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看待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問題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進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並且有實際意義,具體表現在:
第一,一個健康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有利於高效率的配置資金,有利於我國金融體系的改革和金融市場的完善與發展。第二,建立一個完善、有效運行的民營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最重要目的是促進實體經濟——民營中小企業發展,將對我國經濟建設和擴大就業起到戰略性的推動作用。第三,大部分高科技企業屬於民營中小企業,解決好民營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會促進我國的科技進步和競爭力的提升。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及特點分析
(一)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1.融資渠道與方式
選擇適合的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是企業融資的前提。企業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的選擇受制於經濟體制和資金管理政策,並與企業的產權形式和組織形式密切相關。從現實來看,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有以下幾個。
1)企業自有資金。企業創辦人的自有資金、家族成員和親屬的資金,不僅是企業初創時期的主要資金來源,而且是企業實現發展的主要資金支撐。
2)金融機構資金。它指各種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向企業提供的資金,它包括銀行信貸資金和其他金融機構資金。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各級政府和其他組織主辦的,如科技投資公司、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雖其資金實力不及商業銀行,融資額有限,但其資金供給方式靈活方便,可作為企業補充資本的來源渠道。
3)資本市場融資。目前民營中小企業還無法直接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但是還有多種間接的方式可以選擇。首先,可以採取成為大企業的子公司或者控股公司的形式,利用大企業的力量進入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但這種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第二,設立由政府財政牽頭,聯合大企業、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共同出資,設立創業
投資基金或者風險投資基金;第三,設立科技開發公司或者組織行業控股公司,
通過它們進入資本市場。
4)商業信用融資。商業信用是隨商品交易而產生的信用,除了商業擔保以外,大部分商業信用都同具體的商品交易有直接的聯系。但是,商業信用以直接的商品交易為基礎,是企業獲得短期流動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只能解決企業的貨幣需求,而不可能解決民營中小企業創業資本來源,也不能解決服務業的融資為題。
5.民間資金。民間融資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最原始的方式,特點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保障,只能在關系密切互相了解和信用關系良好的個人之間進行。民間融資一直是個人投資創辦企業的主要融資方式,也是民營中小企業最基本的原始資本和創業資本來源,在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條件下尤其是這樣。
(二)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特點
1.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國內融資特點
我國民營中小企業融資主要依靠內源融資,融資渠道狹窄,內源融資比重過高,外源融資比重過低,尤其是經營規模小、經營產品單一的小企業更是依靠自身積累來發展。我國民營中小企業內源融資的比例很高,但內部資金不能滿足企業的發展需要,即內源融資匱乏,自有資金不足,使得大量民營中小企業創立不久即消失。
2.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對外融資特點
1)民營中小企業間接融資規模偏低
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條件不利於其間接融資規模的提高,間接融資困難。目前我國民營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機構是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和民營銀
行,除了這三種金融機構外,近兩年各大中城市現已建立了地方民營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擔保公司還沒有發揮主要作用。民營中小企業獲得信貸支持少。國有商業銀行對民營中小企業貸款在金融機構貸款中所佔比重偏低。盡管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強化了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但由於民營中小企業大多缺少貸款所必需的資產抵押或擔
保, 因而民營中小企業很難得到正規金融體系的信貸支持。
2)擔保貸款和抵押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主要方式
為減少銀行的不良資產,防範金融風險,1998年以來各商業銀行(含各類中小金融機構)普遍推行了抵押、擔保制度,純粹的信用貸款已經很少。近幾年來,我國的大部分地區,抵押、擔保貸款的方式己經全面推開,其中抵押貸款的比重還會進一步上升。
3)企業法人貸款比重相對降低,自然人貸款成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的新方式
由於企業法人的進入門檻過低,缺乏一定的社會信用和社會經濟基礎,一些銀行在為資金尋找出路時開始調整貸款方向,決定進一步減少對企業法人尤其是對民營中小企業的貸款,而增加對基礎設施和自然人貸款。自然人貸款使用個人財產作抵押,其中多以城鎮居民住房為抵押,而個體、私營企業主的生產資金和生活資金是混用的,因此這部分貸款相當程度上可視為民營中小企業貸款。
4)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暢通
我國資本市場發展較晚,現行的證券管理原則和標准對企業已有規模和投資回報的要求把民營中小企業排除在資本市場之外。統計表明,截至2008年4月底,我國滬深上市公司共有1171家,民營中小企業大約佔9%;債券市場也基本上沒有向民營中小企業開放,債券發行辦法規定,發行企業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額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且要有實力雄厚信譽良好的單位擔保,這些硬性規定使得民營中小企業直接融資困難。
5)直接融資范圍有限,金融機構仍是民營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渠道
由於我國資本市場不成熟及容量有限,對進入資本市場的企業有嚴格的限制條件。債券的發行受到嚴格限制,需要較多信用評級、資產評估,有時還要抵押或擔保,民營中小企業發行債券可望而不可及。上市融資也比較困難,大多數民營中小企業由於規模小、資本金有限,難以達到主板上市的條件,方便中小型高科技企業上市的二板市場尚為建立,大量的民營中小企業被拒於證券市場之外。因此以債券和股票融資為主的直接融資十分有限。另~方面,民營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仍是金融機構信貸,但各地之間也存在差別。東部地區由於當地多為民營企業,民間資金較為充裕,因此企業自有資金比重較高,來自民間的資金也較多,對銀行信貸的依賴程度相對較小。近幾年中西部地區民營中小企業雖然改制面有所擴大,但由於企業基礎比較薄弱,自有資金的比重仍然較低,加上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社會閑散資金也比較少,因此對銀行的依賴程度較大。
㈡ 如果把個人資產全部投入到京東金融里的各個民營銀行里,可行嗎
在京東金融,有好多銀行精選存款產品。有好多人對這些產品不是很了解,對發行這些產品的各家民營銀行也不是很熟悉。於是就會有這樣的疑問:這些產品靠譜嗎?民營銀行的存款可以存嗎?在京東金融里買銀行存款安全嗎?
但如果是巨額資產,則要進行科學的財富管理。合理的進行資產配置,充分考慮資產的安全性、流動性、保障性、收益性。而不只是單純的全部放到民營銀行里,那樣風險太大。但我們至少可以有幾成的資金放到民營銀行里,享受民營銀行的高收益。
㈢ 金融企業、資產管理公司、民營企業發布轉讓公告、催收公告的效力一致嗎
金融企業、資產管理公司、民營企業發布的轉讓公告和催收公告效率都是一致的、官方的公告是具有絕對的權益。
㈣ 我國中小企業經營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哪些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通過三個方面:銀行貸款;政府扶持;企業自身。
(1)銀行貸款
從銀行方面看,雖然中小企業對銀行較為依賴,但其從銀行得到貸款份額較少,很多中小民營企業即使有好的項目也難以獲得銀行貸款。上海中小民營企業的長期資金來源中銀行貸款比重僅佔6%。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主要投向是大型國有企業,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由於很難得到銀行貸款,有時不得不求助於民間高利借貸,由此引起了眾多的債務糾紛。從企業方面看,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成本較高。貸款加息等體現了中小民營企業在融資方面存在著體制性的障礙,另一方面也說明了中小民營企業經營業績總體不佳與融資信用度低。另外,雖然各地都出台了《關於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管理的若干規定》,並安排了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資金。但是由於擔保人資產抵押及企業自身信用擔保的苛刻條件,使較多的中小民營企業難以享受到政策的優惠。據調查,目前按中小民營企業貸款信用擔保現行的規定辦理貸款的戶數與金額,與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的實際需求差距甚遠。
(2)政府扶持
國際上,政府扶持的手段主要有財政補貼、政府采購、稅收優惠、信用擔保、風險投資、金融服務等。就我國而言,前三項運用較多,下面將就這幾點進行詳細論述。財政補貼是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國家或地方科委、專家組評估確屬技術先進但短期有虧損的中小企業、處於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創新領域的中小企業,政府可以給予相當於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津貼或補助,以增加投資者的信心。對於符合國有資產投資方向的產業部門,政府可以直接對屬於此類產業的中小企業進行資本投入,或者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無論哪種形式的財政補貼,均是國家給予中小企業的直接資金支持,有直接性、權威性、實效性的特點。但是由於制度因素的缺失,造成了中小企業對國家財政的過分依賴,市場的調節作用降低,中小企業的功能發揮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
政府采購政策實質上屬於保護型的扶持政策。通過政府采購,擴大中小企業的市場份額,從而達到擴大生產、促進發展的目標。通過公開發布的政府采購招標信息,規范的招投標程序,科學、嚴格的評審制度等等,為中小企業公平參與政府采購領域創造平等參與競爭的前提條件,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更加公平的機會。由於這是一項傾斜性的產業扶持政策,在具體操作上嚴格遵循一定的原則,所以就需要一系列量化標準的出台,以保證政策的透明性和公開性。在實際操作中,更應避免「多頭管理」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確保政策實施到位。稅收優惠是各國支持和保護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融資能力的通行做法。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採用的統一比例稅率33%,而目前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採用差別稅率,即中小企業低稅率、大企業高稅率的政策,減輕中小企業的不合理負擔。尤其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對其利潤再投資部分可實行稅收抵免政策。對與高新技術相關的中小企業適當減征營業稅,對中小企業科技人員給予適當的個人所得稅減免。
資本市場體系的設立和金融改革的深入,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建立一套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減少中小企業的資本缺口。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是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內在要求和必然選擇,而建中小企業板塊則是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首要環節和切入點,不僅有利於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而且可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進而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的綜合競爭力。信用擔保政策是由政府牽頭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開辟穩定的資金來源。發展為以社會、企業為主要資金來源的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機構的形式有政府出資組建擔保組織,銀行提供配套專項貸款,其運作方式可以採用委託政府選定的商業銀行或投資公司管理和組建政策性金融擔保機構進行;二是由政府、企業共同出資組建的擔保機構,實行會員制的運作模式。雖然政府出面為企業擔保的有效性仍值得商榷,但無論哪種擔保政策,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銀行的壞賬負擔,需要一個制度框架對其進行規范。
(3)企業自身
中小企業以自身為核心的融資可以分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部分,內源融資通過內部職工持股、盈餘公積金的合理使用等實現,外源融資主要有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下面將主要闡述一下股票融資。國內資本市場的不完善和私募市場的不健全,是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重要原因。目前,滬深兩市僅有上市公司1285家,遠遠不能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新建立的中小企業板塊作為滿足高成長型中小企業和創業型企業融資需求的平台,其獨特的引導、示範和催化功能,對於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成長將發揮無可比擬的作用。同時,中小企業板塊既是注重上市公司的成長性、講求上市公司質量的市場,也是培育創業理念、催生創業機制的市場。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的數量龐大,即使深圳交易所短期內「速成」,使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數量達到100家以上,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也只是「杯水車薪」。所以說在相關法律和上市規則不作大幅修改的前提下,已上市或擬上市的中小企業,都稱得上是中小企業中的「大企業」,就目前情況而言,中小企業中做大的企業融資困難通過上市得到緩解,成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大特點。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難以通過資本市場融資獲取發展所急需的資金,「私募」等其他直接融資渠道因為法律等原因也未能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原因
從中小民營企業主要的三個融資渠道出發究其根源,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原因:
1.中小民營企業貸款籌資難
長期以來,中小民營企業獲得銀行貸款較難。具體而言,一是近幾年來,國有商業銀行貸款戰略和方式發生變化。根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導向,包括貸款在內的社會資金主要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和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任務,中小民營企業受到冷落。為加入WTO做准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確立了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兩大」戰略,中小民營企業未被列為貸款重點。二是基層金融系統對貸款實行連帶責任制,對貸款責任人實行連帶責任制度,加上基層銀行授權、授信不足,給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帶來一定困難。三是中小民營企業資本收益不相稱,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銀行給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額度一般較小,且手續繁瑣,業務量大,費時費力,業務成本高。加上貸款利率受到政策調控限制,與貸給國有大中企業的利率差別不大,利潤小而風險大。因而銀行往往給幾十家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額抵不上給一家大中企業的貸款多,省時省力,風險小。四是為防範金融風險,金融系統中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方式作了重大調整,由過去基本上是信用貸款改為抵押貸款或擔保貸款。中小民營企業資產規模小,企業發展急需資金,通常沒有有效資產做貸款抵押或質押,無法提供銀行通常需要的足夠的擔保。五是中小民營企業信息缺失也是銀行向中小民營企業放貸和投資的障礙。另外,現代企業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其財務制度建設與經營管理不規范,對銀行的決策易產生誤導。據中國農業銀行調查,80%的中小民營企業,財務報表不真實或沒有財務報表,中小民營企業利息回收率為43%。可見一些中小民營企業信用觀念淡薄、經營管理不規范已成為制約自身發展,導致籌資貸款難。
2.政府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政策支持本身存在操作性的不足
近年來中國人民銀行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過程中,為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199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改善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要求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成立中小企業信貸部,以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支持;要求民生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城鄉信用合作社在支持中小企業和鄉鎮企業發展中發揮主導作用。1999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在金融服務體系、貸款評估、貸款條件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規劃和指導。但是中國人民銀行尚缺乏有效手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和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大都是原則性的指導意見,對處於商業化、市場化轉變過程中的各金融機構的約束力明顯不足。因此,落實這些政策尚需要一些時間。
前國家經貿委作為中小企業的主管部門,近年來在中小企業方面的工作重點之一,就是進行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1999年6月,國家經貿委發布《關於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截至2000年10月底,全國一共有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省級或市級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從各地的實踐看,信用擔保體系建設在提高中小企業信用,保障銀行的債權安全,改善中小企業貸款難的狀況,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等方面確實會發揮積極和重要的作用。但是,從具體操作來看,仍有如下主要問題:一是過度控制風險造成擔保效率低下;二是缺乏再擔保機構以及地方政府擔保能力弱;三是擔保機構不獨立與行政干預;四是共擔風險與調動銀行積極性不夠;五是行業自律與市場准入規則不完善;六是信用與互助擔保、商業擔保的分工不合理;最後也是最根本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創造守信的市場環境。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尚不明確。一些創業投資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都制定了創業投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如英國將創業投資企業視為「投資管道」,免徵所得稅,對投資者實行稅收抵扣。但我國至今還沒有形成統一的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激勵政策。
3.企業自身的融資渠道沒有打開
中小企業不熟悉國際融資渠道和國際化融資的規范時限、文件資料要求;不清楚自身資本需求、選擇和潛在的融資費用;不了解海外證券交易市場的運行規則等等均制約著其融資渠道的拓展。在內部融資方面,中小企業還缺乏一套完善的融資管理機制,對各種新的內部融資方法缺乏必要的認識,運用較少,再加上企業規模、融資渠道的限制,使得內部融資的發展十分緩慢。從股票市場來看,創業板發行市盈率偏低,融資成本較高,加大了企業籌資成本。而大部分受融資難困擾的中小企業,還不符合國內市場上的盈利標准。另外,抵押擔保是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手段,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呈現多樣化趨勢,但蘊含較大風險。從債券市場來看,中小民營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務融資渠道基本封閉。目前國家每年都發行一部分企業債務,但是現行公司法、證券法及有關部門法律條文嚴格規定了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及發行條件,面對門檻過高的債市,中小民營企業只能望而卻步。有時,中小民營企業會求助於一些民間「金融組織」,以高出正常利率10%-40%的利率籌資。這一方面加大了企業的籌資成本,另一方面不利於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對金融市場的監督管理。
途徑
為盡快消除我國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渠道和種種障礙,促進經濟健康發展,以上述三個方面為核心展開,有如下的途徑:
1.建立中小企業金融體系
(1)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銀行,處理中小企業的存貸款事宜,提高中小企業資金運用的效率和專業性。條件成熟時,還可組建地方性的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性銀行,專門落實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扶持。商業性中小企業銀行,可由城市合作銀行、城鄉信用合作社改制而來,充分發揮地方性的非國有銀行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情況比較了解的優勢。同時,加快金融網點的鋪設,提高中小企業獲得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從目前已有的一些中小金融機構來看,因普遍缺乏政策性融資權,在其政策環境、體制結構、經營管理、自身發展等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整體經營狀況不佳,沒有很好地起到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的作用,影響了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
(2)充分利用創業板市場。雖然目前內地的創業板市場已具雛形,但發展尚不完善,而香港的創業板市場發展成熟,為新興的中小企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提供了重要條件。符合該市場上市要求的中小企業,尤其是高科技企業,可考慮到香港的創業板市場上市。
2.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經濟金融政策體系,發揮中小民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政府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過程中應做到:降低中小企業貸款風險和交易成本。如重新考慮不適合服務中小客戶的規章制度,關注相關的抵押法規以降低風險、制定對創新發展必需的政策、法律和規章制度框架;增強金融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如促進專業貸款技術的革新,使金融機構能夠低成本的評估中小企業信用,對服務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提供培訓和技術支持;提高金融市場的競爭壓力。如降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貸款要求等。具體來看:
(1)各級政府要建立專門服務管理中小民營企業發展的機構,專門研究並負責對中小民營企業的管理和扶持,包括利用政府資金向中小民營企業,特別是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及經濟布局的中小民營企業、高科技企業提供貸款擔保,向高科技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投資基金。
(2)建立中小民營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信用保險基金,完善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風險緩沖機制。一方面充分挖掘動產擔保資源潛力,債務人一旦不能還貸,債權人無須通過訴訟便可直接拍賣質物;另一方面實行憑訂單貸款,山東、江蘇搞脫水蔬菜加工的企業,只要有訂單,銀行考察屬實後,就可以辦理貸款手續,這確是一種既便捷、風險又較小的貸款方式。
(3)鼓勵商業銀行綜合運用各種金融工具,向中小民營企業提供承兌、貼現、轉賬、財務管理、信息服務等新型金融服務,使其享受與大中型企業同等待遇。企業間資金拆借、「三來一補」、賣方信貸、賒購等均是理想選擇。
(4)制定有效引導社會資本投資中小企業的稅收政策。盡快出台具體辦法,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創業投資企業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同時鼓勵企業和個人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進行捐贈,准予捐贈支出按稅法規定在稅前扣除。
3.企業自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適度發展股份融資
新的《證券法》對包括股市和債市在內的直接融資市場准入採取核准制,為中小民營企業打開了通道。創業板市場的建立使中小民營企業有了一個特定的市場融資渠道,和使其股權得以便利流動場所,為一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股權融資、股權交易和流動提供方便。為此,中小民營企業要加強自律,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機制,改善經營管理,增強經營能力,完善風險控制制度,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增強企業運作透明度,促進企業建立規范、完善的現代企業制度。
㈤ 民營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主要做什麼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決定設立的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管專理和處置因收購屬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國有獨資非銀行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其收購的國有銀行不良貸款范圍內,管理和處置因收購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時,可以從事下列業務活動:
(一)追償債務;
(二)對所收購的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進行租賃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重組;
(三)債權轉股權,並對企業階段性持股;
(四)資產管理范圍內公司的上市推薦及債券、股票承銷;
(五)發行金融債券,向金融機構借款;
(六)財務及法律咨詢,資產及項目評估;
(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活動。
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㈥ 民營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自己的網站嗎
一般稍微大點的公司都會開設網站,畢竟有個網站看起來也正式點
㈦ 金融企業,資產管理公司、民營企業發布轉讓公告、催收公告的效力一致嗎
最高人民復法院法釋(2001)12號、法函(2002)3號等司法制解釋先後規定,四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在全國或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發布有催收內容的債權轉讓公告或者發布催收公告,可以作為訴訟時效中斷的證據。但對其他債權人以在報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催促債務人履行債務,能否引起訴訟時效中斷,沒有明確,司法實踐對此也有分歧意見。
簡單來說,非金融企業通過公告催收的有可能導致催收無效。
㈧ 商業銀行與民營企業的發展前景如何
摘 要:本文詳細地分析了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各個原因,並對每一個問題提出了解決的措施。
關鍵詞:民營企業 融資 信息不對稱
十五大以後,黨和國家提出的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國策和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使國有經濟有進有退的措施,為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的發展讓出了一條大路。這不僅為民營經濟放手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同時也為中國經濟的持續穩定地增長注入了強勁動力。中國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正在進入發展的黃金時期。
但從現實情況來看,民營企業在中國還是企業中的弱勢群體,在經濟的潮起潮落中,少數民營企業抓住機遇,決策得當,超過了初創期的艱難,實現了超常規的發展,躍升為企業明星。而多數民營企業還處於創業後的成長期,有待於在競爭中壯大和發展。與此同時,卻有不少民營企業成立後不久又消失了,也有一些雖一時赫赫有名,但並未逃脫曇花一現的命運;還有為數不少的民營企業在市場的夾縫中慘淡經營。政策環境的局限和民營企業的自身弱點阻礙了多數民營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所有這些中,尤為突出的是民營企業的融資問題,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有前景的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由於種種原因,國有商業銀行主要服務於政府項目和國有企業,對民營企業的融資要求,不論企業項目如何,大多都為防範風險而較少介入。
一、民營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析
資金是民營企業生命力得以擴張的砝碼,民營企業出現融資困難的局面,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 民營企業的信用問題直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誠實經營,講究信譽與消費者和企業密切相關,它既可以給消費者帶來好處,也可以給企業帶來利潤。好的信用會給銀行好的印象從而能比較順利地取得貸款,而不良信譽或信用等級偏低則會取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得不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例如,中國工商銀行專門制定的面向中小企業貸款的指導性意見中有一條: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屬於禁止貸款類:
1. 欠息,無償債能力;
2. 貸款用途不大;
3. 不守信譽;
4. 企業管理混亂;
5. 經營無固定場所;
6. 企業經營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7. 一般性加工企業的基建項目;
8. 信用等級BB級以下。
當然,其它企業比如國有企業等也會出現一系列信用問題,但民營企業的資信狀況更差,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焦璞先生提供一個數據是,60%以上的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是BBB級或BBB級以下的信用等級,而從評級經驗和指標體系的嚴格程度來看,這仍是一個保守的數據,更別說依照國際指標體系。
(二)民營企業稅負以外的亂攤派、亂收費等問題直接影響民營企業的盈利能力,間接影響其外部融資。
民營企業大多為中小企業,利潤和大企業無法比擬,但卻要承擔比大企業多得多的稅外費用,從而拖住了民營企業發展的步伐。給民營企業減負也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三)信息不對稱,銀行難放心。銀行惜貸說到底是為了逃避風險,而風險的根源就是信息不對稱。
因信息缺乏而在融資上造成的問題可能發生在兩個階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後。在交易之前,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問題是會導致逆向選擇。金融市場上的逆向選擇指的是:貸款者和借款者之間存在著信息的不對稱性,即有關借款者的信譽、擔保條件、項目的風險與收益等,借款者比貸款者知道得更多,具有信息優勢。這種優勢使得貸款者在借貸市場上處於不利地位,為了消除不利的影響,貸款者只能根據自己所掌握的借款者過去平均的信息來設定貸款條件,而不是根據風險程度的高低確定利率。這樣,就會對那些高於平均條件的優良借款者不利,後者就會退出借貸市場。這一過程的不斷重復,借貸市場上借款者整體素質就會下降,那些最可能造成信貸風險的貸款者常常是那些尋找貸款最積極的人。這就是所謂的逆向選擇問題。由於逆向選擇使得貸款可能招致信貸風險,貸款者可能決定不發放任何貸款,即便市場上有信貸風險很小的選擇。
道德風險是在交易之後由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問題。金融市場上的道德風險,指的是借款者得到貸款後,可能改變原來的承諾,從事使貸款不能歸還的高風險投資或者故意逃廢債務。由於道德風險降低了貸款歸還的可能性,貸款者可能決定寧願不做貸款。
民營企業的信息不對稱比國有企業、大企業更加嚴重,其原因是因為民營企業大多都有信息不透明問題。民營企業的信息基本是內部化的,通過一般的渠道是很難獲得有關民營企業的信息的。民營企業在尋找貸款和外源性資本時很難向金融機構提供證明其信用水平的信息。由於民營企業對資本和債務要求的規模較小,使得審查監管的平均成本和邊際成本較高,金融機構為了避免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往往不願向中小企業或民營企業提供貸款。
可見,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造成的問題已成為金融市場正常發揮功能的重要障礙。
(四)民營企業貸款難與政府的扶持力度有關。
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改革開放20多年來民營企業有了迅速的發展。但是由於長期為趕超發達國家而重點發展資本密集型工業部門的結果,導致我國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型企業壟斷想像較為嚴重。我國金融機構也以大銀行為主,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仍然佔有70%以上的市場份額。銀行業的高度壟斷與產業中的高度壟斷相一致,大銀行與大企業之間的互生關系非常明顯,導致大銀行不願為民營企業提供更多的貸款,這就必然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
(五)所有制的歧視勢必造成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局面。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只願給國有企業貸款,同為中小企業,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受到的待遇就不一樣。在中國,大部分的銀行貸款首先給了國有企業,其次是「三資」企業,最後才輪到民營企業。而只要是民營企業貸款,大多都會出現手續繁瑣、條件苛刻、減少貸款額等諸如此類的現象。
打破所有制的歧視已成為刻不容緩的問題。
上述五個原因,歸納起來就是以下三點:
第一,體制上的原因。民營企業是非國有企業,與國有銀行在所有制上的差異,造成銀行與企業之間的距離。此外,政府在信貸支持體系渠道開啟方面,對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不多。
第二,企業自身的原因。一方面,民營企業由於數量眾多,層次參差不齊,財務制度不規范,從而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是銀企聯系不強。另一方面,相當多的民營企業信用等級低,資信相對較差,取得抵押擔保貸款困難,同時,有些民營企業借改制之機逃避銀行債務,從而直接惡化了銀企關系。
第三,社會服務體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專門的為民營企業貸款服務的金融機構,由於民營企業資信狀況不均勻,為規避風險,國有商業銀行在資金借貸方面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大打折扣,而市場體系的不完善,使民營企業的融資更加困難。
其次,商業銀行貸款管理的嚴格化。國有銀行商業化以後,銀行業實行的是企業化管理,對放貸後的風險顧慮和原有的不良貸款沉澱較多,使之對民營企業缺乏信心,為防範風險,必然採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強信貸資產的質量管理,對信譽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才給予貸款,而民營企業由於自身的經濟實力和財務管理科學化的欠缺,往往達不到銀行規定的標准,因而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
再其次,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自身財力的不足,以重點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為己任的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由於還貸不力,資金來源不斷萎縮,負債經營過重,資產質量下滑,可以放貸的資金十分有限,難以給予民營企業足夠的支持。
最後,政府財力扶持的困難,政府在體制改革中,重心在於加強對國有大型企業進行資金、政策方面的傾斜,受財政收入剛性的制約,限制了向民營企業貸款的力度,國有銀行企業化後,政府不可能再採取干擾措施讓銀行放貸,使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得不到徹底的解決。
二、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為了能讓民意企業更健康地成長,能在國民經濟中發揮更大的作用,我們必須打破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僵局。
(一) 民營企業在目前直接融資渠道不暢的情況下,要想通
過間接融資從而解決資本金不足的問題,需要做的最大事情就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信用程度。
在這方面,民營企業可以加強企業內部管理,通常A級以上信用級別企業的各項指標為:資產負債率低於50%,利息支付倍數達到4倍以上,全部資本化比率在40%以下,資金流量比率在50%以上,存貨周轉率在4次以上,凈資產收益率在8%以上。
另外,民營企業還應樹立良好的企業法人形象,杜絕不良信用記錄,提高還款的信譽程度,大力開拓產品市場,用訂單證明自己的實力,並作為抵押。
信用雖然是一種主觀性偏好,但仍需要客觀性約束。即在金融系統,要建立起民營企業的一整套信用等級評估制度和指標。包括對民營企業進行分類,擇優建立信用等級檔案,建立完善區域物業和產權交易的二級市場,使銀行能將抵押品變現,解除銀行為民營企業服務的後顧之憂。
民營企業要構築信用體系,需建設好以下五個子系統:
1.信用體系法制保障系統。首先必須建立起各個方面、多種層次的法律制度,以保障社會的信用程序。
2.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包括企業經營者個人信用和企業資信。構築這個系統的基礎性要求是真實、完整、准確。完成這個系統的建立要靠統計、工商、稅務、法院、銀行、海關、房地產管理和公安等掌握企業和個人重要信用信息的部門應依法開放信息。
3.企業信用評級系統。可以按照與國際接軌的要求,建立一整套信用評級的確定信用類別的理論和方法。加入WTO,它會強迫你、督促你建立一整套信用體系,這是WTO最核心的價值。企業信用評價是企業的無形資產,考慮到評價的權威性、公正性、嚴肅性,可以採取逐步推進的辦法。第一階段,由政府有關機構主持;第二階段,政府機構由主持評價轉化為監督評價;第三階段,在前段運行形成了有可信程度的信用指標的基礎上,建立完善區域企業信用評價中心。
4.信用激勵和失范懲罰機制系統。
5.公正、中立的信用中介系統。信用服務作用於交易的全過程,可以幫助企業防範壞帳風險,降低成本,追收帳款。這類中介服務機構是信用體系建設必不可少的條件。在這方面已有較成功的實例,如歐美、日本、韓國、新加坡和我國的香港、台灣等地區的主要信用管理機構都是企業,有些已有百多年的歷史,他們通過提供作信用調查、欠款追收等服務在市場經濟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二) 明晰企業的稅費用,禁止向民營企業亂攤派、亂收費。
(三) 大力發展地方中小型金融機構。發展我國中小金融機
構是從根本上解決民營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步驟。中小銀行和民營企業具有不可替代的親和力,是天生的合作夥伴。
減少逆向選擇,為民營企業的融資提供擔保機制,創建市場化擔保機構。
目前,為民營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機構主要有兩類:一種是在地方財政支持下,組成的擔保中心。擔保企業資金來源可多家負責,比如地方政府出一些,受益的民營企業出一些,社會中介組織自願者出一些等等。一般來講,能獲得擔保的企業應具有這樣的條件:企業具有成長性和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為本行業平均水平以下,三年內沒有不良信用記錄,主要產品有市場、有收益等等。
擔保基金可存入商業性金融機構,由商業金融機構協助管理。
搭建民間金融機構平台。盡快允許開辦私人銀行或民營股份商業銀行。建立私人銀行,最大程度為民營資本的流通與擴張提供舞台,同時最大的好處是可以沒有傳統國有商業銀行那麼多的「毛病」與「官氣」,讓民營企業可以自愛相對心情愉快的狀態下平等地討論貸款等嚴肅問題。現在雖然有幾家所謂的「民營股份制銀行」,但或多或少地都存在著國有資本的影子,甚至又有點回到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老路子上的傾向。
盡快允許開辦私人投資銀行有限公司或財務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建立行業協會性質的資本流通管理與仲裁機構,規范民間拆借或借貸行為。
另外,要研究符合市場經濟特色要求的風險投資機制,拓展多種形式的民營企業創業、風險投資的資金渠道。風險投資同產業直接投資和銀行信貸不同,這是一種集融資、投資、經營管理和技術創新為一體的全新的資金融通形式。風險投資具有風險排他性,其逆向選擇的程度較小。我國風險投資業務較晚,但只要政府大力支持,努力營造出風險投資發展的良好環境,有可能成為民營企業一種重要的融資形式。
(四)政府應鼓勵銀行積極地向民營企業貸款,給民營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外部環境。在民營企業的金融政策上,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充分發揮已有政策的作用,同時加大政策執行力度。
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結構比較單一,就股權融資而言,沒有發達國家的風險基金和公眾基金。在債務融資方面,我國民營企業所能得到信貸資金品種也比較單一。因此,政府應該做的就是讓銀行與民營企業攜起手來。值得慶幸的是,最近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增加民營企業的融資力度,且有關方面正在落實和完善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
(四) 轉變觀念,打破所有制上的歧視,給民營企業以「國
民待遇」。
應減少民營企業貸款手續,加強民營企業與銀行的合作關系。銀行是否貸款以企業項目的風險高低為標准,而不以所有制性質為標准。在銀行面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享有同等地位。
應既允許民營企業發信A股,也應允許其在符合條件的前提下發行B股、H股、N股等特種股票和存托憑證以籌措外資。因此,有必要降低民營企業股票發行和上市的門檻,或另開二板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為民營企業的股票發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場條件。在資本經營已被企業普遍重視的今天,應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兼並、收購與股權置換等方式實現產權重組,謀求更大發展。此外,企業債券市場也應對民營企業敞開大門,允許民營企業在符合發行要求的條件下,通過發行債券籌資。
㈨ 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是國營還是民營
國營
㈩ 民營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是主要做什麼
資產管理,通常是指一種「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信託業務。從這個意義上看,凡是主要從版事此類業務的機權構或組織都可以稱為資產管理公司。一類進行正常資產管理業務的資產管理公司,沒有金融機構許可證;另一類是專門處理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持有銀行業監督委員會頒發的金融機構許可證。一般資產管理公司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企業管理,受託資產管理;投資顧問;股權投資;企業資產的重組、並購及項目融資;財務顧問;委託管理股權投資基金;國內貿易;投資興辦實業。(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的項目須取得許可後方可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