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服務體現在哪些方面,在發展城鎮化的進程中
城鎮化是中國經濟新的發動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推進經濟增長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外貿出口、投資以及消費相繼成為不同時期推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動力。但是,由於後金融危機時代的來臨,國際經濟形勢錯綜復雜、充滿變數,世界經濟低速增長態勢仍將延續,國內經濟社會發展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依然突出,我國必須找准經濟發展的突破口。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口就業結構、經濟產業結構的轉化過程和城鄉空間社區結構的變遷過程,其本質特徵是農村人口在空間上的轉換,非農產業向城鎮集聚,農業勞動力向非農業勞動力轉換。
經濟學中有個重要的「納瑟姆」曲線(如圖1),它表明當城鎮化水平達到30%而繼續上升至70%的區間,是城鎮化率上升最快的發展階段。「十一五」時期,中國城市化率年均增長0.9個百分點,2012年達到52.57%。若中國的城鎮化率今後每年提高1個百分點,持續20年才能達到70%。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2年末,我國人口總數135404萬。城鎮人口71182萬,其中流動人口23600萬。鄉村人口64222萬。我國城鎮化率為52.57%。如果扣除未真正市民化的流動人口數,我國的城鎮化率將只有35.14%。如果我國在十年內達到70%的城鎮化率,以現有人口數為基數靜態測算,按國家統計局的口徑(簡稱「窄口徑」),需市民化23600萬人,每年市民化人數為2360萬人;若按扣除流動人口的專家口徑(簡稱「寬口徑」),需市民化47200萬人,每年市民化人數為4720萬人(見表1)。
如果按2012年人口自然增長率0.495%測算,2022年我國人口總數將達到142258萬,2032年我國人口總數將達到149459萬人。同樣十年達到70%的城鎮化率,窄口徑需城鎮化人口總數將達24800萬人,而寬口徑需城鎮化49600萬人(見表2)。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動態測算要達到70%的城鎮化率,我國將有2.48億~4.96億農民進入城市,十年間每年「市民化」約2480萬~4960萬農村人口。新型城鎮化建設進程對投資、就業、消費的全方位拉動,進而優化產業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將推進我國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拉動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方面,新型城鎮化仍然會產生新的基建投資空間。以日本為例,日本基本建設投資的增速在城鎮化快速發展階段的後半程,繼續呈現上升趨勢,在城鎮化率突破70%後,日本的基建投資增速才開始趨穩。據全國第二次全國農業普查公報,全國33270個鄉鎮中,僅11.7%的鄉鎮有公園,68.4%的鄉鎮有綜合市場,23%的鄉鎮有農產品專業市場,34.4%的村地域內有50平方米以上的綜合商店或超市;全國僅72.3%的鎮實施集中供水,而且只有24.5%的村飲用水經過集中凈化處理;全國僅19.4%的鎮生活污水經過集中處理,36.7%的鎮有垃圾處理站,15.8%的村實施垃圾集中處理。應該說,我國農村鄉鎮經過近幾年的發展,基礎設施、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有較大改善。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推進,伴隨城鎮功能完善的需要,在道路、供水、供電、住房、通訊、教育、醫療、文化建設、污水和垃圾處理等方面將進行大規模、全方位的建設,從而形成巨大的投資需求。
優化結構。經濟發展史表明,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過程,必然伴隨著產業結構的演進。這種演進是需求結構、技術進步趨向以及供給要素的變化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表現。城鎮化和第三產業的發展緊密相連,有專家通過計量分析表明,城鎮化進程與第三產業發展相關系數為0.933,與第三產業就業比重相關系數為0.968,都呈現高度正相關。隨著我國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不僅能夠推動以教育、醫療、社保、就業等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發展,也能夠推動以商貿、餐飲、旅遊等為主要內容的消費型服務業和以金融、保險、物流等為主要內容的生產型服務業的發展,從而推動我國經濟結構加快轉型,實現經濟服務化。
增加就業。發展經濟學派的托達羅認為在發展中國家大量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是經常發生的,這是由於城鄉實際收入的差異和獲得城市工作可能性的存在。隨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大量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必將推動第二、第三產業,尤其是服務業的發展。在經濟服務化背景下,服務業已成為吸納全球就業的主要部門,發達國家的服務業就業比重一般達70%左右。進入21世紀以來,特別是金融危機後期,發達國家新增的就業份額90%以上都被生產性服務業所吸納。從我國情況看,自2007年至今,服務業已超過工業、農業、建築業,成為經濟發展的絕對主力。2011年服務業就業人員首次超過農業,早已超過工業、建築業,成為就業絕對主力。我國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會為服務業的充分發展提供廣闊的空間,就地吸納大量的農村人口就業。
促進消費。城鎮化可以擴大消費群體。阿瑟·克羅伯把中國人分為兩個群體:糊口群體(10億人以上,主要集中在農村);消費群體(1億~3億人)。中國低收入者(糊口群體)有消費慾望但沒消費能力。2020年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意味著糊口群體徵收,一部分糊口群體轉化為消費群體。城鎮化可以提高消費水平。從鄉村到城市,居民消費明顯增加。農村人口的逐步「市民化」,將促使新型城鎮中的文化、旅遊、休閑、家政、美容等行業的服務需求不斷增加,服務水平將不斷提升,進而逐步實現消費結構的升級。2011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15161元,而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支出僅5221元,是農村居民的2.9倍,人均高出近1萬元。按每年「市民化」人口消費的增加和升級,將極大地促進消費。
縮小差距。增長極理論和非均衡發展理論表明,在某一時段內,特別是工業化階段,城鄉差距和區域發展不平衡,是各國工業化進程中共同存在的現象。按照經濟理論,經濟發展過程中,城鄉差距總是先逐步擴大,然後縮小的。從我國的情況看,城鄉差距體現在收入、文化教育、醫療保障、政府公共投入等各個方面。而我國的新型城鎮化將是解決城鄉差距的根本出路。一方面,城鎮化將加強公共設施投入,改善城鎮生活環境。另一方面,城鎮化將提升入城新市民的收入,提升生活品質。應該說,城鎮化是解決城鄉差距的根本出路。
城鎮化有巨大的資金需求
從新型城鎮化對我國經濟的推動以及國際經驗看,城鎮化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城鎮化的快速發展也會創造出新的金融需求。目前,專家學者對城鎮化的資金需求預測較多。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認為,未來10年新增城鎮人口將達到4億左右,按較低口徑,農民工市民化以人均10萬元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算,也能夠增加40萬億元的投資需求。而中國社會科學院發布《中國城市發展報告(2012)》指出,2011年中國城鎮人口達到6.91億,城鎮化率達到51.27%。如果未來城鎮化以每年0.8~1.0個百分點的速度推進,到2020年前後中國城鎮化率將超過60%。據此估計,未來全國將有4億~5億農民需要在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生活等方面全面實現市民化,若以人均10萬元的農民工市民化成本進行推算,僅此一項,就至少需要40萬億~50萬億元的巨額資金。王文鄢認為,人口城鎮化的成本在8萬元~50萬元/人不等 。
雖然說專家學者眾說紛紜,但根本的一條就是我國未來的新型城鎮化將產生大量的資金需求。我認為,未來新型城鎮化的資金需求主要體現在城鎮公共事業建設、城鎮房地產開發、城鎮小微企業和城鎮居民消費等四個方面。若十年達到70%的城鎮化率,按資金需求靜態測算,上述四個方面的銀行資金需求估計將達到23.45萬億元(窄口徑)~46.9萬億元(寬口徑)(見表3)。
城鎮公共事業建設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的公共事業建設主要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建設和公共服務建設三個方面。這些項目建設,有的純靠政府投資,有的可以公私合營,有的可以民間投資。但是,這些項目建設共同的特點是資金需求大、建設周期長、經濟收益有限、償還期長。在政府財力有限的情況下,必須多渠道籌集資金,其中大量依靠的就是銀行資金支持。按每市民化1人將需要投入10萬元測算,每年需要投入2.48萬~4.96萬億元建設資金。即便這些資金中只需要50%的銀行貸款,也有1.24萬~2.48萬億元。
城鎮房地產開發需要大量資金。新型城鎮化的關鍵是人的城鎮化。隨之而來的就是安居問題。在土地集約使用的情況下,新型城鎮化必然改變傳統的農家小院模式,實現住宅商品化發展。我國普通商品住房項目的最低資本金比例為20%,按每年830萬戶農民市民化(2480萬人除以3人/戶),每套城鎮普通商品住房成本10萬元計算,總投資將達8300億元,需要外部融資將達6600億元。若按45.8%的貸款比例計算,需銀行信貸資金3800億元;若按寬口徑計算則為7600億元。
城鎮小微企業發展需要大量資金。十八大提出「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工業化,尤其是農業產業化的發展是城鎮化的持續推動力。農業產業化發展必然促成一大批小微企業創立、成長,產生大量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流動資金需求。從目前全國的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與小微企業戶數可以測算出,小微企業戶均貸款額約90.5萬元。假設每年市民化2480萬農村人口,2/3為勞動人口(萬人),其中50%留在小城鎮就業則約為827萬人,按小微企業戶均吸納就業21人計算,預計將新產生約40萬戶小微企業,其貸款資金需求將達3600億元。按寬口徑計算貸款資金需求將達到7200億元。
新城鎮居民有大量資金需求。十八大提出,「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收入倍增計劃中收入倍增者指的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翻一番。農民創業和擴大再生產將使得個人生產經營性貸款需求增加,收入的提高和市民化的發展將使得農民消費升級,新市民對居住、交通、娛樂、教育方面的需求增長將帶動個人住房貸款、耐用消費品貸款、汽車消費貸款需求大量增加。2012年我國住戶消費性貸款余額104439億元,按城鎮人口71182萬簡單測算,人均消費性貸款約1.47萬元。而新型城鎮化每年市民化2480萬人,將新增消費貸款需求3650億元,按寬口徑計算將達到7300億元。
從上述四個方面的簡單測算看,每年新型城鎮化產生的銀行信貸資金需求將達2.35萬億~4.69萬億元左右,約佔2012年全國新增境內貸款的26.6%~53.2%。可見,新型城鎮化將產生大量的資金需求,而農村銀行機構在城鎮化建設中大有可為。
銀行要助推盡責
根據路徑依賴理論,最初的選擇決定今後的路徑。「路徑依賴」類似於物理學中的「慣性」,一旦進入某一路徑(無論是好是壞),由於規模經濟、學習效應、協調效應以及適應性預期等因素的存在,就可能對這種路徑產生依賴,形成自我強化機制。因此,農村銀行機構在支持城鎮化進程中的機制建設尤為重要。
在推進城鎮化進程中,需要農村金融服務的支持與配合。農村金融體系是農村經濟的「造血體」,建立現代農業金融服務體系、補齊農村金融短板,已成為促進城鄉產業互融和要素流動、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新格局的關鍵。
實際上,銀行支持推進城鎮化進程對於政府、小城鎮金融消費者和銀行自身均有現實意義。對於政府而言,可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利用信貸資金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對農民而言,可以轉變生產和生活方式,更新消費觀念,節約寶貴的土地資源,有效拉動內需和消費;對銀行自身而言,可以拓寬客戶資源,拓寬中間業務渠道,挖掘豐富的金融財富,增強綜合競爭力。
機構下沉
在前幾年的機構撤並風潮中,大量的縣域分支機構被撤並,有的縣市甚至除了農行和農村信用社,沒有其他大中型銀行機構。要做好城鎮化金融服務,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前瞻性研究,立足長遠發展,根據商業可持續和「貼近基層、貼近社區、貼近居民」原則,將機構網點開設到縣域、鄉鎮,發揮熟人、熟地的優勢,開展貼身服務。健全服務功能,開通網上支付等電子支付渠道,提高新型城鎮金融服務效率,擴大農村金融覆蓋面。
在銀行網點的管理上,可以按照網點服務功能與范圍,將銀行網點分為區域中心型網點、便利型網點和新型自助服務點三種類型。區域中心型網點屬於全功能銀行,設置在縣域或大的鄉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便利型網點屬於有限功能銀行,設置在小型鄉鎮,以基礎性金融服務、收單業務為主,突出低風險、低成本和便利性;新型自助服務點以自助服務為主,配備綜合服務終端、助農取款POSE、離行式自助設備等。區域中心型網點負責管理、指導社區便利型網點,並提供業務支持與服務;新型自助服務點作為實體網點的觸角與補充,延伸至社區的樓道、葯店、超市等社區生活場所,三種類型網點構成層層遞進、協作分工、相互支撐的網路體系。
准入放寬
中國城鄉差別比較大,農村的區域性差別更大。農業和農村經濟有自身的特點,農民信用也有自身的特點,因此,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離不開「土生土長」的「草根」金融。作為銀行監管部門,在鼓勵支持現有銀行機構向下延伸服務網點的同時,積極推動農村金融機構建設。要在堅持「改制不改姓,更名不離農」的總體原則下,加快推動農信社股份制改造。通過協調三方(政府、省聯社及屬地監管分局)、實時溝通、分類推進、包片督導、按季通報、考核問責等措施,實行「政府+市場」的改革模式。要進一步放寬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設立條件,允許更多種類的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縣域和鄉鎮的布設,尤其是在不發達、欠發達縣域的設立,並突出本地化建設。進一步規范民間融資,引導民間資本參與各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起設立和增資擴股,提高農村金融市場民間資本的投資比例。
權力下放
為了防範由於信息不對稱下的道德風險,銀行業金融機構普遍實行了嚴格的授權管理。但是,由於信貸審批權力逐級上收,審批鏈條拉長,盡管基層機構享有的企業信息最為真實全面,卻因為缺乏應有的信貸決策權,無法及時滿足企業有效的信貸需求。而有權審批人由於信息的不確定性、信息在傳遞過程中的漏損和信息的不對稱等因素的影響,難以實現科學正確決策,只能對難以看準的項目進行否決,導致縣及縣以下分支機構的授權授信逐年萎縮,難以適應我國縣域經濟發展現狀和新型城鎮化的金融服務需求。因此,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在掌握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經濟特點和信用狀況的基礎上,進一步科學合理地劃分信貸管理許可權,實行分類指導下的區域性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對風險控制水平高、業務市場廣闊、有效信貸項目多的分支機構,適當擴大授權和轉授權。實行項目負責制,試行直報審批制,由項目營銷負責人直報有權(最終)審批人,減少中間環節,減少信息漏省,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資金迴流
經濟資本是商業銀行用以抵禦非預期損失的虛擬資本。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經濟資本管理機制運作的主要路徑是「以系數法或資產波動法計量不同風險資產所需的經濟資本→以增量配置法分配經濟資本→以資本回報率評價經營績效」。由於經濟資本管理機制精確、高度的逐利性,必然導致區域金融資源配置不平衡,使得銀行機構難以較好地平衡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與履行社會責任、促進經濟金融持續協調發展等方面的矛盾。
農村銀行機構要在城鎮化進程中有所作為,必須建立資金迴流機制,從根本上解決城鄉金融資源配置不合理問題,建立與農村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一方面,要制訂並落實「兩個高於」(即「三農」貸款增速要高於GDP增速,高於本單位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工作目標。另一方面,要對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管理模型進行優化,即主要在經濟資本的分配和考核環節引入調節系數,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的信貸投入。在經濟資本的分配環節,要降低「三農」、城鎮化貸款的資本佔用系數,按信貸增幅不低於或高於當地GDP增幅的標准配置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在經濟資本的考核環節,要根據各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的經濟資本回報率差異的實際,按一定的調節系數下調欠發達地區經濟資本期望回報率,提高基層銀行機構開展「三農」、城鎮化貸款的積極性,加大信貸投入力度。
讓利於民
2012年,商業銀行累計實現凈利潤1.24萬億元。作為最賺錢的行業之一,我國銀行業有必要進一步加大履行社會責任的力度,在實現自身經營效益的同時,兼顧社會薄弱環節和弱勢群體,實現銀行利益和社會責任的統一。
一方面,突出「免」字,普惠客戶。農村銀行機構要堅持服務收費「四項原則」,做到合規收費、以質定價、公開透明、減費讓利。要按照《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免除客戶開戶、銷戶手續費,櫃台、ATM機具查詢服務費及工本費等服務項目費用,降低金融消費者成本負擔。
另一方面,強化「讓」字,以義取利。農村銀行機構要嚴格按照監管部門整治銀行業機構不規范經營行為等相關文件的要求,落實「七不準」禁止性規定,及時糾正貸款附加不合理條件和強制收費等不規范經營行為。同時,按照「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客戶的產品,了解你的客戶的市場」的原則,科學合理確定「三農」、城鎮化貸款的利率水平,切實降低農村金融消費者融資成本,堅決杜絕「殺雞取卵」式的利率定價方式,築實可持續發展基礎。
活用政策
農村銀行機構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在用好用活政策上有所作為。農村銀行機構在堅持執行國家的宏觀政策的同時,必須正確理解和掌握有關國家宏觀調控和監管政策,要用改革創新的思想認識政策,用足政策空間,要在同樣的政策下找到適合自己的著力點,按照有利於經濟發展、有利於改善民生、有利於銀行業自身發展的要求開展金融服務工作。
2012年底,國家四部委連續下發了一系列規范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文件,筆者認為目前的平台政策體現為:總量控制、分類管理、加強指導、明確責任,規則不變、彈性掌握。控制總量是指,銀監會規定2013年貸款總量不能增加,同時對貸款、非貸款融資實行全口徑監測。在總量不增加的情況下,對省級和計劃單列市符合條件的融資平台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分類管理是指,2013年到期的平台貸款,銀行可區別情況給予扶持:包括符合《公路法》的收費公路項目,經國務院審批或核準的且資本金已到位的重大項目,已列入國土資源部名錄的土地儲備機構的土地儲備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工程進度達到60%以上且現金流達到全覆蓋的在建項目。加強指導是指,指導土地儲備機構進入名錄以獲取銀行信貸支持。建議政府結合土地儲備新規研究對策,加大指導和扶持力度,爭取其他有土地儲備的平台公司盡早進入土地儲備名錄,滿足銀行信貸融資的基本條件。明確責任是指,政府平台總體屬於財政性風險,控制總量由銀行法人機構負責,風險防範的任務在銀行業金融機構。規則不變是指,包括控制總量的原則不變,分類管理的方式不變,區別對待的要求不變,逐步化解的路徑不變。彈性掌握是指,銀行業將積極支持鐵路、公路和新興產業等領域的國家重點項目建設。
主動營銷
隨著我國利率市場化進程的加快,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面臨新的形勢,追求盈利與風險化解之間的關系平衡成為資產負債管理的關鍵。從美國、日本利率市場化進程看,競爭壓力下銀行的風險偏好有所上升,貸款占資產比重平穩上升,存貸比持續提高。因此,在我國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銀行機構必須積極行動,明確專門部門和專門人員負責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金融服務工作,充分利用當地優勢,注重培育優良客戶群,為小城鎮建設的穩步發展奠定必要的物質基礎。要轉變「坐等客戶上門」的觀念,開展主動營銷,多深入企業和鄉鎮,多走訪客戶,多傾聽客戶的聲音,在需求中找市場,在服務中尋客戶,不斷提高新型城鎮化融資需求的滿足率、覆蓋率和滿意率。要規范農村城鎮化信貸業務運作程序。開展區域評價,針對農村城鎮化建設目標市場,廣泛開展調查研究,形成區域評價報告,為信貸支持和營銷決策提供依據。對選定的拓展區域和項目,及時進行金融需求分析,整合產品,制訂全面、貼身服務方案,及時開展營銷,對於區域整體符合支持條件的,根據該區域特點制訂整體服務方案,實行區域整體營銷。
創新制度
先進的制度是第一生產力。生產力三要素中最重要的就是人,而制度是人盡其才的保障,是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工作積極性,達成工作目標的保障。新型城鎮化進程中的金融需求明顯有別於以往大城市、大中型企業和大項目的需求。新的金融產品則是農村銀行機構有效支持新型城鎮化的工具和手段。農村銀行機構要努力建設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產品與金融工具以及相關的政策支持規范體系,有針對性的提供差異化產品,推動嶄新的金融品種打進農村市場,推動同業之間的業務合作。
一是創新服務手段。積極推行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電話銀行、網上銀行等現代化金融服務手段,促進業務辦理效率的提高和資源優化整合。圍繞銀行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代理保險、代理基金、個人理財等業務,創新開發中間業務品種。對已在大城市開辦的中間業務品種,應盡快在縣域金融機構推廣。要充分利用現有的機構、網點、人才、信息等優勢,大力開展中間業務創新,逐步將業務滲透到投資理財、信息咨詢、財務顧問、產權交易服務等領域。
二是創新擔保方式。突破傳統擔保方式的限制,擴大抵質押貸款范圍,接受企業自身用的無形資產(品牌、商標、專利)、集體土地使用權、廠房、宅基地和集鎮商鋪、庫存產品等作為貸款擔保;推出中小企業信貸、小企業循環貸款、親友抱團貸款、企業信用聯盟、網貸通等貸款業務;農村小額信貸允許用農作物、農產品、承包的土地使用權等作為抵押獲得貸款。
三是創新融資產品。結合城鎮化建設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積極開辦購建房貸款,支持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積極開展農業生產所需消費貸款,鼓勵農民購買小型農機具和交通運輸工具,支持農業產業化經營;大力支持農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通過具有經濟實力的村民擔保的方式試辦助學貸款。努力滿足小城鎮建設對信貸資金的需要。
四是完善責任追究。農村銀行機構要以滿足「三農」、城鎮化的有效信貸需求和防範風險為原則,以調動信貸人員工作積極性為根本,完善信貸制度、定價策略和考核辦法,優化信貸流程,增加信貸投放。要科學設立風險容忍度。對經過條線和內審部門檢查認定,信貸人員確已依規操作,恪盡職守的,要依規免除其經濟責任,實現盡職免責。
監管激勵
日本社會學家橫山寧夫提出的「橫山法則」認為,自發的才是最有效的。作為銀行監管者,必須要善於完善制度和規則,引導農村銀行機構積極主動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工作。一是加強監管引導。要完善差別化監管政策,提高農村銀行機構存貸比和不良貸款的容忍度要求,如對農村銀行機構的存貸比設立下限要求,要求不低於60%;允許農村銀行機構的不良貸款容忍度高於平均不良貸款率的2~3個百分點。參照扶持小微企業做法,降低農村銀行機構「涉農」、「涉城鎮化」貸款的風險權重至75%。支持農村銀行機構發行「城鎮化金融債」,補充資金來源支持城鎮化建設。要建立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信貸導向評估監測制度,提升農村銀行機構金融服務能力和動力。二是完善扶持政策。建立信貸風險損失補償機制和信貸投入獎勵機制,將特殊補貼政策與普惠制農村稅收政策相結合,實現偏遠地區農村商業金融的可持續發展。三是搭建溝通平台。由政府部門和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定期召開新型城鎮化建設聯席會、項目供求信息推介會,及時向金融部門通報小城鎮的發展規劃、產業布局、項目引進、經濟運行等情況,及時向金融消費者宣傳推介銀行的信貸政策、投放重點和金融服務產品等,增進企業與銀行部門的相互了解,實現政府決策與金融政策相一致,提高金融服務效率。
B. 普惠金融工作對縣域經濟的重要性和意義有哪些
金融的核心是跨時間、跨空間的價值交換,所有涉及到價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之間進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金融學就是研究跨時間、跨空間的價值交換為什麼會出現、如何發生、怎樣發展。
C. 新形勢下金融創新如何促進縣域經濟發展
要以改革創新精來神破解縣域金融發自展難題,聚焦融資難融資貴、存貸比偏低、脫實入虛、風險防控等發展農村金融的突出問題,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加強徵信體系建設和涉農貸款風險防控;著眼加快普惠金融發展,推進金融資源下沉,在增加縣域信貸總量和擴大服務覆蓋面上下功夫;創新農業產業鏈金融帶動、特色抵質押、綜合經營服務等模式,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和支持力度。政府、銀行、市場主體要各擔其責,在加大政策支持、創新金融產品、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等方面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努力營造縣域金融創新發展良好環境,為加快我省縣域經濟發展和「建成支點、走在前列」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撐。
D. 在服務縣域經濟發展方面人民銀行應做到哪些
縣域資金分流嚴重,加劇了縣域經濟資金供求矛盾。一是郵政儲蓄增勢迅猛,成為縣域資專金外流的主要渠道屬。郵政儲蓄只存不貸,吸收的存款全部外流,成為縣域經濟資金外流的「黑洞」。二是隨著商業銀行經營管理體制的改革,縣級行的貸款許可權逐漸上收,致使縣級行貸款功能逐漸萎縮,存貸款比例嚴重失衡,造成縣域資金的外流。三是由於教育體制改革,高校擴招及學費價格的上漲,每年也需從縣域抽走大量的資金。四是隨著股票債券市場的發展和人們的投資理念的提高,加之銀行儲蓄存款利率的持續下調,造成部分資金流向股票債券市場。 要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加大對縣域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要健全融資擔保機制。要探索建立健全縣域企業融資擔保機構。解決縣域經濟的中小企業擔保難問題。要深化信用社政策。要真正把農村信用社辦成面向「三農」,服務「三農」的農村金融機構。要積極引導民間借貸,民間借貸在支持縣域農村經濟方面有其積極的作用,但其負效應也不容忽視。
E. 劉光溪: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突破
劉光溪: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突破2014年中國金融
—加快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內生需求型轉變
雲南省金融辦黨組書記 主任 劉光溪
縣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關鍵。中央在黨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縣域經濟」概念,十六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強調「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解決好農業、三農、農民問題,關鍵在於發展和壯大縣域經濟,才能統籌城鄉發展和區域發展」。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進一步強化和提升縣域經濟發展定位。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縣域經濟需要縣域金融提供資金聚集、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成本管理,才能實現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提升縣域經濟增長的活力。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三農金融改革,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三農金融服務體系,並要求小金融機構立足當地、立足基層,主要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2013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報告提出,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三農」、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金融支持。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協同作用,發揮直接融資優勢,支持經中央批準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
國家高度重視縣域金融極度薄弱的現狀,這也是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普遍關注的焦點和難點。在過去近30年的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我國金融業形成了中央金融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發展格局[1],而縣域金融改革始終遵循了外生供給型的發展路徑。要正確理解這種制度安排的內在邏輯,需要認真分析、認真研究我國經濟金融制度的演進路徑,尋求縣域金融外生供給變化的動態演化過程,從而正確理解它是如何通過慣性趨勢達到當前狀態,才能實現縣域經濟發展金融瓶頸突破,建立符合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服務體系。
一、縣域金融外生供給型制度安排的內生邏輯
制度演進如同生物進化過程一樣,是一個不斷選擇和發展的連續過程。今天的制度幾乎總是表現出與昨天的、常常是一個世紀或者更早的制度強烈的聯系[2],而未來的制度又是今天制度演進的結果。我國縣域金融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的安排,是近幾十年來我國政治、經濟甚至文化制度共同演進的結果。
(一)社會主義改造剝奪了民間金融基本生存權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選擇了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發展模式,在這一模式主導下,金融國有化成為強制性制度變遷必然選擇。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金融業屬於國家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應受國家嚴格管理。在此背景下,各種私營金融業不可避免地開始從分散走向集中,進行公私合營的改造。1952年5月,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出指示,對全國金融業進行全面改造,淘汰錢庄和私營銀行;對實行公私合營銀行進行人員整編、機構合並。中國人民銀行制訂「徹底改造合營銀行,堅決淘汰私營行庄」方針,對私營錢庄實施公私合營,或者自行淘汰;對合營或聯營的大銀行整頓合並為一個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除損益自理外,業務、人事歸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管理[3]。人民政府通過沒收控制國家經濟命脈的全部官僚資本,把它們改造成為國營銀行,把全部私營銀行和錢庄改造為在國家銀行領導下的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由國家集中經營銀行信貸、保險業務和黃金、白銀、外國貨幣交易[4]。
金融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迫使各種私營銀行、錢庄、信託公司改造成為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的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由北京總管理處進行統一管理。1959年,公私合營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並入當地人民銀行[5]。金融業公有制改造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基於穩定社會、打擊投機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為了消滅所謂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借貸制度,建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合作金庫、錢庄、典當、各省地方銀行機構、農工銀行、農民銀行、縣銀行[6]等縣域金融機構由於官僚資本、私人資本等性質被終止、沒收與兼並,形成國有的、統一的全國性金融機構,完全摧毀和剝奪了原來已經存在的、以民間金融為主體的縣域金融服務體系。
(二)高度集中的大一統金融體制剝奪三農金融發展權
1956年,我國完成了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主義改造,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計劃經濟體制。生產資料公有制占絕對統治地位,無論是企業或者個人的經濟活動均納入了國家指令性計劃,整個社會沒有商品生產與交換,也沒有市場機制,國家用行政命令管理經濟。在這種制度安排下,基本上否定了現代金融對經濟增長推動作用,金融機構只是作為國家財政預算的一個核算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高度集中的金融體製成為必然。
實際上,早在1953年,人民銀行開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綜合信貸計劃管理體制,通過「統存統貸」的管理辦法把銀行信貸計劃納入國家經濟計劃[7]。1959年以後,公私合營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其它國有銀行先後並入當地人民銀行,形成了大一統金融體制,其分支式的組織機構分布全國各地,成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的基本手段。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全國唯一的國家銀行,統一經營各項信貸業務,所有單位和個人只能與國家銀行發生信貸關系,商業信用被禁止[8]。農村信用社被集體化、准國有化後,已經不是合作性質的基層金融組織機構,以利息、租金為基礎的三農信貸交易被全面禁止,錢庄、典當以其它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全面停止了經營或者被並入當地人民銀行,三農金融發展權實際上已經完全被剝奪。
(三)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剝奪了三農金融內生需求權
確立重工業優先發展的趕超戰略,建立現代化工業體系,成為新中國趕超美國等發達國家最主要途徑。優先發展重工業需要投入大量資源,只有把私營企業改造成國營企業,把多數農民組織到農業生產合作社裡,才能保證經濟剩餘的積累流向重工業部門,擺脫重工業優先發展資源短缺的約束。1956年,我國建立了工場手工業式的農業合作社,這是一種共同勞動、共同所有的人民公社化經營模式,但是一種低級、落後、愚昧和強制性的原始公有制,是中國幾千來農民革命均貧富思想的集中體現,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產業化、機械化和市場化的高級農業合作社。這種農業合作社基本上排斥了商品經濟在農村地區的存在,國家通過統銷統購政策強制性佔有農村剩餘產品。
為了實現農村金融剩餘的集中和農村金融資源轉化為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政府通過信貸資金的「統收統支」將農村信用社納入了公有制經濟體系[9]。農村信用社已經不是農民自願入股參與的基層金融組織,更多的是承擔小農經濟向社會主義經濟過渡的政治任務。所有社員不論自願與否都加入了信用合作社組織,並且只有入社的義務,不能享受退社的自由和權利[10]。隨著高級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農村信用社最終被人民銀行合並,成為政府獲取農村金融剩餘的工具。國家通過對農產品剩餘和農村金融剩餘的強制性索取,排斥了市場機製作用的發揮。限制生產要素流動,扭麴生產要素和產品價格,成為重工業優先發展趕超戰略廉價佔有農村剩餘資源的主要手段[11]。農村剩餘資源被強制性剝奪,商業性生產、交換、消費基本上不存在,農村金融內生性需求自然失去了存在的經濟基礎。結果,城鄉二元分治問題嚴重,三農問題代價沉重,城鎮化推進緩慢,農業比較優勢難以發揮,大規模農業人口長期處於貧困之中[12]。
(四)小農經濟長期以來難以形成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
我國傳統上是自給自足小農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國家,但只存在農民個人佔有,不存在個人所有土地制度[13]。農民只能向大土地所有者或者集體租種土地,主要以實物地租形式繳納,貨幣地租、勞役地租只是部分存在[14]。自給自足小農經濟長期在廣大農村占據統治地位,所要求的貨幣化、商業化、市場化程度較低,只有少量以貨幣為中心的商業性交換。廣大農村生活在這種以傳統為紐帶小農經濟社會里,內部自生性經濟變化只是很小的因素,缺乏足夠的經濟進步[15],基本上延續了父輩的生活足跡,導致農村地區長期以來缺乏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貨幣化支付只是起著非常小的作用,經濟生活貨幣化並沒有占據主導地位,而每一項工作任務都具有貨幣化報酬,是市場經濟社會存在的前提條件[16]。
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低級公有制模式,基本上排斥了貨幣經濟在農村地區的存在,反而強化了原始的物物交換,我國農村地區沒有真正出現現代化農業生產。1979年,我國進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農民主要以余糧的實物形式上繳給國家,通過勞役地租形式相互交換和調節勞動力的使用,這種非貨幣化的生產方式、生存方式普遍存在我國廣大農村特別是山區和落後地區,直到本世紀初才發生根本性改變。實物地租或者勞役地租一方面反映了物資匱乏,另外一方面說明了農戶手中沒有足夠用於交換的資金。工作和生活沒有普遍貨幣化,這意味著生產者普遍缺乏市場,對於貨幣收入只是例外而非常規的社會[17],很難產生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
(五)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非自由契約的制度安排嚴重地束縛了三農金融發展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了改革開放的方針路線,部分省市開始探索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扭轉一大二公社會主義實踐造成人民生活極端貧困的現狀,首先解決廣大農民生存問題。1985年,全國土地經營制度改革任務基本完成,人民公社徹底退出歷史舞台。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在高度集中的社會主義公有制背景下所進行的一種所有權模糊的土地制度改革,不可能突破所謂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制度束縛。土地所有權是國家和集體所有,農戶只能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但這種制度改革適應了我國人口眾多、市場化水平低、財政收入低和經濟落後的基本國情,極大解放了農村社會生產力。
[1]劉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國金融[J],第15期.
[2]庫爾特.多普菲,2004.演化經濟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72頁.
[3]張徐樂,2006.生存與消亡:上海私營金融業的公私合營,當代金融家[J],第2期.
[4]劉少奇,1956.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向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R].
[5] http://ke..com/view, 2012.公私合營銀行.
[6]縣銀行主要由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協助的一種股份公司組織,其本質就是現代村鎮銀行,1947年,全國已經成立縣銀行總數544家。葉世昌,潘連貴,2001. 中國近代金融史[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第393頁.
[7] http://www.pbc.gov.cn,中國人民銀行歷史沿革,2012.
[8] http://www.pbc.gov.cn,中國人民銀行歷史沿革,2012.
[9]姚會元,陳儉,2008.三農信用制度異化問題探析,學術交流[J],第11期.
[10]何廣文, 2006.三農金融改革與創新的邏輯思路,銀行家[J],第2期.
[11]何廣文,2006.三農金融改革與創新的邏輯思路.銀行家[J],第2期.
[12] http://cpc.people.com.cn,2012.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張占斌,中國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的政治經濟學解析.
[13]高德步,2001.世界經濟史[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36-37頁.
[14]厲以寧,2002.資本主義的起源[M].北京,商務印書館,第440頁.
[15]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8頁.
[16]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33頁.
[17]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33頁.
[18]林業、草地、海灘等公共資源都是採用承包責任的使用方法,其產權歸集體所有.
[19]中國銀監會,關於調整放寬三農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三農建設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6〕90號.
[20]劉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國金融[J],第15.
[21]王軍,2011.縣域經濟創新發展的體制支撐[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4-265頁.
[22]溫鐵軍,2008.三農合作基金會的興衰史.中國改革[J],第8期.
[23]楊德平,2011.我國二元經濟轉換中的三農金融,博士論文[D].中國人民大學.
F. 金融機構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中存在哪些困難與不足
這個問題就很廣了。第一,土地的產權,使用權等等不是很明晰,這就導版致很多農業縣權土地流轉不起來,從而制約了城鎮化的發展。第二,幾大產業之間發展的不平衡,大多是第一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產業,其實一個社會真正發達起來了,應該是第三產業>第二產業>第二產業。第三,縣域內存在著很嚴重的保護主義,也就是沒有讓聚集效應和擴散效應發揮到最大化。第四,的績效考核出現著嚴重的問題,單單以經濟增長為指標來衡量的政績,這使得縣域經濟不能持續發展和走上了以環境為代價的路子。第五,縣域內信息化程度有限,以前信息不發達的時候,完全是靠資源稟賦來帶動工業發展,而現在應該用信息化來降低這方面的缺陷。第六,人才的大量缺乏,要明白智力也是一種資源了在現代社會。因此我們應該大力引進人才。
G. 關於如何服務縣域經濟發展的一些思考
我國的縣制萌芽於西周,產生於春秋,發展於戰國,定製於秦朝,興盛於當代。經過兩千多年的發展,縣級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已經形成相對獨立的地域實體。而縣域經濟是以行政區劃為地理空間,以市場為導向,優化配置資源,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備的區域經濟。縣域經濟是國民經濟承上啟下的紐帶,是區域鏈、創業鏈、再生鏈、產業鏈的紐帶。發展縣域經濟已經成為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全面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具有重要影響,關繫到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一、目前縣域經濟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反思過去的發展理念和實踐,目前縣域經濟發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縣域經濟沒有得到足夠重視。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要統籌城鄉發展,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但實際上,很多地方存在重城輕鄉的問題,財政資金絕大多數投向城區建設。城市發展突飛猛進,但農村地區發展相對緩慢,與發達地區還有很大差距。 2、縣域經濟工業化程度較低。一般而言,多數地方縣域現代工業基礎相對薄弱,發展水平較低,目前粗放經營,產品低端現象較為普遍。3、農業產業化進度緩慢。目前技術、人才、資金都向大城市集中,縣域農業產業化經營質量不高,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難以做大、做強。農村專業技術協會還不規范,在提高科技興農中的作用還極其有限。農村市場建設落後,難以支撐規模化的農產品生產與加工。 4、支農資金投入比例偏小。支農資金與城市建設投入相比,比例偏小,還很不適應農村發展的需要,城鄉統籌發展的步子應再大一些。這個題不破,就不可能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新格局。 二、加快發展縣域經濟的幾點思考 發展縣域經濟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新時期加快縣域經濟發展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確立符合縣情的科學發展思路和措施,推進縣域經濟發展。 1、要把經濟結構調整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重中之重。農業調整,要以國內外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抓龍頭帶農、科技興農、基地扶農、市場活農,促進傳統農業的優化升級,提高農業的整體效益。工業調整,要加快機制轉換和體制創新,要以技術改造、產品創新為突破口,立足本地主導產業,抓大扶強。第三產業要以市場建設為重點,加快發展交通運輸、郵電通訊、金融保險業,以及信息咨詢、中介服務等新興產業。2、要把培育特色經濟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主攻方向。從區域競爭的態勢看,特色就是財力,特色就是潛力,特色就是競爭力,特色就是生命力。經濟發達縣市的實踐也證明,發展特色經濟是成功之道。特色經濟多是「塊狀」、「集群」型經濟,實行區域化布局、專業化生產,「一縣一業」、「一鄉一產」、「一村一品」,帶有鮮明的比較優勢和區域特色。因此,發展縣域特色經濟一定要走出全面抓、抓全面的常規思維,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結合本地資源狀況、交通區位、產業結構、科技水平等綜合因素,大力培植「人無我有、人有我優、人優我特」的市場「亮點」,開辟適合自己發展的新路子。 3、要把加快城鎮建設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有效載體。從城鄉發展的格局看,經濟騰飛的「龍頭」在城市、在集鎮。要想加快發展縣域經濟,就必須更好地提升人氣,提增財氣,提高品位,做強城鎮經濟。堅持「高起點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標准管理、高效益經營」的原則,積極推進以縣城為核心的城鎮建設,堅持軟體硬抓,硬體精抓,優化城市環境,不斷提升城鎮形象,引導生產要素盡快向城區集聚,為二、三產業的快速發展拓展空間,創造條件。 4、要把抓好項目建設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強力支撐。從經濟發展的動力看,只有堅持不懈地抓投入、上項目、引資金,才能增強經濟發展後勁。要想靠有限的資金投入換取較高的經濟效益,就必須立足自身實際,以市場為先導,選准投入方向,避免低層次盲目重復建設。通過抓好項目建設,實現縣域經濟的跨越發展。5、要把優化經濟環境作為縣域經濟發展的第一競爭點。環境出生產力,環境出競爭力。只有著力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創新服務思路,拓寬服務領域,創造寬松公平的政策環境和高效快捷的服務環境,才能形成「磁場效應」,贏得發展主動權,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優化環境要通過積極創建「服務型」政府,最大限度地實現行政提速、審批暢通和辦事高效;在服務領域上,要從適應企業和民眾的實際需求出發,由單一搞審批辦手續向搞好產業指導、信息咨詢和市場體系的健全完善等方面拓展;要不斷健全政府部門行政效能評估監督制度,從源頭治理,從機制入手,堅決清除一切不利於環境發展的障礙。三、結合縣情,切實推進我縣經濟社會爬坡上坎服務縣域經濟發展,我認為應該主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1、堅定信念,保證科學發展的思想不動搖。發展縣域經濟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新的切入點,在全面推進小康建設中擔當重要任務。堅持科學發展,就是要堅持發展縣域經濟。去年,我縣生產總值達到119.1億元,增長12.3%,完成財政一般預算收入3.28億元,縣域經濟保持了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今年和今後一個時期,確定的戰略目標是利用五年左右時間,躋身全省縣域經濟「十強縣」。堅定信念,就是時刻要以這個戰略目標為重心,大力推進項目建設,培育高效特色產業,不斷加快城鎮化進程,實現澧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2、強化學習,保證學以致用的態度不鬆懈。加強學習,一要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把握理論體系,增強黨性意識,提高黨性修養。其次要認真學習領會省、市、縣關於加快發展的各項重大方針政策,不僅要能幹好工作,還要能對省市縣的發展戰略說出一二三來,並且深刻地領會到位。第三要注意完善知識結構,要根據履行崗位職責的要求,廣泛學習相關領域的知識。同時,還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善於把掌握的理論知識與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聯系起來,研究問題產生的原因、發展的規律,從中受到啟發,獲得靈感,提出新見解,並運用到工作中去。要把學習的成果體現在完成工作的業績上,體現在服務縣域經濟發展上。3、埋頭苦幹,保證艱苦奮斗的作風不含糊。新中國建立前夕,毛澤東同志就告告誡全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服務縣域經濟發展,應該做好打硬仗、打持久戰的准備。只有通過紮根基層,埋頭苦幹,腳踏實地,深入群眾,聯系群眾,把握縣情,才能更好地為縣域經濟發展獻力獻策。 4、務實創新,保證經濟轉型的方向不轉向。堅持「工業強縣、創業富民」戰略,推動我縣經濟形態由農業經濟向工業經濟轉型、社會形態由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轉型,加快新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和農業現代化進程。2009年,我縣一、二、三產業的比重為31.4:33:35.6,一、二、三產業是三分天下,各占其一,這種經濟結構的弊端是單一產業拉動整個經濟發展困難較大。因此,需要突破產業結構發展,始終堅持以項目建設為抓手,著力推動工業做大做強,突出支柱產業,加速轉型升級。
H. 翻譯名稱:陝西省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成果匯編
樓上朋友說的 Shanxi Province 不是陝西,而是山西的寫法!
陝西省金融支持縣域經濟發展成果版匯編
A Collection on Economy Development Fruits of Counties Funded by Shaanxi Province
Collection 表示「匯編」權成果集
可放心使用!
I. 劉光溪: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突破 —加快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內生需求型轉變
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突破
—加快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安排向內生需求型轉變 2015 中國金融
劉光溪
縣域經濟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實現城鄉統籌發展,解決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關鍵。中央在黨的十六大第一次提出「縣域經濟」概念,十六屆三中全會又進一步強調「要大力發展縣域經濟」。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解決好農業、三農、農民問題,關鍵在於發展和壯大縣域經濟,才能統籌城鄉發展和區域發展」。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進一步強化和提升縣域經濟發展定位。
金融是現代經濟運行的核心,縣域經濟需要縣域金融提供資金聚集、價格發現、風險管理和成本管理,才能實現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提升縣域經濟增長的活力。2012年1月6日,全國第四次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深化三農金融改革,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三農金融服務體系,並要求小金融機構立足當地、立足基層,主要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發展。2013年3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報告提出,要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經濟結構調整特別是「三農」、小微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的金融支持。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優化「三農」金融服務,統籌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協同作用,發揮直接融資優勢,支持經中央批準的農村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加快農業現代化步伐。
國家高度重視縣域金融極度薄弱的現狀,這也是近年來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普遍關注的焦點和難點。在過去近30年的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我國金融業形成了中央金融高度壟斷、地方正規金融高度壓抑、民間金融高度脆弱的發展格局[①],而縣域金融改革始終遵循了外生供給型的發展路徑。要正確理解這種制度安排的內在邏輯,需要認真分析、認真研究我國經濟金融制度的演進路徑,尋求縣域金融外生供給變化的動態演化過程,從而正確理解它是如何通過慣性趨勢達到當前狀態,才能實現縣域經濟發展金融瓶頸突破,建立符合縣域經濟發展的金融制度和金融服務體系。
一、縣域金融外生供給型制度安排的內生邏輯
制度演進如同生物進化過程一樣,是一個不斷選擇和發展的連續過程。今天的制度幾乎總是表現出與昨天的、常常是一個世紀或者更早的制度強烈的聯系[②],而未來的制度又是今天制度演進的結果。我國縣域金融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的安排,是近幾十年來我國政治、經濟甚至文化制度共同演進的結果。
(一)社會主義改造剝奪了民間金融基本生存權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選擇了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發展模式,在這一模式主導下,金融國有化成為強制性制度變遷必然選擇。1949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金融業屬於國家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應受國家嚴格管理。在此背景下,各種私營金融業不可避免地開始從分散走向集中,進行公私合營的改造。1952年5月,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發出指示,對全國金融業進行全面改造,淘汰錢庄和私營銀行;對實行公私合營銀行進行人員整編、機構合並。中國人民銀行制訂「徹底改造合營銀行,堅決淘汰私營行庄」方針,對私營錢庄實施公私合營,或者自行淘汰;對合營或聯營的大銀行整頓合並為一個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除損益自理外,業務、人事歸當地中國人民銀行管理[③]。人民政府通過沒收控制國家經濟命脈的全部官僚資本,把它們改造成為國營銀行,把全部私營銀行和錢庄改造為在國家銀行領導下的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由國家集中經營銀行信貸、保險業務和黃金、白銀、外國貨幣交易[④]。
金融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迫使各種私營銀行、錢庄、信託公司改造成為中國人民銀行領導下的統一的公私合營銀行,由北京總管理處進行統一管理。1959年,公私合營銀行的各地分支機構並入當地人民銀行[⑤]。金融業公有制改造制度安排一方面是基於穩定社會、打擊投機的需要,另一方面是為了消滅所謂以私有制為基礎的借貸制度,建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社會主義制度。合作金庫、錢庄、典當、各省地方銀行機構、農工銀行、農民銀行、縣銀行[⑥]等縣域金融機構由於官僚資本、私人資本等性質被終止、沒收與兼並,形成國有的、統一的全國性金融機構,完全摧毀和剝奪了原來已經存在的、以民間金融為主體的縣域金融服務體系。
(二)高度集中的大一統金融體制剝奪三農金融發展權
1956年,我國完成了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社會主義改造,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壟斷的計劃經濟體制。生產資料公有制占絕對統治地位,無論是企業或者個人的經濟活動均納入了國家指令性計劃,整個社會沒有商品生產與交換,也沒有市場機制,國家用行政命令管理經濟。在這種制度安排下,基本上否定了現代金融對經濟增長推動作用,金融機構只是作為國家財政預算的一個核算部門,建立全國統一的高度集中的金融體製成為必然。
實際上,早在1953年,人民銀行開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綜合信貸計劃管理體制,通過「統存統貸」的管理辦法把銀行信貸計劃納入國家經濟計劃[⑦]。1959年以後,公私合營銀行、農村信用社以及其它國有銀行先後並入當地人民銀行,形成了大一統金融體制,其分支式的組織機構分布全國各地,成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的基本手段。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全國唯一的國家銀行,統一經營各項信貸業務,所有單位和個人只能與國家銀行發生信貸關系,商業信用被禁止[⑧]。農村信用社被集體化、准國有化後,已經不是合作性質的基層金融組織機構,以利息、租金為基礎的三農信貸交易被全面禁止,錢庄、典當以其它合作性質的金融機構全面停止了經營或者被並入當地人民銀行,三農金融發展權實際上已經完全被剝奪。
(三)重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剝奪了三農金融內生需求權
確立重工業優先發展的趕超戰略,建立現代化工業體系,成為新中國趕超美國等發達國家最主要途徑。優先發展重工業需要投入大量資源,只有把私營企業改造成國營企業,把多數農民組織到農業生產合作社裡,才能保證經濟剩餘的積累流向重工業部門,擺脫重工業優先發展資源短缺的約束。1956年,我國建立了工場手工業式的農業合作社,這是一種共同勞動、共同所有的人民公社化經營模式,但是一種低級、落後、愚昧和強制性的原始公有制,是中國幾千來農民革命均貧富思想的集中體現,並不是現代意義上的產業化、機械化和市場化的高級農業合作社。這種農業合作社基本上排斥了商品經濟在農村地區的存在,國家通過統銷統購政策強制性佔有農村剩餘產品。
為了實現農村金融剩餘的集中和農村金融資源轉化為對國有經濟的金融支持,政府通過信貸資金的「統收統支」將農村信用社納入了公有制經濟體系[⑨]。農村信用社已經不是農民自願入股參與的基層金融組織,更多的是承擔小農經濟向社會主義經濟過渡的政治任務。所有社員不論自願與否都加入了信用合作社組織,並且只有入社的義務,不能享受退社的自由和權利[⑩]。隨著高級社和人民公社的建立,農村信用社最終被人民銀行合並,成為政府獲取農村金融剩餘的工具。國家通過對農產品剩餘和農村金融剩餘的強制性索取,排斥了市場機製作用的發揮。限制生產要素流動,扭麴生產要素和產品價格,成為重工業優先發展趕超戰略廉價佔有農村剩餘資源的主要手段[11]。農村剩餘資源被強制性剝奪,商業性生產、交換、消費基本上不存在,農村金融內生性需求自然失去了存在的經濟基礎。結果,城鄉二元分治問題嚴重,三農問題代價沉重,城鎮化推進緩慢,農業比較優勢難以發揮,大規模農業人口長期處於貧困之中[12]。
(四)小農經濟長期以來難以形成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
我國傳統上是自給自足小農經濟占統治地位的國家,但只存在農民個人佔有,不存在個人所有土地制度[13]。農民只能向大土地所有者或者集體租種土地,主要以實物地租形式繳納,貨幣地租、勞役地租只是部分存在[14]。自給自足小農經濟長期在廣大農村占據統治地位,所要求的貨幣化、商業化、市場化程度較低,只有少量以貨幣為中心的商業性交換。廣大農村生活在這種以傳統為紐帶小農經濟社會里,內部自生性經濟變化只是很小的因素,缺乏足夠的經濟進步[15],基本上延續了父輩的生活足跡,導致農村地區長期以來缺乏內生性金融服務需求。貨幣化支付只是起著非常小的作用,經濟生活貨幣化並沒有占據主導地位,而每一項工作任務都具有貨幣化報酬,是市場經濟社會存在的前提條件[16]。
社會主義農業合作社作為一種低級公有制模式,基本上排斥了貨幣經濟在農村地區的存在,反而強化了原始的物物交換,我國農村地區沒有真正出現現代化農業生產。1979年,我國進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改革,農民主要以余糧的實物形式上繳給國家,通過勞役地租形式相互交換和調節勞動力的使用,這種非貨幣化的生產方式、生存方式普遍存在我國廣大農村特別是山區和落後地區,直到本世紀初才發生根本性改變。實物地租或者勞役地租一方面反映了物資匱乏,另外一方面說明了農戶手中沒有足夠用於交換的資金。工作和生活沒有普遍貨幣化,這意味著生產者普遍缺乏市場,對於貨幣收入只是例外而非常規的社會[17],很難產生內生性金融
伴隨著城市化、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存在制度性障礙開始顯露出來。土地是農民最主要的資產,但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而沒有土地所有權[18],土地難以實現流轉,進一步限制了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三農地區市場化水平極端低下。自由契約是現代商業化正常運轉的前提,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作為一種土地資源分配製度,是依靠政府指令使農戶與集體共同達成協議,而不是在自由契約基礎上所形成的市場機制,從而對土地資源交換與流轉形成制度性約束。農村土地自然失去了通過制度創新、技術創新等方式創造利潤的機會,農民也不能享受土地價格上漲所帶來的級差地租。結果農村土地生產成本很高,而使用效率很低,農村市場的廣度與深度受到進一步限制,難以形成滿足農村正規金融發展所需要的資源。
二、縣域金融外生供給型制度安排的主要問題
建國30年來的社會主義改造形成了高度集中、高度集權的社會主義制度,嚴重地束縛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但若要徹底揚棄這種制度再次進行社會變革顯然是不符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1978年,我國進行二次改革主要是在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前提條件下進行漸近式的改革,這次改革既是一次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也是一次摸著石頭過河的改革。相應地,我國大一統金融體制主要是通過自上而下的強制性改革,這種外生供給型金融制度安排必然導致基層金融機構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監管能力等方面存在嚴重不足,並且金融發展只能逐步突破姓公姓私、姓國姓民的限制,結果造成內生需求型縣域金融高度壓抑,基本處於空白狀態,難以滿足縣域經濟多樣化的金融服務需求。
(一)姓國姓民體制障礙束縛了縣域民間金融發展
我國廣大農村地區並沒有具備農業現代化生產條件,傳統小農經濟占據主導地位,三農經濟的市場化、貨幣化水平較低,需要小額、分散、靈活的金融服務。土地作為農民的主要資產,只有土地經營權,沒有土地所有權,這種制度安排限制了農業產業化、規模化經營,同時也不能以土地經營權擔保向外來正規金融機構獲得信貸支持。相比之下,建立在血緣、地緣基礎之上的各種民間金融,是一種基於借款人私人信息的一種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信用融資,較好滿足了農村地區差異化金融服務需求,消除了借貸雙方由於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信貸配給,民間金融因此成為我國縣域金融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世紀80-90年代,民間金融為三農經濟、鄉鎮企業提供大量金融服務,對縣域正規金融發展形成重重競爭壓力和沖擊力,但同時也出現了部分金融風險。面對民間金融蓬勃發展的大好局面,金融管理部門不是合理引導民間金融發展,而是通過強制性行政手段全面取締、禁止各種民間金融活動。這主要是基於兩個方面原因:一是中央金融監管部門難以對基層金融風險實施有效控制;二是「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所形成的認識,難以突破姓公姓私、姓國姓民的思想束縛,嚴格限制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在金融業全面對外開放的國際化背景下,我國民間金融卻不能真正地享受國民待遇,實現陽光化、透明化經營,而縣域正規金融形成高度金融壓抑,難以滿足縣域經濟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服務需求,這導致我國金融市場化改革很難取得實質性進展。由於四大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造在縣域內留下了大量金融服務的空白,2006年,中國銀監會允許金融業對所有社會資本放開[19],但通過嚴格的市場准入條件限制民間金融發展,民間資本多元化發展格局仍未完全放開。2008年銀監會允許設立「只貸不存」小額貸款公司。2012年,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等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出台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實施細則。相關政策的實質性內容並沒有突破姓公姓私、姓國姓民的體制性障礙,民間金融仍然在夾縫中尋求生存。最突出的就是金融領域玻璃門與彈簧門現象,表面上看民間資本受鼓勵進入金融業,但實際上各種制度安排對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形成約束。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但要大規模、大面積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還存在較長的時間。
(二)分業垂直體制導致縣域金融脫離縣域經濟發展
我國金融體制改革一直以來遵循機構改革範式,四大國有專業銀行先後從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獨立出來,並通過分支式組織結構在全國各縣市形成基層金融服務體系。分支式組織結構較快解決了縣域金融服務主體缺乏問題,但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推進,商業化經營逐漸成為國有銀行主要追求目標。在利潤最大化驅動下,四大國有銀行分支式組織結構為縣域信用資金向大中城市和發達地區集中提供了便利,導致貼近基層、貼近三農、貼近項目信用資金普遍缺乏,加劇縣域金融資源稀缺。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通過分業垂直的分支式組織結構對金融業進行監管。由於受到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和市場化改革的影響,大多中央金融監管部門主要集中省市一級,人民銀行成為大多數縣級唯一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但由於職能受限,不可能對縣域金融實施有效管理。
30年金融體制改革是自上而下的強制性制度變遷,國有銀行經歷了金融壟斷到金融市場化、國際化改革的路徑。但從總體上看,主要是進行橫斷層面的改革,並沒有在縱向層面進行放權讓利[20]。無論是商業性或者管理性金融機構都是垂直型分支式的組織結構,不受地方政府管轄,只對上級行負責,造成了縣域正規金融具有很強的獨立性。在利潤最大化和監管風險最小化雙重驅動下,必然導致縣域金融脫離縣域經發展,縣級政府發展地方經濟很難獲得特色化、差異化的金融支持,嚴重剝奪了縣域金融對實體經濟配置的活力。
(三)農村信用社准國有化制度安排導致脫農進城趨勢
1979年,中央政府決定恢復農村信用合作社組織地位,辦理三農各項金融業務,執行國家金融部門的職能任務,縣聯社歸農業銀行管理。農村信用合作社已經不是農民自願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而是大部分出資來自國家,農民出資只佔很少部分的准國有銀行,已經失去了基層農戶合作的性質。這意味著農村信用社是中央政府推動的自上而下的外來型金融組織,並不是誕生於三農內生性需求的金融服務主體,這實際上限制了民間資本進入正規金融合作服務領域,壓制了民間金融的發展。
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正式脫鉤,由中國人民銀行託管。1999年以後,人民銀行組建了地(市)聯社,對縣聯社實施管理。2003年,國務院進行以產權制度和管理體制為核心信用社改革,推動農村信用社組建成為省級聯社、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人民銀行把農村信用社的管理權移交給省政府,退出對信用聯社的管理。省政府成為農村信用社出資人,成立省聯社對全省農村信用社實施有效管理。省聯社作為獨立法人縣聯社的聯合體,其產權屬於省級政府,通過統一的人事制度、財務制度和信用資金計劃對縣聯社實施管理和控制。縣聯社徹底失去了名義上合作性質獨立法人地位,間接成為省聯社下屬准分支機構,成為三農資金向地級市和省會城市集中的抽水機。省國企的行政管理職能進一步強化,而三農服務職能進一步弱化,這與縣域和三農金融服務體系強化與創新趨勢不相一致。
(四)外生型三農金融服務難以平衡商業性與政策性
我國三農金融體制改革始終沒有跳出外來機構範式這一模式,即重視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的存在,而不重視對當地經濟發展的支持與服務。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支持農業發展的政策性銀行,主要任務是落實好國家宏觀調控和強農惠農政策,具有很濃的計劃經濟色彩,並不對三農經濟提供小額、分散的金融服務。農業銀行作為服務三農經濟的商業性銀行,2007年,中央對農業銀行確立了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要求農業銀行強化三農市場定位和責任。2009年,中國銀監會要求農業銀行建立適應三農金融服務的事業部管理機制。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等部委要求農業銀行穩步推進三農金融事業部制改革。2013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支持農業銀行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縣域「三農金融事業部」試點省份范圍。農業銀行商業化經營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三農金融服務行政化目標相沖突,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造並沒有強化對三農金融服務的支持,而是對大部分鄉鎮營業網點進行大規模撤並,造成三農金融服務主體缺失加劇。郵政儲蓄銀行主要對三農地區提供匯兌業務,只提供有限的農業貸款。農村信用社作為一個商業化運作金融機構,既要承擔國家政策性農貸制度的職能,又要實行市場化運營,始終游離於政策性與商業性之間。
(五)突破條條框框認識的誤區,加大對縣域新型金融組織體系培育
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主發起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從根本上解決外生供給強制型金融制度的問題。一是鼓勵金融機構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入股。二是建立具有合作性質的農業產業基金、農業創投公司、三農資金互助社。三是充分發揮小額貸款公司融資功能,對小微企業提供特色化融資服務。四是鼓勵引進股權投資基金,對特色產業、優勢產業進行孵化,培育市場制度。
(六)建立具有開發性質的縣級政策性金融服務機構
商業化金融機構難以實現政策性與商業性業務之間的平衡,而縣域金融薄弱現狀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專業性服務,實現對縣域經濟的培育和開發。一是成立土地銀行,我國是典型小農經濟占統治地位的農業大國,土地是廣大農民主要資產。土地集體所有權的限制需要探索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模式,成立縣級土地政策性銀行將土地制度創新、技術創新與土地級差收入有機結合起來,實現了土地的規模化、集體化、集約化經營。二是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農業生產周期長,受自然災害影響較大,需要政府提供農業風險保障。政策性農業保險實現財政手段與市場機制有效對接,通過創新政府補償方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較好地分散農業風險,促進農民收入可持續增長。三是成立政府農業信貸機構。成立不以盈利為目的農業信貸機構,對三農提供農產品抵押貸款、災害補貼、差價補貼以及倉儲等其它涉農貸款。四是成立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針對農民貧困,自身信用等級較低,自身擔保能力有限,農村資金普遍匱乏情況,成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或者農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主要為農林牧漁等農業生產、加工、運銷、倉儲等涉農生產提供擔保。
(七)加快推進縣域金融市場化改革基礎設施建設
縣域金融改革突破先行先試需要加大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加大對縣域分支機構和鄉鎮金融網點建設,為推進從解決三農金融「缺失」向解決三農金融「薄弱」的轉變奠定基礎。二是建立農戶、小微企業信息披露機制和信用評定機制,推廣信用村、信用鄉鎮建設,全面提升基層信用水平和信用意識。三是大力推進現代支付系統建設,節約基層金融運行成本,為誠信環境建設奠定基礎。四是加大對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所有權「三權」的權證登記頒證、確權評估、流轉服務工作,為三農「死資產」票據化、資產化、證券化流動奠定基礎。五是建立農村產權綜合交易平台、產權中介服務評估平台,推動農村產權交易,在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前提下增加農民收益,形成促進農民土地流轉的機制,保障農民土地財產權,增加農民收益,為金融招商引資奠定基礎。
(八)構建縣域金融發展的引導機制、風險補償機制、風險分擔機制和社會保障機制
一是整合涉農項目資金,加大對農業產業化重點產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組織和涉農金融的補貼力度,引導金融資金、民間金融更多地投向特色產業、優勢產業,形成縣域金融發展引導機制。二是建立小微企業、農戶貸款、「三權」抵押新增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構築風險補償體系。三是探索財政資金分擔風險擔保機制,形成政府、金融機構、擔保中介機構、農戶共同分擔的貸款風險機制和土地流轉機制,提升「三權」抵押貸款融資的能力和條件。四是創新農戶互保、聯保等信用融資模式,形成借款人之間的風險分擔機制。五是建立全方位農民保障體系,確保農民目前生活有提升,長遠生計有保障;充分利用基金理財功能,成立土地保障基金,用於土地流轉、農業保險補貼以及農民養老保險支出,促進土地流轉。
[①]劉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國金融[J],第15期.
[②]庫爾特.多普菲,2004.演化經濟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第172頁.
[③]張徐樂,2006.生存與消亡:上海私營金融業的公私合營,當代金融家[J],第2期.
[④]劉少奇,1956.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向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報告[R].
[⑤] http://ke..com/view, 2012.公私合營銀行.
[⑥]縣銀行主要由中國銀行、交通銀行等協助的一種股份公司組織,其本質就是現代村鎮銀行,1947年,全國已經成立縣銀行總數544家。葉世昌,潘連貴,2001. 中國近代金融史[M].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第393頁.
[⑦] http://www.pbc.gov.cn,中國人民銀行歷史沿革,2012.
[⑧] http://www.pbc.gov.cn,中國人民銀行歷史沿革,2012.
[⑨]姚會元,陳儉,2008.三農信用制度異化問題探析,學術交流[J],第11期.
[⑩]何廣文, 2006.三農金融改革與創新的邏輯思路,銀行家[J],第2期.
[11]何廣文,2006.三農金融改革與創新的邏輯思路.銀行家[J],第2期.
[12] http://cpc.people.com.cn,2012.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張占斌,中國優先發展重工業戰略的政治經濟學解析.
[13]高德步,2001.世界經濟史[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第36-37頁.
[14]厲以寧,2002.資本主義的起源[M].北京,商務印書館,第440頁.
[15]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8頁.
[16]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33頁.
[17]海爾布羅納,米爾博格,2010.經濟社會的起源[M],李陳華等譯.上海馬三聯書店,第33頁.
[18]林業、草地、海灘等公共資源都是採用承包責任的使用方法,其產權歸集體所有.
[19]中國銀監會,關於調整放寬三農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三農建設的若干意見》,銀監發〔2006〕90號.
[20]劉光溪,2012.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中國金融[J],第15.
[21]王軍,2011.縣域經濟創新發展的體制支撐[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264-265頁.
[22]溫鐵軍,2008.三農合作基金會的興衰史.中國改革[J],第8期.
[23]楊德平,2011.我國二元經濟轉換中的三農金融,博士論文[D].中國人民大學.
J. 如何發揮開發性金融對縣域經濟的推動作用
(一)政府在推動開發性金融服務縣域經濟的工作中將發揮十分突出的作用。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各級政府在組織協調經濟建設方面具有其他機構無法替代的優勢。如湖南省最近明確以省財政廳直接管理的湖南省縣域經濟與產業融資管理中心為省級信用平台,以轉移支付資金為還款保障,向湖南省全部縣市提供政府信用貸款150億元,用於支持全省縣域經濟發展,從而使開發性金融對湖南縣域經濟的覆蓋率達到了100%。湖南的做法充分證明,如果把政府掌管的財力、協調能力、立法能力、思想教育能力等優勢,同開行的融資優勢相結合,形成建設市場的共識,就能更好地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體制優勢,形成銀政共推市場建設的新局面。羅清泉省長最近對湖南省的做法也給予充分肯定。他在有關介紹湖南省推行開發性金融覆蓋到縣域的材料上專門批示:「湖南的經驗值得研究,望給以重視,用好開發銀行的貸款,推動我省經濟的發展。」
我省荊州市政府將原城投公司和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合並,重組了新的城投公司,並將其定位為荊州市土地經營平台、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融資平台、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和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平台。這種模式得到了陳元行長的贊賞,認為「這樣的平台最適合開行業務。」荊州市政府重組城投公司的事例也說明,沒有政府的組織協調和組織增信,城投公司的重組也是難以實現的。
(二)把政府的組織協調和開發性金融的融資優勢相結合,將使政府、銀行和企業實現共贏。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銀行和企業都是利益的共同體。一個地方的經濟發展,必須要有銀行的強力支持,只有金融活,才能經濟活;同樣,只有經濟活,才能金融活。政府支持銀行,實際上是在做自己的經濟工作;銀行發放貸款,在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實現了自身的經營目標。充分發揮政府的組織協調優勢和開發性金融的融資優勢,可以有效解決縣域經濟發展資金不足的問題,緩解當前普遍存在的中小企業融資難題,使縣域城鎮基礎設施得到改善,使中小企業獲得盈利,從而實現擴大就業,穩定社會秩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