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持有證券從業資格證書(牌照)的從業人員,一般是香港對證券從業資格證持有人的稱呼。當然資格有很多類別,持牌人士只是統稱 。
㈡ 我在銀行上班總是沒客源,大家有什麼好的辦法嗎
這個只能麻煩你的同學還有親戚到你那存錢,不少銀行職員的客源都是從自己身邊的朋友親戚那裡拉儲蓄。
㈢ 大學生創業融資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早期創業企來業融資相對可行自的路徑:
1、說服身邊親戚朋友籌款投資你。
2、眾籌平台,如果你對自己的項目有信心也可以去試試。
3、銀行獲得各類貸款,如信用貸款,抵押貸款。
4、直接找機構,機構官網進行BP投遞,或去我們這類融資平台找投資人進行溝通。
銀行理財的分類
1、根據幣種不同分類
根據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外幣、雙幣理財產品:
人民幣理財產品,是指銀行以高信用等級人民幣債券(含國債、金融債、央行票據、其他債券等)為投資標的,面向個人客戶發行,到期向客戶支付本金和收益的低風險理財產品。
外幣理財產品首先要求投資者將人民幣兌換成外幣,然後以外幣的形式投資於國際市場上的外匯及衍生品市場。
雙幣理財產品是人民幣和外幣理財產品的簡單組合,其突出的特點是在預期收益率上,劃定了一個收益率的浮動空間。
2、根據投資期限分類
按照投資期限的長短,把銀行理財產品分為1個月以內、1至3個月、3至6個月、6個月至1年、1年以上幾個期限。
3、根據收益類型分類
銀行理財產品還可以分為保證收益理財產品和非保證收益理財產品。
4、根據投資領域的不同分類
根據投資領域的不同可分為債券型、信託型、掛鉤型及QDⅡ型產品
私募基金的概念
私募基金是指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包括契約型基金或者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普通合夥人管理的以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
私募基金的分類
1、根據發行主體與監管方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為以下幾類:
持牌金融機構的各類投資計劃: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資管計劃,信託計劃、商業銀行理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其中,鑒於金融分業監管,信託計劃、商業銀行理財計劃、保險資管計劃尚未明確適用《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管理暫行辦法》。
非持牌金融機構的私募投資基金:有限合夥基金、公司型基金、契約型基金。
2、根據法律形式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幾類:
有限合夥基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合夥企業,資產由普通合夥人進行管理,簽訂合夥協議,是目前股權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主流形式。
公司型基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資產由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簽訂公司章程。
契約型基金:以簽訂基金合同為表現形式,是目前證券投資基金的主流形式。
3、根據投資標的的不同,私募基金分以下幾類: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票、債券、基金份額,以及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即私募證券基金投資於公開發行的證券。
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除創業投資基金以外主要投資於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
創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特殊類別,主要向出於創業各階段的未上市成長性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金。
其他私募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投資於藝術品、紅酒等特定商品。
此外,兩種投資理財方式都存在風險等級,在購買前,都要進行風險承受能力測試,在確保自己備用資金流轉正常的情況下,進行選擇。
【幾何金融】
㈤ 持牌金融機構的利率超過最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法院會不會在實際判決中參考民間借貸利率上限標准
不能拿新標准去衡量舊事務,如果是在標准頒布之後產生的合同,利率超上線,那麼法院會參考
㈥ 什麼是持牌金融機構,持牌金融機構有哪些
做相關的金融工作需要相關的金融牌照,例如銀行,保險公司,P2P等等。
持牌機構太多,不一
一說明。
㈦ 我國國內非金融機構部門的融資方式有哪些
首先復大家最熟悉的一類制渠道是銀行貸款,全國有7百多家銀行,國有五大行和大部分全國性股份制銀行在廣西都有分支機構,本土城商行有北部灣銀行、桂林銀行、柳州銀行,另外還有農信社、農合行、國民村鎮銀行等一百多家獨立法人的銀行類金融機構;
銀行以外信託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十多類持牌金融機構可分為一個大類;
第三類是民間融資渠道,包括小貸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金融服務公司、P2P/眾籌網站等公開渠道,還有更多方式靈活多變完全不持任何牌照的民間資金渠道。
第四類是股權融資渠道,高大上企業到上交所、深交所主版上市公募融資,私募融資可以在北部灣股權交易所等場外市場掛牌融資、向各類股權投資基金、專業投資公司、專業投資者尋求股權私募融資。
㈧ 持牌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指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以下簡稱從業人員)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專定,與銀行業金融機屬構簽訂勞動合同的在崗人員,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及高級管理人員,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聘用或與勞務派遣機構簽訂協議從事輔助性金融服務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