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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銀行治理的建議

發布時間:2021-02-24 00:52:10

⑴ 如何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一是把社會建設擺到與經濟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要自覺把加強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管理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作為執政為民的關鍵環節,作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舉措,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的決心、更實的措施、更多的投入,解決民生問題,加強社會管理。
二是把化解社會矛盾作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基礎性工作。要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社會矛盾化解工作,努力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矛盾糾紛。
三是把以人為本、服務為先貫穿於社會管理工作中。要更新管理理念,改變管理方式,實現由防範控制型向人性化、服務型管理的轉變。特別要把城鎮的公共服務延伸到流動人口身上,加快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管理制度。
四是把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延伸到新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要探索新形勢下黨和政府對「兩新組織」管理服務的體制機制、方法手段,促進「兩新組織」健康發展。
五是把對虛擬社會與對現實社會的管理統籌起來抓。要統籌網上網下兩個陣地,把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加大依法管理力度,提升網路攻防技術能力,完善網路綜合防控體系,加強網路輿論引導,不斷提高對虛擬社會的管理水平。
六是把基層基礎建設作為整個社會管理的根基。要努力在夯實基層組織、壯大基層力量、整合基層資源、強化基層工作等方面取得新的更大的進展,為社會管理創新奠定堅實基礎。
七是把繼承和創新群眾工作作為加強社會管理的重要法寶。要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動員組織群眾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新思路新方法,特別要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社情民意,以實際行動贏得群眾的信任擁護,把社會管理創新建立在堅實的群眾基礎之上。
八是把信息化建設作為社會管理創新的有效手段。要盡快形成全面覆蓋、動態跟蹤、聯通共享、功能齊全的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進一步提升社會管理信息化水平。
九是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落實到社會管理的各領域、全過程。要更加註重運用法律手段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對妨礙社會管理、危害社會和諧穩定的違法犯罪活動,一定要嚴格依法處理。

⑵ 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自查報告

為貫徹落實銀監會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問題的工作部署和總行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視頻會議精神,****行黨委高度重視,行動迅速,2月13日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工作,成立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分行實施方案,結合本行實際,研究制定了「****分行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豐富和細化了活動內容,把各階段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各部門和各崗位,把各階段的安排細化到每月和每周。按照有序、有力、有效的原則,扎實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整治活動情況匯報如下: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黨委及時組織召開行務會議進行貫徹部署。組織學習了銀監會周慕冰副主席對全國銀行業開展不規范經營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動員講話和總行劉梅生副行長視頻會議講話精神,充分認識到此次整治工作關繫到我行形象品牌的樹立,關繫到我行可持續發展的基礎,關繫到我行支持「三農」的實效,做好此項工作意義重大。
二、加強領導,成立機構。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各分管行長、紀委書記為副組長,計劃信貸、客戶業務、財會信息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計劃信貸部,由****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整治不規范經營問題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落實銀監部門和總行的有關要求。
三、明確任務,細化措施。結合總行和銀監部門工作要求,成立了自查小組、以部室自查為小組,將清查任務層層分解。同時抽調人員組成檢查小組,對各部室開展情況按照時間和步驟進行督導檢查。重點要求各部門自查自糾,邊查邊改,規范經營,開展貸款行為和收費服務的自查自糾工作,要求自查面必須達到100%,同時加強對營業室自查發現問題整改的指導,幫助營業室規范收費服務,並以此自查為契機,進一步強化貸款行為和中間業務收費合規意識,更好地服務社會防範各類合規風險和重大負面輿情。
四、自查基本情況
(一)貸款業務收費自查情況
對照銀監會「七不準」要求,我行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的「七不準」和「四個公開」對中長期貸款業務進行了自查自糾、情況匯總如下:
(1)不得以貸轉存。我行嚴格按照「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要求,在貸款敘做過程中嚴格貫徹實貸實付和受託支付原則,將貸款資金足額直接支付給借款人的交易對手,不存在將貸款資金轉為存款作為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
(2)不得存貸掛鉤。我行以企業客戶在我行存款作為企業貸款受理的建議,但不存在作為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
(3)不得以貸收費。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過程中,強制企業客戶接受與貸款業務無關的服務項目並收費的情況。
(4)不得浮利分費。我行不存在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我行接通知後及時通知相關從業人員組織學習,禁止收取企業貸款申請審批手續費和企業貸款資金安排承擔費,嚴格約束,防止出現誤操作收取費用的行為。
(5)不得借貸搭售。我行不存在企業貸款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過程中,強制向企業客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以及購買理財、保險等金融產品作為企業受理、審批、簽約、授信、放款和貸後管理的前提條件的情況。
(6)不得一浮到頂。我行不存在將企業貸款利率籠統上浮至最高限額的情況。
(7)不得轉嫁成本。我行不存在金融業務中銀行應承擔的盡職調查、押品評估等相關成本轉嫁給客戶,嚴格約束,防止出現收費的行為。
(二)結算業務收費自查工作情況

⑶ 對銀行未來的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我們應當明確銀行業的現今的基本業態是壟斷競爭。綜觀世界各國銀行業的發展歷程, 可以發現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銀行市場都是一種寡佔型的市場結構。
許多學者從理論和實踐中證明, 銀行業的適度集中有利於金融穩定,銀行多不一定競爭激烈。
首先從數據分析來看我國銀行業的總體競爭程度在提高。作為政府而言, 最需要做的是,
為銀行業競爭提供一個好的制度環境。讓銀行之間可以從容地競爭、正當地競爭, 從而提高銀行業的外部治理水平,
進一步地提高我國銀行業的整體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其次,由於國內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的跟進, 銀行業的總體競爭度開始上升。
政府當局應該加快熟悉國際規則的速度, 更好地發揮外資銀行拉動競爭的積極作用, 同時加快推進股份制改革, 發揮產權對銀行公司治理的積極作用。內外兼治,
推動我國銀行業的發展。
另外,我國銀行業的開放程度還處於初級階段, 通過增加銀行的數量來強化競爭, 是中國銀行業不可逾越的一個階段,
我們需要以開放的心態迎接外資銀行的全面進入。借鑒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發展的經驗和教訓逐步用較低成本的現代化手段來替代人工服務,專業化、個性化、和技術創新等因素是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中國銀行業需要放寬准人的門檻,
全面提升市場競爭的強度, 同時加強銀行風險的監管, 逐步實現從高成本、低產出的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向低成本高產出的集約型的方向轉型。

⑷ 簡述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持續監管的措施

持續監管就是從審查批准金融機構准入市場開始到其退出市場為止,對整個經營活動過程進行持續的監督管理。相應的措施主要有:
1、進一步強化現場檢查與非現場監測功能
2、加強與銀行管理層的接觸
3、在並表基礎上收集、審查和分析相關銀行信息,強化並表監管
4、進一步強化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功能

⑸ 如何加強銀行基層黨的建設,提高銀行治理水平

(一)發展創新,堅定黨員思想信仰。一是教育內容上要重點把握黨的指導思想與時俱進的發展本質。發揮上層建築的能動作用,從共產主義思想理論體系是尋求社會公平和實現權利平等這一角度出發,將「自由、民主、平等」等普世價值觀納入到黨的科學理論體系,獲取更深厚的理論基礎和更廣泛的支持;要讓黨員認識到黨的思想不僅是認識市場經濟內在矛盾的武器和工具,更是認識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矛盾的科學指南和方法;還要使黨員認同黨的思想對其個體人生價值實現的現實意義,即填補物質極大富足之後所產生的精神空虛,汲取精神力量,使自身變得更加堅強。二是教育形式上要擺脫形式主義和虛無主義,設法拓展黨員接受思想教育的時空維度,形成合力。從實際出發,切實解決黨員所遭遇的各種困惑和挫折,使黨員真正從內心深處對黨產生認同和依靠感;以喜聞樂見的方式開展宣傳教育,使黨員主動學習;為黨員提供有血有肉的豐富精神食糧,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科學定位,融合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一是把選人用人作為黨建工作的關鍵。健全人才選拔機制、完善選拔標准,通過選拔政治過硬、熟悉銀行專業知識且具備較強管理能力的黨員人才來引領銀行業的發展。二是注重把業務經營的關鍵要點作為黨建工作的重要抓手。銀行業其經營風險的特徵決定了黨建工作必須首先緊抓風險管控,形成黨建工作有效服務和保障經營管理的局面。三是在方法上注重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的虛實結合。黨建工作與業務經營要目標同向、部署同步、工作同力、考核同行。將黨建工作真正融入到業務經營中,做到業務經營有實有虛,黨建工作從虛到實。

(三)分類指導,建立健全黨建工作組織架構。一是宏觀上採取條線指導。黨對銀行業的領導和銀監部門的行業監管,目的都是確保銀行業穩健發展和支持社會經濟發展。為此,可將銀行業黨建工作管理有機融入到銀行監管中,這樣既能發揮監管部門專業優勢,又能增強黨建管理的有效性,還能防範銀行機構黨組織屬地管理可能引發的地方政府幹預銀行經營的情況。二是微觀上採取分類指導。針對黨政緊密結合型的銀行業機構,建議加強頂層制度設計,完善監督機制,確保在黨組織領導的前提下加強權力制衡。針對黨政相對獨立型的銀行也機構,對機構龐大、人員素質較低的農信社,要著重抓好隊伍建設;對地方政府影響力較大的城市商業銀行,要實現黨建目標與經營目標的有機融合;對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的銀行業機構,在對黨委會恰當定位的前提下,考慮通過民主協商方式賦予黨委會參與銀行經營管理的主體資格,避免沖突;針對外資銀行等尚未建立黨組織的機構,嘗試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的細胞組織信息傳遞功能。

(四)激發動力,增強黨組織凝聚力和戰鬥力。堅持在銀行業開展黨建主題活動,大力激發廣大黨員「為民服務、創先爭優」的內在動力,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引領銀行業在有效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的同時,增強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責任感。

(五)內外結合,構建統一的黨紀監督體系。一是加強銀行業黨紀監督的統一領導。建議以監管部門現有各級紀檢監察部門為基礎,成立統一的銀行業黨紀監督領導協調機構,負責管理、監督、協調銀行業反腐倡廉和案件防控工作,防範銀行內部利益關聯對監督效力的損害。二是進一步強化銀行業黨組織的黨紀監督職責。通過黨委成員、紀檢監察人員介入董事會、高管層、監事會等途徑,引導銀行業機構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案件防控和行風建設相結合,在銀行業開展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和檢查,增強對「一把手」的監督,積極推進黨務、行務公開,充分發揮「陽光這種最好的防腐劑」的作用。

⑹ 求完善我國銀行業金融監管的建議

當前,我國國內的中資銀行金融自主創新能力嚴重不足,具體表現有:吸納
型和模仿型創新多,原創型和再創型較少;創新技術含量低;創新靠外力推動,
內部驅動力不足。之所以會出現以上情況是因為我國的金融市場發育不完全,金
融機構還不能完全成為金融市場創新的主體,金融創新更多地依靠政府和金融主
管當局,表現為一個自上而下的強制性過程。
所以,要解決我國中資銀行的這一創新難題,首先要解決的是市場競爭問題。
西爾柏認為,金融機構創新是為了擺脫或逃避其所面臨的種種內部和外部約束[29],
這些約束就是金融創新的內在動力,要改變我國金融創新主要依靠外力推動,內
部驅動不足這一現象,這就需要我們首先在立法上放開金融市場准入。唐雙寧在
2007 年銀監會金融創新監管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過去農村
金融機構就是一個農村信用社,還有農業銀行,應該說競爭很不充分,活力十分
有限。去年為了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緩解城鄉金融發展不平衡的矛
盾,盡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問題,銀監會頒布了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
構市場准入的政策,誕生了一批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資金互助社等新的金融機
構,這是機構創新。」[1]
隨著我國兌現加入 WTO 時簽訂的於 2006 年底開放我國金融市場的協議,我
國的金融市場已經開始引入了外國競爭者,相應的立法也進行了修改與調整。但
是,應該注意的是,我們強調放開金融市場准入並不僅僅是強調引入外國競爭者,
我國的金融市場要堅持對內、對外同時開放,從「只對外開放」轉對外開放的同
時「對內開放」。要改變我國民營資本很難進入金融業的現狀,在金融業全面對
外開放的同時增強民間資本在金融市場上的作用,發展多層次、多元化的金融機
構體系,引入足夠多的市場競爭者,只有這樣我國的金融創新才會有內生的動力。
放開市場准入同時就意味著要加強對市場准入的嚴格准入監管立法,完善相
應的登記操作細則,防止出現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在我國公司法實踐中經常出
現的情況,保護存款人、投資者等相關利益者的權益。
要解決我國中資銀行的創新內在動力不足難題,還要完善的是我國的金融機
構法人治理結構問題。探討公司治理改革,產權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產權的
明晰,是法人治理結構的基礎。這就要求改變我國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金融資
產管理公司等的國有獨資性質,實施股份制改革。當前,我國的四大國有銀行股
份改革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除了農行還在准備階段以外,其他的國有銀行已經
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並最終完成上市。我國的其他金融機構同樣也應該進行相
應的改革,如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隨著 1999 年按賬面價值剝離的不良資產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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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畢,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剩餘的不良資產都是 2004 年之後按市場價值收購的,
不良資產處置損失得以鎖定,因此產權改革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與國有商業銀
行產權制度改革類似,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股權設計當前仍然應該突出國有
股份的絕對控股,以後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和有關金融法規及政策的進一步放
寬,再通過增資擴股的形式,使國家絕對控股逐步向相對控股發展。除了產權制
度以外,需要改革的還有改善其內部治理結構,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
事會,完善的公司治理組織體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以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為
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作為國有獨資公司,其內部治理結構理應符合《公司法》
中關於國有獨資公司治理結構的規定,但是目前四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共同之處
在於它們既未設股東會,亦沒有設董事會,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職權被分配到監
事會和總裁上,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則遭到極大破壞,治理結構出現了極大的混亂。
在現有的治理結構下,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權實際上被管理層單方掌握:
一方面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任命,決策與執行一體化的問題突出,對高級管理層
缺乏制度上的約束;另一方面將控制權授予了總裁等高級管理人員,而剩餘索取
權屬於國家,從而出現管理層目標與國家目標的偏離。因此,財政部同各家金融
資產管理公司之間,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總部與辦事處之間,都普遍存在明顯的「內
部人控制」問題。所以,各個金融機構應當按照現代金融企業的要求,明確股東
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人員之間的職責和權利。並且,我國除了要
加強對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立法完善以外,還應當填補這
些除了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外的其他的金融機構法人治理結構的立法,
使其有法可依,防止其在真空中運行而導致的種種弊端。
3.3.2 知識產權保護立法
知識產權在保護金融創新上具有天然的優越性。知識產權的保護客體主要為
智力勞動成果,而金融創新則恰恰是人們在金融領域進行富有創造性勞動而產生
的智力成果。同時,知識產權客體具有無形性和信息性以及可共享性,這也是金
融創新的重要屬性。也正是這種自然狀態下的可共享性,使得知識產權成為保護
金融創新的合理的工具。並且,知識產權所包含的權利是十分廣泛的,它可以涵
蓋大多數的金融創新的內容,作為法定「私權」, 知識產權可以給金融創新主體
以切實的多方位的保護。依據 WTO 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法律規則,金融創
新產品和金融創新服務作為智力活動的成果,可以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在金融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中,專利權的保護無疑具有特別重要的地
位。正如歐洲專利局認為的那樣:引導用戶消費方法、商品及服務的方法、記賬
方法、開發新市場和新交易的方法、在金融服務和與互聯網有關的電子商務活動
中有更多的商業方法的專利等,都是重要的商業方法,這些商業方法,是金融創
新的關鍵產物。倘若授予這些商業方法專利權,將為金融業帶來重大的變化。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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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類商業方法等在歐洲國家早就頒發了許多專利,美國、日本等國也已經
在專利審查指南中將金融產品予以單獨分類規定。而我國迄今還沒有相應法規,
金融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比較落後,所以,從保護金融創新積極性角度來說,我國
的專利權保護客體應當進行拓寬。
最早的金融創新商業方法保護案可以追溯美國 1982 年派納·韋泊與邁瑞
爾·里齊案,該案最早提出商業方法可專利性問題。1982 年,里齊獲得了 CMA
賬戶的專利即「證券經紀現金管理系統」,一個商業方法軟體專利。發現韋泊抄
襲該 CMA 賬戶的基本構思(當然也是用計算機來對該賬戶進行簿記的)時,里齊
便狀告韋泊侵權。在該案件中,韋泊以該專利所請求保護的不是可以授予專利權
的主題為由向法院提交了一個簡易判決動議,請求法院判定原告專利無效。法院
最終認定被告對這種賬戶計算機化簿記方法享有的專利有效,構成侵權。[30]1996
年,美國專利商標局頒布了《計算機軟體和商業方法專利申請的審查指南》。該
指南稱:「發明沒有必要顯示技術貢獻的實際存在,而只需在技術領域內並產生
一種「有用、具體而且確實的效果」。新指南產生深遠的影響,使得成千上萬件
與商業方法軟體有關的專利得到了美國專利商標局保護。根據美國專利與商標局
的統計,商業方法專利主要集中在美國專利分類的 705 類別內。在 705 分類中,
有關金融活動和管理活動的商業方法專利佔了相當大的比例,1999 年以後,電
子商務和金融交易系統已佔據了 705 分類專利申請的第一和第二位。可見,美國
已經擴大和加強了對軟體的專利保護力度,大幅度地開放了與計算機軟體有關的
專利保護范圍,很多用於支持金融創新產品和金融創新服務計算機系統受到了專
利保護。這些計算機系統可做程序化交易、控制養老金計劃、自動化保險報價和
保險單發行、操作股票和商品的交易、授權信用卡的購買,支持的自動櫃員機,
實施按揭貸款和計算證券的支出等等,遍及金融業的各個領域。在金融創新領域
中出現的多許金融創新產品與服務可以通過對支持其運行的計算機軟體申請專
利保護,達到保持技術優勢和有利的競爭地位,限制其他競爭對手提供相同或類
似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目的。
是否授予商業方法專利,在我國也一直存在著爭論。我國《專利法》第二十
五條規定,智力活動的規則及方法是不能被授權專利保護的。照此解釋,商業方
法屬於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不具有可專利性。然而,金融創新卻提出了商業
方法可專利性的要求。為此,我們必須考察我國專利法的制定背景。我國的專利
法之所以這樣規定,其背景是,發展中國家要想獲得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必須
首先模仿和復制;沒有證據表明,在發展中國家,強有力的知識產權保護會鼓勵
更多的研發活動。但是,在這種模仿和復制的過程中,其實已經出現了技術創新
和技術進步,因此,如何使其得到專利制度的保護是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尤其
要注意的是,信息技術的發展使金融創新的存在形式發生了質的變化。在以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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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為代表的傳統產業中,技術主要以物化態和人化態形式存在;而以信息技術
為基礎的金融創新中,則以紙化態形式或以符號形式存在,表現為針對金融問題
的各種創造性的解決方法,商業方法也包含其中。尤其是針對我國金融市場所創
造出的各種創新型商業方法,需要給予相應的專利保護金融創新要求的拓寬專利
權保護客體,集中體現在商業方法可專利性。因此,我國專利制度應根據經濟發
展的狀況適時作出調整,修改相應的專利法條款,保護金融業中具有自主知識產
權的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利用著作權保護的最好的案例是對於資料庫的保護,世界貿易組
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伯爾尼公約都是將資料庫作為匯編作品予以保護的。我
國同樣在新著作權法第 14 條中作出了相關的規定,在法律上賦予了資料庫以著
作權,受著作權法保護。金融創新可以利用著作權保護的另一個例子是作為保護
商標權或者專利權的補充。我們知道,金融機構的名稱通常以優美的圖形,輔之
以漂亮的美術字附置於金融產品之上。對此,可以著作權加以保護。一旦他人將
該圖形、美術字的標識貼在商品上時,銀行依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以侵犯
「在先權」為由訴請宣告注冊商標者的商標注冊無效。再以保險產品為例,保險
產品實際上也可以看做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因為保險產品要在現實中發揮作
用,必須通過簽訂保險合同,將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具體地外化。當保險產品以
合同形式外化時,即可以著作權法予以保護。但它只保護合同表現形式,而不保
護其內在的思想原理。其他保險企業完全可以通過改變保險合同的表達方式以模
仿保險產品本質內容,達到規避著作權法的目的。所以,對於盲從模仿可以根據
《反不正當競爭法》等予以補充規制。同時,對於新險種的保護,也可以列入專
利權的保護范圍,南斯拉夫法律明確規定,給予新險種發明設計人以專利權。我
國台灣地區也對新險種予以三年的專利保護期限。所以,我國應當明確將新險種
列入著作權或者專利保護范疇。同時,關於金融創新的著作權保護還涉及到金融
創新的廣告用語等各個方面。

⑺ 對銀行的發展有何意見、建議想法

我們應當明確銀行業的現今的基本業態是壟斷競爭。綜觀世界各國銀行業的發展歷程, 可以發現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銀行市場都是一種寡佔型的市場結構。
許多學者從理論和實踐中證明, 銀行業的適度集中有利於金融穩定,銀行多不一定競爭激烈。
首先從數據分析來看我國銀行業的總體競爭程度在提高。作為政府而言, 最需要做的是,
為銀行業競爭提供一個好的制度環境。讓銀行之間可以從容地競爭、正當地競爭, 從而提高銀行業的外部治理水平,
進一步地提高我國銀行業的整體盈利能力和生存能力。
其次,由於國內國有銀行股份制改革的跟進, 銀行業的總體競爭度開始上升。
政府當局應該加快熟悉國際規則的速度, 更好地發揮外資銀行拉動競爭的積極作用, 同時加快推進股份制改革, 發揮產權對銀行公司治理的積極作用。內外兼治,
推動我國銀行業的發展。
另外,我國銀行業的開放程度還處於初級階段, 通過增加銀行的數量來強化競爭, 是中國銀行業不可逾越的一個階段,
我們需要以開放的心態迎接外資銀行的全面進入。借鑒工業化國家和地區發展的經驗和教訓逐步用較低成本的現代化手段來替代人工服務,專業化、個性化、和技術創新等因素是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中國銀行業需要放寬准人的門檻,
全面提升市場競爭的強度, 同時加強銀行風險的監管, 逐步實現從高成本、低產出的粗放式的經營方式向低成本高產出的集約型的方向轉型。

⑻ 如何改進銀行金融服務的的對策及建議

對策及建議:

  1. (1)大力發展中西部及農村地區的金融市場堅持西部大開發戰略,大力發展西部經濟,加大對西部信貸力度。

    (2)對民眾,加強金融服務宣傳力度,使得西部低收入者也能利用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機制。政府應該金融支持與財政扶持並重在加強支農惠農政策,加大財政支農力度的同時,逐步建立信貸支農的財政貼息、稅收優惠、風險補償、中介服務等政策機制,為農村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加快農村金融服務創新。大力整治社會信用環境。

    (3)對農民進行金融知識的培訓,讓農民利用各種金融工具使自己的財富最大化。

  2. 服務意識創新。

    (1)服務意識的創新,首先是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是為了享受金融服務的,只有認識到客戶的重要性,並且一切服務圍繞著客戶,才能留住客戶,留住客戶的資金。

    (2)其次是樹立「銀行客戶雙贏」的經營理念,在服務產生的價值理解上要發掘層次的內容。再次是樹立「服務第一」的思想觀念,在服務內涵上應根據市場需求的發展變化,開辟新功能,增加新內容,拓寬新的服務渠道。

    (3)第四是服務要不斷創新,緊跟時代步伐,在服務的空間上擴展;把商業銀行金融服務創新由系統地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和發展中間業務轉移到全方位支持社會經濟的生產、分配、流通、消費等各個領域中去。最後是樹立「服務到家」的主動服務理念,使服務意識與不斷變化的服務需求和拍甚至超前。引進回訪制度。客戶辦理完業務離開並不是服務流程的終止,需要建立創新性的銀行回訪制度。建立創新性的顧客回訪制度一方面有助於銀行保持現有顧客、尋找潛在顧客,使銀行服務流程的終點重新又變為起點;另一方面還可以通過回訪准確把握顧客需求,為產品創新提供必要的資源。

  3. 明晰市場定位,實施差別化、個性化服務策略。首先,建立客戶信息管理系統。對客戶的檔案分門別類進行管理,據個人的性別、年齡、職業、交易習慣和業務偏好等特點,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化的個性化的金融服務。通過全方位的個性化特色服務,不斷吸引客戶,培育更多客戶群。其次,銀行要進行充分調研,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將客戶分為優質客戶一般客戶和低質客戶等不同層次,不同層次的客戶對銀行金融服務產品的需求各不相同,給銀行帶來的利潤相差也很大。銀行要根據自身特點,確定主要目標客戶,為其置身定做個性化的金融服務產品,獲取更大利潤。

  4. 提高金融創新能力,為客戶提供豐富的金融產品和特色服務。商業銀行可以從三方面採取產品創新的措施。

  5. 強化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強化業務經營、用工管理及分配方式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尤其是要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並且有效實施內部控制體系。對於金融服務從業人員的監督要到位,防止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騙取客戶資金,或者私自客戶資金。另外實行以人為本的管理方式,支持和鼓勵員工為做好工作所作的全部努力,包括創新、對銀行的忠誠和責任感等。建立員工業務考核獎懲機制,採用目標責任制的形式,將目標責任與考核獎懲掛鉤,為了有效的調動人的積極性,可以從物質激勵、事業發展激勵、培訓發展激勵、工作激勵、精神激勵幾方面人手。

  6.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 服務創新中的人才培養商業銀行應培養一批具有現代化科學技術和金融理論實踐水平的人才,以適應新形勢下金融為經濟服務的客觀要求。一要組建專門的創新團隊,充實科技隊伍,增強科技保障實力。二要加強對一線員工的培訓,提高業務技能。提升技術在服務創新中的支持力度通過技術創新推動服務創新,三是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把握先機,贏得發展的主動權。四是加快科技應用推廣和創新步伐,進一步把商業銀行的科技優勢演變為核心競爭力,開拓服務領域,提升服務水平,在為客戶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務的同時,促進商業銀行的超常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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