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財務部崗位設有哪些
一般由首席財務官、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資金總監、財務部經理、審計主管、會計、助理會計、出納員、收銀員等組成。
財務部是指在本機構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於資產的購置(投資),資本的融通(籌資)和經營中現金流量(營運資金),以及利潤分配的管理的部門。
(1)國內外金融機構設置的合理合法性擴展閱讀:
一,財務部工作目標
1、利潤最大化
2、管理當局收益最大化
3、企業財富(價值)最大化
二,財務部工作內容
1、籌資管理
2、投資管理
3、營運資金管理
4、利潤分配管理
2. 金融機構反洗錢牽頭部門應承擔對反洗錢內部控制的健全性、合理性、有效性實施獨立評估的職責 哪裡錯了
獨立評估不對,應該還得有第三方監管部門的監督評估。
3. 金融監管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金融監管也被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如果監管治理不完善,監管當局的公信力和監管權威將受到影響,難以有效地推動被監管機構改進公司治理,進而會導致道德風險。咱們國家最初的金融監管工作是由央行來執行的。但隨著和國際接軌,要求央行在制定貨幣政策的職能加強,因此央行的監管職能被獨立出來,形成銀監會和保監會。對所有金融機構包括銀行和非銀行監督管理。
意義: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與此同時,社會中介、行業自律、內部控制、市場約束也具有一定的監管優勢,成為防範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重要防線。從而在金融監管和上述各主體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整合、有機鏈接的機理。從長遠看,金融業合法、穩健的運行機制,不僅在於監管當局的監管,更在於通過監管鏈接,促使社會中介、行業公會、金融機構內部稽核與監管當局的監督管理形成一種默契,變成一種合作。
4. 從交易成本角度解釋金融中介存在的合理性
金融中介的存在是為那些不如帶懂金融的人進行的一種有報酬的推薦行為,雙方都是有益的
5. 企業所得稅營業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異常有多少種原因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據實扣除。
【提示】
(1)注意「合理」、「據實」兩個關鍵詞。
(2)注意區分工資薪金性支出與其他性質支出。
【特殊規定1】(新增)企業因僱用季節工、臨時工、實習生、返聘離退休人員以及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區分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並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提示】要明確非常規用工不是勞務支出,對非常規用工要注意區分福利部門用工和生產經營活動用工。非福利部門的非常規用工的工資也屬於工資薪金總額,可作為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基數;福利部門的非常規用工的工資則屬於福利費支出。
【特殊規定2】(新增)上市公司依照《管理辦法》要求建立職工股權激勵計劃,並按我國企業會計准則的有關規定,在股權激勵計劃授予激勵對象時,按照該股票的公允價格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上市公司相關年度的成本或費用,作為換取激勵對象提供服務的對價。視不同情況進行不同的涉稅處理:
(1)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立即行權的稅務處理——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立即可以行權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據實際行權時該股票的公允價格與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和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進行稅前扣除。
(2)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稅務處理——對股權激勵計劃實行後,需待一定服務年限或者達到規定業績條件(以下簡稱等待期)方可行權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內會計上計算確認的相關成本費用,不得在對應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扣除。在股權激勵計劃可行權後,上市公司方可根據該股票實際行權時的公允價格與當年激勵對象實際行權支付價格的差額及數量,計算確定作為當年上市公司工資薪金支出,依照稅法規定稅前扣除。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項目
准予扣除的限度
超過規定比例部分的處理
職工福利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
不得扣除
工會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
不得扣除
職工教育經費
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
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3.社會保險費和其他保險費
保險費的扣除如下:
4.利息費用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關於金融機構同期利率的把握:
金融機構公布同期同類平均利率
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利率
(3)關聯企業利息費用的扣除
①核心內容:進行兩個合理性的衡量——總量的合理性和利率的合理性。
第一步從資本結構角度判別借款總量的合理性。
稅法給定債資比例,金融企業5:1;其他企業2:1
結構合理性的衡量結果——超過債資比例的利息不得在當年和以後年度扣除。
第二步通過合理利率標准來判別那些未超過債資比例的利息是否符合合理的水平,使利率水平符合合理性。
(4)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
向關聯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規定條件的(關聯方債資比例和利率標准),准予扣除。
向非關聯方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向除上述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扣除:
①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②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5.借款費用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稅法的規定扣除;有關資產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企業通過發行債券、取得貸款、吸收保戶儲金等方式融資而發生的合理的費用支出,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計入相關資產成本;不符合資本化條件的,應作為財務費用,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新增)
【提示】按照此項新規定,不需資本化的融資費用,不必分期攤銷,可直接據實扣除。
6.匯兌損失
匯率折算形成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以及與向所有者進行利潤分配相關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7.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對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其從被投資企業所分配的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可以按規定的比例計算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與籌辦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新增)
【解釋】
第一,業務招待費開支存在一個標准和一個限度,需要將標准和限度進行比較,以其小者作為可扣除金額。
第二,作為業務招待費限度的計算基數的收入范圍,是當年銷售(營業)收入,銷售(營業)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取資產租金或使用費)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等主營業務收入,還包括其他業務收入、視同銷售收入等。但是不含營業外收入、轉讓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投資收益(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除外)。
第三,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存在一定的共性。
第四,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其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限額基數包括被投資企業所分配股息、紅利以及股權轉讓收入。
第五,對於籌建期間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採用了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准、籌建費的扣除方法。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准體現在實際發生額的60%的比例限制;籌建費的扣除方法則是納稅人可採用在生產經營當年一次性扣,或者作為長期待攤費用不短於3年攤銷。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按實際發生額計入企業籌辦費,並按有關規定在稅前扣除。(新增)
9.環境保護專項資金
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
10.租賃費
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屬於經營性租賃發生的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根據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屬於融資性租賃發生的租入固定資產租賃費: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租賃費支出不得直接扣除。
11.勞動保護費
【注意辨析】勞動保護費和職工福利費不是等同概念。例如:防暑降溫用品和防暑降溫費用,前者屬於勞動保護費,沒有開支的金額比例限制;後者屬於職工福利費,有開支的金額比例限制。
12.公益性捐贈支出
【基本規定】
企業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里的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
13.有關資產的費用
(1)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
(2)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4.總機構分攤的費用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范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文件,並合理分攤的,准予扣除。
15.資產損失
(1)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
(2)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起在所得稅前按規定扣除。
16.其他項目
如會員費、合理的會議費、差旅費、違約金、訴訟費用等,准予扣除。
【答案】ab
17.手續費及傭金支出
【解釋】對於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手續費、傭金支出有五個方面的限制:
第一,手續費、傭金有支付對象的限制——不能是交易雙方人員(含代理人、代表人)。手續費、傭金的支付對象應該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介服務企業或個人。
第二,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有計算基數和開支比例限制。
對於保險企業,財產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5%(含本數,下同)計算限額;人身保險企業按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後余額的10%計算限額。
對於其他企業,按與具有合法經營資格中介服務機構或個人(不含交易雙方及其雇員、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簽訂服務協議或合同確認的收入金額的5%計算限額。
關於電信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電信企業在發展客戶、拓展業務等過程中(如委託銷售電話入網卡、電話充值卡等),需向經紀人、代辦商支付手續費及傭金的,其實際發生的相關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企業當年收入總額5%的部分,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新增)
從事代理服務、主營業務收入為手續費、傭金的企業(如證券、期貨、保險代理等企業),其為取得該類收入而實際發生的營業成本(包括手續費及傭金支出),准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新增)
第三,手續費及傭金支出既不能變換名目計入回扣、業務提成、返利、進場費等費用;也不能坐沖收入。
第四,手續費和傭金有支付方式限制。
除委託個人代理外,企業以現金等非轉賬方式支付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第五,企業為發行權益性證券支付給有關證券承銷機構的手續費及傭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18.保險公司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新增)
(1)保險公司按下列規定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准予據實稅前扣除:
業務
可稅前扣除的保險保證基金
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
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
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
有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
無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人壽保險業務
有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15%
無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05%
短期健康保險業務
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
長期健康保險業務
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15%
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
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有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
無保證收益的
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2)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①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
②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
(3)保險公司按國務院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提取的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壽險責任准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准備金、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准備金和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准備金,准予在稅前扣除。
(4)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應首先沖抵按規定提取的准備金,不足沖抵部分,准予在當年稅前扣除。
19.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可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