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汽車經銷商收取汽車服務費到底合不合理
轟動一時的「西安賓士維權事件」,把「金融服務費」推到風口浪尖,向購車者收取這一費用是否合理。迄今沒有明確的說法,而與此同時,4S店已經悄然將其改頭換面成了其他費,以規避可能到來的監管。
第一,不能強迫消費者選擇貸款方式,支付方式是全款還是貸款,消費者都有選擇權,而在西安賓士女車主維權的這個案例中,4S店採用了誘導、強迫消費者選擇以貸款的方式購車,從而收取所謂金融服務費,這肯定是不允許的;
第二,需要收取多少金融服務費應事先明確告知消費者,也就是應該在告知消費者,可以貸款買車也可以全款買車,供消費者選擇的同時,要告知金融服務費的收費標准。
㈡ 4s店買車收取服務費不合理,怎麼維護自己權益
到工商局進行檢舉維權。
在我國只有兩種貸款收取手續費時有法律依據。
其一為委託貸款即自然人將錢委託給銀行,銀行收取相關費用;另一個為信託即消費者拿錢買信託產品,會要求收費。而所謂的貸款購車收取手續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商家收取「服務費」的行為涉嫌欺詐。
根據《消費權益保護法》第20條規定,商家明確標價,將真實全面的信息反映給消費者,這一點上你們沒有提醒消費者注意,有的商家只是在取車時才告知這筆款項,根據《合同法》第53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或違背另一方意願所簽訂的合同,另一方有權向法律申請撤銷。55條還明確提出構成欺詐還需交3倍金額的賠償金。服務費收取違法,涉嫌欺詐行為,根據消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三倍賠償。
(2)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如何監管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分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附則8章63條。
㈢ 北京奧吉通林肯4s店收金融服務費違法么
2017年7月1日商務部發抄布的《汽車銷售襲管理辦法》中規定,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或者捆綁銷售是不合法的 。
上述辦法中明確指出,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另據媒體報道,3月底,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調解了一起因貸款買車被收取金融服務費引發的消費糾紛。經調解,該汽車銷售公司取消了服務費。當地市場監管局表示,消費者採取分期貸款的方式購車,被收取「金融服務費」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一些汽車銷售公司在已獲得金融公司勞務報酬的情況下向消費者隱瞞,重復收取所謂的「金融服務費」,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㈣ 在陝西汽車4s店購買的汽車收取金融服務費的,都可以到4s店協商退回,其他省份呢
陝西市場監管抄局說,沒有說過襲可以退金融服務費。
金融服務費的事情不是今年才開始,至少6年前就已經開始有了,斷斷續續也一直有媒體在曝光,但絲毫沒有一點作用。
你想幾乎每家4S店都在收,中國去年銷售2300萬輛乘用車,按照50%貸款購車收了金融服務費,那也有1000萬輛,即使按照一輛車收取1000元計算,那都是多麼龐大的一筆費用啊,如果這個數字再乘以10年內。能退回的話會引起多大的動盪。
㈤ 幾乎所有4S店都收金融服務費,如何避免掉進陷阱
在購買愛車的時候,多去幾家店看看價格及優惠政策,購買前要把所有收取費用的項目問清楚,4S店承諾的要寫在合同里,空口無憑!祝您用車愉快
㈥ 「金融服務費」違反法規,為何這些4S店仍「以身試法」
說起「金融服務費」應該算得上是2019年汽車圈最熱門的關鍵詞之一了,每當談起這個話題,我們總是繞不開一位西安的「女車主」,也正是因為這位女車主在4S店的一頓操作,讓西安當地的這家賓士4S店付出了「7」位數的代價,這也讓賓士品牌下定決心要痛改前非,近日咖哥就隨同一位好友前往賓士品牌4S店購車,在我們對比的幾家賓士4S店的過程中,咖哥明顯發現現在賓士4S店和以往最大的一個不同就是,基本上在進店的第一時間,接待人員都會提前告知,目前賓士品牌在銷售環節是堅決杜絕收取金融服務費的行為,這一點也讓我們感受到了賓士在這方面所作出的改進。
根據2012年銀保監會發發布的《中國銀監會關於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根據該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借發放貸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資之機,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但是,幾乎所有汽車金融公司都屬於非銀行機構,理論上來說銀保監會的該「通知」並不適用於,可是4S店的汽車服務金融除了一部分來自汽車廠商之外,其中絕大部分資金來源都是銀行,但在銀保監會等各大監管機構的的監管之下,銀行的膽子就是再大,也不可能敢收這筆錢。這就證明了4S店明目張膽收取的這筆金融服務費,一定是中飽私囊了。對於很多消費者無法判定這筆費用是否有法律依據?咖哥找到的答案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因為4S店只是作為汽車交易的服務方,並不具備「金融服務」資質,因此對於收取的金融服務費毫無疑問應當退還給消費者。
並且,中消協也在針對汽車市場的相關會議中,明確了經銷商不是金融機構,不能收取金融服務費,而貸款手續費本身不合法,也不能收取。為了保障消費者在消費環節中的權益和良好體驗,汽車經銷商在相關工作的執行過程中必須堅持以下幾點原則:
1、消費者具有提前知情權,經銷商有義務提前告知消費者。
2、提供金融服務不能帶有強制性,消費者有選擇權,經銷商必須尊重客戶自主選擇的基礎上提供服務。
3、銷售合同內也必須明確寫明所有收費內容及名稱。
4、收費項需為用戶開具正規稅務發票。
大咖總結:
雖然我國的汽車產業在近些年獲得了飛速的發展,但在汽車行業內,尤其是銷售環節還依舊存在著許多的「貓膩」,在這個過程中,消費者往往都會處於弱勢地位,由於買車而吃虧上當的各種新聞事件也是時有發生。而4S店和廣大的二級經銷商往往都是想盡一切辦法來收割消費者這把「韭菜」,像貸款金融服務費、保險、上牌、加裝精品、出庫費等等,斂財的項目可謂是琳琅滿目、豐富多彩,消費者往往都是剛剛從上一個坑裡爬出來又掉進下一個坑,在這個過程中,汽車廠商發揮自身的監管作用就顯得非常有必要,而不是和經銷商一起同流合污,侵犯消費者的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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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被汽車4s店收了金融服務費,是不是被坑了
就目前的汽車消費信貸市場來看,無論是做銀行貸款,抑或是汽車金融公司版貸款,4S店均會收取金額不權等的手續費(有的也叫金融服務費),因為這筆款項也是汽車經銷商重要的利潤來源之一,究其收費合理性還有待進一步界定,如果認為自己承擔的費用較高,可到當地工商局主管部門進行申訴,但估計起不到什麼實質性效果,建議還是多多對比一下各金融機構的信貸產品,選擇手續簡便且利率較低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才是真正的為自己省時省錢!
㈧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怎麼要回來
這個是簽好協議的
㈨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GPS費強賣保險違法嗎
現在是不允許收取金融服務費的,強賣保險肯定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