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傳統的金融機構(線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內通、支付、投資容和信息中介服務(轉到線上)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並不是簡單的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結合,是建立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的基礎上的,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的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B.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意思什麼是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ITFIN)就是互聯網技術和金融功能的有機結合,依託大數據和雲計算在開放的互聯網平台上形成的功能化金融業態及其服務體系,包括基於網路平台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組織體系、金融產品體系以及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等,並具有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相異於傳統金融的金融模式。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可以分為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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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互聯網金融都包括什麼具體分幾類
當前國內主要互聯網金融模式:
第一是傳統的金融藉助互聯網渠道為大家提供服務。這個是大家熟悉的網銀。互聯網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應該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種模式,類似阿里金融,由於它具有電商的平台,為它提供信貸服務創造的優於其他放貸人的條件。互聯網在里邊發揮的作用是依據大數據收集和分析進而得到信用支持,創富商城理財模式通過創富商城消費會員了解到創富通寶理財模式。
第三種模式,大家經常談到的P2P的模式,這種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務,這種中介把資金出借方需求方結合在一起。[5]發展至今由P2P的概念已經衍生出了很多模式。中國網路借貸平台已經超過200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這也是相對安全的P2P模式。此類平台作為中介,平台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此模式首先在創富貸平台創立,由創富貸與中安信業共同推出產品「機構擔保標」。此類平台的交易模式多為「1對多」,即一筆借款需求由多個投資人投資。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可以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中安信業、證大速貸、金融聯等國內大型擔保機構均介入到此模式中。
二、「P2P平台下的債權合同轉讓模式」的眾籌創富通寶模式。可以稱之為「多對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甚至有由創富通寶負責人喬星燕自己作為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通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宜信也因其特殊的借貸模式,制定了「雙向散打」風險控制,通過個人發放貸款的形式,獲得一年期的債權,創富通寶將這筆債權進行金額及期限的同時拆分,這樣一來,創富通寶利用資金和期限的交錯配比,不斷吸引資金,一邊發放貸款獲取債權,一邊不斷將金額與期限的錯配,不斷進行拆分轉讓,創富通寶模式的特點是可復制性強,發展快。其構架體系可以看作是左邊對接資產,右邊對接債權,創富通寶的平衡系數是對外放貸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轉讓債權,如果放貸金額實際小於轉讓債權,等於轉讓不存在的債權,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屬於非法集資范疇。從短期來看,金融的互聯網化將占據主要地位,但是只需10~20年,直接融資模式下的P2P與眾籌模式將會取代傳統金融模式。屆時必定將升級為互聯網金融的高級階段。[6]
三、大型金融集團推出的互聯網服務平台。與其他平台僅僅幾百萬的注冊資金相比,陸金所4個億的注冊資本顯得尤其亮眼。此類平台有大集團的背景,且是由傳統金融行業向互聯網布局,因此在業務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濃,更「科班」,還拿風險控制來說,陸金所的P2P業務依然採用線下的借款人審核,並與平安集團旗下的擔保公司合作進行業務擔保,還從境外挖了專業團隊來做風控。線下審核、全額擔保雖然是最靠譜的手段,但成本並非所有的網貸平台都能負擔,無法作為行業標配進行推廣。值得一提的陸金所採用的是「1對1」模式,1筆借款只有1個投資人,需要投資人自行在網上操作投資,而且投資期限為1-3年,所以在剛推出時天天被抱怨買不到,而且流動性不高。但由於1對1模式債權清晰,因此陸金所在2012年底推出了債權轉讓服務,緩解了供應不足和流動性差的問題。
四、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額貸款為電商加入授信審核體系,對貸款信息進行整合處理。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借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佔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台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五、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與傳統金融理財服務相比,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愛投資P2C借貸,在借款來源一端被嚴格限制為有著良好實體經營、能提供固定資產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業。依託愛投資搭建的線下多金融擔保體系,從結構上徹底解決了P2P模式中的固有矛盾,讓安全保障更實際且更有力度。
第四種模式,通過互動式營銷,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將金融業實現由「產品中心主義」向「客戶中心主義」的轉變;調整金融業與其他金融機構的關系,共建開放共享的互聯網金融平台。由於此模式發展時間較短,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三大類:
一、專業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專業的金融服務人員之間建立信息交換和資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間從事信息匹配和精準推薦,促進線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慾望。專業P2P模式遠非市場上泛濫的P2P貸款模式可比,其從本質上才是符合金融監管的規則,符合當前金融機構自身發展的需求,也更符合互聯網精神與特質。
二、金融混業經營模式。通過互聯網平台對所有金融機構開放共享資源,為金融產品銷售人員發布各種金融理財產品、項目信息,為客戶打造和定製金融理財產品。在金融混業經營中使用的互聯網平台則定位於服務500萬金融機構和非金融機構及客戶經理,並將囊括房產、汽車、奢侈品銷售人員,提供一個開放共享、進行綜合開拓交叉銷售的平台,懸賞、交易、展示、學習、以及管理和服務自己的客戶。
三、金融交叉銷售模式。打破理財行業的機構壁壘,通過平台上各類理財產品的展賣聚攏投資人資源,促進金融產品銷售人員產品的銷售。金融產品銷售人員們可以在平台上進行內部的交流溝通和資源置換,在不同產品領域尋找並組建自己的合作團隊,達成利益分享規則後,團隊內共享投資人資源,為投資人推介團隊內部產品進行資產配置,從而實現金融產品銷售人員間的交叉銷售合作,取得共贏。
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雲計算、社交網路和搜索引擎等,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20年後,可能形成一個既不同於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運行機制,可稱之為「互聯網直接融資市場」或「互聯網金融模式」。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因為有搜索引擎、大數據、社交網路和雲計算,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交易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擔的成本非常低,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貸款、股票、債券等的發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網上進行,這個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
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網路降低信息處理成本,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可達到與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銀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並在促進經濟增長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D. 互聯網金融的定義是什麼
互聯網金融抄是指傳統金融機襲構與互聯網企業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
互聯網金融ITFIN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路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後(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
E. 互聯網金融是什麼
那麼現在大家探討的互聯網金融到底是什麼呢?事實上,目前業內存在的各種互聯網金融的探討,其實也一直處於概念模糊之中,各種模式,千差萬別,很難用一個統一的定義來進行界定。所以有必要進行一定程度的梳理,否則大量的討論都建立在基礎定義不同的基礎之上,很難有實質性的意義。
總體而言,目前市場上,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成「互聯網金融」,當然業內還有一種傾向,其實是更直接、簡單的理解,就是只有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才是互聯網金融。
而金融企業使用互聯網手段,則不是互聯網金融,而習慣性界定為「金融互聯網」。這種劃分,單純的其實就主體劃分,習慣性將金融機構和互聯網企業對立起來,這種對立的後果是引發了業內大量的口水,實質的意義卻非常有限,因為人為排斥了兩者融合的可能性。
暫且撇開定義,我們就現象來看,目前最普遍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大概區分其實是四個模式。
第一個模式是線上P2P模式,(當然P2P背後也開始了很大的分化,拍拍貸模式,人人貸等模式,陸金所、有利網模式等,至於宜信模式,我個人認為是屬於P2P模式,但是更多是線下運作的概念,跟互聯網關系不大,所以暫不為定義互聯網金融。)還有一系列眾籌網站(這個模式目前處於起步階段,國外發展有一定的成績,國內暫時沒看到太多的實質性業務網站,點名時間是個代表,但是帶有一定的公益特徵,還有待觀望)。
第二個模式是以阿里、京東為代表的電商介入金融領域,所形成的各自互聯網金融模式,阿里最具代表性,衍生的金融模式也較多。
第三個模式其實是涉及到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市場上存在了以支付寶、財付通為代表的200多家支付企業。
第四個模式則是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的金融服務領域,他們更多還是以服務金融機構為主要運營模式,本身不介入金融領域,例如東方財富網等基金代銷網站,還有如融360、好貸網的金融信息服務模式的網站。
如果還有一塊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話,那就是比特幣的出現,很多人把比特幣跟Q幣等同,我認為兩者是截然不同的。Q幣背後是等值人民幣作為信用基礎的,所以Q幣的誕生過程是不創造信用的,社會總體貨幣體系是均衡的。無論你怎麼玩Q幣,都不會給社會貨幣總量產生沖擊。
而比特幣不是,比特幣其實理論上是創造了一種貨幣體系,他存在的信用基礎是人們基礎於對恆定貨幣總量的預期,這種貨幣體系,創造了信用,理論上可以理解為發行了新的貨幣,規模如果足夠大,對社會會產生各種沖擊。
我自己對金融的理解,金融背後第一屬性絕對是政治屬性,也就意味著社會不可能產生脫離政治屬性的金融體系,比特幣的悖論就出現了,如果自娛自樂,那跟金融本質是無關的,一旦影響社會貨幣體系,必須納入監管。去中心化的比特幣,也就只是政治體系裡發行多元化貨幣的一種,所謂的顛覆也就無從談起。
目前市場上,最熱門討論最多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的發展從07年開始,到09年之後發展非常迅速,引起的關注也越來越多,由於進入門檻較低,監管空白,使得這個模式從一開始就處於了充分競爭的格局,為了保持各自的競爭優勢,P2P開始了出現各種分化,分化的背後使得大量的P2P模式。
總體而言,已經脫離了其最早誕生時候的初衷,現在的P2P的本質其實已經是批了互聯網外衣的金融機構了,只是這樣的金融機構沒有牌照準入,也沒有監管涉及,通過這一次金融改革的方向後,未來肯定不僅會發展得很好,而且也會有相應政策來維護這個新新的市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