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突然想問一句中美圍繞P2P或者是互聯網金融之間的監管側重點的差別在哪裡
監管的模式可以有很多,但是監管的初心和目的在全球范圍來講都是相類同的,就是保護版投資者以權及投資適當性的問題。通過有效有序的監管,令金融能夠更加普惠,目的是一樣的,但是它的方式方法可以是相同或者是不同的,至於中國的模式和美國的模式哪一個更好,我覺得不能這樣直接比較。再說了國內的網貸你玩兒明白了?各平台都熟門熟路了?國內的搜易貸、宜人貸……不香嗎 ?為什麼要和國外比較,我們會有自己的監管方式幹嘛一定要向別人靠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