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准備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稅法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准備可以稅前扣除。
⑵ 應收賬款的壞賬准備允許稅前扣除嗎
按照稅法相關規定,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准備不允許在稅前扣除。企業實際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2)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造成的壞賬損失,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3)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且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4)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5)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條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七)項所稱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五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後方能在稅前扣除。未經申報的損失,不得在稅前扣除。
⑶ 企業計提的壞帳准備能否稅前扣除
是指企業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極小的應收款項。由於發生壞賬而產生的損失,稱為版壞賬損失。新《企業會計制權度》規定,企業只能採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即企業首先應當按期估計壞賬損失計入資產減值損失,形成壞賬准備,並使各期末壞賬准備余額合理地反映應收款項收現面臨的風險水平,當某一應收款項全部或部分被確認為壞賬時,再根據其損失金額沖減壞賬准備,同時注銷相應的應收款項金額。同時還規定,計提壞賬准備的范圍既包括應收賬款,也包括其他應收款,並且企業可以在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百分比法和個別認定法等四種方法中自行確定計提壞賬准備的方法。隨後,財政部《關於建立健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制度的通知》(財企[2002]13號)又對壞賬損失的確認條件做出了規范。國家稅務總局2010年第23號令,《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已被明確宣布全文廢止。
稅法又規定,企業計提的壞賬准備金實行限額扣除辦法,即只有計提的不超過年末應收款項余額5‰的壞賬准備金才允許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扣除。
⑷ 壞賬准備能否稅前扣除
《中來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源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企業發生的損失,減除責任人賠償和保險賠款後的余額,依照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扣除。企業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資產,在以後納稅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時,應當計入當期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稅》第十條第(七)項及《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不得扣除,凡符合財稅[2009]57號文件第四條規定的應收、預付賬款,經稅務機關審批後,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稅前扣除。
⑸ 計提的壞賬准備金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嗎
1、企業計提的壞賬准備,不可以在稅前扣除。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壞帳損失,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對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不得扣除。3、所以企業發生的壞賬在計提的時候不可以稅前扣除,只有在實際發生壞賬的時候才可以,稅前扣除。
⑹ 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可否稅前扣除
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可以稅前扣除。
1、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真實合理的資版產損失,可以在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企業發生的資產損失,應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扣除。企業在進行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可將資產損失申報材料和納稅資料作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附件一並向稅務機關報送。
3、壞賬損失應依據以下證據材料確認:
(1)相關事項合同、協議或說明;
(2)屬於債務人破產清算造成的壞賬損失,應有人民法院的破產、清算公告;
(3)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且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4)企業逾期一年以上,單筆數額不超過五萬或者不超過企業年度收入總額萬分之一的應收款項,會計上已經作為損失處理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項報告。
(5)會計核算資料及其他相關的納稅資料。
⑺ 壞賬准備可以稅前扣除嗎
不行
現在准備類科目都不能扣除
只有實際發生壞賬損失時才能扣
⑻ 新稅法計提壞賬准備金是否可以稅前扣除
問題:執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後,企業計提的各項資產准備是否回可以在稅前扣除?答答:《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七)項所稱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提示:新所得稅法實施後,企業將不能再在稅前扣除按會計制度提取的各項准備金,可以在稅前扣除的只有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專門規定的各項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⑼ 壞賬准備可否從稅前扣除
不論何類企業,在會計制度規定下的百分比的壞賬准備金額內,當年都可以直沖的,超過部分才要申請.所以,你當然可以稅前扣除啦.
⑽ 關於 壞賬准備的稅前扣除
壞賬准備是按應收未收款項的余額為基數計提的,稅法允許的最大比內例為千分之五,比如應容收賬款1000,稅法允許扣除的壞賬准備就是5,企業如果按5%計提,即計提了50,那麼允許稅前列支的就是5,要做納稅調整的就是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