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是什麼意思
央行提高金來融機構的存源款准備金率,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來講是利空消息。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每吸收一筆存款,要按央行規定的存款准備金率標准,向央行繳存准備金。所以提高了准備金率,自然意味著銀行的自主資金(也就是意味著可放貸的資金)規模縮小,那麼就會影響銀行的收益。
2. 為什麼下調金融機構存款准備金率會加速貨幣信貸增長,利率降低,社會總需求增長幅度上升
金融機構存款准備復金率:金融機構為保制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是繳存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存款准備金率下調,金融金鉤在中央銀行的存款減少,這部分錢成為了金融機構可支配資金,金融機構就會把這部分錢通過信貸或者信託資管等類信貸通道把錢投入到資本市場。這樣貨幣信貸增加了,市場資金增加了,利率也就降低了。
最終,信貸資金到達消費者或者投資建設機構手中,社會總需求增長幅度上升。
3. 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是什麼意思降低、提高對於經濟有什麼作用
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是繳存在中央銀內行的存款,中央容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這一部分是一個風險准備金,是不能夠用於發放貸款的。這個比例越高,執行的緊縮政策力度越大。
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意味著銀行可以發放更多的貸款給實體,也意味著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的投資之加大,對促進經濟增長拉動作用。提高法定準備金率時,商業銀行可提供放款及創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為社會的銀根偏緊,貨幣供應量減少,利息率提高,投資及社會支出都相應縮減。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幣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4. 存款准備金率是什麼意思
存款准備來金率是指金融機構源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是繳存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存款准備金,也可以叫法定存款准備金或存儲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
(4)提高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擴展閱讀:
一般地,存款准備金率上升,會使得利率被迫上升,這是實行緊縮的貨幣政策的信號。存款准備金率是針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對最終客戶的影響是間接的;利率是針對最終客戶的,比如你存款的利息,影響是直接的。
存款准備金率上調原因一般是因為流動性過剩造成的通貨膨脹,上調准備金率可以有效降低流動性。或者因為美國的信貸危機,上調准備金率可以保證金融系統的支付能力,增加銀行的抗風險能力,防止金融風險的產生。
5. 存款准備金率上調對我國經濟的影響
一)存款准備金
金融機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准備金率,可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間接調控貨幣供應量。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存款准備金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存款准備金率
金融機構必須將存款的一部分繳存在中央銀行,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備金;存款准備金占金融機構存款總額的比例則叫做存款准備金率。
我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來的。根據宏觀調控的需要,自1998年以來我國存款准備金率進行過三次調整,一次是1998年3月將存款准備金率由13%下調到8%,一次是1999年11月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由8%下調到6%,最近的一次則是2003年9月21日起提高1個百分點,即存款准備金率由6%調高至7%。
二)上調效果及目的
人民銀行宣布從2006年8月15日起提高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後,金融機構將一次性減少可用資金1100億元左右。目前,金融機構在人民銀行的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存款准備金余額2萬多億元,並持有3萬多億元流動性較高的國債、金融債券和中央銀行票據等資產。提高存款准備金率後,商業銀行仍將保持正常的支付清算水平並具有平穩增加貸款的能力。提高存款准備金率不影響居民的經濟生活。
央行表示,在國民經濟繼續快速增長,消費需求穩定增長,城鄉居民收入穩步提高,對外貿易增勢強勁,財政收入大幅提高的同時,經濟運行中仍然存在投資需求進一步膨脹、貨幣信貸增長仍然偏快、通貨膨脹壓力加大等問題。貨幣信貸過快增長會引發通貨膨脹或資產價格泡沫,可能形成新的銀行不良貸款,積聚金融風險。此次存款准備金率提高0.5個百分點,主要是為了防止貨幣信貸總量過快增長,保持我國國民經濟平穩快速健康發展。
有關存款准備金制度在金融調控中的影響與作用,近來已成為業界關注的議題。所謂存款准備金是指金融機構根據規定將其有關存款和負債按照一定比例交存到中央銀行的部分。
存款准備金最初淵源於保證商業銀行對客戶提款進行支付,之後逐漸具備清算資金的功能,後來發展成為貨幣政策工具。近二十多年來,在部分國家,如英國、加拿大,出現存款准備金率為零、存款准備金制度弱化的現象;但是在其他國家,如美國、日本、歐元區國家和眾多發展中國家,存款准備金制度仍然是一項基本的貨幣政策制度,在貨幣信貸數量控制、貨幣市場流動性和利率調節,以及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限制貨幣替代和資本流出入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我國,存款准備金制度對金融調控與金融穩定發揮了怎樣的作用?我國的存款准備金制度趨勢如何,值得探討。
近年來存款准備金在貨幣政策調控中作用的變化
(一)存款准備金由貨幣政策調控工具轉變為調控基礎。存款准備金作為一種貨幣政策工具存在局限性:一是准備金率調整對金融機構經營震動較大,准備金率變化需要銀行重新調整資產組合,但是金融機構在短時間內難以完成,如果市場發育不完善,超額准備金在金融機構間分配不平衡時,這種震動會更大。二是較高的准備金率會降低金融機構通過市場渠道運用資金的比例。並且,如果法定準備金調整頻繁,銀行會傾向保持較高超額准備金,進一步降低可用資金比例。三是由於多數國家對准備金存款不付息,准備金作為一種稅收,容易引發金融機構及市場融資同行為逃避金融監管的現象,甚至形成脫媒。
20世紀90年代以來,主要工業國家中央銀行陸續將利率指標確定為貨幣政策調控的中介目標,中央銀行通過貨幣政策操作調控基準利率,基準利率水平的變動,通過利率風險結構、期限結構等機制影響金融市場各種利率變化,從而對金融運行和經濟運行產生影響。隨著貨幣政策調控趨向以價格調控為主,強調預調和微調的精細化操作,單純依靠調整存款准備金率進行貨幣政策調控的方式使用越來越少,存款准備金制度以及存款准備金率調整變化,更多是從配合其它金融制度實施和其它貨幣政策工具運用的角度出發,存款准備金制度逐步演變為約束貨幣供應增長、增強公開市場操作和利率調整有效性和靈敏性的基礎性制度。
採取利率調控的國家中央銀行多是將貨幣市場同業拆借利率作為基準利率,其貨幣政策操作是確定和維護基準利率目標水平。為此中央銀行必須對銀行准備金供給及短期同業資金進行嚴格控制,並且對銀行准備金的需求及同業資金有合理的預見性,然後才能通過公開市場操作調整流動性和市場利率。保持穩定和可預計的法定準備金有利於保證公開市場操作順利進行和避免貨幣市場急劇波動,使商業銀行對中央銀行資金需求存在結構性缺口,以增強中央銀行調節貨幣市場利率能力。
在這種情況下,中央銀行要規定適度的最低存款准備金率。由於存款准備金用於滿足准備金要求和支付雙重需要,一般只有將准備金要求保持在足夠水平上,使法定準備金要求超過清算準備金要求,才會形成可預測的流動性缺口。否則,如果清算需求經常超過准備金要求,准備金需求將會變動不定,增加預測准備金需求的難度和政策實施的復雜性。
(二)准備金存款利率變化及影響。存款准備金是法律強制商業銀行存在中央銀行的資產,存款准備金制度適用范圍、存款准備金率水平以及是否對准備金存款支付利息,會影響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
一些國家對准備金存款支付利息,另有許多國家對准備金存款不付息。對准備金存款不付利息會產生問題,在這種情況下,准備金的機會成本,銀行大都以高息貸款或低息存款轉嫁給了顧客,會促使資金融出融入者盡力避開銀行體系,金融機構創新產品避開准備金要求,這將不利於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競爭,也不利於數量型貨幣政策調控效率。長期以來,一些國家的中央銀行包括美聯儲都在考慮對法定準備金存款支付利息,但是由於涉及部門多,至今尚無進展。
絕大多數國家對超額准備金存款不支付利息,否則商業銀行可能會主動在中央銀行存有超額准備金,使基礎貨幣供求變得難以預測,不利於中央銀行准確地調控基礎貨幣和貨幣供應。在對超額准備金存款支付利息的國家,降低超額准備金存款利率,將有利於促進貨幣市場交易,增強金融機構對貨幣政策操作的敏感性。
我國存款准備金制度演進和創新
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20多年來,存款准備金率經歷了多次調整。
1998年前,准備金存款不能用於支付和清算,金融機構需要在人民銀行開立備付金存款賬戶用於清算。1998年,人民銀行改革存款准備金制度,將金融機構法定準備金存款和備付金存款兩個賬戶合並為"准備金存款"賬戶,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由13%下調到8%,准備金存款賬戶超額部分的總量及分布由金融機構自行確定。1999年存款准備金率進一步下調至6%,2003和2004年,為對沖外匯占款,適度控制金融機構信貸擴張,人民銀行兩次提高存款准備金率,達到7.5%。
我國存款准備金制度適用一切吸收公眾存款或負債並發放貸款的金融機構,這些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形成了債權債務關系而不是委託代理或投資的關系。近年來,金融機構產品創新加快,對哪些創新產品適用准備金要求關繫到貨幣政策調控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目前在改進金融服務、鼓勵直接融資和減輕間接融資壓力的背景下,應鼓勵商業銀行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如發行金融債券、開辦代理理財業務。但是從存款准備金管理來看,不能因為商業銀行有關負債業務在名稱上沒有存款二字就不適用於存款准備金制度,對商業銀行向公眾發行的債券或其他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產品應考慮適用存款准備金制度。恰當地把握存款准備金適用范圍,在當前我國金融機構改革、金融產品創新的形勢下非常重要。這一方面有利於增強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促進金融機構規范地進行業務和產品創新,改進金融服務。
目前我國對法定準備金存款和超額准備金存款都支付利息,但是超額准備金存款利率趨於下降。如前所述,對超額准備金存款支付利息,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超額准備金存款調整吸收過多流動性,不利於中央銀行預測貨幣市場流動性。降低超額准備金存款利率,可以促使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流動性管理,調整利率貨幣市場交易融通流動性餘缺,增強對貨幣政策操作的敏感性。
2004年,人民銀行開始實行差別存款准備金率制度。金融機構適用的存款准備金率與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狀況等指標掛鉤。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越低、不良貸款比率越高,適用的存款准備金率就越高;反之越低。差別存款准備金率制度綜合了存款准備金制度、資本充足要求和存款保險制度的有關思想,體現了我國關於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綜合考慮和安排。
從歷史來看,存款准備金制度、存款保險制度、資本充足要求創建目的之一是防範金融風險。存款准備金最早用於保障銀行支付,防範流動性風險,後來發展成為貨幣政策工具。資本充足要求以及存款保險制度根據金融機構評級收取差別保費的作法,都有約束金融機構信貸過度擴張的作用,促使金融機構本著質量、效益、市場的原則進行經營,有利於形成金融運行和貨幣政策調控的市場基礎。
6. 為什麼中央銀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會使商業銀行的存款派生能力提高
中央銀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意味著商業銀行需要計提的准備金減少,這也內使得商業銀容行內部的可用於貸款的流通貨幣增加,所以中央銀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會使商業銀行的存款派生能力提高。
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指一國中央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和存款金融機構必須繳存中央銀行的法定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率。調節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國家調節貨幣政策的有效方法。
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准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
中央銀行降低法定存款准備金率是為了實施擴張性的貨幣政策,通過提高貨幣供應增長速度來刺激總需求,在這種政策下,取得信貸更為容易,利息率會降低。
法定存款准備金率下降,銀行吸收存款後可以將更多的份額放貸出去,留取較少的准備金,貨幣供應量因此增大。
擴張政策具體表現形式為:流通中的現金和個人、企事業單位在銀行的存款。流通中的現金與消費物價水平變動密切相關,是最活躍的貨幣,一直是中央銀行關注和調節的重要目標。
7. 什麼是存款准備金率央行為什麼一直提高存款准備金率
存款准備抄金是指金融機襲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在中央銀行的存款,中央銀行要求的存款准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備金率.央行年內六次上調存款准備金率,是為了抑制通貨膨脹的一種舉措。
8. 為什麼大小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要分別制定
其實這是金融危機的產物。原來國家是不區分大小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的,回都執行統一的標准答。金融危機後,大銀行對大型企業貸款多,而小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多,所以國家對大銀行執行更嚴厲的標准,執行更高的存款准備金率,對中小銀行的存款准備金率就低一些,鼓勵他們向中小企業放貸。
但是現在的大型金融機構跟中小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差別不是很大。
9. 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變化對貨幣供給的影響
法定存款准備金抄指的是中央銀行規定商業銀行吸收存款時應上繳中央銀行的比例.例如商業銀行吸收了10000元的存款,如果當的存款准備金率為1%的話,要上繳100元給中央銀行作為存款准備金。如果提高法定存款准備金就會縮緊銀根,到市場上流通的貨幣就減少,反之亦然。
(9)提高金融機構的存款准備金率擴展閱讀
從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的視角看,經濟增長是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包括法定存款准備金率在內的貨幣政策工具的運用,均受經濟增長增速的影響,可以說,GDP增速是影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根本原因。
在實際的貨幣政策操作中,央行根據M2增速,尤其是M2實際增速與目標增速的差距來對法定存款准備金率進行操作,從這個意義上講,M2增速是法定存款准備金率變動的直接原因。
在影響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三個因素中,外匯占款的增減是央行所無法控制的。根據過往的貨幣政策實踐,央行根據外匯占款的增減,被動地進行基礎貨幣的投放。所以,外匯占款增速是法定存款准備金率的外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