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貫徹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意見和建議
加強監管,執行嚴格的財務制度和規章制度
『貳』 銀監會怎麼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
銀監會擬進一步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防內鬼堵漏洞。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開展從業人員行為的定期評估、建立長期監測和不定期排查機制,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在招聘中評估其與業務相關的行為,並將從業人員行為的評估結果作為薪酬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同時,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建立不當行為的舉報制度,加大約束和監督。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指引首次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行為管理予以規范,有利於規范銀行業從業人員的行為、維護銀行業聲譽、保護消費者、促進銀行業安全穩健。
『叄』 談談如何遵守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宣傳,開展學習教育,把全員的思想和行動統一到《操守指引》的精神上來,通過以貫徹落實行為准則為抓手,強化全員法紀意識,從業廉潔意識,規范從業行為,提升內部管理水平,提高農信社的市場競爭力。
(二)加強教育,提升素質。在全系統深入持久地開展《操守指引》的學習教育活動,開展討論交流,積極推廣行為准則的先進典型和經驗做法,規范農信社從業人員行為,通過以先進典型引路,發揮榜樣示範作用,推動全區農信社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水平的整體提升,鞏固和加強農信社依法廉潔執業的良好形象。
(三)強化責任,加強檢查。明確轄內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針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和存在的不足,狠抓檢查反映問題的整改和落實;聯社將組成專項檢查組,經常性地對員工遵守行為准則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促進轄內機構平衡推進工作,促進《操守指引》精神的全面貫徹落實。
(四)完善措施,構建長效機制。對各單位自查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詳細的整改措施,及時完善制度和健全工作機制,不斷增強制度執行力。對貫徹落實行為准則中的先進典型、先進經驗、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總結表彰和推廣。進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扎實開展,長抓不懈,努力構建全員遵章守紀、合規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的長效機制。
(五)爭先創優,促進發展。在全轄大力開展「四有班子」、「三尊三德」活動,引領員工愛國、愛社、愛崗,爭先創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加大員工遵章守規與防案控險的力度,確保全市農信社人財物安全。
『肆』 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的權威解讀
中國銀監會紀委書記王華慶就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准則制定及執行情況答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8月10日電
新華社記者
日前,新華社記者就銀行業制定及執行《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和《銀監會工作人員守則》等准則的有關情況采訪了中國銀監會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王華慶。
問:制定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意義是什麼?
答: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中國銀行業在整個金融體系中占據重要地位,目前,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87萬億元。中國銀行業如何保持安全、高效、穩健運行,建立一支愛崗敬業、勤勉盡責、誠實守信、嚴謹規范、忠誠廉潔的銀行業從業隊伍至關重要。此次國際金融危機的深刻教訓,再次警示我們,中國銀行業必須進一步深化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規范和約束從業人員行為,培育從業人員職業操守。這不僅是保證銀行業科學、平穩、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也是維護廣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費者的合法利益現實需要。這幾年,銀監會按照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先後發布了銀行業從業人員和銀行監管人員行為規范,有效促進了銀行業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
問: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銀行業制定的從業人員行為准則分為兩類。第一類是規范銀行從業人員行為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操守指引》共16條,針對銀行從業人員履職行為,重點對銀行從業人員愛崗敬業、遵章守紀、規范操作、優質服務、文明禮儀等明確了基本准則;對銀行從業人員杜絕利益沖突、內幕交易、抵制欺詐等明確了禁止性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董(理)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行為明確了限制性要求。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辦法,並認真貫徹落實。第二類是規范銀監會工作人員履職行為的「會規會紀」,主要包括:銀監會工作人員守則、「約法三章」、「履職迴避」、現場檢查若干紀律、履職問責、履職承諾、違規違紀處罰等配套制度規定。
問: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要求是什麼?
答:銀監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加強宣傳教育,完善實施細則,接受社會監督,領導以身作則,特別是要把行為准則的貫徹執行情況與部門績效考核相結合、與從業資格考試認證標准相結合、與新錄用人員簽訂合同相結合、與本單位原有的規章制度相結合。
銀監會對監管人員貫徹行為准則的要求是:「嚴」字當頭,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嚴肅懲處。通過巡視、執法監察、內部審計、履職問責、績效考核、行風評議等方式加強監督檢查,有效防止利益沖突,提高監管公信力。
問:銀行業從業人員執行行為准則的情況怎麼樣?
答:為了解掌握銀行業從業人員和監管人員遵守行為准則的基本情況,及時總結工作,完善制度,鞏固提高,根據中央要求和有關部門統一部署,今年5月份,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組織對本系統從業人員貫徹落實行為准則情況進行了自查,覆蓋面達到100%。在此基礎上,銀監會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組織檢查組按20%比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銀監會派出機構貫徹落實行為准則情況進行了抽查。
從檢查情況看,銀監會各派出機構和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貫徹落實行為准則高度重視,積極響應,措施有力,落實堅決,氛圍濃厚,效果明顯。通過行為准則的貫徹落實,銀行業從業人員的合規價值理念不斷強化,對行為准則的認同感不斷增強;銀行業行為准則的制度體系不斷健全,服務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不斷提高,銀行監管的整體效率不斷提升,銀行業的社會形象顯著提高,有效促進了銀行業更加穩健的發展。在這次百年不遇的國際金融危機中,我國銀行業成功地經受了這次考驗,不僅自身綜合實力、風險管理和抵補能力、國際地位得到比較快速上升,而且對我國整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在監管方面,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大力提升審慎監管有效性,全面推進風險監管和管理體制機制建設,有效促進銀行業均衡持續穩健發展,審慎穩妥推動銀行業金融創新,科學引領銀行業承擔社會責任,實現中國銀行業新的跨越,在國內外得到了普遍肯定。這是對近年來我國銀行業改革開放成果的肯定,對提升我國銀行業在國際上的地位和話語權具有重要意義。
『伍』 銀行從業人員行為規范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在平凡中奉獻
,愛崗敬業是各行各業中最為普遍的奉獻精神,它看似平凡,實則偉大。
從大的方面來說,一份職業,一個工作崗位,都是一個人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保障。從小的方面講,比如我們農行,每一個人所從事的工作崗位都是個人生存和發展的保障,也是農行存在和發展的必需。農行要發展,要在這個競爭激烈的金融業中不斷強大,立於不敗之地,沒有我們每一位同志的無私奉獻精神是不行的。作為農行人,
為了農行的前途,為了農行的榮譽,做一名愛崗敬業的人,是職業道德對我們最引為用以規范行為品質,評價善惡的行為規則。
作為一個金融單位的職工更應以自己所從事的職業上講求道與德,如果路走得不對就會犯錯誤,就會迷失方向;如果沒有德,就難於為人民服務,就談不上自己的事業,也就沒有單位事業的興旺,就沒有個人事業的發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會價值。我現在正在從事農行工作,這是我的職業,也是我唯一的職業,自我參加工作以來,我一直從事這項職業,也一直熱愛這個職業,對農行工作有濃厚的興趣和深厚的感情,所以我一直是愛崗敬業的。只有愛崗敬業才是我為人民服務的精神的具體體現。
講求職業道德還必須誠實守信,所謂誠實就是忠心耿耿,忠誠老實。所謂守信就是說話算數,講信譽重信用,履行自己應承擔的義務。所以通過對這次的學習,使我更深地了解到作為一個農行職工的根本、為人、言行和責任,就是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地加強學習,時刻按照職業規范去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才能使自己立於不敗之地。
二、加強業務知識學習、提升合規操作意識。「沒有規矩何成方圓」,身為網點一線員工,切實提高業務素質和風險防範能力,全面加強櫃面營銷和櫃台服務,是我們臨櫃人員最為實際的工作任務。作為臨櫃人員,我深知臨櫃工作的重要性,因為它是顧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著溝通顧客與銀行的橋梁作用。因此,在臨櫃工作中,我始終堅持要做一個「有心人」。虛心學習業務,用心鍛煉技能,耐心辦理業務,熱心對待客戶。在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我們都很清楚地意識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優質服務才能為我行爭取更多的客戶,贏得更好的社會形象。我們每天面對形形色色不同層次的客戶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們一線員工有高度的思想覺悟。
『陸』 銀行員工行為守則
中國工商銀行員工行為守則見參考資料
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
本守則是指導中國農業銀行員工正確做事的基本准則。高管人員要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准則,並幫助員工理解和適用本守則。全體員工應從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踐行守則的要求。員工對本守則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本行高管人員或合規管理部門咨詢,高管人員和合規管理部門有責任予以解釋或答復。
總 則
愛崗敬業
中國農業銀行是一家網點網路多、客戶基礎廣泛、城鄉市場綜合經營的大型商業銀行。員工應熱愛農行事業和崗位工作,愛護農業銀行聲譽,維護農業銀行的形象和利益;不說有損農業銀行聲譽、形象的話,不做有損農業銀行聲譽、形象的事。
員工應有職業自豪感,珍惜銀行工作崗位,把個人職業生涯與銀行發展有機結合起來,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狀態,忠於職守,爭先創優,不得擅離工作崗位,敷衍塞責。
誠實守信
員工的誠信是農業銀行聲譽的基石。員工無論何時何地,都應恪守誠實信用原則,保持個人品行正直。應當嚴格遵守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員工應確保經辦或提供的工作資料和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嚴禁塗改、偽造、隱匿、毀壞原始記錄和檔案資料。
員工應如實向上級匯報工作,不得弄虛作假。
員工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應當真實、完整並及時更新,不得隱瞞、欺騙。
勤勉盡職
勤勉盡職是員工發展和進步的基本途徑。員工應當恪守制度要求和辦事程序,勤奮努力,嚴謹審慎,精益求精,盡職盡責。主動加強學習,堅持專業水準,不斷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綜合素質。
科學管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不得相互扯皮、推卸崗位責任;不得敷衍塞責、應付了事;不得玩忽職守,貽誤工作。不得超越本人的職權范圍處理公務。
崗位變動或調離時,要按規定妥善交接工作,不得擅自帶走所在機構的財物、工作資料和客戶資源。
嚴禁任何失職、瀆職和消極不作為的行為。
依法合規
員工任何違反規則的行為都有可能給銀行帶來合規風險。員工應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合規意識,了解崗位合規要求,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銀行內部規章,堅持以最高道德標准要求自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以違規為代價追求利益。
分 則
保密義務
嚴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妥善保護客戶信息資料和交易信息檔案。發現泄密事件應立即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嚴禁任何員工以工作中獲取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以及客戶信息資料謀取私利。
未經授權,不得以單位名義接受新聞媒體采訪和發布銀行經營管理信息。
利益沖突
主動避免個人與農業銀行利益可能發生沖突的各種行為。
對涉及本人或配偶、子女和其他近親屬等關聯方的授信、資金交易、資產處置、集中采購、基建裝修、幹部選拔任免等經營管理活動自行迴避。
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本人或關聯方的投資、經營、交易等活動提供方便,謀取不當利益。
未經農業銀行許可,不得在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職或領取報酬。
員工從事的活動與農業銀行有或可能有利益沖突時,應及時向其上級報告,在預先請示並獲得批准後方可進行。員工若無法確知自己的行為是否屬於利益沖突或對如何處理利益沖突存有疑問時,應向銀行內部合規管理部門尋求專業支持。
客戶關系
尊重客戶,以誠信、專業、高效、優質的服務獲取客戶信任,保障農業銀行與客戶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應當做到了解客戶,並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在向客戶推薦產品或提供服務時,應對所推薦的產品及服務涉及的法律風險、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的提示,不得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客戶。
嚴格遵循崗位職責劃分、業務操作和風險隔離要求,確保客戶交易的安全。
積極妥善處理客戶投訴,及時反饋處理情況。
公平競爭
開展業務應當遵循公平競爭的原則。
不得使用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攬業務,不得惡意中傷、詆毀競爭對手。
禁止任何形式的賄賂行為,不得給予客戶、合作夥伴、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當利益。
與客戶、供應商或其他業務相對方及其工作人員建立正當的業務往來關系。嚴禁以任何方式索取、收受財物或謀取不當利益。
廉潔自律
嚴格遵守有關反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不得收、送價值超過法律及商業習慣允許范圍以外的禮品。不得參加用公款消費的高檔娛樂活動。
上下級行之間不得採取宴請、送禮等方式進行內部公關。
員工在系統內開會、出差等公務活動應食宿從簡,禁止酗酒和鋪張浪費。
同事關系
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和睦相處,坦誠相待。
尊重同事的個人隱私權利。不得冒犯騷擾、侮辱誹謗、恐嚇威脅或泄露他人隱私。
員工之間應當協作互助,營造和諧融洽、團結進取的工作氛圍。
領導要尊重、關心下屬,為下屬做出表率;下屬應當尊敬、維護領導,有效執行上級指令。
員工應當積極為同事開展跨崗位工作提供所需協助和配合,服從工作調遣和崗位變動。
日常辦公
遵守崗位作息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請假、休假應符合有關條件並按規定程序辦理,同時應及時做好相關交接工作,不得影響正常工作或業務的開展。
做好辦公、營業場所的安全衛生,保持工作環境的整潔,有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火、防盜、防毒和防疫工作。發現各類安全、公共衛生事故隱患,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和妥善處理事故隱患。
勤儉節約,愛護農業銀行財產。根據工作需要合理使用農業銀行財物,不得私用、挪用、侵佔、損害、浪費。
職業形象
在公共場合應當做到言談舉止文明穩重、著裝儀表整潔大方,個人形象要與職業身份、工作崗位和環境要求相稱。
員工要培養自身健康文明,格調高雅的生活情趣,積極參加有益身心的文體活動,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
嚴禁員工從事賭博活動。
監督舉報
自覺接受並主動配合監管部門和銀行內部的合規檢查。員工有權向上級或紀律監察部門直至國家司法機關舉報所發現的各類違法違紀行為,但不得濫用舉報權利,不得誣告詆毀他人。對舉報行為,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上級的違規指令,並越級報告有關監督部門。
附 則
員工若違反本守則的內容,將按照員工違規處理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本守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國農業銀行員工行為守則》(2000年2月17日農銀發[2000]3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