實物商品 2、 內部控制結構理論
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