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風險
現在的各種貸款公司都起了一個響當當好聽的名字,但是背後確干著齷齪見專不得人的勾當,所以奉勸大家一屬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千千萬萬對待網貸和一些平台的貸款慎之又慎,能不碰的盡量千萬別碰,好好的過好自己的生活,好好的對待自己的家人朋友,真正的家人朋友不會因為你的貧窮而不喜歡你,只要自己還有一顆上進的心無論能否成功都值得稱贊。再說一次千萬不要為了虛榮而提前消費不要掉入這個社會的陷阱那將是無底的深淵。珍重愛你的人,珍愛你的家人
Ⅱ 互聯網金融業務面臨四大風險有哪些
法律監管與保障的缺乏
目前,P2P平台的債權轉讓模式和優選理財計劃模式,就是亟須引起關注的互聯網金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模式創新契合難
近年來,國內外互聯網金融模式層出不窮,大部分因為與金融市場環境不相適應,與客戶具體需求不相契合而遭遇失敗。國內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模仿國外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時,由於主觀或客觀原因,發生扭曲和異化,無法取得如國外同類企業一樣的商業成就。
安全風險涉及每個人。
另外,互聯網金融平台因技術缺陷在某些特殊時刻無法及時應對短時間內突發的大規模交易也會產生不良後果。
市場風險是傳統金融體系固有的風險。作為互聯網技術與金融領域結合的產物,互聯網金融的市場風險有其獨特的一面。藍皮書指出,由於便捷性和優惠性,互聯網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發放更多的貸款,與更多的客戶進行交易,面臨著更大的利率風險;互聯網金融機構往往發揮資金周轉的作用,沉澱資金可能在第三方中介處滯留兩天至數周不等,由於缺乏有效的擔保和監管,容易造成資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動性管理,一旦資金鏈條斷裂,將引發支付危機;網路交易由於交易信息的傳遞、支付結算等業務活動在虛擬世界進行,交易雙方互不見面,只通過互聯網聯系,交易者之間在身份確認、信用評價方面就會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信用風險極大。
我國的互聯網金融發展程度不高,大數據資源和大數據技術都沒有跟上模式創新與仿照,現有多種模式偏離「互聯網金融」核心。社會信用體系還處於完善階段,較難依靠外界第三方力量對交易雙方的信用狀況進行准確評價。
Ⅲ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有哪些
總結起來,此次泡沫的生成機制主要包括:第一,風險投資放大股市「博傻」效應。風險投資是IT技術產業化應用的孵化器,但在上市過程中卻有製造股價泡沫的天然動力和內在要求,當新經濟成為圈錢利器的時候,股市的「博傻」法則就會愈演愈烈。
第二,企業並購熱潮哄抬股價效應。美國經濟特別是信息技術產業持續增長激發資本市場狂熱,美國及世界市場上大量股票被追高的企業掀起並購狂潮,強勢企業借機拓展業務范圍,弱勢企業藉此抬高股價,整體股價水平螺旋上漲。
第三,寬松資金環境引發資金追逐股票效應。IT應用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整體價格水平,提升美國經濟景氣指數,政府維持寬松貨幣政策,養老金、外資等資金大量湧入資本市場,導致過量資金追逐有限股票。
第四,輿論力量的推波助瀾效應。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輿論和報告大力推崇科技服務引導的「新經濟」,成為投機泡沫的重要參與者。正如耶魯大學Shiller教授所言:「一般來說,重要的市場事件只有在許多人形成同樣想法時才會發生,而新聞媒體是傳播想法的必要工具。」
Ⅳ 互聯網金融可能存在哪些風險呢
第一,法律和監管套利風險。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發展創新之所以能夠呈現如此迅猛態勢,重要原因之一在於法律和監管體系尚不完善,大量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創新、交易方式創新遊走於「灰色」地帶,監管套利空間廣闊。
第二,更加隱蔽的信用風險。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依託網路平台和大數據技術降低信息形成、傳遞和利用成本,理論上能夠有效提高信用風險跨主體、跨時空配置、轉移和定價的成本。但實踐中由於網路信息甄別能力差、徵信體系不健全、投資者教育不足等問題,信息失真、「逆向選擇」等問題事實上可能變得更加隱蔽、影響更加廣泛。
第三,更高的流動性風險。期限配置和缺口管理是商業銀行基本盈利機制之一,但由於遵循存款准備金、風險撥備、資本充足率、存款保險等審慎監管規定,風險緩釋空間較大,流動性風險不可控的幾率很小。比較而言,互聯網企業不受上述制度約束,實質性流動性風險也就更大。
第四,非合規運營風險。由於進入門檻低,缺乏嚴格監管,互聯網金融機構數量迅速膨脹,其中大部分機構並不具有規范的治理架構和運營機制,嚴重背離金融業審慎經營的理念和文化,風險隱患普遍存在於業務流程各個環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關聯交易普遍存在,一些網貸、眾籌平台事實上是機構自融的利器;各種形式的加盟門店層級蔓延,不具備金融從業能力的工作人員違規招攬業務;一些機構「委託」商業銀行網點代售產品,假借商業銀行「背書」兜售產品,使得上述風險呈現向傳統金融體系蔓延的態勢。
第五,伴生的技術風險。技術風險是金融與信息技術結合的必然產物,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互聯網金融由於更加依託於計算機和網路技術,天然就具有更高的技術風險。參考銀監會《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互聯網金融業務的IT技術衍生操作風險至少包括設施設備運營中斷風險、互聯網惡意入侵風險、交易數據傳輸泄密風險、員工不當操作風險、客戶信息安全經驗不足等風險。
第六,輿論單向引導風險。互聯網金融在中國的迅猛發展獲得了「普惠金融」、「草根金融」等諸多美譽,潛在風險鮮少提及。在投資者教育不足的市場環境中,傾向性、單一性輿論氛圍更容易激發盲目的「羊群效應」,使得理性預期得不到正確引導。
Ⅳ 互聯網金融風險有哪些
一是金融風險擴散速度較快。
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移動支付,包括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都具備高科技的網路技術所具有的快速遠程處理功能,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強大的IT技術支持,反過來看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會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風險的擴散速度。
二是金融風險監管難度較高。
對應的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中存在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當中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的交易和支付過程均在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上完成,交易的虛擬化使金融業務失去了時間和地理限制,交易對象變得模糊,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風險形式更加多樣化。
三是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
傳統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分業經營、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經營等各種方式,將金融風險隔離在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互聯網金融中的這種物理隔離的有效性相對減弱,尤其是防火牆作用可能因網路黑客等破壞而衰減,因此「防火牆」的建設更需要加強。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機構等為主要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一些超級金融集團利用國際互聯網金融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大范圍的國際投資與投機活動,這些集團既了解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又能利用法規差異逃避金融監管,獲取監管套利。
Ⅵ 互聯網金融領域到底存在哪些風險
專家認為,主要有3種風險:一是平台跑路風險,大量非傳統金融回機構湧入金融行業,缺乏相應風答險管理能力,出現了大量跑路事件;二是社會風險,如網路高利貸和暴力催收等引發的社會風險,平台跑路甚至會引發群體性事件等;三是宏觀風險,即互聯網金融資金流向與宏觀調控方向不一致的風險。
目前,互聯網金融存量風險比較大,化解風險需要時日。「以P2P網貸平台為例,我們監測到的就有2000多家,數量相當龐大,化解存量風險還需要更長時間。」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秘書長吳震認為,對互聯網金融監管肯定是長期的和長效的。
Ⅶ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風險
目前已經明確互聯網金融風險主要有三類: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版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權率。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
綜上所述,充分考慮各種潛在風險,筆者認為像共投網這樣的藝術品眾籌理財產品值得我們學習,給了我們一種新思路。
Ⅷ 互聯網金融行業哪些領域存在風險
國家非常重視互聯網金融的作用,尤其要積極發揮它在服務實體經濟中的作用,同時也強調要規范發展、防範風險。前兩年國家組織開展了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目前取得了明顯成效,整體的風險得到了有效的控制。當然,還有一些風險要繼續關注並化解,以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發展。
第三,在信用機制不夠健全的情況下多頭借貸的風險。由於目前我國個人信用體系不夠完善,徵信領域未實現全覆蓋,借貸機構和借款人之間信息不對稱,一些借貸機構出現多頭借貸或過度借貸。有的地方甚至還發現欺詐借貸,並出現債務不當催收,引起不良社會影響。
第四,金融服務運用新技術創新不當的風險。我們鼓勵創新,但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千家萬戶,具體創新過程中如果沒有經過嚴密的測試和風險的評估,缺乏有效的風控措施,就容易產生創新過度或者創新不當,就有可能會造成客戶資金損失,傷害消費者權益。
Ⅸ 互聯網金融可能面臨哪些風險如何避免
第一是信用違約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能否實現其承諾的投資收益率。例
如,阿里巴巴的余額寶當前的收益率低於5%,且余額寶的性質是貨幣市場基金。但網路百發的預期收益率高達8%,這就不由得讓我們想問,百發最終投資的基礎
資產是什麼?在全球經濟增長低迷、中國經濟潛在增速下降、國內製造業存在普遍產能過剩、國內服務業開放不足、影子銀行體系風險逐漸顯現的背景下,如何實現
8%的高收益?除了給企業做過橋貸款、以及給房地產開發商與地方融資平台融資外,還有哪些高收益率的投資渠道?
第二是期限錯配風險,即互聯網理財產品投資資產是期限較長的,而負債是期限很短的,一旦負債到期不能按時滾動,就可能發生流動性風險。當
然,金融機構的一大功能就是將短期資金轉化為長期資金,因此金融機構都會面臨不同程度的期限錯配,而其中的關鍵是錯配的程度。聯想到網路百發給出的承諾是
允許投資者隨時贖回,這無疑最大程度地加劇了流動性風險。既要允許隨時贖回,還能給出8%的預期收益率,這當然令缺乏經驗的投資者歡欣鼓舞,但也會令富有
經驗的投資者疑慮重重。
第三是最後貸款人風險。如
前所述,盡管商業銀行也面臨期限錯配風險、商業銀行發行的理財產品也面臨信用違約風險與期限錯配風險,但與互聯網金融相比的一個重要區別是,商業銀行最終
能夠獲得央行提供的最後貸款人支持。當然,這一支持是有很大代價的,例如商業銀行必須繳納20%的法定存款准備金、自有資本充足率必須高於8%、必須滿足
監管機構關於風險撥備與流動性比率的要求等。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目前面臨監管缺失的格局,因此運營成本較低,但如果缺乏最後貸款人保護,那麼一旦互聯網
金融產品違約,最終誰來買單?互聯網金融企業有能力構築強大的自主性風險防禦體系嗎?
除上述傳統風險外,中國互聯網金融產品還面臨一系列獨特風險,以下筆者將按照重要性由高至低的排序來依次梳理這些風險:
其一是法律風險。目
前互聯網金融行業尚處於無門檻、無標准、無監管的三無狀態。這導致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稍有不慎就可能
觸碰到「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非法集資」的高壓線。例如,前段時間湖北省的天力貸在運行半年後被擠兌、停止運轉後,就是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而立案的。
由於缺乏門檻與標准,導致當前中國互聯網金融領域魚龍混雜,從業者心態浮躁、一擁而上,一旦形成互聯網金融泡沫,並出現較大幅度違約的格局,就很容易導致
中國政府過早收緊對互聯網金融的控制,從而抑制行業的可持續發展。中國的互聯網金融業應避免重蹈當年信託業、證券業發展初期的亂象。
其二是增大了央行進行貨幣信貸調控的難度。一
方面,互聯網金融創新使得央行的傳統貨幣政策中間目標面臨一系列挑戰。例如,虛擬貨幣(例如Q幣)是否應該計入M1?再如,由於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受法定存
款准備金體系的約束,這實際上導致了貨幣乘數的放大。又如,如何來看待傳統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互動與轉化?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也削弱了中央政府
信貸政策的效果。例如,如果房地產開發商傳統融資渠道被收緊,那麼很可能會考慮到通過互聯網金融來融資。事實上,最近一年來中國互聯網理財產品的大發展,
其宏觀背景就與中國政府收緊了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控,導致地方融資平台、房地產開發商等市場主體不得不尋找新的融資來源有關。
其三是個人信用信息被濫用的風險。首先,由互聯網金融企業通過數據挖掘與數據分析,獲得個人與企業的信用信息,並將之用於信用評級的主要依據,此舉是否合理合法?其次,通過上述渠道獲得的信息,能否真正全面准確地衡量被評級主體的信用風險,這裡面是否存在著選擇性偏誤與系統性偏差?
其四是信息不對稱與信息透明度問題。如前所述,目前互聯網金融行業處於監管缺失的狀態。那麼,誰來驗證最終借款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無獨立第三方能夠對此進行風險管控?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監守自盜行為?畢竟,有關調查顯示,目前在互聯網P2P類公司中,有專業的風險控制團隊的僅占兩成左右。
其五是技術風險。與
傳統商業銀行有著獨立性很強的通信網路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處於開放式的網路通信系統中,TCP/IP協議自身的安全性面臨較大非議,而當前的密鑰管理與
加密技術也不完善,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體系很容易遭受計算機病毒以及網路黑客的攻擊。目前考慮到互聯網金融賬戶被盜風險較大,阻礙了不少人參與互聯網金
融,這其中絕非沒有專業的金融或IT人士。因此,互聯網企業必須對自身的交易系統、數據系統等進行持續的高投入以保障安全,而這無疑會加大互聯網金融企業
的運行成本,削弱其相對於傳統金融行業的成本優勢。
綜
上所述,既然中國互聯網金融企業在起步階段就面臨如此之多的風險,那麼是否就應該以此為由放慢甚至扼殺這一寶貴的金融創新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有關各方
應該在充分考慮潛在風險的基礎上,推動互聯網金融的穩步、可持續發展。筆者提出的相關建議包括:第一,應充分加強行業自律。用行業准入來替代政府審批,通
過加強行業協會的作用,有助於規范行業的發展,並避免政府的過度介入。目前的中關村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以及互聯網金融千人會等,都是有益的嘗試;第二,
應該加強投資者教育,充分向投資者提示投資互聯網金融產品可能面臨的風險,且這一風險顯著高於投資類似的傳統金融產品的風險;第三,應該加強網路安全管
理,從更高層次上來防範黑客攻擊導致的系統癱瘓;第四,監管機構應該構建靈活的、富有針對性與彈性的監管體系,既要彌補監管缺位,又要避免過度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