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是分業經營還是混業經營
分業經營。
金融業按照分業管制的程度不同,分業經營有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分業經營是指金融業與非金融業的分離,金融機構不能經營非金融業務,也不能對非金融機構持股。
第二層次的分業經營是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子行業的分離,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只能經營各自的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一個子行業中的金融機構不能經營其它兩個子行業的業務。
第三個層次的分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和保險各子行業內部有關業務的進一步分離,比如在銀行業內部,經營長、短期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經營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在證券業內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證券交易業務、證券經紀業務和證券做市商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在保險業內部,經營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等。
通常所說的分業經營是指第二個層次的銀行、證券和保險業之間的分離,有時特指銀行業與證券業之間的分離。實行分業經營的金融制度被稱作分離銀行制度或專業銀行制度。
我們金融業務實行的分業經營,即銀行只能經營銀行業務,不能經營保險或證券業務,同樣,保險公司也不能從事吸收存款、證券投資業務,證券公司也不能從事銀行、保險業務。與此相適應,我國對金融業務也是實行分業監管制度,銀行、保險、證券也分別由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分別監管。
⑵ JP摩根、摩根斯坦利、摩根大通三者有關系嗎,是什麼關系,三家公司分別是做什麼的
摩根大通和J.P.摩根公司其實是一家公司,由大通銀行、J.P.摩根公司及富林明集團在2000年完成合並成立;而摩根士丹利是從J.P.摩根公司中分離出去的公司,現在是兩家獨立的公司。
原是JP摩根公司中的投資部門,1933年美國經歷了大蕭條,國會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禁止公司同時提供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服務,JP摩根於 1935年決定維持原有的商業銀行業務, 而部分高級合夥人和職員退出公司,成立摩根士丹利證券公司。
1、J.P.摩根
J.P.摩根公司是在世界上享有盛譽的一家綜合性金融公司,主要提供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其他各種金融服務。
(2)金融機構崗位分離調研擴展閱讀
JP摩根最早創立了著名的投資銀行JP摩根(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在大蕭條期間,由於當時沒有中央銀行(即美聯儲),美國的金融市場一篇混亂,摩根財團在當時扮演了中央銀行的角色,以至於後來的很多人認為當時的摩根用一人之力拯救了危機中的美國。
1929年-1933年間大蕭條導致了分離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的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爾法》的出台,奠定了分業經營的基本格局。由於美國監管條款的變化,在美國金融業分業經營的要求下,摩根集團把其投資銀行業務分離出JP摩根,分離出去的投資銀行業務成立的公司就是摩根斯坦利,從而JP摩根只從事商業銀行業務。
80年代以來隨著分業經營的結束,以金融控股公司為代表的混業經營的興起,JP摩根重新繼續參與投行業務等非傳統商業銀行業務,摩根斯坦利也在次貸危機後轉型成銀行控股公司,也就是說,現在兩個公司是源於同一祖宗的兩個大的金融集團。
⑶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用英語分別怎麼說
中國工商銀行: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中國農業銀行: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中國建設銀行:China Construction Bank
銀行簡介:
中國工商銀行(簡稱ICBC)成立於1984年1月1日。總行位於北京復興門內大街55號,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國有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的基本任務是依據國家的法律和法規,通過國內外開展融資活動籌集社會資金,加強信貸資金管理,支持企業生產和技術改造,為我國經濟建設服務。
(3)金融機構崗位分離調研擴展閱讀:
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加大社會責任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立足實踐、開拓創新,在有效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做了許多積極探索。中國銀行業所做的努力,逐漸贏得了國內外社會的肯定,有利於樹立良好形象,向實現金融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中國銀監會圍繞科學發展這一主題,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化解金融風險,轉變發展方式,服務經濟,回報社會。國有銀行堅持的發展方向有以下幾點:
一、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引導銀行業加大對國家重點建設領域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資金支持,加強對「三農」以及小微企業等薄弱領域的金融服務,限制對「兩高一剩」行業的信貸投入。
二、堅持發展綠色金融。引導銀行業制定和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和制度,將實施綠色金融與履行社會責任、防範環境社會風險以及加快信貸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實現股東價值與公益目標的雙贏。
三、堅持添補金融空白。引導銀行業堅持以人為本履行社會責任,不斷加強金融機構空白鄉鎮網點的基礎金融服務,讓偏遠農村地區的廣大百姓真正享受到基礎金融服務,共享銀行業改革發展成果。
四、堅持保護消費者利益。引導銀行業完善客戶投訴處理機制,確保客戶投訴能夠得到便捷、及時、專業和公平友善的處理;主動承擔起金融消費者教育的社會責任,利用自身的專業能力和信息資源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識別和防範金融風險的能力。
參考資料來源:
人民網-全面踐行社會責任 實現銀行業與經濟社會和諧發展
網路-中國工商銀行
網路-中國農業銀行
網路-中國建設銀行
⑷ 分業經營的介紹
按照分業管制的程度不同,分業經營有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的分業經營是指版金融業與權非金融業的分離,金融機構不能經營非金融業務,也不能對非金融機構持股。
第二層次的分業經營是金融業中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個子行業的分離,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只能經營各自的銀行業務、證券業務和保險業務,一個子行業中的金融機構不能經營其它兩個子行業的業務。
第三個層次的分業經營是指銀行、證券和保險各子行業內部有關業務的進一步分離,比如在銀行業內部,經營長、短期銀行存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經營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在證券業內部,經營證券承銷業務、證券交易業務、證券經紀業務和證券做市商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在保險業內部,經營財產保險業務、人身保險業務、再保險業務的金融機構的分離等。
通常所說的分業經營是指第二個層次的銀行、證券和保險業之間的分離,有時特指銀行業與證券業之間的分離。實行分業經營的金融制度被稱作分離銀行制度(fragmented banking)或專業銀行制度(specialized banking)。 分業經營的典型代表有美國、日本和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