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電子商務與網路金融的關系
網路金融是電子商務的保障,沒有個誠信支付平台,電子商務就像魚缺了水專。類似像支付寶、屬財付通這樣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很好的解決了誠信問題。買家在收到貨物確認後,錢才會打給賣家,如果沒有這個流程,網購風險就會加大,自然願意相信網購的人越來越少,電子商務也發展不起來。
❷ 互聯網金融對電子商務的作用
互聯網金融對電子商務的作用:
(1)信息時代金融機構與系統的規劃和發展戰略問題。電子商務要求在網上進行支付和結算,因此,銀行業只有在網上設立銀行,才能更適應電子商務發展的需要,同時各證券交易所及證券公司,只有設立網上證券交易業務,才能有效的佔有市場,各保險公司只有在網上設立保險銷售,才能降低成本,擴大市場,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優勢地位。
(2)電子貨幣的發行與管理。電子商務是在虛擬的網路空間進行的,不可能用現金結算,只能用信用卡、智能信用卡、數字貨幣、網路貨幣等電子貨幣來支付,在國際上,非金融機構也發行電子貨幣並進行結算,如維薩和萬事達國際信用卡組織發行的電子錢包也可以在網際網路上支付,這樣由誰來發行電子貨幣和進行管理涉及到電子商務的結算能否順利完成。
(3)金融監管部門對新的金融機構及其業務和金融服務信息的監管。《中國人民銀行法》第2條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對金融業實施監督管理。」法律也規定,證監會對證券業進行監督管理。由於電子商務不受時空限制可以繼續24小時進行,在網上設立的金融機構也是持續24小時運行交易,同時網上金融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也關繫到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實性,如單獨開設網上銀行、那將產生如何徵收儲備金的問題,這都涉及到金融監管部門如何設立網上監督機構並使之良好運行的問題。
(4)金融機構對傳統業務轉型和網路系統的建設,原有系統的改造及標准統一問題。建立在原子基礎上的傳統金融機構和業務已無法適應電子商務、金融電子化這一比特基礎上的業務發展的需要,這必然要求金融機構減少分行、儲蓄所的建立和精減人員以減少成本、加大網上金融機構的業務量,使傳統手工作業向金融電子化轉變。這也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信息基礎設施的投入並對原有系統進行改造和更新換代,同時,網際網路上的電子商務要想得支付和結算最終完成,除了通過認證中心進行數字簽章,確保電子合同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之外,還要求有一個安全性高的支付網關,這就涉及到各網上金融機構的認證中心(CA)支付網關標准要統一並與國際接軌和根認證中心如何設立的問題。
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給金融業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傳統的業務模式已不能適應需要。銀行業為了在未來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求得生存並取得競爭優勢,它們努力在信息技術上投入巨資並極力推出自己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網上銀行的發展給商業銀行傳統業務模式和服務方式帶來了巨大的變革,要求銀行對內部管理和運營機制進行戰略性的調整。服務方式的變革給客戶帶來了便利,同時,銀行可以根據客戶的需要提供定製的客戶化服務。從前以銀行為中心的服務供給制正轉變成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需求制,這是銀行經營理念的根本性變革。銀行網上支付能力的提高也必將推動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
網上支付是電子商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傳統支付系統的發展和創新。傳統支付變革的目的在於減少銀行成本、加快處理速度、方便客戶、減少欺詐等,而網上支付創新改變了支付處理的方式,使得消費者可以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經互聯網獲得銀行的支付服務,而無需再到銀行傳統的營業櫃台。
不兼容的網上支付機制無疑會阻礙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因此,支付方式的革新必需依賴中央銀行的支持。另一方面,網上支付的安全性必然會影響到傳統的支付系統。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具有維護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作的職能。當前,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處於初期階段,為防範支付風險,確保銀行安全,金融系統有必要建立行業內的、為網上支付清算服務的安全認證體系,以保證網上支付系統和網上銀行的健康發展。
❸ 什麼是電商金融,它包括什麼,現在存在什麼問題
一、簡介:
電商金融:是泛指P2P網路以及電商提供的諸如: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二、包括:
互聯網支付貨幣、互聯網信貸、供應鏈金融、預售訂單融資、跨界合作金融、中間業務、貨幣匯兌、賬戶預存款、支付工具、移動支付等金融業務。
三、與傳統金融區別:
電商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僅在於金融業務所採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於金融參與者深諳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的精髓,以網路平台為依託,使得傳統金融業務具備透明度更強、參與度更高、協作性更好、中間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徵。以互聯網技術為核心,拓展小微企業融資渠道,解決社會閑散資金的有效利用。隨著時代的潮流,科學技術的發展,電商金融以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給我們的生活和工作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四、存在的問題:
1.電子商務合同問題:電子商務合同主要是雙方通過電子形式(email;傳真;電話;或者網路電子表格等等)來簽訂的。電子商務進行的是無紙貿易,其在形式上和法律效果上與傳統合同相比有了很大變化,這涉及數字簽名、電子發票、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和效力問題,必然產生很多問題:首先,電子商務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屬於不見面,雙方都通過網路虛擬平台進行運作,其信用僅僅依靠密碼的辨認或認證機構的認證,密碼認證的虛擬性和認證機構認證的多樣性導致合同的信用體系存在較大疑問,對大額和長期的商務合作開展不利。
2.電子商務支付問題:電子商務的優勢在於能夠實現零距離收付、零距離購銷,如果沒有安全有效的電子商務金融渠道,尤其是電子支付手段,是做不到「零距離」的。而我國現在的金融支付手段不完善,各大商業銀行的電子支付程序比較繁瑣,並且還沒達到數據的交互,沒有形成統一的支付系統。當電子交易中的當事人採用不同的支付方式且這些支付方式又互不兼容時,雙方就不可能通過電子支付的手段來完成款項支付,從而也就不能實現網際網路上的交易。另外,現存的支付寶手段雖然在電子商務活動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這只是電子支付中的過渡產品,其在解決電子支付的安全性和資金流動的實時性上存在明顯缺陷,不能完全滿足金融電子化的要求。
3.電子商務交易安全問題:涉及到下面三個方面。第一,電子商務網站的安全管理存在很大隱患,普遍容易受到黑客攻擊,國內安全技術結構和加密技術強度普遍不夠;第二,電子商務交易售後安全也是真空地帶,出現問題後客戶往往不知道去找誰負責,有人開玩笑說「電子商務目前是個『三無』行業:無法可依、無安全可言、無規可循」;第三,電子商務交易安全缺乏足夠法律制度體系支持。我國現今對電子商務交易的保護主要分散於計算機網路技術相關法律法規及民商法,沒有相關的專門法律體系,制度建設上也存在混亂,加上網路技術發展速度過快,法治遠遠滯後。
4.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知識產權與有形財產存在明顯不同的特點,如壟斷性、地域性、時間性、無形性、政府確認性等等。其中,又以壟斷性(專有性)和地域性更為特別。如果知識產權不能保證權利人的專有,則知識產權制度就不能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其權利也就成了一種擺設。如果地域性被徹底打破,權利就有可能成為世界通行的「全球權利」或者產生世界性統一的制度。電子商務活動建立在互聯網上,網路的傳輸表現出「公開」的開放性和「無國界」的全球性特點及狀態。「公開」為「公知」提供了前提,也為「公用」提供了方便;「無國界」又使得地域性的知識產權受到了嚴峻的挑戰。在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趨向之狀況下,是否因電子商務的發展而導致知識產權保護的真正本質意義上的國際化?
5.電子商務中的知識產權問題主要是由現有的網路技術給版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等制度帶來的問題。在其上的知識產權法律沖突呈現復雜性和難以根除性,有些問題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中還很難以找到有效解決的方法。
6.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問題:網路隱私權是指公民在網路中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犯、知悉、搜集、復制、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也指禁止在網上泄露某些,與個人相關的敏感信息,這些信息的范圍包括事實,圖像(例如,照片,錄象帶),以及毀謗的意見等。目前電子商務隱私權保護領域遇到的三大問題:個人信息數據保護、個人數據二次開發利用和個人數據交易。網路侵權行為的泛濫會使電子商務交易的誠信基礎更為削弱,不利於電子商務交易的長久發展。
7.電商金融在監管層面的問題:近年來,為了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中央和地方相繼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規,對中小企業融資加以規范。但由於網路融資興起較晚,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和相關業務的指導意見,基本還處於監管真空的階段。在具體的網路融資活動中,各家金融機構與第三方電子商務服務商大多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建立各自的網路融資規范,只在相對狹小的空間內適用,各資金供給方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沒有政府的引導、缺乏監管部門的監督和糾紛解決機制,在網路融資過程中一旦出現什麼問題交易各方都將面臨巨大的法律風險。
在行業監管方面,網路貸款作為新興事物,在發展的過程中勢必會出現新的問題,由於B2B企業並非金融機構,所以並不受金融監管的約束,這在提供了靈活性的同時,也說明了目前有關網路融資的監管仍處於空白狀態。雖然如今電子商務領域已經逐漸發展健全但有關網路融資的問題在立法和監管方面仍顯滯後。
電商金融在平台層面存在的問題:在平台層面,對於走合作模式的電商企業而言風險相對較小,而對於自主放貸的企業則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對於該類企業來說,存在企業本身資本金的限制,根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僅限於股本、接收捐贈的資金以及不超過資本凈額50%的借入資金,這限制了企業的放貸規模。
從2010年浙江阿里小貸成立以來,3年多時間,阿里小貸累計投放貸款超過1100億。僅僅是今年第三季度,阿里小微信貸累計投放貸款達208億元,這相當於截至2012年年底該業務的貸款總額。這一數字看似很大,實際上,跟一般的城商行相比差距都很大。尤其重要的是,阿里小貸的資金太少,旗下兩家小貸公司可用於放貸的資金不超過27億元,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該業務的進一步發展。
任何借貸都存在風險,經歷了百年發展的傳統銀行業也不例外,而傳統銀行業之所以能長久存在,在於它能有效地將風險控制在一定的范圍之內。從目前各大電商平台涉足金融業來看,大部分電商企業走的都是跟銀行合作的模式,像慧聰網、敦煌網等跟銀行合作推出相關信用卡產品,因不是自有資金在放貸,風險相對較小。
但同樣是合作模式的阿里巴巴跟建行業合作的網路聯保貸款就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其主要風險表現為:
8.聯合體成員的道德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對於防範道德風險有許多優勢,其主要優勢是連帶責任帶來的成員間積極監督和加強還款的結果。然而連帶責任機制並不是萬能的,如在一個成員經營能力充足可以歸還自身借款而非違約者欠款的條件下,未來是否無法再從銀行借款對他來說影響不大時,優勢就失效了,即違約成本不足以影響企業以後的經營,則達不到預期效果。如果聯合體成員間串通一氣,則使銀行面臨著騙貸陷阱,尤其對事後道德風險而言,當違約懲罰較輕時,聯合體成員集體騙貸的可能性會更大。
9.網路聯保貸款違約傳染風險:所謂「違約傳染」,即當聯保貸款的一個成員違約時,其他成員即使具有足夠的還款能力,也可以選擇違約,而非幫助其償還貸款,由此產生「多米諾骨牌」效應,最後導致集體違約的現象。
10.聯合體的整體信用風險:如果聯合體內每個成員都把貸款資金全額支用,並由其他聯合體成員提供擔保,整個聯合體此時類似於特殊的集團客戶,那麼這個貸款就變成了針對一個特殊團體的純信用類的貸款。也就是說當聯合體整體遇到風險時,只能依靠其自身的信用進行還款,沒有其他的風險緩釋手段,相對於有抵質押的擔保貸款,信用貸款的風險很高。
11.聯合體的系統風險:網路聯保貸款其實是對聯保體的信用貸款,連帶責任機制雖然提供了一種社會擔保,但相對於傳統的抵質押方式而言,依然有較大的風險,尤其當整個聯合體都遭到外部沖擊時,社會擔保就會變得很脆弱,銀行將遭受損失,因此,網路聯保貸款具有一定的系統風險。
12.網路聯保貸款的信息安全風險:雖然網路平台為聯保貸款提供了一個快捷的信息溝通渠道,但同樣也帶來了信息安全問題。在電商平台存儲、傳遞的信息都可能被惡意竊取、利用和篡改,而且在信息處理的過程中可能發生信息丟失或被破壞等安全問題,計算機可能遭受惡意代碼的破壞、黑客入侵,甚至系統的不正確使用都會危害信息安全。這不僅會對借款企業的經營活動產生不利的影響,甚至導致投資項目的失敗而影響企業的還款能力,而且會威脅到網路信貸運營的方方面面,可能發生難以預計的損失。
❹ 請論述電商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中的地位演變
從未來來看 電商逐漸會蠶食掉搜索引擎的市場。因為電商的體驗度更高
❺ 如何理解電商崛起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
電商交易需要第三方保證,自然催生互聯網金融興起。交易擔保。
❻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跟金融互聯網存在哪些區別
一、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1]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二、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的區別:
1、企業性質不同
金融互聯網與互聯網金融企業最大的不同是企業性質。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民企性質,經營者追求目標與企業經營目標完全一致,沒有人員和網點歷史包袱,團隊人員普遍年輕,使企業應對市場反應能力遠快於金融互聯網企業。
2、資金來源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銀行可吸收公眾存款獲得資金來源,而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且小額貸款公司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融入資金的余額,不得超過資本凈額的50%。
3、監管要求不同
銀行明確由銀監會和央行監管,貸款業務有明確的資本充足率、貸前調查、貸款用途、受託支付、貸後資產處置、資產保全等要求。而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商務部等多個監管部門,但由於業務創新速度快,沒有現成法規可循,往往游離於銀監會和央行監管之外,銀行需要執行的貸款面談面簽、貸款用途、受託支付、風險撥備、撥備覆蓋率要求,而互聯網金融小貸業務沒有這種要求。
4、授信依據不同
銀行個人授信業務一般基於客戶收入、現金流量、職業、徵信等,貸款授信前未採納央行徵信信息,很難規避客戶在多家貸款機構獲取貸款的可能;二是客戶並非完全實名制,虛假交易較難規避;三是貸後催收、清收保全、資產處置等制度有待健全;四是沒有像銀行一樣建立規范的風險撥備制度。
5、准入門檻不同
現行監管規定:「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十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一億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五千萬元人民幣」。而以電商為代表的互聯網企業准入的資本要求很低,即便在涉及金融業務的第三方支付和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的資本准入要求也遠低於銀行。
有關第三方支付監管規定:「申請人擬在全國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人民幣;擬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千萬元人民幣」。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
6、平台建設成本不同
金融互聯網企業在建設互聯網電子渠道時,要考慮與原有系統、網點和自助渠道銜接,是計算機、電子渠道取代人工和物理網點的過程,而採用互聯網電子渠道後能否相應裁減人員和物理網點,是復雜和漫長的過程。
而電商企業則是一張白紙,可在借鑒金融互聯網企業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採用最新互聯網技術,利用後發優勢建設低成本、功能齊全的先進互聯網金融平台,加之盈利模式不同,支付業務收費遠低於金融互聯網企業。
❼ 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金融,這兩個領域中 對於創業者 首選哪一個
一、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
1、傳統金融
傳統金融是指只具備存款、貸款和結算三大傳統業務的金融活動。
2、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是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包括:眾籌、第三方支付、 數字貨幣、大數據金融、信息化金融機構、金融門戶等。
二、如何選擇
對於創業者來說,互聯網金融創業門檻相對較低。創業者可以根據自己以往的經驗或者已掌握的相關資源,選擇適合自己的創業領域。
創業沒有規定的領域,只有合適的行業。
三、風險控制的方法
金融行業的創業者,控制創業風險的方法包括:
1、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這是金融行業創業的前提,只有遵守相關規定,才能得到長遠發展。
2、注重誠信和口碑
無論是傳統金融還是互聯網金融公司,誠信為本,注重口口相傳。
3、熟悉市場規則
金融市場有很多規則和規律,創業者需要熟悉規則,才能立於不敗之地。
4、打造核心團隊
團隊的力量往往大於個人,從企業的運營管理、核心技術支持到內外公關等等,需要完善團隊。
5、數據分析
金融行業中,數據的積累和研究不可忽視。
6、經驗和資源的積累
創業者可以先試水,再分析項目是否可行,以及未來的規劃
總之,金融行業的創業注意事項有很多,創業者在實踐中需要不斷總結和反思,完善項目和團隊。
❽ 電子商務與互聯網金融的聯系和區別嗎
當然有很大區別的,電子商務現在也非常普遍,泛指利用網路實現所有商務活動業務流程專的電子屬化;
而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上另的一模塊,指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兩者其實沒有太大聯系,要說一點聯系則是都是通過互聯網進行信息對換與操作的新模式。
❾ 電子商務與互聯網金融的聯系
互聯網金融可以簡單地理解為把傳統的金融業務放到網上來進行;而電子商務也是一樣的道理,就是把傳統的商業貿易通過網路(互聯網Internet、企業內部網Intranet、增值網van)來完成。
由此可見,兩者之間的共同點在於網路。因為貨幣也是商品的一部分(貨幣是特殊商品),所以可以說互聯網金融也是電子商務的一部分。只不過,互聯網金融雖然屬於電子商務,概念卻要比電子商務精緻得多。
金融公司的助力不僅體現在提升購買力上,還有為線上商家提供備貨資金。近幾年,金融服務與電商消費融合的趨勢越來越明顯,電商平台對於金融支付領域的重視程度出奇地一致。打折促銷似乎不再是比拼的主要「陣地」,支付手段及消費金融領域上的爭奪逐漸成為主要戰場。他們普遍認為,擁有強消費場景是電商平台開展金融業務的最大競爭力,其提供的金融服務將成為電商體系內增值服務的一部分。與此同時,電商平台能夠提供的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都構成了完善支付場景生態拓展的關鍵要素。
「"雙十一"是金融科技最好的閱兵場」,在這場全社會大協同中,線上和線下,電商平台、新金融服務機構、商家、物流、消費者,整個生態鏈條都被強大的科技創新力量所驅動所串聯,成為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