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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提供的金融服務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1-02-17 03:07:37

1. 中央銀行的業務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業務有貨幣發行、集中存款准備金、貸款、再貼現、證券、黃金占款和外匯占款、為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的劃撥清算和資金轉移的業務等。相關業務如下:

1、支付清算:提供賬戶服務 在各國中央銀行支付清算的實踐活動中,中央銀行一般作為銀行間清算中介人,為銀行提供清算賬戶,通過清算賬戶的設置和使用來實現銀行間轉賬。

2、投放抵押:2014年10月18日央行通知,將通過常備借貸便利工具(SLF)獲得流動性支持,共計金額約2000億元左右。此外中金報告預計央行實際投放的流動性可能高於2000億元,達到3000-4000億元。

3、黃金凈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


(1)央行提供的金融服務有哪些擴展閱讀:

關於中央銀行的跨境貸款:2012年12月27日中國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布公告稱,央行已批准深圳前海地區試行開展深圳和香港兩地間的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在前海注冊成立並在前海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香港經營人民幣業務的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

此舉建起了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的新里程碑盡管該項目還處於試點性質,實施范圍也非常有限,但如果加以擴展,則最終將有助於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與中國大陸金融系統的整合。

中央銀行的數字貨幣業務試運行時間是在2017年2月,央行推動的基於區塊鏈的數字票據交易平台已測試成功,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已在該平台試運行。這意味著在全球范圍內,中國央行將成為首個發行數字貨幣並開展真實應用的中央銀行。

2.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業務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是一個行政機構,
而不是很多人想像中的銀行,
你看見過它對私人辦公的嗎?
它是指導領導管理其他商業銀行的,不對外承擔業務,
只是國家管理金融市場的一個機構。

下面是他的職責;
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為:
(一)起草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完善有關金融機構運行規則;發布與履行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
(二)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
(三)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
(四)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
(五)確定人民幣匯率政策;維護合理的人民幣匯率水平;實施外匯管理;持有、管理和經營國家外匯儲備和黃金儲備。
(六)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七)經理國庫。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支付結算規則,維護支付、清算系統的正常運行。
(九)制定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制度,負責數據匯總和宏觀經濟分析與預測。
(十)組織協調國家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
(十一)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
(十二)作為國家的中央銀行,從事有關國際金融活動。
(十三)按照有關規定從事金融業務活動。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3. 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主要有哪些

中央銀行的存款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存款,二是政府和公共部門的存款。

因此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主要包括:准備金存款業務和代理國庫。

1.准備金存款業務

准備金存款,是指金融結構為保證客戶提取存款和資金清算需要而准備的存在中央銀行的存款。

存款准備金通常分為法定存款准備金和超額存款准備金,其中法定存款准備金是按中央銀行的比例存放,超額存款准備金是金融機構除法定存款准備金以外在中央銀行以任意比例存放的資金。

存款准備金已經成為中央銀行貨幣政策的重要工具。

存款准備金業務的主要內容有:規定法定存款准備金的比率,規定不同類別存款的存款准備金,規定存款准備金的計提基礎和繳存時間,規定存款准備金的構成即庫存現金、繳存中央銀行法定準備金和國庫券等容易變現而又不致遭受重大損失的資產,按照金融機構的種類、規模、經營環境等規定不同的存款准備金率。

2.代理國庫

代理國庫是中央銀行負責經辦政府的財政收支,執行國庫的出納職能,如接受國庫的存款、兌付國庫簽發的支票、代理收繳稅款、替政府發行證券、還本息等。

我國的國庫由中國人民銀行代理,管理國家各種資金的出納、保管和劃撥。

中央銀行代理國庫業務,其作用有:一是能在國庫資金運行中形成財政部門與中央銀行分工協作、相互制衡的關系,有利於確保國庫資金安全完整,確保國庫資金收繳撥付准確及時,確保國庫資金保值增值。

二是可以協調財政與金融的關系,使國家的財源與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相連接,充分發揮貨幣資金的作用,並為政府資金的調控提供了一個機制。

綜上所述,中央銀行的存款業務有以下特點:第一,存款對象不同。

中央銀行原則上不對社會上的工商企業和個人辦理存款、結算業務,而是與政府、商業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有業務往來。

第二,存款動機不同。

中央銀行存款的動機在於非營利性質,主要是通過履行自身的職能,達到對國民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維持社會經濟穩定的目的。

第三,存款業務具有一定的強制性。

尤其是中央銀行准備金存款業務最具代表性,不同於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自願原則,按照法律要求必須在中央銀行存一定比例的存款准備金,具有強制性。

4. 央行的資產業務有哪些

主要包括貸款業務,再貼現業務,證券買賣,黃金,外匯儲備業務

《貨幣金融學概論》 ——中央銀行

5. 中央銀行經營的銀行性業務有哪些

中國人民銀行設13個職能司(廳):辦公廳(黨委辦公室) 、條法司、貨幣政策司、金融市場司 、金融穩定局、調查統計司 、會計財務司、支付科技司、科技司、貨幣金銀局、國庫局、國際司、內審司、人事司(黨委組織部)、研究局、徵信管理局、反洗錢局(保衛局)、黨委宣傳部。 辦公廳 組織協調總行機關日常工作,承擔有關文件的起草、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發布、檔案、信訪、保密等工作。 條法司 起草金融法律法規草案;依法承辦金融法律法規的有關解釋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開展金融法律咨詢服務,組織金融法制教育和宣傳。 貨幣政策司 研究、擬定與實施中央銀行貨幣政策和貨幣政策中介目標;研究提出關於選擇和運用各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貨幣幣值的穩定的意見和建議並負責實施;研究、擬定和實施信貸政策,促進國民經濟和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負責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銀行監管一司 承辦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其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銀行監管二司 承辦對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信貸資產質量、 業務活動、財務收支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全國非銀行金融機構(證券、保險除外)的監管工作。依法審核有關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及業務范圍;擬定業務管理的規章制度;監測資產負債比例、資產質量、財務狀況、業務活動等經營管理情況;審查負責人任職資格。 合作金融機構監管司 承辦對農村和城市合作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指導合作金融機構堅持「自願入股、民主管理、主要為入股社員服務」的原則,規范合作金融機構的管理;研究並推動合作金融體制改革;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資產負債比例管理、信貸資產質量管理、風險管理、利率管理。結算管理等業務管理制度,對其經營風險進行監控,督促其完善內部監督和制約機制;擬定合作金融機構設置條件,業務經營范圍、法人代表任職資格等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統計司 負責經濟金融信息的搜集。統計和分析;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經濟、金融統計制度,管理和協調金融系統的統計工作;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調查統計資料庫建設和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向金融系統和國務院綜合部門提供金融信息咨詢。 會計財務司 擬定金融業統一的會計和結算制度、辦法和細則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財務工作,編制並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財務收支計劃,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財務會計報表。 支付科技司 負責支付清算、聯行結算和帳戶的管理以及組織現代化支付系統的建設、推廣和應用;編制金融科技發展規劃,擬定金融科技政策、標准和管理辦法。 國際司 承辦中國人民銀行與國際金融組織、香港特別行政區 及澳門、台灣地區金融組織和各國中央銀行的官方聯系及 業務往來的有關工作;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的外事管理工作。 內審司 監督檢查中國人民銀行各職能司(局)、直屬機構和分支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公務的情況,特別是執行財務紀律的情況;承辦對主要負責人的離任稽核工作,對違法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建議。 人事教育司 擬定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的管理制度及辦法並組織實施;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直屬院校;組織中國人民銀行系統人員考試、測評和智力引進工作,擬定人員培訓規劃;管理中國人民銀行系統機構編制。 為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的職責,保證科學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有效實行金融監管,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研究局、貨幣金銀局、國庫局、保衛局、培訓中心,作為支持服務體系。上述單位的人員參照國家公務員的辦法管理,編制共260名。 研究局 圍繞貨幣政策決策,對經濟增長及其運行進行分析與預測、跟蹤研究我國產業政策和工業、農業、財稅、外貿等部門經濟動態及貨幣信貸、利率、匯率、金融市場、金融風險等重大政策並向行領導提出政策建議。 貨幣金銀局 擬定有關貨幣發行和金銀管理的辦法;承擔人民幣管理和反假人民幣的工作;安排現鈔和輔幣的生產、保管、儲運、更新、銷毀;管理現金的投放、回籠及庫款安全;管理全國的金銀收購配售庫存和國家黃金儲備;管理金銀開發基金;管理全國黃金市場。 國庫局 辦理國家金庫業務,對下級庫實行業務管理;代理國務院財政部門向各金融機構發行、兌付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監督和維護國庫資金的安全和完整。 保衛局 負責中國人民銀行系統的保衛工作;對金融詐騙、盜竊、搶劫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制定防範措施;組織金銀、現鈔、有價證券的武裝押運工作。 培訓中心 承擔中國人民銀行工作人員的各類培訓和金融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培訓工作。

6. 中國人民銀行做什麼業務的

1、監督稽核
銀行法是進行銀行監管的法律基礎。銀行監管的目的在於確保銀行體系的活力,通過監視各銀行機構的信用和流動性,保護存款人利益。另外,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國的金融改革中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分析定期報告和現場稽核對金融機構進行監管。跟銀行監管密切相關的是對支付系統的監管,中央銀行有責任維護國家支付、清算和結算系統的正常運行,中國人民銀行一直致力於開發它擁有的支付系統,並跟其他銀行機構密切合作,使這些金融機構運行的支付系統更加高效和更加安全可靠。
中國人民銀行正在改善其在支付系統中密切監視各銀行日間頭寸的能力。

2、支付處理
中國人民銀行為各銀行提供支付處理服務,結算大額和零售支付交易。人民銀行運行的2000多家同城清算所對所有的同城跨行支付和大部分行內支付業務進行清算和結算處理。紙憑證異地跨行支付在過去曾通過同城清算所先進行跨行清算和結算。中國電子聯行系統處理異地跨行支付和行內大額異地支付交易。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分支機構為商業銀行各級分支機構提供結算帳戶服務。此外,還為一些政府機關、事業團體開設結算帳戶,提供支付服務。例如,郵政儲匯局也在人民銀行開立結算帳戶。
中國人民銀行不允許帳戶出現隔夜透支,因為大多數交易採用批處理方式在日終結算,所以日間透支的概念實際上不適用。但電子聯行系統除外,在此系統中,支付指令發出之前,其帳戶內必須有足夠支付的資金。
除了結算通過人民銀行支付系統辦理的支付交易以外,結算帳戶還用來結算其它支付系統產生的凈額頭寸,如商業銀行系統的電子資金匯兌系統。

3、信貸服務
信貸政策是宏觀經濟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要求,對金融機構信貸總量和投向實施引導、調控和監督,促使信貸投向不斷優化,實現信貸資金優化配置並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手段。制定和實施信貸政策是中國人民銀行的重要職責。

7. 金融機構有哪些

金融機構是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

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一般的商業銀行沒有貨幣的發行權,商業銀行的傳統業務主要集中在經營存款和貸款業務。

3、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實行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相分離,組建政策性銀行,承擔嚴格界定的政策性業務,同時實現專業銀行商業化,發展商業銀行,大力發展商業金融服務以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是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

4、信用合作社

農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稱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簡稱農村信用社、農信社)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由社員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為社員提供金融服務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

5、信託投資公司

信託投資公司是一種以受託人的身份,代人理財的金融機構。它與銀行信貸、保險並稱為現代金融業的三大支柱。我國信託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經營資金和財產委託、代理資產保管、金融租賃、經濟咨詢、證券發行以及投資等。

8. 中央銀行支付清算服務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內容主要包括:抄清算機構;支付結算制度;支付系統;銀行間清算制度與操作。 支付清算體系的主要功能:組織票據交換清算;辦理異地跨行清算;為私營清算機構提供差額清算服務;提供證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務;提供跨國支付服務。

中國的支付清算體系已步入適應現行銀行體制、為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的經濟及社會活動提供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的階段。

(8)央行提供的金融服務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主要提供跨行、跨地區的金融支付清算服務,能有效支持公開市場操作、債券交易、同業拆借、外匯交易等金融市場的資金清算,並將銀行卡信息交換系統、同城票據交換所等其他系統的資金清算統一納入支付系統處理,是中國人民銀行發揮中央銀行作為最終清算者和金融市場監督管理者的職能作用的金融交易和信息管理決策系統。中國現代支付系統由大額實時支付系統和小額批量系統兩個系統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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