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巨鼎君富是否屬於金融機構,是否需要國家批準的金融機構資質或牌照
2009年12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金融機構編碼規范》(簡稱《規范》),從宏觀層面專統一了我國金屬融機構分類標准,再次明確了我國金融機構涵蓋范圍,界定了各類金融機構具體組成,明確我國金融機構的范圍不僅涵蓋傳統的銀行業、保險業和證券業金融機構,同時也包括企業年金、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及村鎮銀行等新型金融機構,巨鼎君富作為從事居間服務的咨詢服務公司,並不屬於金融機構范疇,其從事業務也不需要取得金融機構牌照,如上所述,從事咨詢與管理的居間服務,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許可即可開展全面業務,屬於現代服務類企業。
Ⅱ 土地評估異地金融機構需要什麼資質
土地評估資質等級分省級土地評估資質是乙級的,國家級是甲級。
不過,有地地方土地局要是外來的評估機構,沒有在當地土地局備案,好像也不承認那個報告吧。
Ⅲ 哪些金融機構有資質可以做信用評級
如果是真正意義上的信用評級的話,證監會在資本市場貌似 目前發了4個牌照 聯合 大公 中誠信 新世紀
Ⅳ 評估非銀行金融機構股權價值需要證券資質嗎
不需要,上市類的股權評估需證券資質。
Ⅳ 金融機構代銷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需要什麼資質
我這里有一個基金代銷,可以了解一下
Ⅵ 做金融機構消防需要什麼資質嗎
你的單位人員數多少,是否屬於消防重點單位?這個東西可以咨詢所在地的消防支隊的防火處內。一容般來說如果只是幾十人的小公司,跟著物業混混就好了。自己有所屬建築的話,那就需要有消防專職管理員,根據規模還可能需要兩三張消防安全管理員的證書,除了幾張證書,就沒啥資質了。
Ⅶ 在中國什麼類型的金融機構具備吸儲資格
具有《金融許可證》從事金融業的企業才具備吸儲資格。
根據我回國金融管理答採取許可證制度,即國務院授權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分別向從事金融業的企業法人頒發《金融許可證》,核准其所能從事的金融業務並分類監管。
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准金融機構由地方政府負責核准許可並監管,而民間理財機構則不屬於金融機構,根本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儲蓄和開展金融投資理財業務的資格。
Ⅷ 證監會發布的合格投資者資質指的是什麼
1、證監會發布的合格投資者資質指的是符合四類標準的投資者。證監會將四類投資者視為合格投資者:一是社保基金、企業年金、慈善資金;二是依法設立並受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三是投資於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從業人員;四是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投資者。
2、債券合格投資者應當符合以下資質條件:
①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貨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和信託公司等;
②上述金融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託產品;
③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④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
⑤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經其備案的私募基金;
⑥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
⑦名下金融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萬元的個人投資者;
⑧交易所認可的其他合格投資者。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Ⅸ 具有銀行業金融機構資質的互聯網平台有哪些
條為維護金融秩序穩定,規範金融機構管理,保障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是金融機構的主管機關,依法獨立履行對各類金融機構設立、變更和終止的審批職責,並負責對金融機構的監督和管理。任何地方政府、任何單位、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審批或干預審批。
對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金融機構或經營金融業務的,各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為其提供開戶、信貸、結算及現金等服務。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金融機構是指下列在境內依法定程序設立、經營金融業務的機構:
(一)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作銀行、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或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及郵政儲蓄網點;
(二)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經紀人公司、保險代理人公司;
(三)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
(四)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和金融租賃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融資公司、融資中心、金融期貨公司、信用擔保公司、典當行、信用卡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
第四條金融業務是指存款、貸款、結算、保險、信託、金融租賃、票據貼現、副資擔保、外匯買賣、金融期貨、有價證券代理發行和交易,以及經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金融業務。
第五條金融機構應冠有本規定第三條所列金融機構專用名稱,非金融機構一律不得冠有上述名稱或與其近似的名稱。
第六條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實行許可證制度。對具有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金融機構頒發《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