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國內外很多公司都在「開曼群島」注冊子公司
開曼群島的政治長久以來都是非常安定的,英文是主要的官方語言。開曼群島,對於世界性的金融服務有舉足輕重的影響,開曼群島的居民70%以上都受雇於金融及商業有關的行業。 開曼群島的興勃,主要在於其政府能隨時修訂法律以保持其在金融、保險、商業等方面的領導地位。目前有572家世界知名銀行都在此設立分行,提供金融服務,共計約吸收了四億一千五百萬美金來自世界各地的存款。另外,開曼也是全球歐元交易的主要市場之一。 開曼群島公司分類: 開曼群島的公司型態可分為三類:一般當地營業公司( ordinary resident company)、一般非當地營業公司(non-resident company)及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其中以豁免公司(exempted company)主要被各國企業、個人用來做金融方面的規劃。一家豁免的公司不能在當地營業,每一家在開曼注冊的公司,都需一個注冊地址及一位董事/股東。公司董事、股東及高級職員資料不對外公開,開曼公司的注冊資本額通常為US$50,000。 開曼群島公司特色: 香港及新加坡股票市場允許開曼群島注冊的境外公司到當地股票市場掛牌交易。開曼群島僅次於百慕大,也是主要的保險業務中心。大約有超過350家的保險公司在此注冊營業,且此數字一直在增加當中,平均每年保持有40家的增長速度,在此登記的保險公司大多從事有關健康保險的業務。 一年平均有4,300家的信託公司在此登記設立,另外開曼政府也是積極推展船舶業務。開曼政府近年來積極加強其境外金融操作的信譽,並於1990年與美國及英國簽訂"共同法律協助"的協定(Matura legal assistance treaty),以便共同防範國際犯罪組織利用開曼的金融系統進行不法的交易(如販毒或洗錢)。1989年開曼政府通過一項法律,判定販毒洗錢的行為在開曼是違法的,此舉在中美洲加勒比海地區是首開先例之先在防範犯罪行為的同時,開曼政府仍致力於保障合法商業行為的隱秘性,由於開曼政府政局安定,經濟運行穩定,治安良好,氣候宜人,所以很多外來移民,當地政府對於移民及工作證之申請亦採取嚴格控制
⑵ 國際金融巨頭有哪些,要的是公司或者集團的名字
國際金融巨頭有摩根財團。
摩根財團(Morgan Financial Group),美國十大財團之一。19世紀末20世紀初形成,為統治美國經濟的壟斷資本財團。創始人J.P.摩根在其父J.S.摩根資財的基礎上,1871年與人合夥創辦德雷克塞爾—摩根公司,從事投資與信貸等銀行業務。1894年合夥人逝世,由其獨資經營,1895年改名為J.P.摩根公司,並以該公司為大本營,向金融事業和經濟各部門(諸如鋼鐵、鐵路以及公用事業等)擴張勢力,開始形成壟斷財團。1912年,摩根財團控制了金融機構13家,合計資產總額30.4億美元,其中以摩根公司實力為最雄厚,稱雄於美國金融界,華爾街的金融老闆稱摩根公司為「銀行家的銀行家」。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摩根財團大發橫財,戰後以其雄厚的金融資本,滲入國民經濟各個部門;30年代,摩根財團所控制的大銀行、大企業的資產總額占當時美國八大財團的50%以上。
摩根財團在金融業方面擁有雄厚的基礎。其主要支柱是J.P.摩根公司。摩根公司是世界最大跨國銀行之一,在國內有10個子公司和許多分支行,還有1000多個通信銀行。在國外約20個大城市設有支行或代表處,在近40個國家的金融機構中擁有股權。其經營特點是大量買賣股票和經營巨額信託資產。它控制著外國37個商業銀行、開發銀行、投資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股權。此外,還有製造商漢諾威公司、紐約銀行家信託公司以及西北銀行公司、謹慎人壽保險公司以及紐約人壽保障公司等。在工礦企業方面主要有國際商業機器公司、通用電氣公司、國際電話電報公司、美國鋼鐵公司以及通用汽車公司等;在公用事業方面則有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南方公司。
⑶ 在美國經營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分公司
設有美國分公司的中國公司,應當在美國提交分公司的納稅申報表申報其分公司在美國的所得。因為分公司並不具備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因此其在中國的母公司有申報納稅的義務。母公司只就分公司的所得部分(按照公司稅率)向美國納稅。
子公司
位於美國的子公司,依照上述規定的公司稅率向美國納稅。位於美國的子公司還必須在支付給外國母公司或其他非美國當事人的股息、利息、特許權使用費、其他付費時,代扣代繳稅款。通常,代扣代繳稅率為百分之三十。根據《美中稅收協定》,代扣代繳稅率減按百分之十的比例徵收。
與設立分公司相比,設立子公司經營優勢很多。
第一,美國子公司自行申報納稅,自行申報其所得。因此,一般而言,與分公司相比較,子公司披露母公司的財務信息一般少於分公司必須披露的有關母公司的財務信息。
第二,子公司納稅申報表通常比分公司的納稅申報表簡單。
第三、子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實體,承擔有限責任。因此,在美國的任何訴訟(其中包括與美國稅收機關的爭議) 中,一般必須直接向位於美國的子公司提起。外國母公司可能成為上述訴訟的被告,但由於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主體,母公司可以根據這一點進行抗辯,避免被捲入到訴訟程序中。
相比之下,外國母公司通過開設分公司的形式在美國經營,任何未來發生的訴訟或納稅爭議將涉及該外國母公司,這樣會使外國母公司面臨承擔責任的風險。
⑷ 怎樣在國外注冊分公司或子公司
朋友如果是需要在這些地方經營的話,就直接以個人名義或者以公司名義在當地注冊,如果只是為了收匯方便的話就無需這么麻煩。在香港或者是一些就近地區注冊。詳情可以HI我名字,為朋友詳情說一下
⑸ 全球四大金融公司在新加坡都有分公司嗎
肯定都有,新加坡好歹是東南亞金融中心
⑹ 寶鋼 有多少家國外子公司
B許可證交易
⑺ 國內母公司無法把錢匯入國外子公司
到銀行辦理結售匯手續
⑻ 想在境外開設全資子公司 應該辦什麼手續能否說的詳細一些!
首先獲得你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決議
然後准備申請報告想當地商務局申請
拿商委批準的投資許可證到外匯管理局辦理外匯賬戶
到發改委做項目備案
在國外設立公司就可以了
⑼ 全球金融巨頭都有誰
洛克菲勒財團
(Rockefeller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壟斷為基礎,通過不斷控制金融機構,把勢力范圍伸向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美國最大的壟斷集團。創始人J.D.洛克菲勒以石油起家,1863年在克利夫蘭開辦煉油廠,1870年以該廠為基礎,擴大組成俄亥俄標淮(原譯美字)石油公司,又很快壟斷了美國的石油工業,並以其獲得的巨額利潤,投資於金融業和製造業,經濟實力發展迅猛。資產總額在1935年僅66億美元,至1960年增至826億美元,25年中增長了11.5倍。其後又繼續獲得巨大發展,1974年資產總額增達3305億美元,超過了摩根財團,躍居美國十大財團的首位。美國最大的石油公司有16家,其中有8家屬於洛克菲勒財團。
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財團是以銀行資本控制工業資本的典型。它擁有一個龐大的金融網,以大通曼哈頓銀行為核心,下有紐約化學銀行、都會人壽保險公司以及公平人壽保險公司等百餘家金融機構。通過這些金融機構,直接或間接控制了許多工礦企業,在冶金、化學、橡膠、汽車、食品、航空運輸、電訊事業等各個經濟部門以及軍火工業中佔有重要地位。在它控制下的軍火公司有:麥克唐納·道格拉斯公司、馬丁·馬里埃塔公司(與梅隆財團共同控制)、斯佩里·蘭德公司和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與梅隆財團共同控制)等。洛克菲勒財團還單獨或與其他財團共同控制著聯合航空公司、泛美航空公司、美國航空公司、環球航空公司和東方航空公司等5家美國最大的航空公司。
1973年能源危機以後,石油輸出國組織國家同美國壟斷資本展開了針鋒相對的斗爭,給洛克菲勒財團以沉重打擊。該財團採取各種措施挽回這種不利的局面。首先參與美國國內石油的開發,爭取國內沿海地區近海油田的租賃權,1976年獲得阿拉斯加和大西洋沿岸中部的石油租賃地130萬英畝。又與英荷殼牌石油公司共同開發英國北海油田。它還滲入能源工業的其他有關部門。此外,還大力向石油化學工業發展。
洛克菲勒財團不但在經濟領域里占統治地位,在政府中也安插了一大批代理人,左右著美國政府的內政外交政策。它還通過洛克菲勒基金會、洛克菲勒兄弟基金會等組織,向教育、科學、衛生以至藝術
洛克菲勒財團 帝國大廈
和社會生活各方面滲透,以擴大其影響。
但是洛克菲勒財團80年代以來,經濟實力日益衰退,地位也隨之下降,已為摩根財團所超過。主要是因為美國財團互相滲透,洛克菲勒財團所屬的大企業如埃克森公司等和大銀行如大通曼哈頓銀行等,都已受到別的財團的滲透而成為共同控制的企業。
摩根財團
(Morgan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19世紀末20世紀初形成,為統治美國經濟的壟斷資本財團。創始人J.P.摩根在其父J.S.摩根資財的基礎上,1871年與人合夥創辦德雷克塞爾—摩根公司,從事投資與信貸等銀行業務。1894年合夥人逝世,由其獨資經營,1895年改名為J.P.摩根公司,並以該公司為大本營,向金融事業和經濟各部門(諸如鋼鐵、鐵路以及公用事業等)擴張勢力,開始形成壟斷財團。1912年,摩根財團控制了金融機構13家,合計資產總額30.4億美元,其中以摩根公司實力為最雄厚,稱雄於美國金融界,華爾街的金融老闆稱摩根公司為「銀行家的銀行家」。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摩根財團大發橫財,戰後以其雄厚的金融資本,滲入國民經濟各個部門;30年代,摩根財團所控制的大銀行、大企業的資產總額占當時美國八大財團的50%以上。
由於財團之間的競爭不斷加劇,其他財團又無不以摩根財團為進攻的主要目標,因而其實力地位相對下降,曾一度為洛克菲勒財團所超過。為挽回頹勢,它採取了多種措施。在金融方面,利用雄厚的金融基礎,擴展實力。在工業方面,積極開拓新興技術工業,60年代以來,在電子計算機、高速復印機和微型膠卷等工藝部門中,已躍居首位。財團所屬的國際商業機器公司,是全世界生產電子計算機最大的企業。財團原來基礎較好的電器設備、電力設備和原子能設備等工業也取得很大發展。在軍火工業方面,摩根財團控制的通用電氣公司、通用動力公司和格魯曼飛機公司,名列美國國防部最大軍火承包商的前茅。至70年代後期,摩根財團的信託資產迅速增長,大大超過了其他財團,加以電子計算機等尖端技術工業的興起,又使該財團的經濟實力成倍增長。摩根財團不論在控制的企業數目和擁有的資產方面,又都凌駕於洛克菲勒財團之上。
摩根財團在金融業方面擁有雄厚的基礎。其主要支柱是J.P.摩根公司。摩根公司是世界最大跨國銀行之一,在國內有10個子公司和許多分支行,還有1000多個通信銀行。在國外約20個大城市設有支行或代表處,在近40個國家的金融機構中擁有股權。其經營特點是大量買賣股票和經營巨額信託資產。它控制著外國37個商業銀行、開發銀行、投資公司和其他企業的股權。此外,還有製造商漢諾威公司、紐約銀行家信託公司以及西北銀行公司、謹慎人壽保險公司以及紐約人壽保障公司等。在工礦企業方面主要有國際商業機器公司、通用電氣公司、國際電話電報公司、美國鋼鐵公司以及通用汽車公司等;在公用事業方面則有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和南方公司。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
(First National City Bank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戰後興起的東部大財團。歷史雖短,但其控制的資產總額已超過幾家老財團,躍居十大財團的前列。該財團以第一花旗銀行為核心,依靠它的巨額資金,向軍火工業(如火箭、導彈以及飛機等)和民用工業(如電子、化工、石油以及有色冶金等)擴張勢力,控制了一大批著名的大企業和大公司。它也是對外擴張最活躍的財團之一。
第一花旗銀行的前身是創立於1812年的紐約花旗銀行,該行為華爾街最老的銀行之一。至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受斯蒂爾曼和洛克菲勒兩大家族的控制,作為標准石油系統(美孚石油系統)資金調度中心,並因此獲得迅速發展。30年代受到世界經濟危機的打擊,業務一蹶不振。在50年代發生的企業兼並浪潮中,它又重新活躍起來,1955年與紐約第一國民銀行合並,更名為紐約第一花旗銀行,1962年改用現名。以該銀行為核心形成了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擠入美國十大財團的行列。
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所以發展得如此迅速,主要是由於該財團的經濟實力是由第一花旗銀行同與軍火生產有密切關系的大公司和大企業所構成。它所控制的從事軍火生產的波音公司和聯合飛機公司,除生產大型民航客機外,歷來都是美國主要的軍火承包商,主要承包噴氣式轟炸機、民兵Ⅲ洲際導彈、阿波羅計劃以及製造火箭和宇宙空間發射器等軍用產品,每年從軍事訂貨中獲得驚人的高額利潤。財團所屬其他企業還有大西洋里奇菲爾德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菲利普斯石油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施樂公司、明尼蘇達采礦與製造公司、履帶拖拉機公司(與摩根財團和杜邦財團共同控制)以及生產電子計算機的國民現金出納機公司。在商業方面則有彭尼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和珠寶商店(與芝加哥財團共同控制)。上述企業都在國內外居於壟斷地位。
杜邦財團
(Du pont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由杜邦家族組成的依靠化學工業和軍火工業起家的財團。創始人為法國移民E.I.杜邦·德內穆爾。他在法國大革命期間逃到美國,1802年在特拉華州威爾明頓市創辦杜邦公司,經營火葯生意;經過杜邦家族5代人的經營,終於使杜邦公司變成典型的家族托拉斯。杜邦公司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資產從戰前的7500萬美元增加到1918年的3億美元;成為當時最大的壟斷公司之一。杜邦財團也由此形成。1935年,杜邦財團的資產總額增達26.3億美元,在當時的美國八大財團中居於第六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杜邦財團從五角大樓獲得價值210億美元的軍事訂貨,戰後又參加原子彈的製造,經濟實力大為增強,在十大財團中躍居第五位;但至60年代,由於財團之間的競爭加劇,杜邦財團的地位下降,退居第九位。
杜邦財團的經濟實力以工礦業為主。1974年該財團的工礦企業資產占其資產總額的69%。工業資本又主要集中在杜邦公司和通用汽車公司。杜邦公司是美國最大的化學公司,其所需原料80%是石油。自1973年以來,一再受到石油危機的沖擊。80年代以來,該公司轉向發展塑料工業和大力開展科學研究,生產不以石油為原料的產品,如用微生物發酵生產合成纖維等。杜邦財團的另一家大公司通用汽車公司(與摩根財團共同控制),是美國規模最大的汽車公司。
杜邦財團的銀行資本較其他財團薄弱,缺少一個資金雄厚的金融機構作為核心,長期來,其金融業務不得不依附於摩根財團和其他財團提供資金。杜邦財團是一個典型的家族托拉斯,杜邦財團基本上是由杜邦家族組成,其資本多半是家族的財富。所有重要職務都為家族的成員所控制,直到70年代上半期;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才相繼由外界「能人」擔任。
杜邦家族是美國最古老、最富有、最奇特的財富家族。這個家族至今已保持了200年長盛不衰,世所罕見。20世紀90年代杜邦家族控制財富1500億美元,出了250個大富豪,50個超級富豪。其家族創始人是伊雷內.杜邦,靠製造火葯發財,後來因一次火葯大爆炸,家族財富盪然無存。20世紀初杜邦家族出了杜邦「三巨頭」。他們再次創業,將家族帶入史無前例的鼎盛時期。這個家族視家族財富為第二生命,權力傳代非常獨特。在第三代中,家族內部至少有10對堂表親之間的婚配,成為美國近親聯姻最多的大家族。
波士頓財團
(Boston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也是美國最老的壟斷財團之一。它是由19世紀經營奴隸貿易而致富的波士頓地區的洛威爾、勞倫斯、亞當斯以及洛奇等家族同新興的肯尼迪家族聯合組成的。當時,這幾個家族把從海外殖民掠奪中積累起來的巨額資金投資於商業銀行、保險事業和投資公司,並依靠這些金融機構提供資金,經營紡織、製革、製鞋、服裝、食品以及化工等輕紡工業。由於輕紡工業發展迅速,至20世紀初,波士頓這幾家世代互相通婚的家族,便以波士頓第一國民銀行為核心,形成了波士頓財團。
波士頓第一國民銀行創立於1859年。1903年與馬薩諸塞銀行合並後,仍稱波士頓第一國民銀行。它是美國最早的一家跨國銀行。除銀行外,波土頓財團還擁有4家著名的保險公司,以約翰·漢科克互惠人壽保險公司和馬薩諸塞互惠人壽保險公司為最大。
波士頓財團在工礦企業方面的實力不及東部大財團。它所控制的工業原來主要是輕紡工業,從50年代起,利用麻省理工學院的科研成果發展新興技術工業,從輕紡工業轉向電子、光學、空間、導彈等方面發展。例如它所控制的特克斯特隆公司,戰後兼並了許多中小公司,實力壯大,經營方向也由輕紡工業轉向宇航工業和電子工業發展,成為擁有70多家子公司的多樣化公司。它既製造航空和宇航產品、各種電子部件、飛機部件,又經營鍾表發條、傢具和家禽等行業。它的一家於公司貝爾宜升飛機公司,是一家軍火出口商,為五角大樓和外國製造直升飛機。波士頓財團在發展新興技術工業方面具有優越的技術力量,哈佛大學、麻省理工學院等著名大學的科研成果,有力地推動了波士頓地區尖端工業的發展。其所屬特克斯特隆公司、雷錫昂公司和波拉羅伊德公司等,由於新興技術工業的刺激,經濟實力增長很快。在政治上,波士頓財團曾聯合洛克菲勒財團支持J.F.肯尼迪擔任總統。肯尼迪入主白宮,替波土頓財團爭得大批軍事訂貨,引起摩根財團的強烈不滿。1963年11月盟日肯尼迪遇刺身亡,給波士頓財團一大打擊,使它在同其他財團的競爭中地位不斷下降。
梅隆財團
(Mellon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以梅隆家族為中心,以金融起家的大壟斷資本集團。創始人T.梅隆於1869年創辦托馬斯.梅隆父子銀行,發展迅速。1902年改名梅隆國民銀行是梅隆財團賴以起家的金融支柱。它以此為起點,逐步與工業資本融合,財團逐步形成。梅隆財團所控制的金融機構,除梅隆國民銀行外,還有匹茲堡國民銀行和通用再保險公司。長期來,梅隆財團通過這些金融機構控制了匹茲堡地區的銀行資本和工業資本。
梅隆財團所控制的工礦企業,資格最老的是美國鋁公司。它的前身是匹茲堡冶煉公司,1890年就為梅隆父子銀行所控制。1910年以來,美國鋁公司一直壟斷著美國鋁的生產,是梅隆財團的工業支柱之一。另一個重要工業支柱是海灣石油公司。它是美國最大的石油壟斷企業之一,主要業務包括石油開采、提煉、運輸和銷售;80年代以來擴大了石油化工和乙烯的生產能力,在美國化學公司中占第三位。梅隆財團在鋼鐵工業生產中也佔有一定的地位,擁有阿姆科鋼鐵公司(與洛克菲勒財團、克利夫蘭財團共同控制)、國民鋼鐵公司(與克利夫蘭財團共同控制)及惠靈—匹茲堡鋼鐵公司、阿勒格尼—勒德盧姆工業公司等4家大鋼鐵公司。此外,財團還擁有威斯汀豪斯電氣公司(與洛克菲勒財團共同控制)、固特異輪胎橡膠公司(與洛克菲勒、芝加哥及克利夫蘭財團共同控制)及羅克韋爾國際公司。羅克韋爾公司末受任何財團滲透,專門設計和製造飛機、導彈以及火箭,長期以來一直是五角大樓和國家宇航局的主要承包商,獲利甚巨。
克利夫蘭財團
(Cleveland Finan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以所在地克利夫蘭得名。
19世紀後半葉,克利夫蘭地區的幾家相互密切聯系的富豪家族,主要有馬瑟、漢納、漢弗萊、伊頓等家族,利用當地豐富的煤鐵資源,創辦鋼鐵工業,獲得巨額利潤後,又投資於銀行業,並向橡膠工業和鐵路運輸方面發展。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具備了財團的條件,1935年擁有資產14億美元,為當時美國的第八家財團。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又獲得進一步發展,1955年資產增達157億美元,上升為美國第六家財團。60年代,由於財團所處的地區限制,實力衰退。
克利夫蘭財團的經濟實力以鋼鐵、橡膠、鐵路運輸等部門為主,在美國基本工業中有一定的地位。鋼鐵工業是該財團的主要利益所在,它控制了美國最大10家鋼鐵公司中的4家,即共和鋼鐵公司、萊克斯—楊斯頓公司、阿姆科鋼鐵公司(與梅隆財團、洛克菲勒財團共同控制)和國民鋼鐵公司(與梅隆財團共同控制)。克利夫蘭財團在美國橡膠工業中也有重要利益,美國最大的兩家橡膠公司——固特異輪胎橡膠公司和費爾斯通輪胎橡膠公司,均為克利夫蘭和其他財團共同控制。克利夫蘭財團金融資本薄弱,它擁有的克利夫蘭信託公司等5家金融機構,實力有限,籌措資金只得仰賴東部財團,特別是摩根財團的金融機構。
芝加哥財團
(Chicago Finan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是美國中西部地區的財團。20世紀初期,由當地的富豪家族麥考密克家族、伍德家族及新興的克朗家族組成,以芝加哥地區為活動中心而得名。
芝加哥地區氣候適宜,雨量充足,土地肥沃,宜於發展農牧業,很早就成為美國重要的糧食區和牲畜區。農業和畜牧業發達,肉類加工和農業機械工業隨之發展,很快就使芝加哥地區成為僅次於紐約的工商業中心和金融中心。這些富豪家族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壟斷財團。1935年擁有資產43億美元,在當時美國八大財團中居於第四位。
芝加哥財團的金融實力比較雄厚,擁有5家大銀行:大陸伊利諾伊公司、第一芝加哥公司、哈里斯銀行公司、北方信託公司以及美國銀行公司。此外,還有兩家保險公司:西納(CNA)金融公司和各州保險公司。近年來,芝加哥財團受到華爾街大財團的排擠,金融實力遠不如前。大陸伊利諾伊公司受到摩根財團的滲透,已成為兩家財團共同控制的公司;第一芝加哥公司又為洛克菲勒財團所控制,芝加哥財團實際上已從屬於這兩個大財團。
芝加哥財團所控制的工業部門,主要是農產品加工工業和傳統的農業機械製造業以及以農業地區為對象的商業。在農產品加工工業方面,它控制了12家肉類加工公司,其中規模較大的有埃斯馬克公司和聯合食品公司。在農業機械方面,它擁有國際收割機公司、履帶拖拉機公司(與洛克菲勒財團兩家財團共同控制)以及迪爾公司。這3家農業機械公司生產的拖拉機佔全國拖拉機銷售市場的60%。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芝加哥財團在石油工業方面的擴展引人注目,它在屬於洛克菲勒財團的印第安納標准石油公司和德士古公司擁有大量投資,而且有重要的人事結合。
芝加哥財團在商業方面佔有重要地位。擁有西爾斯—婁巴克公司、聯合百貨公司、珠寶商店和馬歇爾·菲爾德公司等巨大的商業零售公司。西爾斯—婁巴克公司創立於1866年,20世紀初經營郵購業務獲得巨大發展,零售商店和供應點遍及美國各地,1982年公司資產增366億美元,全年銷售額300億美元,在美國的百貨公司中居於首位。
加利福尼亞財團
(California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倔起的新興大財團,包括美洲銀行集團、舊金山集團及格杉磯集團。這三個集團的經濟實力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隨著加利福尼亞州軍火工業的迅速發展而獲得急劇增長,特別是金融資本的增長速度尤為驚人,形成以美洲銀行為金融中心的大財團。1974年擁有資產1671億美元,在美國十大財團中居第三位,在美國的政治、經濟生活中起著主要作用。它與南部財團組成一股新興的軍火工業集團勢力,成為與東北部老財團相抗衡的力量。
加利福尼亞財團的金融資本極為雄厚,擁有的主要商業銀行有美洲銀行、西方銀行公司、安全太平洋公司以及舊金山地區的韋爾斯·法戈公司和克羅克國民公司等。
美洲銀行是加利福尼亞財團的金融核心,其前身為義大利移民後裔A.P.基安尼尼於20世紀初所創辦的義大利銀行。由於業務的迅速發展,至20年代就成為美國西部最大的銀行;30年代初,與加利福尼亞美洲銀行合並,改名為美洲銀行(全稱美洲國民信託儲蓄銀行)。第二次世界大戰給它帶來了巨額利潤,超過了當時紐約的大通國民銀行,成為美國最大的商業銀行。只是美洲銀行的最大表決權已為摩根財團和第一花旗銀行財團所控制,加利福尼亞財團在美洲銀行的勢力遠不如前。
加利福尼亞財團所控制的工礦企業,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以農業和采礦業為主;大戰期間和戰後,由於加利福尼亞州已成為美國最大的軍火生產基地,該財團所控制的工業公司以軍火生產為主。例如洛克希德飛機公司、利頓工業公司以及諾斯羅普公司。這些公司都是美國前十名的軍火商和軍火出口商。戰後,洛克希德飛機公司在美國國防部的軍火訂單中,長期居於首位。但是這些生產軍火的公司的控制權,逐漸落入東部大財團的手裡,加利福尼亞財團的實力地位已相對下降。
得克薩斯財團
(Texas Financial Group)
美國十大財團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在得克薩斯州倔起的一個新財團,主要是依靠石油工業和軍火工業發展起來的。以K.W.麥基遜、S.理查遜、H.L.亨特、J.柏朗、J.A.埃爾金斯等創立的家族為代表。
得克薩斯財團的銀行資本比較薄弱,雖擁有4家銀行和3家保險公司,但沒有形成強大的金融中心。4家銀行是:達拉斯第一國民銀行、休斯敦第—城市國民銀行、達拉斯共和國民銀行和得克薩斯商業銀行。得克薩斯財團所控制的工礦企業以休斯頓的坦尼科公司為最大。它本是美國最大的一家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輸公司,現已發展成多種經營的綜合公司,該公司因受到洛克菲勒財團的滲透,已成為兩家財團共同控制的公司。在軍火工業方面,得克薩斯財團控制了兩家著名的公司。一家是LTV公司(原譯林—特姆科—沃特公司),創辦人J.J.林,善於兼並,在1960年兼並特姆科飛機製造公司,後又於1961年兼並沃特公司(製造飛機和導彈)。80年代以來進行多樣化經營,但仍以製造軍火為主,獲利甚厚,發展迅速。另一家為休斯飛機公司,創辦於1933年,經營業務本限於設計和實驗性製造,1942年才開始商業性生產,製造飛船、偵察攝影機以及各種飛機零件。80年代上半期,該公司生產的電子控制系統和其他電器部件,在美國飛機製造業中處於領先地位,因此該公司生意興隆,營業額大增。此外,得克薩斯財團還擁有一些生產尖端技術工業產品的公司,如得克薩斯儀器公司。
以及華爾街的著名投行:高盛等,另外還有:巴菲特、索羅斯、羅傑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