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季度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有所增長嗎
據報道,中國銀保監會官方5月11日發布今年一季度銀行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數據顯版示,一季度銀權行業資產和負債規模穩步增長。截至一季度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達256萬億元,同比增長7.4%;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負債236萬億元,同比增長7.1%。
數據顯示,一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不含票據融資)余額32萬億元,同比增長7.9%;小微企業的貸款余額32萬億元,同比增長14.3%。另外,用於信用卡消費、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貸款同比增長分別為34.7%和45.4%,比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高出23.0個和33.7個百分點。來源:經濟日報
㈡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那些
我國金融機構按其地位和功能劃分大致有以下四類:①貨幣當局。又稱中央銀版行,即中國人民銀行。權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機構體系的核心,沒有這個銀行,國家的貨幣運轉就會發生紊亂。中央銀行是發行貨幣的銀行,只有它能發行貨幣,它是銀行的銀行,當銀行沒有錢的時候,可以向中央銀行借錢,中央銀行是整個社會最終的支付者。②銀行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又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合作銀行以及住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商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③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中心、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公司、財務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④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及駐華代表處。
㈢ 國家商業銀行資本凈額總額
中國銀監會27日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9月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資產總額為59.3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7.2%;負債總額為55.8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6.6%。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外資銀行。
數據顯示,截至三季度末,我國各類金融機構總資產均有所增長。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總額30.5萬億元,增長11.1%;包括中信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在內的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資產總額8.4萬億元,增長21.5%;城市商業銀行資產總額3.9萬億元,增長25.8%;其他類金融機構資產總額16.6萬億元,增長25.5%,這其中包括政策性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外資金融機構、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等。
從總負債角度來看,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負債總額為55.8萬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16.6%。其中,國有商業銀行負債總額28.7萬億元,增長10.9%;股份制商業銀行負債總額7.9萬億元,增長20.7%;城市商業銀行負債總額3.7萬億元,增長25.2%;其他類金融機構負債總額15.5萬億元,增長24.2%。
㈣ 我國普惠金融發展五年來取得了怎樣的成果
在今年9月份的《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中提到,我國普惠金融發展主要取得了四方面的成果:
一是基礎金融服務覆蓋面不斷擴大。截至2017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營業性網點22.76萬個,較2013年末增長8.5%,銀行業網點鄉鎮覆蓋率達到95.99%。2013至2017年,全國人均擁有的銀行賬戶數由4.1個增加到6.6個,全國銀行卡人均持卡量由3.1張增加到4.8張。
二是薄弱領域金融可得性持續提升。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小微企業貸款余額30.74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73.1%,為1521萬戶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服務,較2013年末增長21.7%;銀行業涉農貸款余額30.95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48.2%,其中農戶貸款余額8.11萬億元,較2013年末增長80%。
三是金融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明顯提高。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浙江網商銀行主要依靠互聯網運營的模式,實現三分鍾申貸、一秒鍾放款、零人工介入的「310」貸款模式。銀行業持續減費讓利,降低普惠金融融資成本。2017年大中型商業銀行對普惠金融客戶取消收費項目335個、對387個項目實行收費減免,全年減費讓利總金額約366.74億元。
四是金融扶貧攻堅成效卓著。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支持建檔立卡貧困戶607.44萬戶,佔全國建檔立卡貧困戶的25.81%;扶貧開發項目貸款余額2316.01億元;積極開展貧困人口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全國25個省(區、市)1152個縣(市)承辦了針對貧困人口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業務,覆蓋貧困人口4635萬人。
㈤ 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增長知多少
監會11月26日發布銀行業監管統計指標月度情況表。數據顯示,截至11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217.3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5.7%。11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負債200.4萬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15.5%。
中國銀監會發布2016年第四季度主要監管指標數據,銀行業資產和負債規模穩步增長。2016年四季度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外本外幣資產總額為199.3萬億元,同比增長15.7%。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外本外幣負債總額為184.1萬億元,同比增長15.1%。
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不含票據融資)余額26.4萬億元,同比增長11.7%。用於小微企業的貸款(包括小微型企業貸款、個體工商戶貸款和小微企業主貸款)余額23.5萬億元,同比增長13.3%;用於信用卡消費、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領域貸款同比分別增長21.6%和58.9%。
2016年四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余額12744億元,較上季末增加881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67%,較上季末上升0.08個百分點。銀行業利潤增長有所趨緩。截至2016年四季度末,商業銀行當年累計實現凈利潤15926億元,同比增長2.43%。2016年四季度商業銀行平均資產利潤率為1.10%,同比下降0.13個百分點;平均資本利潤率14.98%,同比下降2.61個百分點。
20156四季度末,商業銀行貸款損失准備余額為23089億元,較上季末增加455億元;撥備覆蓋率為181.18%,較上季末下降9.62個百分點;貸款撥備率為3.03%,與上季末基本持平。
㈥ 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總資產的資產是人民幣還是實物
2012年,銀行業整體呈現穩健發展的良好態勢。截至2012年底,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有法人機專構3,747家,資產總額133.6萬億屬元,同比增長17.9%,負債總額125.0萬億元,同比增長17.8%;不良貸款余額1.07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34億元,不良貸款率1.56%,同比下降0.22個百分點。商業銀行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13.25%,同比上升0.54個百分點;貸款損失准備金余額1.46萬億元,比年初增加2,653億元;撥備覆蓋率295.5%,同比上升17.3個百分點。其資產類型是信用資產,既非人民幣,也非實物。
㈦ 我國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有什麼趨勢呢
1、建立有效的委託代理機制,規范治理架構;
2、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胡責、權、利。可採用增加外部董事名額。
3、重新對黨委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體制中的位置進行確認。
㈧ 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資產總額與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負債總額是什麼關系
用一條會計等式: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打個比方,簡單的說,銀行就好比你一個家庭,你家的內資產總額即是你家裡的容所有財產,包括房子、電器、傢具等,但有可能有一部分是你借錢買來的,比如你家的全部家電,買家電借來的錢,也就是你家的負債總額。你家的全部財產,扣除家電,剩下那些,才是真正屬於你們擁有的財產,也是就你的所有者權益。
㈨ 簡述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
按我國金融機構的地位和功能進行劃分,主要體系如下:
1、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1948年12月1日成立。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加強外匯管理,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2、金融監管機構。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
3、國家外匯管理局。成立於1979年3月13日,當時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管;1993年4月,根據八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部委管理的國家局設置及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外匯管理局為中國人民銀行管理的國家局,是依法進行外匯管理的行政機構。
4、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監事會。監事會由國務院派出,對國務院負責,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及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5、政策性金融機構。我國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包括三家政策性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銀行不以盈利為目的,其業務的開展受國家經濟政策的約束並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業務指導。
6、商業性金融機構。我國的商業性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機構和保險機構三大類。
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信用合作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證券機構是指為證券市場參與者(如融資者、投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包括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險機構是指專門經營保險業務的機構,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和在華從事保險業務的外資保險分公司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
(9)在2017年5月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擴展閱讀
產生和發展
最早的金融機構是銀行,它起源於古代的銀錢業和貨幣兌換業,貨幣兌換業規則是現代銀行業的先驅。古代銀錢業及貨幣兌換交易大多發生在寺廟周圍,及在中世紀西歐數月依次的定期集市上。從商人陣營中逐漸分離出來的貨幣兌換商,最初只為各國的朝拜者和國際貿易兌換貨幣,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
隨著商品生產和交換的持續擴大和發展,為避免自己保管貨幣和長途攜帶貨幣的不便和風險,部分異地貿易商和國際貿易商便將貨幣交由擁有良好保管設施的貨幣兌換商保管,並委託後者辦理異地支付、結算業務。
現代意義上的銀行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的義大利。當時,地中海沿岸各國和地區經濟發展較快,貿易也異常活躍,處於地中海中心的義大利成為當時世界的貿易和金融中心,產生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此後,隨著世界商業貿易、金融中心逐步北移至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銀行業擴展至西北歐其他國家。
社會的日趨細密,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及其引致的多元金融需求,促成了其他金融機構的產生和發展。各類專業銀行,如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逐步出現;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典當行等專業化金融機構,也漸次出現並在各自領域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