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機構的功能可以基本描述為( )。
A.提供支付結算服務
㈡ 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是什麼
(一)充當信用中介,促進資金融通融通資金功能是指金融機構充當專業的資金融通媒介,促進各種社會閑置資金向生產性資金轉化。
資金融通功能是所有金融機構具備的基本功能,各種金融機構通常採用發行金融工具的方式融通資金。
不同的金融機構發行不同的融資工具,使其融資方式不同,如銀行作為債務人發行存款類金融工具,通過吸收儲蓄取得閑置貨幣資金,然後作為債權人向資金需求者發放貸款;保險類金融機構吸收保費,除支付必要的理賠和必要的准備外,大部分資金投資於資本市場購買有價證券和各種基金;基金類金融機構作為受託者,接受投資者委託資金,並將其投向資本市場。
金融機構在全社會范圍內,將閑散貨幣資金轉換為生產過程的職能資本,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率。
(二)充當支付中介,便利支付結算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包括支票、本票、匯票)、銀行卡和匯兌、托收承付、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資金從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當事人的轉移。
《支付結算辦法》第六條規定:「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清算的中介機構。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單位不得作為中介機構經營支付結算業務。
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降低交易成本假設在一個沒有金融機構的經濟中,某企業有一個前景很好的項目,但是由於沒有足夠的自有資金進行投資,需要向外界的資金盈餘者尋求資金,這就需要花費大量的搜索成本。
同樣,在沒有金融機構做中介的市場中,資金盈餘者為了把資金借貸出去獲取投資收益,也需要花費大量成本去找到資金短缺者。
而在金融機構存在的金融市場中,資金短缺者和資金盈餘者都不用漫無目的地去尋找對方。
資金盈餘者將資金以儲蓄的形式存放於金融機構中,並獲取一定收益,資金短缺者也可以直接到金融機構取得資金。
這樣就減少了相互尋找的交易費用,提高了經濟效率。
(四)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信息不對稱是指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各類人員對有關信息的了解是有差異的:掌握信息比較充分的人員,往往處於比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貧乏的人員,則處於不利的地位。
金融機構可以改善信息不對稱正是由於其具有強大的信息收集、信息篩選和信息分析優勢,可以選擇合適的借款人和投資項目,對所投資的項目進行專業化的監控,有利於投融資活動的正常進行。
(五)轉移和管理金融風險在傳統的金融活動中,金融機構被視為資金融通的組織和機構;但是隨著現代金融市場的發展,現代金融理論則強調金融機構是生產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幫助客戶分擔風險的同時能夠有效管理自身風險並獲利的機構。
金融機構轉移和管理風險的功能是指金融機構通過各種業務、技術和管理,分散、轉移、控制或減輕金融、經濟和社會活動中的各種風險。
金融機構轉移與管理風險功能,主要體現在其充當融資中介的過程中,為投資者分散風險並提供風險管理服務;此外,保險和社會保障機制對經濟與社會生活中各種風險進行的補償、防範或管理,也體現了這一功能。
㈢ 【多選】金融機構的功能可以基本描述為( )。
應該是A,B,C,D
㈣ 為何說未來更多金融機構會把人民幣視為外匯儲備
2017年10月1日,人民幣正式「入籃」一周年。2016年10月1日,人民幣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成為新的SDR五種構成貨幣中唯一的新興經濟體貨幣,人民幣國際化邁出重要一步。
所以,隨著金融市場的開放,使得持有人民幣的機構和個人可以更加便利地購買人民幣標價的金融資產,這些都有助於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
㈤ 金融中介機構的功能與作用有哪些
1、使獲得資金的成本最小
如果沒有金融媒介,借款人就必須通過各種方式打聽誰有錢可借,存款人也必須通過各種方式了解借款人是否可信,而且每筆借款都有談判、簽約、履約等等交易費用,效率低,成本高。金融機構有分散於各地的分支機構使吸收存款的成本大大減少。
2、分攤風險
借貸存在由於破產無法償還債務的危險,通過把錢借給許多不同的人與企業就可以減少這種風險。金融中介機構以一種有效的方式確保人們共同分攤風險。
3、創造流動性
存款人的存款有多有少,存期或長或短,借款人也是如此,很難做到數量上、時期上彼此重合。金融機構可以通過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來創造流動性。短期借款就是吸收存款,准備隨時償還。長期貸款就是作出長期的貸款承諾。
(5)金融機構便利支付結算擴展閱讀
金融中介一般由銀行金融中介及非銀行金融中介構成,具體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以及信息咨詢服務機構等中介機構,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金融活動與經濟運行關系密切,金融活動的范圍、質量直接影響到經濟活動的績效,幾乎所有金融活動都是以金融中介機構為中心展開的,因此,金融中介在經濟活動中占據著十分重要的位置。
隨著經濟金融化程度的不斷加深和經濟全球化的迅速推進,金融中介本身成為一個十分復雜的體系,並且這個體系的運作狀況對於經濟和社會的健康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
㈥ 請問金融機構的功能
金融機構的功能如下: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6)金融機構便利支付結算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分類:
1,公募基金:向公眾募集資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2,私募基金:向合格投資人募集資金的基金管理公司。
3,信託投資機構:專門(或主要)辦理金融信託業務的金融機構。它是一種團體受託的組織形式。信託機構的產生是由個人受託發展為團體受託。
4,證券機構:專門(或主要)辦理證券業務的金融機構。證券機構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而成長起來的。主要有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證券投資基金、證券金融公司、評信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等。
5,合作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有著悠久的歷史,在金融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主要有農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勞動金庫、郵政儲蓄機構、儲蓄信貸協會等。
6,保險機構:主要有保險公司、國家保險局、相互保險所、保險合作社及個人保險組織等。
7,融資租賃機構:主要有商業銀行投資和管理的租賃公司或租賃業務部,製造商或經銷商附設的租賃公司。
8,財務公司:又稱金融公司,各國的名稱不同,業務內容也有差異。但多數是商業銀行的附屬機構,主要吸收存款。
㈦ 2010-2011年中國採取的貨幣政策有哪些,以及為什麼;還有這些貨幣政策對不同的金融機構是否有區別,如果存
2010年
1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1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0〕5號),提出積極加強信貸政策指導,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及時提供有效融資支持,並做好專項監測。
2月1日至2日,召開2010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信貸與金融市場工作會議。
2月3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09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2月11日,發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2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2月25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機構暫不上調。
3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按照宏觀調控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合理均衡增長,同時著力優化信貸結構,增強風險防範意識。
3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管理暫行辦法》(銀發[2010]79號),加強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的管理,保障人民幣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統安全、穩定、有效運行,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共中央宣傳部等八個部委出台《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94號),督促金融機構認真落實金融支持文化產業發展振興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改進和提升對我國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促進文化產業的振興和發展繁榮。
3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與白俄羅斯國家銀行簽署《中白雙邊本幣結算協議》。該協議是我國與非接壤國家簽訂的第一個一般貿易本幣結算協議,也是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試點實施後的區域金融合作的新進展,有利於進一步推動中白兩國經濟合作,便利雙邊貿易投資。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關於做好春季農業生產和西南地區抗旱救災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00號),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確保金融機構支持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必須的流動性需求,切實加大對春季農業生產和抗旱救災的有效信貸投入。
3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一季度例會。
4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第一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4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全力做好玉樹地震災區金融服務工作的緊急通知》(銀發〔2010〕121號),及時出台支持災區抗震救災的特殊金融服務措施,要求加強災區現金調撥和供應,確保支付清算、國庫等系統通暢運營,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大對抗震救災和災區重建的信貸投入,滿足災區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5月1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暫不上調。
5月10日,發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5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198號),要求以創新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為突破口,大力推廣普及在實踐中經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產品;根據農村發展的新形勢,積極研發和推出一些適合農村和農民實際需求特點的創新類金融產品;通過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廣大農村和農民得到更多便捷和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5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支持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金融服務工作的意見》(銀發〔2010〕170號),要求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信貸管理,多方面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密切跟蹤監測並有效防範信貸風險,做好金融支持節能減排工作。
6月8日,發布《2009年中國區域金融運行報告》。
6月9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與冰島中央銀行簽署了金額為35億元人民幣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以推動雙邊貿易和投資,加強雙邊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據國內外經濟金融形勢和我國國際收支狀況,中國人民銀行決定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增強人民幣匯率彈性。改革重在堅持以市場供求為基礎,參考一籃子貨幣進行調節。中國人民銀行將繼續按照已公布的外匯市場匯率浮動區間,對人民幣匯率浮動進行動態管理和調節。
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台《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193號),提出加強中小企業信貸管理制度的改革創新,完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多層次金融組織體系,拓寬符合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特點的多元化融資渠道,發展中小企業信用增強體系,多舉措支持中小企業「走出去」開拓國際市場。
6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下發了《關於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186號),擴大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范圍,增加國內試點地區,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試點業務范圍擴展到貨物貿易之外的其他經常項目結算,以進一步滿足企業對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實際需求,發揮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積極作用。
7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二季度例會。
7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上半年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7月23日,為推動雙邊貿易和直接投資,中國人民銀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簽署了規模為1500億元人民幣/約300億新加坡元的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7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銀發[2010]211號),明確了黃金市場未來發展的總體思路和主要任務。
7月30日,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貫徹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相關事項的通知》(財預[2010]412號),對《國務院關於加強政府融資平台公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10]19號)有關內容進行解釋說明,並要求各地上報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債務清理核實情況。
8月5日,發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8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全力做好甘肅、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地區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26號),提出落實好災前住房重建貸款因災延期償還政策、對災區實行住房信貸優惠政策、加強貸款管理、加大支農再貸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復災區各項金融服務功能等意見。
8月16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關於境外人民幣清算行等三類機構運用人民幣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0]217號),允許境外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港澳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銀行使用依法獲得的人民幣資金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
8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發行兌付考核評審委員會第19次例會決定,對四川等8個省(區)轄內喜德等27個縣(市)農村信用社兌付專項票據,額度為9.61億元。
9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銀發〔2010〕249號),明確境外機構可申請在銀行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用於依法開展的各項跨境人民幣業務,該辦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實施。
9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災後重建金融支持與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0〕271號),強調保持對災區金融支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進一步增強對災區金融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三季度例會。
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9月3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上市商業銀行在證券交易所參與債券交易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10]91號)。
10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向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匯報2010年前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情況。
10月2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
11月2日,發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
11月9日,為防範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加強外匯業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0]59號)。
11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專項中央銀行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辦法》的通知》(銀發[2010]316號)發布,明確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認真履行專項票據兌付後續監測考核工作職責,准確把握監測考核重點,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原則,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場准入政策的作用,促進農村信用社鞏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水平。
11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29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1月22日,為促進中國與俄羅斯之間的雙邊貿易,便利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的開展,滿足經濟主體降低匯兌成本的需要,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12月15日,俄羅斯莫斯科貨幣交易所正式掛牌人民幣對俄羅斯盧布交易。
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分析經濟金融和貨幣信貸形勢,引導金融機構保持貸款合理適度增長,加強優化信貸結構,提升風險抵禦能力。
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2月20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准備金率0.5個百分點。
12月13日,銀行間外匯市場收市時間調整為16:30。
12月15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信貸形勢座談會,傳達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引導金融機構執行好穩健的貨幣政策,按照宏觀審慎要求,加強自我調整信貸行為,保持信貸適度增長,增強風險防範能力。
12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2010年第四季度例會。
12月26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5個百分點,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上調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動性再貸款利率由3.33%上調至3.85%;一年期農村信用社再貸款利率由2.88%上調至3.35%;再貼現利率由1.80%上調至2.25%。
㈧ 金融機構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機構的功能有這五種:
1、提供支付結算服務:比如銀行匯票支付就是。內
2、融通資金:就是銀行作為容把儲戶的錢借給企業或個人,形成銀行貸款。
3、降低交易成本並提供金融便利:比如,大面額支付時,用現金是很不方便也很不安全,用銀行轉帳安全也方便,就是金融便利。
4、改善信息不對稱:民間借款,往往貸款人對借款人不了解。而銀行有比較完善的信用評級制度,可以清楚的了解每個借款人的信用和財務狀況。
5、風險轉移和管理:銀行可以辦理商業票據貼現業務,如果是無追索權貼現,那麼商業票據的風險就由企業轉移給了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