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其他涉稅業務中,有哪些問題需要稅務機關協助解決
稅務風來險主要包括兩方面:自
一、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應納稅而未納稅、少納稅,從而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罰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
二、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有關政策,多繳納了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稅收負擔。
Ⅱ 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拒絕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九十二條規定:「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未依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在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中登錄稅務登記證件號碼,或者未按規定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的賬戶賬號的,由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九十三條規定:「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未繳、少繳稅款或者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除沒收其違法所得外,可以處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正)第七十三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或者拒絕執行稅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稅款的決定,或者在接到稅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後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稅款流失的,由稅務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Ⅲ 稅務機關要求銀行協助凍結的,應出具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的( )
稅務機復關要求銀行協助凍制結的,應出具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的( B。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 )
補充回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
稅務機關有根據認為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的,可以在規定的納稅期之前,責令限期繳納應納稅款;在限期內發現納稅人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稅務機關可以責成納稅人提供納稅擔保。如果納稅人不能提供納稅擔保,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准,稅務機關可以採取下列稅收保全措施:
(一)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於應納稅款的存款;
Ⅳ 為什麼相關部門需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呢
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需要納稅人自行辦理匯算清繳及補退稅事項,需要保證回納稅答人身份信息和金融賬戶信息真實、准確,防止出現誤扣、誤退稅款等情況。
除依託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採集個人身份信息、金融賬戶信息以外,稅務機關還需要藉助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相關部門協助確認納稅人的身份、金融賬戶信息,保證信息真實准確,避免他人冒名申報、誤退稅等情形,保證納稅人的信息和資金安全。
Ⅳ 各單位不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怎麼辦
協助稅務機關繳納稅來務應該是每個源單位和公民的義務,如果各單位不協助稅務機關執行職務,發生了偷稅漏稅行為可以到公安機關進行報案,由公安機關介入偵查後移交檢察院處置。如果是行政機關不協稅,應該到紀檢委舉報或到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自己的義務,供參考。。
Ⅵ 如何與稅務機關打交道
做財務的,不能繞過的是稅務局,最頭疼的就是稅務局。在這個世界上,我第一不想進的是醫院,第二不想進的是公安局,第三不想進的就是稅務局。二十年的財務生涯,斷斷續續,至少有十年間要和稅務局打交道,艱難困苦,滿腹辛酸,在此,小結一下,供同行們參考。一是心態擺正,自己屁股擦乾凈,這是根本。怎麼做,咱不是有準則有制度有會計法有稅法嘛。別為討好領導,老想著法避稅。所謂合理避稅,很多都是謊言,都是編書的人在設法湊字數,騙你賣書。尤其那些轉移利潤的把戲,你真照著做了,對不起,稅務不認可,弄不好,你還落得個主觀故意,那責任就大了。有些老闆,你為他死扛,一點意義都沒有,一旦大難臨頭,雖然他脫不了干係,但他也會以一句「不懂財務」,把屎盆子扣在你頭上。二是要努力學習稅務知識。我們國家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折騰最苦的就是稅務人員和會計人員,政策法規制度方法不停地在變。如果自己不努力學習,跟上形勢,有些會計處理,很可能就心裡沒底,埋下隱患。也就是說,自己關鍵時候能亮劍,否則,稽查局的人員一講你就蒙掉了,想理論一番,苦於自己肚子里沒貨,結果,罰你個幾十萬沒商量。死可以壯烈,可悲的是,自己不知道是怎麼死的。三是多請教,嘴巴輕快點。會計實踐中總是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現,無論你怎樣查證,就是拿捏不準,那就趕緊拿起電話,向你的專管員請教,態度一定誠懇,實事求是,不隱瞞,不迴避,請他們幫你想辦法。或者,親自上門,遞交自己的文字說明,口頭加以解釋,向主管人員請教,最好能請他們回復一份文字的東西,然後再賬務處理,那就踏實多了。四是加強彼此感情溝通。這點不多說,就看你為人處事的本事了。記住,人心都是肉做的。以上第一條最重要,最後一條,最最重要。如能做到,稅務局其實和旅遊局沒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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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拒絕協助稅務檢查如何處理
1、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逃避、拒絕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撓稅務機關檢查的,由版稅務機關責令改正權,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拒絕接受稅務機關依法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存款賬戶,或者拒絕執行稅務機關作出的凍結存款或者扣繳稅款的決定,或者在接到稅務機關的書面通知後幫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轉移存款,造成稅款流失的,由稅務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Ⅷ 協助有權機關辦理和扣劃應審批哪些資料
呵呵 目前金融機構協助查詢 凍結 扣劃企業事業單位、團體、機關存款的范圍專:
1、人民法院、稅務機關和屬海關:查詢、凍結和扣劃單位及個人存款。
2、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軍隊保衛部門、監獄、走私犯罪偵查機關:查詢和凍結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扣劃。
3、監察機關(包括軍隊監察機關):查詢單位和個人存款,但無權凍結和扣劃。
4、審計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證券監督管理機關:只有權查詢單位存款,無其他權利;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具有類似於凍結措施的對單位和個人存款暫停結算的權利。
除了上述的部門或機關外,其他任何機構和個人都沒有權力實施。
上述機關實施的時候 在銀行櫃台需要出具的資料:
1、查詢:工作證件+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
2、凍結:工作證件+協助凍結存款通知書(主要負責人簽字)+凍結存款裁(決)定書;
3、扣劃:工作證件+協助扣劃存款通知書(主要負責人簽字)+生效法律文書或者決定書。
Ⅸ 金融機構應如何配合司法協助
呵呵 同學!我路過的!做好了告訴我一聲哈!
Ⅹ 公安機關如何協助稅務機關查辦案件
為了及時、有效地查處違法違紀案件,推進反對腐敗的斗爭,現就監察機關在查辦案件中公安機關予以協助配合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監察機關查辦監察范圍的投機倒把、走私、詐騙等案件,需要公安機關予以協助時,公安機關應當積極給予協助;必要時,經兩機關領導研究決定也可以聯合辦案。
二、監察機關在查辦案件中,為了查清事實和取得證據,需要對與案件直接有關的或者同案的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詢問時,經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監察機關的負責人批准,可以要求有管轄權的公安機關協助進行。對已構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機關查辦的,監察機關應當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三、監察機關查辦的案件如涉及公安機關在押的人犯或者收容審查人員時,可以將需要調查的問題書面告知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對其進行訊問,並將取得的證據材料及時送交監察機關。
四、監察機關認為與查辦的案件直接有關的人員出境(包括去港澳地區)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給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經省級監察機關審核同意並出具公函,省級公安機關可不批准其出境;對已經領取護照的,可以予以吊銷或者宣布作廢;緊急情況下經省級以上(含省級,下同)監察機關商得同級公安機關的同意,由同意的公安機關發出查控通知單,邊防檢查機關要積極查控阻止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