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構大單資金退出集中度是什麼意思
股市里常說的 某機構 又大單買了多少手,這個某機構:主要是指以證券、股版票買賣交易為主權要業務的公司或團體,並可以為散戶提供咨詢、代理操盤等服務,是一種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
簡介:
機構投資者主要是指一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或團體設立的退休基金等組織。機構投資者的性質與個人投資者不同,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等方面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差別。
在中國,機構投資者是指在金融市場從事證券投資的法人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養老基金和投資基金、證券公司、銀行等。
在證券市場上,凡是出資購買股票、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個人或機構,統稱為證券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從廣義上講是指用自有資金或者從分散的公眾手中籌集的資金專門進行有價證券投資活動的法人機構。在西方國家,以有價證券投資收益為其重要收入來源的證券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各種福利基金、養老基金及金融財團等,一般稱為機構投資者。其中最典型的機構投資者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投資的共同基金。在中國,機構投資者主要是具有證券自營業務資格的證券經營機構,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投資管理基金等。
2. 銀監會對銀行存款集中度有限制嗎
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外匯局將加強協調配合,統一專監管標准,依照法定屬職責,按照機構監管與功能監管相結合的原則,全面加強對金融機構同業業務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促進金融業穩定健康發展。
3. 什麼是授信集中度
什麼是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
信用風險監管指標包括不良貸款率、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全部關聯度三類指標。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又稱單一客戶授信集中度,為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與資本凈額之比,不應高於15%。該項指標為一級指標,包括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一個二級指標;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為最大一家客戶貸款總額與資本凈額之比,不應高於10%。
編輯本段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公式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凈額×100% 指標釋義: 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是指報告期末授信總額最高的一家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1)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4. 我國金融機構的現狀存在哪些問題
主要包括以下三個問題: (1)金融機構體系的結構性比例失衡,抑制了內金融機構機構之間容的平等競爭。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機構體系中佔主導地位,制約了金融機構間的平等競爭,新型商業銀行難與國有商業銀行開展平等競爭。 (2)金融機構體系的結構性缺陷仍比較突出。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資產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差距過大,證券業保險業整體規模偏小。長期以來,中國金融體系一直以間接融資為主導,直接融資發展緩慢,導致證券也發展規模明顯偏小。與國際大型投資銀行相比,初總股本外總資產及管理總規模仍然過小。 (3)證券業的市場集中度不足,市場份額過於分散。這種小型化分散化的格局,很難與國際化全能化投行相競爭。
5. 即將實施貸款集中度管理,開發商該如何面對
據央行網站消息,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知》明確了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機構覆蓋范圍、管理要求及調整機制。綜合考慮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規模、機構類型等因素,分檔設置房地產貸款余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佔比兩個上限,對超過上限的機構設置過渡期,並建立區域差別化調節機制。
那麼,如何才能確保這項制度的順利實施呢?需要做好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確保銀行的數據真實可靠。出台新規的目的不是當擺設,而是除風險。因此,對銀行提供的數據,必須做到真實可靠,不能有任何水分。否則,就會留下隱患、出現問題。對此,管理層要組織檢查和抽查,一旦發現問題,嚴厲追責;二是要杜絕其他方面的漏洞,特別是互聯網金融機構、小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行為,需要規范,防止這些機構向開發商、居民等提供非法貸款、非法資金支持,導致管控失靈,風險難以有效化解。如果做好了,房地產貸款的集中度管理效率就能大大提升,從而推動房地產市場的平穩、有序、健康發展。
6.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計算公式
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資本凈額×100%
指標釋義:內
最大一家集團客戶授信總額是指報容告期末授信總額最高的一家集團客戶的授信總額。
授信是指商業銀行向非金融機構客戶直接提供的資金,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的保證,包括貸款、貿易融資、票據融資、融資租賃、透支、各項墊款等表內業務,以及票據承兌、開出信用證、保函、備用信用證、信用證保兌、債券發行擔保、借款擔保、有追索權的資產銷售、未使用的不可撤銷的貸款承諾等表外業務。
集團客戶是指具有以下特徵的商業銀行的企事業法人授信對象:
1)在股權上或者經營決策上直接或間接控制其他企事業法人或被其他企事業法人控制的;
2)共同被第三方企事業法人所控制的;
3)主要投資者個人、關鍵管理人員或與其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三代以內直系親屬關系和二代以內旁系親屬關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間接控制的;
4)存在其他關聯關系,可能不按公允價格原則轉移資產和利潤,商業銀行認為應視同集團客戶進行授信管理的。
7. 哈佛學派和芝加哥學派如何解釋市場集中度和利潤率的關系 救急
你好!!!生物學規則同樣適合於城市結構分析。第一,城市社會與生物界有相同的共生現象。共生指群體關系中個體相互獨立又相互依存的狀況。共生的基礎是差異,城市越大,勞動分工越細,每個機構提供的服務越趨單一,個體之間的相互依賴程度則越高。在城市結構上的表現就是功能互補的機構往往分布在相互鄰近的地域內。第二,如同生物界一樣,人類出於本能的驅動,必然尋找一席生存繁衍之地,於是在有限土地的使用上產生了激烈的競爭。帕克認為這是決定城市結構、決定城市人口和機構地域分布的最重要因素。城市由許多功能不等、地租各異的地塊組成。市中心功能最大,但地租也最高,這里只能由那些實力雄厚的大金融機構、商業集團占據。而貧窮的移民只能在功能小、地租低的貧民區居住。所以帕克指出,城市人口和機構的地域分布並不是隨意進行的,而是激烈競爭和適當選擇的結果。共生和競爭決定了城市結構的基本框架。但人口和機構的地域分布是經常變動的,芝加哥學派用五個生態學概念來描述這種變動過程:(1)集中。主要指相同職能的機構向城市中樞地區匯聚,特別是對銀行和商業來說,在城市中心區集中起來會極大促進業務發展。(2)分散。指人口和機構離開城市中心向城市外圍遷移。二戰後美國城市人口和工商企業大規模向郊區搬遷就是例子。(3)隔離。由於競爭的結果,相同收入、種族、宗教等因素的人群或相同職能的機構聚集在一個特定區域,整個城市由一塊塊各具特色的地區組成,它們彼此分離,這就是隔離。美國各大城市普遍存在著與外界隔離的黑人聚居區和由外國移民組成的少數民族居住區。(4)侵入和接替。這是緊密聯系的兩個概念。如果一個群體離開它原來的居住地而進入另一群體的領域,便是侵入;當後來群體取代原有群體並實施對該地區的有效統治時,就形成了接替。黑人和外國移民起初在城市的居住地域很小,以後由於人數激增,黑人和移民逐步「侵入」鄰近的白人居住地,白人居民大批遷至另外的白人區或郊外,結果黑人和移民便「接替」了很多原來的白人區。芝加哥學派大力提倡實地調查研究,從而將社會學建立在真正科學的基礎之上。他們率先走出了昔日閉門造車的象牙之塔,以一定的理論為指導,以芝加哥這個沸騰的城市為實驗場進行實地調研工作,最終來修正並完善各種社會學理論前提。當然,在芝加哥學派之前也有少數人對城市社會的某些方面進行過調查,但把實地調查提高到與社會學理論闡釋相並列地位的,卻是自芝加哥學派始。而且芝加哥學派的實地調查是對以前的調查手段進行徹底改造後而出現的一種嶄新方法:舊式調查隨意摻入調查者的主觀意向,芝加哥學派則竭力實行「價值無涉」,要求准確客觀地反映城市現實,只有這樣,研究的科學性才可得到保證。另外芝加哥學派的實地調查是在一定理論體系指導下進行的,避免了空泛、零散的毛病,為創建完備的社會理論貢獻可靠的材料。其次,芝加哥學派引入生態學的概念和方法,為城市社會研究提供了一個理想角度。生態學研究動植物間的互動關系及其與空間環境的廣泛聯系,這種互動聯系的思維方式特別適合於從整體角度來研究城市這個復合社會。因而,每當研究宏觀的城市社會課題,如城市化過程、郊區化原因、人口和機構在城市地域的分布等問題時,生態學就成為有效的方法。自從帕克和伯吉斯等人引入生態學後,一半以上的城市社會學家繼承了這種方法,並逐漸完善使之成為今日具有科學的理論框架、有獨立的學術地位的人類生態學,成為研究城市社會的兩個主要流派之一。芝加哥學派城市社會學的第三個理論貢獻是沃思對城市生活方式的研究。沃思意識到城鄉生活方式的異同,並正確地指出了城市生活的某些特徵,如職業專門化、社會控制正式化和理性主義上升等。與人類生態學的宏觀角度相反,沃思對城市生活方式的研究是從微觀入手的。雖然在他之前歐洲一些社會學家如齊美爾已研究過城市生活方式,但沃思卻是集大成者,並在他們的基礎上向前邁進了一大步。祝你學業進步!!!希望你能夠採納,有機會多多交流,我對此很感興趣,謝謝你!!!
8. 中國金融體系現狀
(一)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
我國間接融資比重高,金融發展格局還不合理等問題仍未解決。金融體系仍然由銀行主導,銀行業資產佔全部金融資產的90%以上,全社會的融資風險仍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資本市場仍具有新興加轉軌的基本階段性特徵,證券業業務結構雷同且業務種類單一,資本擴張和市場融資能力有限;業處於發展初級階段,保險密度和深度較低,保險產品不豐富保障功能發揮不夠。
(二) 金融組織體系和金融服務需要加強與完善
從組織體系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足,銀行業對民營資本的市場開放仍有空間。從服務領域看農村金融服務需要強化,截至2009年末全國金融機構空白鄉鎮還有2792個。農村金融產品單一,服務不到位。同時,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往往面臨融資困難的問題,金融體系對對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仍不足。2012年5月26日,中國銀監會制定《中國銀監會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2013年7月初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這些舉措表明意在完善我國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 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和經營機制需要進一步完善
一些金融改革偏重於機構的增減和人員變動,對金融制度和組織結構創新不夠重視。銀行業戰略規劃比較薄弱、競爭同質化考核機制和經營模式不科學等問題尚未得到根本改觀。農村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較為突出,證券公司業務模式比較傳統,創新能力較弱。一些保險公司內控和基礎管理較為薄弱,治理結構還不完善,市場競爭行為仍不規范。
(四) 金融機構潛在風險和金融系統性風險不容忽視
銀行信用風險操作風險仍然突出,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不高,內部控制需要進一步加強。銀行巨量信貸增長存在風險隱患,貸款集中度風險日趨突出,資產負債期限錯配有所加劇。國有大型銀行和股份制銀行普遍存在資本金補充壓力,證券保險類機構的經營機制和風險管控能力需要加強。普遍存在的順周期行為和監管、會計等制度因素不利於防止和化解系統性風險。在分業監管體制下對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業務的監管存在縫隙,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等融資主體和部分金融產品存在風險隱患。
9. 股權集中度的影響因素
影響股權集中度的諸多因素中,有四種力量應受到特別重視,它們分別是企業規模、公司績效、所有者的控制權偏好以及政治力量。 不同行業或同一行業內部的不同企業在市場中獲取競爭優勢所需的規模是不同的。但是如果其它情況相同,一般說來在市場競爭中成長起來的企業其規模是與其競爭力大小正相關的。而競爭力越強,企業的市場價值也就越高,較高的市場價值會吸引眾多的投資者,從而降低股權的集中程度。另外,當企業的規模變大時,如果一小群所有者企圖保留有效的、集中的股權結構,則面臨著兩個不可避免的矛盾。第一,企業規模的變大意味著對更多資本資源的需求,這一小群所有者可能無法滿足這種需求。錢得勒所謂的第一個現代企業———鐵路企業的產生,就是因為鐵路企業所需的巨大資本不是少數幾個投資者可以提供的,這種資本供求的客觀矛盾推動著企業股權結構的分散化。第二個不可迴避的矛盾就是:為了保留在企業中有效的、集中的股權結構,這一小群所有者必須向一家企業投入更多的財富。出於正常的厭惡風險的心理,他們希望以較低的價格來購買企業的股份,這樣對所承擔的風險才具有補償的作用。而股價一旦降低,就意味著企業籌資成本相對上升,從而阻礙企業規模的擴大。因此,這兩個矛盾的存在使得企業處於一個兩難境地:要麼擴大企業規模,分散股權結構;要麼保留集中的股權結構,使企業難以擴張。但是激烈的市場競爭最終使得企業只能選擇擴大規模和降低股權集中度,否則就無法生存。一旦股權出現分散化的趨勢,股權主體也就多元化起來,這樣一來當控製程度一定時,即使是較小比例的股份也可以控制大的企業。這一效應使得原來股權集中的企業對分散的股權結構產生了一定的興趣。
總之,在正常的市場競爭中,隨著企業的逐步擴張,一般來說股權集中程度也就逐步降低,二者存在一定的負相關關系。 在所有權與控制權存在一定程度分離的現代企業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所謂的代理問題,即代理人可能利用委託人的授權為最大化自身效用而侵佔或損害委託人的利益。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二:第一,激勵不相容。委託人與代理人的目標函數不一定完全重合,其行為動機或激勵不統一。第二,信息不對稱。委託人與代理人掌握的企業內部信息和有關代理人本身的信息極不相同。第三,契約不完全。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性,加上不確定性的存在,委託人與代理人之間的契約必定是不完全的。
為了治理代理問題,提高企業績效,人們發展出了一整套公司治理機制。一般來說,公司治理機制可以分為內部治理機制與外部治理機制。內部治理機制以所有者控制為核心,而外部治理機制則以市場機制的有效運作為核心,內外機制互相補充,又存在一定程度的替代,組合成一套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
公司治理是影響公司績效的關鍵因素,這是不容置疑的。問題是公司治理的決定因素又是什麼呢?影響公司治理的主要因素正是股權集中度,孫永祥和黃祖輝(1999)證明了不同股權集中度對公司治理從而對績效不同的影響。反過來,我們同樣可以認為公司績效對股權集中程度也有一定的影響,也就是說二者是互動的。因為股權集中度通過公司治理機制對績效產生重要影響,那麼股權集中程度是否適當是可以通過公司績效表現出來的,通過績效的變化可以促使人們對股權集中度加以調整,使之適合不同時期和不同國家的環境。從股權集中度的歷史變遷可以看到,股權集中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制度的變遷不斷調整的,而調整的依據就是公司績效。而當今世界不同治理模式存在的趨同化趨勢,從股權集中程度的角度來看,也是對不同國家企業績效的一種適應性調整。 所有者的控制權偏好
錢得勒(1976)在分析經理式企業替代家族式企業的原因時認為,隨著多單位工商企業的成長,家族要想繼續取得對企業的控制就必須有家族成員成為專職的高管人員,否則會由於企業管理經驗和信息的缺乏,逐步喪失對企業決策積極的作用。而實際情況往往是家族成員在享受職業經理成功的管理協調所帶來的利潤時,懶得在經理晉升的階梯上多花時間了,於是公司逐漸變成了一個收入的來源,而非可管理的公司。而作為一個收入來源,家族也就沒有必要把股權集中於一個企業。這樣,最終導致了經理式企業的勝利。可以看到,錢得勒的分析並未考慮到所有者對控制權的偏好這一因素,從而使其認識存在一定的偏頗之處。
實際上,企業的收益可以劃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難以度量的非貨幣形態的收益,另一部分是容易度量的貨幣形態的收益。非貨幣形態的收益與控制權相聯系,故又稱為控制權收益。正是由於控制權收益的存在,才導致了所有者對控制權的偏好,而所有者對控制權偏好程度的不同,也就影響了股權集中程度。
控制權收益包括了諸如指揮別人帶來的滿足感,名片上印上「總經理」的榮譽感,當總經理可享受到有形或無形的在職消費,以及可以影響企業所生產的產品種類所提供的效用。這些收益離開了控制權就無法存在,不同的所有者對控制權收益追求程度不同,反映在對控制權偏好程度的不同。所有者控制權偏好程度大,則企業股權集中度相應較大。反之,則相應較小,二者成同方向變化。哈羅德.德姆塞茨(1998)就指出在國外職業體育俱樂部和新聞媒體這兩個行業中,股權集中度就高。原因就在於贏得世界冠軍或相信自己能夠有步驟地影響公眾輿論,似乎就能夠帶給某些所有者這樣一種效用,即使由此得到的利潤要比在其他行業投資所能得到的利潤低。 一般認為,以美國公司為代表的分散的股權結構是技術和經濟因素導致的不可避免的後果,是一種標准範式。如果真的這樣,在日本和德國為什麼又存在不同的股權結構呢?對此馬克.J.洛認為(1999),僅有經濟分析是不夠的,必須考慮到企業演進過程中的政治因素。金融機構對公司股權集中度發揮著重要的作用,而出於對集中的金融機構的力量的厭惡,美國的政治家選擇了嚴格限制金融機構權力的作法,從而使伯利———米恩斯型的公司不可避免的形成。而在日本和德國,金融機構的力量則強大的多,通過自己掌握的股票以及代理的別人的股票,它們在企業中與公司經理相互制衡,分離著權力,從而形成了較為集中的股權結構。中國的情況同樣可以驗證政治力量在公司股權結構形成過程中的作用。中國股市當初創立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定位於幫助國有企業解困,因此在開始的幾年,上市公司幾乎全是國有企業,國有股和法人股佔了絕大部分。十五大提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國有經濟控制關系國民經濟安危的關鍵部門,非關鍵部門比如競爭性行業中的國有經濟應逐步退出。反映在股市上,處於競爭性行業的國有上市公司才逐漸開始了持股主體多元化與股權分散化的過程。由此可見,政治力量在股權結構的形成過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10. 什麼是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
六類分別是: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10)金融機構集中度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整改建議:
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制度安排,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盡管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已有近30年的歷史,但很長時間內缺乏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信託公司出現風險控制弱化、資本金不足、違規經營及虧損嚴重等問題;財務公司出現行政干預過多、貸款集中度過高等問題。
這些都導致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因而,要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安排,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築中小企業融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