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根據銀行業務監督管理法對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應是什麼
主要目的是通過金融監管的專業化分工,進一步加強銀行業的監管、降低銀行風險,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從其他國家和地區制定銀行監管法律的一般經驗來看,主要目的也是為了加強監管,保護存款人的利益。
第三章 監督管理職責
第十五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規則。
第十六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第十七條
申請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銀行業金融機構變更持有資本總額或者股份總額達到規定比例以上的股東的,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股東的資金來源、財務狀況、資本補充能力和誠信狀況進行審查。
第十八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品種,應當按照規定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或者備案。需要審查批准或者備案的業務品種,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作出規定並公布。
第十九條
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
第二十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第二十一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也可以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 前款規定的審慎經營規則,包括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本充足率、資產質量、損失准備金、風險集中、關聯交易、資產流動性等內容。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審慎經營規則。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對下列申請事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書面決定;決定不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和增加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品種,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 (三)審查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自收到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內。
第二十三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第二十四條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的檢查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建議,應當自收到建議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回復。
第二十七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評級體系和風險預警機制,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評級情況和風險狀況,確定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范圍和需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的發現、報告崗位責任制度。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發現可能引發系統性銀行業風險、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事件的,應當立即向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報告;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人認為需要向國務院報告的,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並告知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
第二十九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第三十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第三十一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銀行業自律組織的章程應當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可以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貳』 金融機構哪些屬於保監會、銀監會、證監會分別管轄
保監會屬於保險業的監督機構,銀監會屬於銀行業的監督機構,證監會屬於證券業的監督機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保監會)成立於1998年11月18日,是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維護保險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銀監會或銀監會;英文: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英文縮寫:CBRC)成立於2003年4月25日,是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根據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維護銀行業的合法、穩健運行。
就溝通成本來說,一行三會的行政級別相同,相互之間不能命令,這就很容易產生各自為戰,信息不共享,互相扯皮。
比如,保險公司在股票市場高調舉牌上市公司,但由於保險公司的所屬監管機構為保監會,而證券市場的監管機構證監會無法准確獲取保險公司舉牌股票的相關信息,從而導致無法有效監管這些保險公司的舉牌行為。比如安邦各種海外投資,寶能收購萬科。
再比如,很多保險公司在年初和年末都會推出「開門紅」險種,這種險種本質上是披著保險外衣的理財產品,實際上屬於銀行的業務范疇,然後保監會覺得這是理財業務不敢批,銀監會也不能管保險公司的業務,這就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
『叄』 對金融機構監管的手段有哪些
金融危機給全球經濟帶來重大沖擊,而資產評估具有「去資產泡沫化」和「穩定器」的作用。資產評估還是金融監管的「預警」和「標尺」,是有效進行金融監管的重要手段。
其次還有一下幾點:
金融監管的手段
不同國家,不同時期的監管手段是不同的。如市場體制健全的國家,主要採用法律手段,而市場體制不發達的國家,更多地是使用行政手段。總的看,目前金融監管使用的手段主要有:
(一)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即國家通過立法和執法,將金融市場運行中的各種行為納入法制軌道,金融活動中的各參與主體按法律要求規范其行為。運用法律手段進行金融監管,具有強制力和約束性,各金融機構必須依法行事,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因此各國監管當局無不大力地使用法律手段,即使是在一些不發達的發展中國家,也都積極完善立法,使金融監管擁有相當的力度。法律手段發揮監管作用,必須樹立金融法律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立法要超前,且執法要嚴格。例如,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證券市場,就是要通過立法和執法抑制和消除欺詐、壟斷、操縱、內幕交易和惡性投機現象等維護證券市場的良好運行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二)技術手段
監管當局實施金融監管必須採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如運用電子計算機和先進的通訊系統實現全系統聯網。這樣監管當局不僅可以加快和提高收集、處理信息資料及客觀評價監管對象的經營狀況的速度和能力,而且可以擴大監管的覆蓋面,提高監管頻率,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快速反饋監控結果,遏制金融業的不穩定性和風險性。運用電子計算機進行監管,實際上是將監管當局監管的內容量化成各項監測指標,通過資料的整理、分析和對比,最後以監控指標的形式反映金融業的業務經營活動狀況判斷風險程度。
(三)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指政府監管當局採用計劃、政策、制度、辦法等進行直接的行政干預和管理。運用行政手段實施金融監管,具有見效快、針對性強的特點。特別是當金融機構或金融活動出現波動時,行政手段甚至是不可替代的。但行政手段只能是一種輔助性的手段。從監管的發展方向看,各國都在實現非行政化,逐步放棄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來管理金融業,而更多地用法律手段、經濟手段。因行政手段和市場規律在一定程度上是抵觸的,雖收效迅速,但震動大,副作用多,缺乏持續性和穩定性。但完全摒棄行政手段也是不現實的。即使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家,在特殊時期仍然需要它。
(四)經濟手段
經濟手段指監管當局以監管金融活動和金融機構為主要目的,採用間接調控方式影響金融活動和參與主體的行為。金融監管的經濟手段很多,如在對商業銀行進行監管時,最後貸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險制度等就是非常典型的經濟手段。在證券市場監管中,金融信貸手段和稅收政策都是重要的經濟手段。
『肆』 如何運用宏觀審慎監管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運用宏觀審慎監管來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一是宏觀審慎管理防範系統性風險的政策工具。目前,國際上基本形成了一致意見,宏觀審慎管理的政策工具設計主要應從以下三個維度來考慮:一是時間維度,主要是關注順周期效應,即隨著時間的推移,金融系統的風險是否在金融體系內部和金融體系與實體經濟的作用下被放大了。這主要考慮採取逆周期政策。二是跨行業維度,主要關注某一特定時點上由於銀行間相互依賴的支付體系和共同風險敞口。這主要考慮不同金融機構對系統性風險的影響,針對系統的重要性銀行制定嚴格的規則。三是結構維度,根據金融系統的結構特徵,制定限制金融體系風險承擔和抗風險能力的措施。
央行行長周小川曾指出,宏觀經濟審慎監管首先是逆周期政策,應從防範系統性風險的角度出發建立逆周期調控機制。他還表示,要加強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彌補監管真空和不足,防範和控制好潛在的系統性風險。第一,在逆周期政策方面,當前主要經濟組織和監管當局最為推崇的政策工具是逆周期資本緩沖,它要求金融機構在經濟繁榮時期持有更多的資本,以利於其在經濟低迷時期可以維持合理的信貸供應。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基本框架的規定,各成員國可根據「信貸/GDP」指標超出趨勢值的程度等要求銀行增加2.5%以內的逆周期資本緩沖,以保護金融體系由於信貸激增所帶來的逆向沖擊。近幾年,我國央行在不斷探索逆周期的貨幣信貸動態調控機制,以充分發揮貨幣政策對系統性風險的調控作用。該機制將利率、匯率等價格型指標和貨幣信貸增長等數量型指標通過窗口指導等方式進行風險提示,以減少金融機構「羊群效應」對系統性風險的放大作用,另外還運用信貸政策、差別准備金等政策工具來引導和加強貨幣信貸的平穩增長和調控,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第二,在加強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方面,根據巴塞爾協議Ⅲ的基本框架,系統重要性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具備更強的承擔損失的能力。其政策工具主要是系統性資本附加和系統性流動性附加,它是依據金融機構對系統性風險的邊際貢獻,要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應當持有與其系統地位相對應的附加資本金和流動性資本,以緩解其自身失敗導致的向其他金融機構的傳染效應。第三,針對金融體系的結構特點,巴塞爾協議Ⅲ提出了對流動性和杠桿率的要求。為提升控制流動性風險的能力,提出了LCR(流動性覆蓋比率)和NSFR(凈穩定融資比率)兩個指標。作為對最低資本要求的補充,新的杠桿率測算涵蓋了表外風險。除此之外,宏觀審慎管理還將一些影響金融體系失衡的宏觀經濟指標,包括經濟增長、國際收支平衡、通貨膨脹率等,納入到了金融部門的評價計劃中。
二是中央銀行主導宏觀審慎管理。在國際金融管理體制改革中,加強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管理中的職權已成為一種趨勢。2008年次貸危機之前,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是中央銀行主要負責貨幣政策,讓渡監管職權給專門的監管機構。金融危機的爆發顯示出了這種制度安排的弊端。2009年1月,由各國政府部門和理論界資深人士組成的30人集團公布的《金融改革:一個金融穩定框架》報告中提議,應當給予中央銀行足夠的監督權和必要的政策工具,使其不僅在金融危機時期也能在信貸擴張時期發揮更大作用。受此影響,英美、歐盟等國家紛紛擴大了中央銀行在宏觀審慎監管中的許可權。
長期以來,對於中央銀行是否應擁有金融監督職權一直存在著分歧。一種觀點認為,中央銀行不能兼任金融監管職能和貨幣政策職能,否則存在利益沖突:央行對微觀金融的關注會影響到宏觀經濟政策的制定。另一種觀點則贊同央行應當同時具有金融監管職能和宏觀政策制定職能,理由是:由於央行具有降低系統性風險的目的,因此在特定情況下扮演著最終貸款人的角色,理應對金融機構行使監管權力。2008年的金融危機則反映出:中央銀行缺乏對金融機構特別是系統重要性銀行的監管,不利於金融系統性風險的防範。
在我國,賦予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管理職權的意義在於:第一,有利於我國政府從宏觀層面和國家整體上對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進行識別和判斷。第二,我國中央銀行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銀行以及其他國際組織之間的交流和合作,有利於我國以國際視野展開系統性風險的早期預警工作。當然,加強中央銀行宏觀審慎監管的職能並不意味著取締金融監管機構,而應當是正確協調二者之間的關系。第三,有助於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和金融監管的協調發展。
『伍』 中國如何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近日,央行行長周小川在《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發表題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的署名文章。周小川在解讀十九大報告時,重點圍繞當前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表現、成因及對策展開論述,著重強調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
在周小川的文章中,透露著未來金融行業發展大的政策方向,包括進一步推進金融業的改革開放,這是主動防範金融風險的未來抉擇;金融監管還會進一步強化,除當前實行的加強影子銀行、同業業務、互聯網金融監管外,建立健全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對非法金融活動和亂辦交易所等亂象嚴格監管,以及加強對監管幹部被監管對象俘獲的利益輸送行為的問責也是未來監管重點;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監管協調也將進一步加強,央行將在維護貨幣穩定的職責上進一步維護金融穩定,這也意味著其權責進一步提升;高杠桿是宏觀金融脆弱性的根源,去杠桿會持續下去,在此背景下,貨幣政策不會放鬆,將繼續保持穩健中性;金融企業的公司治理將進一步推進。
此外,周小川還提及了中央和地方監管部門未來監管的幾大重點領域,「一手抓金融機構亂搞同業、亂加杠桿、亂做表外業務、違法違規套利,一手抓非法集資、亂辦交易場所等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的非法金融活動。」
在加強黨的領導方面,周小川則強調,黨的領導要同金融企業法人治理必須一體化,必須貫徹到公司治理全過程,形成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企業公司治理機制。
系統性風險是指金融機構從事金融活動或交易所在的整個系統(機構系統或市場系統)因外部因素的沖擊或內部因素的牽連而發生劇烈波動、危機或癱瘓,使單個金融機構不能倖免,從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系統性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經濟周期性波動風險、利率風險、購買力風險、匯率風險等。這種風險不能通過分散投資加以消除,因此又被稱為不可分散風險。 系統性風險可以用貝塔系數來衡量。
『陸』 美國系統性金融系統監管主要指對哪些機構監管
銀行業也就成為美來國金融監源管的重心,商業銀行等存款機構成為受到最為嚴格監管的金融機構,監管措施覆蓋了銀行經營活動各個方面:如銀行准入、准備金要求、資本充足、具體業務范圍等等。然而在強調銀行業監管的同時,非銀行金融機構受到的監管相對不足,甚至完全缺位。
『柒』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捌』 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金融監版管也被稱作為金權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
(8)系統性金融機構監管擴展閱讀:
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
『玖』 金融監管的監管體系
宏觀審慎的一項重要目標是防止風險在不同地域、國家、市場和機構之間傳遞。作為全球最主要的區域經濟體,歐盟建立的泛歐金融監管框架可以說是超主權范圍內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實踐範本。
歐盟財長們於2010年9月7日通過了泛歐金融監管改革法案。隨後,歐洲議會在2010年9月22日通過了歐盟金融這個法案,建立了「一會三局」來監管各類金融機構。
所謂「一會三局」是指:宏觀層面上建立「歐洲系統性風險委員會」(ESRB),負責對整個金融體系進行宏觀審慎監管,並預警歐洲經濟中的各種風險。其成員由歐盟成員國中央銀行行長組成。微觀層面上,則主要金融行業又分別成立三大監管局——歐洲銀行局、歐洲保險與職業養老金局以及歐洲證券與市場局。 美國總統奧巴馬上周六在每周例行廣播講話中指責共和黨阻撓和拖延金融監管改革,誓言會繼續推動改革。奧巴馬推動的美國金融監管改革,已從根本上改革了華盛頓的華爾街法規,不但對美國金融體系帶來強力約束,也對全球金融監管走向產生了重大影響。
最令奧巴馬自豪的執政成績應是2010年7月21日簽署的新版金融監管改革法案了,它拉開了大蕭條以來美國最大規模金融監管改革的序幕。該法案決定成立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負責監測和處理威脅國家金融穩定的系統性風險,協調包括美聯儲、財政部、SEC、FDIC等機構的金融監管權力;在美聯儲內部成立消費者保護機構,對提供信用卡、抵押貸款和其他貸款等消費者金融產品及服務的金融機構實施監管;限制商業銀行的自營交易及高風險的衍生品交易,並將之前缺乏監管的場外衍生品市場納入監管視野;通過美聯儲貼現窗口融資的大型商業銀行需分離衍生品業務,部分場外衍生品將進入交易所交易;美聯儲還將監督企業高管的薪酬,確保不會導致對風險的過度追求;針對倒閉金融機構建立清算機制,防止類似雷曼破產事件對市場產生的巨大沖擊等。
美國財政部不久前發布的統計報告稱,新版金融監管改革法案實施已兩年多來,主要參與和執行機構在執行法案方面已取得有意義的進展。截至2010年7月18日,該法案需要制定的243項規則中已有91%被提議或完成。數據顯示,該法案實施以來,美國銀行機構的資本增加了逾4200億美元,構築了應對不可預期損失的緩沖器;同時,美國企業獲得的信貸上升了15%,企業增加了380萬個就業崗位,美國銀行機構還有效地支持了實體經濟的增長。就金融監管而言,聯邦監管的范圍已從此前的傳統銀行擴大至非銀行金融機構以及掉期、衍生市場、對沖基金、投資銀行、票據交換所和交易所等。聯邦存款保險覆蓋了55%的消費者與企業存款,高出2008年初的52%。2010年9月17日正式運作的消費者金融保護局,迄今已比較成功地扮演了「負責實施美國有史以來最嚴厲的金融保護措施,成為金融機構的監視器」的角色。
盡管如此,相繼爆出的摩根大通巨虧、匯豐銀行參與洗錢以及花旗集團涉嫌參與Libor操縱案成為被調查的對象等事件,還是令人對法案的改革成效表示了一連串的質疑:為什麼一邊是更嚴格的監管改革,一邊卻仍有違規行為不斷發生?這是否意味著美國金融監管改革的新規則依然存在漏洞?而尚未完成的改革最終會走向何方?仔細分析,這些違規事件的發生,既有內部監管缺失的原因,比如摩根大通對其首席投資辦公室缺乏有效監督;同時也有外部監管不到位的原因,比如美國參議院指出,美國財政部下屬的貨幣監理局存在系統性監管漏洞,因為其早就發現匯豐銀行的可疑行為,但一直拖到2010年才下發禁令,美國貨幣監理局因此受到嚴厲指責,被指對其監管的銀行過於遷就。委員會成員、共和黨籍參議員湯姆·科伯恩因此評價說:就對匯豐銀行的執法力度,貨幣監理局與其說是監督者,更像是寵物。
也正因為此,兩年多來,反對人士一直在嚴厲抨擊該法案運行中暴露出來的缺章。他們提出了超過50個議案以及無數的修正案要求拖延法案、甚至完全廢除法案。而國會中的共和黨人也反對這些改革,他們在金融行業游說團體的支持下,猛烈批評該法案因為少數銀行的過錯而懲罰整個銀行業,竭盡全力試圖拖延和廢除這些新監管規定。部分共和黨人已聲稱,如果他們在華盛頓重新執政,將廢除該法案。凡此種種,都預示著美國未來金融監管改革之路依然艱難。
不過,奧巴馬繼續改革的決心毅然堅定。他深知通過金融監管法案並不是一項容易的任務,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不得不克服一系列強大的利益團體的游說活動,以及決心阻礙改革的少數黨派人士的反對意見。眼下,在美國總統大選已進入最後沖刺,最大難關在於如何在短時間內改變因金融監管法案而使奧巴馬樹敵過多進而造成在大選中的被動局面,進而能爭取到更多的搖擺選票。下一步,金融監管改革將繼續向縱深推進,奧巴馬或在游說演講中表明,將著力解決法案運行兩年多來所暴露出的監管漏洞和缺陷,同時,還要辯證對待反對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從中汲取對改革有用的東西,然後融入法案中,從而使法案改革更加完善,以確保美國的金融體系穩健安全。
從根本上說,在當今的全球化趨勢下,金融合作往往是跨行業、跨國界的,而行業監管部門抑或一國的金融監管機構往往從本行業、本國國家利益出發,並沒有真正的監管動力,因此,金融監管應超越國家利益,唯有依*金融監管的國際合作機制才有可能真正實施有效監管。而沒有任何跡象顯示美國兩黨的爭斗能朝這個方向跨出一步。
『拾』 如何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
可以分為橫向維度和縱向維度。橫截面維度的風險衡量的是某一時點金融系統內累計的風險;時間維度的風險衡量的是隱藏在系統內部、在某一時間爆發的風險。
一、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橫向維度
在橫向維度上,金融系統中的風險暴露和相互聯系使得一個特定的沖擊在金融網路中傳播並演變成系統性風險。金融系統在運行中存在「合成謬誤」問題,即當一個機構遭受沖擊而拋售資產時,能夠有效抵禦沖擊,但當所有機構都拋售持有的資產時,該措施將無法取到抵禦沖擊的作用,所以當金融體系遇到外部沖擊時,在「羊群效應」作用下,容易引發系統性風險。而金融機構之間頻繁的日常交易使金融網路越來越復雜,所有機構通過這個網路將沖擊迅速傳播給與其有業務聯系的機構,從而加劇了系統性風險發生的概率。
由於大型金融機構的個體風險有可能會帶來很大的影響,其風險更易引起系統性金融風險,因此在防範橫向維度系統性風險方面,注重於加強對大型金融機構,特別是「大而不能倒」的金融機構監管。
二、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縱向維度
在縱向維度中,系統性風險的縱向維度與經濟周期相關,其主要關注的是金融體系的順周期性,即金融體系的脆弱性和風險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建立並演進。由於金融體系和經濟周期波動存在相互反饋機制,金融體系可以放大經濟周期,而經濟周期的波動反過來也會惡化金融體系的穩定,形成系統性風險。
由於縱向系統性風險更多源於金融機構的「親經濟周期性」,所以其監管注重於逆周期監管,即在經濟繁榮時期提高對金融機構凈資本、撥備等方面的要求,而在經濟蕭條時期則適當降低凈資本、撥備等要求,通過逆周期監管,熨平經濟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