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銀行業的歷史事件(重大事件,最好全一些)
四大國有專業銀行:1979年3月13日,中國農業銀行重新得以恢復成立,集中辦理農村信貸業務,領導農村信用社。緊接著,中國銀行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也分別從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分離出來。1984年,中國工商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承擔了中國人民銀行原來辦理的金融經營業務。至此,4大專業銀行業務嚴格劃分,分別在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農村、外匯和基本建設四大領域占據壟斷地位。
股份制商業銀行:從1987年起,一批新興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出現了,今天一些具有很強競爭力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都是在這一時期創立的。1987年至1988年的兩年間,包括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一批新興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陸續創立。
政策性銀行:1994年,國家出台政策,把四大國有專業銀行的政策性業務正式剝離出來,同時成立了國家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進出口銀行3大政策性銀行。
城市商業銀行:1995年9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通知》,決定自1995年起,在撤並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在35個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組建由城市企業、居民和地方財政投資入股的地方股份制性質的城市合作銀行。之後,組建范圍又擴大到35個大中城市以外的地級城市。
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1979年,我國一些地區和部門開始設立和籌建信託投資機構。我國郵政儲蓄作為郵政企業辦理金融業務,最早開辦於1919年,之後幾經停辦,其自1986年恢復開辦以來,各項業務發展十分迅速,截至2007年末,郵政儲蓄銀行資產總額17687.5億元,稅後利潤6.5億元。
銀監會成立:2003年4月28日,北京復興門央行大樓後,成方街33號的三座白色建築的門口正式掛上了「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牌子。同年,雲南銀監局成立。
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與上市:2003年開始,工行、中行、建行、交行等銀行全面啟動股份制改造並成功上市,在公司治理、發展戰略、經營績效等方面不斷與國際先進銀行縮小差距,國有商業銀行從5年前技術上瀕臨破產蛻變為具有一定國際認知度的大型商業銀行。2005年10月,中國建設銀行率先在香港公開發行股票,之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也相繼實現公開上市,中國農業銀行目前也在為公開上市做積極准備。至此,4大國有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原載於東方財富網 )
Ⅱ 金融機構發生哪些重大事項必須向人民銀行報告
重大風險、經營動向、信息變更和其他。前三項必報,其他根據各地人行的要求報送。
Ⅲ 銀行業需要集體研究的重大事項有哪些
第六條發生重大事項時,金融機構應以書面形式向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報告。重大事項應一事一報,做到真實、准確、全面、及時,並根據事件進展報告後續情況。重大事項報告內容包括:報告機構名稱,事發機構名稱,事發時間、地點、起因、經過、性質,涉及單位及當事人,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應對措施,可能造成的損失,事態發展趨勢,其他與該事項相關的內容。
第七條金融機構發生一級重大事項的,一般應於2個工作日內報送重大事項報告。若情況緊急(包括但不限於:危及全市金融穩定,對全市經濟金融運行有重要影響,需要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需要跨區域或跨部門協調),事發後應立即(最遲不超過1小時)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要情,隨後以書面形式報告詳情。在事件平息之前,每天上報事件的進展情況。在事件平息後,及時對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原因、處置措施以及教訓等進行總結,上報完整的重大事項風險處置報告。
第八條金融機構發生二級重大事項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報送重大事項報告。
第九條金融機構在向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司法部門及其他部門報告重大事項、重要信息、重要報告和報表時,應同時抄報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第十條金融機構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重大事項報告責任制,明確報告的具體要求和責任人員,建立清晰有序的報告流程和重大事項報告專項檔案。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確保重大事項報告渠道的暢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不得干預和限制上報。出現瞞報、漏報、遲報、錯報等行為的,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將視情節責令改正、約見談話和通報批評,並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Ⅳ 按照《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哪些情況應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按照《金抄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金融機構發生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等情況應當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金融機構發生下列情況的,應當及時(發生後10 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告:
(一)主要反洗錢內控制度修訂;
(二)反洗錢工作機構和崗位人員調整、聯系方式變更;
(三)涉及本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大風險事項;
(四)洗錢風險自評估報告或其他相關風險分析材料;
(五)其他由中國人民銀行明確要求立即報告的涉及反洗錢事項。
(4)金融機構重大事件報告單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 中國人民銀行建立金融機構反洗錢定期報告制度。定期報告制度的具體內容和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調整。
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指定專人向負責監管的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報送反洗錢工作報告及其他信息資料,如實反映反洗錢工作情況。反洗錢報告機構應當對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負責。
Ⅳ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重大事項報告的范圍包括哪些
更換董事長、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重大風險,案件,修改章程,增加、撤銷網點,等!
Ⅵ 銀行發生案件後哪個部門向監管部門報告
第六條案件風險事件發生後,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應當立即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送案件風險信息。案件風險信息的報送時點是案件風險事件發生後24小時以內。
對符合銀監會《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重大突發事件報送標準的案件風險信息,應當在按照該制度要求的方式報送的同時,抄送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
對不符合銀監會《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重大突發事件報送標準的案件風險信息,應當以《案件風險信息快報》形式(見附件一),報送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
第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快報的內容應當包括: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名稱、事發時間及案件風險事件概況;涉及人員及情況;風險情況及預判;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影響;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公安、司法機關已採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案件風險信息報送的涉案金額和風險金額以上報時了解的金額為准。
第八條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在報送案件風險信息後,應當立即對報送的風險事件進行核查和確認。
第九條如經調查確認案件風險信息不構成案件,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應當立即向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報送《案件風險信息撤銷報告》(附件三)。
第十條案件風險信息在確認為案件之前不納入案件統計系統。
Ⅶ 如何加強律師事務所重大案件和重大事項集體研究和報告工作
第六條發生重大事項時,金融機構應以書面形式向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報告。重大事項應一事一報,做到真實、准確、全面、及時,並根據事件進展報告後續情況。重大事項報告內容包括:報告機構名稱,事發機構名稱,事發時間、地點、起因、經過、性質,涉及單位及當事人,影響范圍,危害程度,已採取或擬採取的應對措施,可能造成的損失,事態發展趨勢,其他與該事項相關的內容。第七條金融機構發生一級重大事項的,一般應於2個工作日內報送重大事項報告。若情況緊急(包括但不限於:危及全市金融穩定,對全市經濟金融運行有重要影響,需要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需要跨區域或跨部門協調),事發後應立即(最遲不超過1小時)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要情,隨後以書面形式報告詳情。在事件平息之前,每天上報事件的進展情況。在事件平息後,及時對整個事件的發生過程、原因、處置措施以及教訓等進行總結,上報完整的重大事項風險處置報告。
第八條金融機構發生二級重大事項的,應於5個工作日內報送重大事項報告。
第九條金融機構在向地方政府、監管部門、司法部門及其他部門報告重大事項、重要信息、重要報告和報表時,應同時抄報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
第十條金融機構應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重大事項報告責任制,明確報告的具體要求和責任人員,建立清晰有序的報告流程和重大事項報告專項檔案。
第十一條金融機構應確保重大事項報告渠道的暢通,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不得干預和限制上報。出現瞞報、漏報、遲報、錯報等行為的,人民銀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將視情節責令改正、約見談話和通報批評,並依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Ⅷ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的第二章 案件風險信息報送流程
第六條案件風險事件發生後,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應當立即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及時報送案件風險信息。案件風險信息的報送時點是案件風險事件發生後24小時以內。
對符合銀監會《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重大突發事件報送標準的案件風險信息,應當在按照該制度要求的方式報送的同時,抄送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
對不符合銀監會《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制度》重大突發事件報送標準的案件風險信息,應當以《案件風險信息快報》形式(見附件一),報送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
第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快報的內容應當包括: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名稱、事發時間及案件風險事件概況;涉及人員及情況;風險情況及預判;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影響;事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公安、司法機關已採取的措施;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
案件風險信息報送的涉案金額和風險金額以上報時了解的金額為准。
第八條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在報送案件風險信息後,應當立即對報送的風險事件進行核查和確認。
第九條如經調查確認案件風險信息不構成案件,銀監局、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應當立即向銀監會案件稽查部門報送《案件風險信息撤銷報告》(附件三)。
第十條案件風險信息在確認為案件之前不納入案件統計系統。
Ⅸ 重大突發事件報告可由經辦部門直接上報,對嗎
你在企業,還是行政事業單位?如果在小企業,直接報告老闆;中型企業,報告你部門負責人;大型企業報告給你的直屬上司;如果行政事業單位,報告直屬上司。
為什麼有不同,自己體會吧。
Ⅹ 銀行重大突發事件哪些要報告銀監局
重大突發事件,如發生擠兌,案件,人員傷亡失蹤,客戶銀行賬戶重大損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