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創新指的是什麼
創新金融指的是,在業務經營管理領域的創新,是金融機構利用新思維、新理念里打造金融,就像88財富網幫我們從另一種方式賺錢
㈡ 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概述
銀行金融創新的根本目的是,直接拓寬業務領域,拓展業務范圍,創造出更多、更新的金融產品,更好的滿足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日益增長的需求以及實現金融機構自身利益最大化。
按照國際通行原則,一般在評價一家銀行或一國銀行業的金融創新能力和水平時,主要是通過分析銀行的收入結構來獲得其金融創新水平高低的結論。統計數據顯示,國際大銀行的非利息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普遍超過50%,有的銀行甚至達到80%,但是在我國,商業銀行的主要收入來源仍然是傳統的利差收入,非利息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甚至還不到30%,還有相當多的商業銀行非利息收入佔比在1位數徘徊。顯然,從當時我國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水平和能力來看,與國際銀行業相比,還存在著較大的差距。
正是在這樣一個國際國內大背景之下,中國銀監會開始把《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的起草納入議事日程。
金融改革開放20多年來,國有銀行經歷了幾次大的改革,包括劃向政策性業務轉變、去除不良資產、改其結構形式以及促其上市等等。當前,在國內國際的競爭環境中,我國國有四大商業銀行,在管理方面越來越市場化,並且越來越看重金融創新的作用,他們在銀監會《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的全面指引下,充分運用金融創新工具,不斷提升自己走向國際金融舞台的核心競爭力。例如:
工行:金融創新再造中國銀行業「大哥大」
對於工行這樣一家銀行信貸業務長期飽滿,即使不創新也餓不死的銀行來說,對於「創新」難免前瞻後矚。因此對工行而言,面對的最大挑戰,不是技術,是創新,是如何引導其廣大員工改變其保守的觀念。
怎樣推動金融創新?工行以個人金融業務作為突破口,改變「一人存款三人服務」的舊式儲蓄模式,以電子金融創新來主導這項業務,儲蓄業務實現電子化,勞動組織形式實現櫃員制。2007年,工行把個人金融推向更深層次的創新和變革,利用「金融@家」個人網上銀行高新技術,實現「身邊銀行」到「家中銀行」的轉變。
對老百姓而言,工行是「身邊的銀行」,越多越好。但對工行經營而言,過於龐大的網點數量卻是巨大的成本管理壓力。在面對中外股東追求最大利潤的壓力下,投入產出的最大邊際效益,是衡量銀行經營水平的重要標尺。在各大銀行全力爭奪零售業務市場份額最大化的競爭中,工行堅持把以市場和客戶為中心的金融創新作為制勝「武器」,通過制定對核心客戶的優惠指導價格、貸款審批流程等用精細化的創新模式來指導管理,以「創新求變」來保持國內「第一零售銀行」的地位不動搖。
2007年工行在金融創新上做的另一篇好文章,是以金融產品創新來破解小企業貸款難題。
工行緊密結合經濟發展的實際,以市場為導向,致力於開展小企業信貸產品創新,實施融資產品與投資銀行產品、電子銀行產品等綜合營銷,通過打造對小企業金融產品線的融資品牌,為小企業提供融資產品系列,在滿足了小企業不同成長階段多樣化理財需要的同時,也為工行自身的發展創造了市場良機。
工行在《商業銀行金融創新指引》的引領下,通過金融創新能力凸顯其強大的綜合競爭力和市場引導力。工行對此總結為用金融創新來保持「再造工行」的創新沖動,目標就是超越工行國內第一的極限,再造世界級的中國銀行業老大。
㈢ 簡述金融創新的主要類型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七類:
(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市場創新(3)金融產品創新(4)金融機構創新(5)金融資源創新(6)金融科技創新(7)金融管理創新
(1)金融制度創新
一國的金融制度總是隨著金融環境的變化,如政治、經濟、信用制度、金融政策等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這種演變不僅是結構性的變化,從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本質上的變化。
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金融組織體系、調控體系、市場體系的變革及發展。它影響和決定著金融產權、信用制度、各金融主體的行為及金融市場機制等方面的狀況和運作質量。
(2)金融市場創新
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是指銀行經營者根據一定時期的經營環境所造成的機會開發出新的市場。現代金融市場大致包括:
1、差異性市場,如按不同的內容劃分的貨幣市場、外匯市場、資本市場、黃金市場、證券市場、抵押市場、保險市場等。
2、時間性市場,按期限長短劃分,短期的有資金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短期借貸市場、短期債券市場等;長期的有資本市場,如長期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
3、地區性市場,如國內金融市場、國際金融市場等。金融市場創新主要指的是微觀經濟主體開辟新的金融市場或宏觀經濟主體建立新型的金融市場。
由於金融市場向更高級金融市場的過渡和轉化,由封閉型金融市場向開放金融市場的進入和拓展。
(3)金融產品創新
金融產品的核心是滿足需求的功能,它包括金融工具和銀行服務。金融產品的形式是客戶所要求的產品種類、特色、方式、質量和信譽,使客戶方便、安全、盈利。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創新的大部分屬於金融產品的創新。
(4)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創新,是從金融創新經營的內容和特徵出發,以創造出新型的經營機構為目的,建立完整的機構體系。
(5)金融資源創新
金融資源是指人才、資金、財務、信息等,它是保證銀行正常經營的必要前提,金融資源創新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金融資源的來源創新。首先,金融業經營的正常進行必須有專門的人才,人才來源包括自己培養、吸收其他機構高級人才和引進國外高級專業人才;
其次,必須有資金來源的充分保證,它要求金融機構經營者隨時掌握資金供應市場的動態,挖掘和尋求新的資金供應渠道,開辟新的負債業務。
2、金融資源的結構創新。金融資源結構包括及時、准確地掌握各種信息,高級專業人才比重大,負債結構合理,財務管理先進。它能創造出比同行領先的經營效率和方法。
3、金融資源聚集方式創新。對不同的金融資源有不同的吸引和聚集方式,銀行經營者要不斷創造新的手段,用最經濟、最有效的方法去聚集自己所需的金融經營資源,合理地配置這些資源,以求得經營上的最大效益。
(6)金融科技創新
進入20世紀70年代以來的金融技術革新和金融自由化。主要體現在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服務講究速度和效率,以及科學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對金融業務產生了劃時代的影響。
它一方面使金融市場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距離縮小,另一方面又使金融服務多元化、國際化。
(7)金融管理創新
金融業管理創新機制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國家通過立法間接對金融業進行管理,目標是穩定通貨和發展經濟;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內部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包括機構管理、信貸資金管理、投資風險管理、財務管理、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
目前,金融機構管理,其著眼點都是通過資金來源制約資金運用,實現銀行資產和負債雙方總量和結構的動態平衡,不斷創造新的管理方法。
(3)金融創新是銀行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形式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
新產品的出現;新工藝的應用;新資源的開發;新市場的開拓;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宏觀層面
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
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市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
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中觀層面
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
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
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
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微觀層面
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
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
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金融創新
㈣ 金融創新的概念是什麼急盼答案
金融創新的概念是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內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容狹義的金融創新指的是金融業務創新,西方發達國家在放寬銀行設立條件,取消或放鬆對銀行資產負債的管理,取消或放鬆利率管制,外匯管制,允許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實行業務交叉等金融管制後,加強了各類金融機構的相互競爭,產生了一系列新的金融商品和交易手段。
金融創新的種類: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組織結構創新;3、金融企業經營管理創新;4、金融業務創新。
金融創新的動因:1、金融創新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2、金融創新是克服經濟環境中各種風險的需要;3、金融管制和金融自由化思潮促進了金融創新的發展;4、科學技術進步加快了金融創新的步伐。
㈤ 比較我國銀行與國際銀行在金融創新方面的差距以及所帶來的啟示
一、西方金融創新回顧
熊彼德是西方第一位系統研究創新理論的經濟學家,很遺憾
的是他未研究金融創新,結合他對創新的定義和金融創新的發展
歷史,我們可以對金融創新做出如下定義:金融創新是金融機構
利用新的觀念、新的技術、新的管理方法或組織形式,來改變金融
體系中基本要素的搭配和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機構、新的市
場,提高金融資產的流動效率,使規避風險和追逐盈利達到高度
的統一。
從這層意思上來看,金融創新的發展史亦即整個金融業的發
展史,從貨幣的出現到商業銀行的產生、從第一隻股票的上市到
目前人人熟知的證券市場,每一次金融業的重大革命,無一不含
有創新的觀念,都應納入該范疇。但是為了對現實更有借鑒意
義$ 我們還是從大家公認的%& 世紀』& 年代末作為研究時間跨度
的起點,依其發生的突發性和密集性,將其分為這樣幾段:第一階
段:%& 世紀』& 年代末至%& 世紀(& 年代末$ 創新金融工具主要
有:外幣掉期、歐洲債券市場、歐洲美元市場、銀團貸款、平行貸
款、可轉換債券、自動轉賬、可贖回債券、可轉讓存款單、負債管
理、混合賬戶、出售應收賬款、第二階段:%& 世紀)& 年代,這時期
的金融創新有:浮動利率票據、特別提款權(*+,)、聯邦住宅抵押
貸款、證券交易商自動報價系統、外匯期貨、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
(-#!)、貨幣市場互助基金(.../)、遠期外匯交易、浮動利率債
券、保值貼補公債、利率期貨、智能卡、國債期貨、貨幣市場存款賬
戶,自動轉賬服務,歐洲貨幣體系。這時期,布雷頓
森林體系的瓦解、凱恩斯主義和貨幣主義的紛爭、世界經濟的一
體化趨勢使國際金融形勢變得極為復雜和多變:匯率失去控制、
利率扶搖直上、極不穩定的通脹率,這一切都使國內外金融機構
的經營面臨著巨大的風險,而與此同時,各國金融管制的程度依然非常高。如何在現有金融管制下,更好地規避利率、匯率、通賬
率的風險,就是這個時期金融創新的主題。第三階段:%& 世紀1&
年代至2& 年代末,這一階段的金融創新有:債務保證債券、貨幣
互換、零息債券、利率互換、票據發行便利、國債期貨期權、股指期
貨、貨幣期權、可調整的優先股、倫敦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成立、
抵押債務、標准普爾指數期貨、遠期利率協議、歐洲貨幣期貨期
權、自動取款憑證、免損債券、免損權證、橋貸票據、指數定期存
單、股票彈性期權、恆生指數期權等。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金融
創新是創新史上最輝煌的年代,如:表外業務的四大發明、金融衍
生工具的涌現等等,雖然金融創新仍是處於轉嫁利率、匯率及信
用風險,但較前一階段而言,這些工具更為靈活便捷,同時創新的
類型更為多樣化,除轉嫁風險的創新外,還有創造信用和產生股
權的創新,並且創新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這種繁榮的局面得益
於這一階段的金融自由化,各國競相放鬆金融管制,金融工具的
創新更多地集中在資本市場、保險市場和傳統金融中介體的對接
上。
二、生成創新的經濟機理
以上對金融創新的歷史做了極為詳細的介紹,並介紹了每種
金融創新的產生的動機,可以看到在不同歷史時期的金融創新
中,有些共同因素在每個歷史時期都發揮作用,為了更好地把握
金融創新的生成機理,我們擬從主體的角度分析分析金融創新產
生的宏微觀因素,把握在不同歷史階段更多共性的東西。!宏觀
經濟環境的變化是催生「新物種」的最適宜的土壤。首先,規避金
融管制是金融創新的起因。我們都知道金融中介體內生於經濟
發展,從新經濟學的觀點看來,它之所以產生是因為它能降低交
易成本,當金融管制給金融機構的經營地位和目標帶來極為不利
的影響時,金融機構就會想方設法的通過合理合法的創新活動繞
開管制,當該種創新活動的收益大於其機會成本時,一項金融創
新就應運而生了;其次,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發展給傳統的金
融機構帶來了新的競爭格局。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發展到
一定程度以後,整個社會潛在的儲蓄資源被挖掘殆盡,此時,儲蓄
資源就在傳統的金融中介體、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之間移動,中介體和金融市場之間是一種替代效應而非互補效應,
從而形成了金融「脫媒」現象,也就是資金大量從受管制的金融中
介體流向直接融資市場,迫使金融體系產生了這樣兩類創新以適
應金融自由化和全球金融一體化的新形勢:一類是新的金融工具
的創新;另一類就是新的金融機構的誕生,如風險投資機構、投資
銀行機構等等。最後,電子計算機和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推廣
和發展為金融創新提供了必備的技術條件。信息技術的廣泛使用
尤其是近幾年來電子商務的飛速發展,使金融信息處理速度加
快,交易成本降低,進一步加快了金融機構業務創新的速度。!金
融創新的微觀動因。從金融創新的歷史看來,微觀的金融機構始
終是金融創新的主體,作為一種經營性的機構,任何的經營活動
的目的皆是為了追逐利潤,金融創新活動也不例外,規避風險、占
領市場、降低成本、滿足市場需求、在日益激烈的競爭當中佔領先
機等等多種說法歸根結底逃不開「盈利」二字,只不過競爭的激
烈、市場需求的刺激能夠最大程度的誘發金融機構創新的內在動
力,從而影響某一段時期金融創新的活躍程度,我們可以看到上
世紀八九十年代是金融創新的輝煌季節,涌現出了很多新的金融
工具、業務和金融機構。因此,西方的金融創新主要來源於其微觀
金融機構的內在動力,其創新的特點是「由下至上」,而且多以工
具創新和機構創新為主。通過上述對金融創新形成的經濟機理的
分析,有助於我們掌握對金融創新的研究方法。在這個問題上,理
論界普遍認為有兩種研究方法:一種是「需求追隨型」! 它強調的
是金融服務的需求方,隨著經濟的增長或發展,經濟主體會產生
對金融服務的需求,作為對這種需求的反應,金融體系會不斷地
創新。也就是說,經濟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導致了金融機構、
金融資產與負債和相關金融創新的產生;另一種是「供給領先」!
它強調的是金融機構作為金融創新的供給方! 在創新的供給上可
以能動地先於需求。但是後一種方法被極大地忽視,實際上這兩
種方法應該結合起來,同時也應該看到在需求追隨型和供給領先
型之間存在著一個最優順序問題。縱觀金融發展史,思考在金融
創新背後的深層原因,我們可以看到在經濟發展的早期階段,供
給領先型居於主導地位;而隨著經濟的發展,經濟要素的逐步活
躍,需求追隨型逐漸居於主導地位。這個思路的確定對於我國的
金融創新是極有啟發意義的。
三、對我國銀行業金融創新的啟示
金融機構逐步恢復其金融職能也是近二十幾年的事情,由於
我國特殊的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我國近幾年來的金融創新多呈
現出這樣的特點:"金融創新以制度創新為主,如金融機構信貸
管理制度的變遷———四個階段,最終落實在「資產負債比例管理
上」;為數不多的工具創新也是以存款工具創新為主,資產工具創
新較少,造成這種現象有其深層的體制因素。!原創型的創新較
少,吸納性的較多。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創新的金融工具有"#$
的是屬於「拿來」的,同時創新更多的是「由上至下」———從人行以
下行文的方式到各商業銀行再到各支行或從總行到下級行,很少由下至上的,這一特徵與我國經濟和金融發展水平落後、金融機
構獨立性較小及相對嚴格的金融管制是相吻合的。#在金融創新
的生成機理上,與西方有很大的區別,金融創新的動力主要來源
於體制改革的外部力量的推動,金融機構的內在創新沖動不夠。
應該說在初期階段,這種由外部發起的金融創新效果非常明顯,
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工具等方面的創新使金融體系在最短
的時間里完善起來,有利地配合和支持了經濟體制改革。但隨著
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金融作用的深度和廣度都將進一
步提高,對金融服務的范圍、質量都會有新的要求,金融創新的需
求就會增加,原有的金融創新效率不高、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的
弊端逐步顯現出來,以至於金融體系發展的滯後成為了制約經濟
發展的瓶頸了。
我國金融創新的未來發展趨勢到底該如何走?應該遵循一個
什麼樣的思路,既能夠適應國情又能應對加入%&』 後的新形
勢?通過對西方金融創新的分析,在這里可以確定一個這樣的基
本思路:"我們國家現在還處於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微觀經濟
個體的職能還尚未健全,需求亦不旺盛,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應
遵循「供給領先型」,而不應該被動地「需求追隨」,這個最優順序
的選擇決定我國金融創新過程的邏輯思路。!隨著競爭的有序化
和金融監管制度的完善,要激活微觀金融機構的創新動力,恢復
金融機構為創新的主體,放棄使金融機構陷入僵化的嚴格管制,
待銀行的經營水平提高到真正能自負盈虧、自我約束時,逐步打
破分業經營,實現混業經營,這個過程最好能在五年內實現,以增
強加入世貿後我國金融機構的競爭力。#提高金融創新的技術含
量,在管制逐步放鬆和監管日趨完善的前提下,金融創新最好能
「由下至上」,面向市場需求,有利於提高金融創新的效率;$由於
直接融資市場的迅猛發展,我國的金融中介體也即將面臨著金融
脫媒現象,因此金融機構、金融工具的創新都要注重與資本市場
的對接,開拓更為廣闊的生存空間,尋找新的利潤增長點。
在() 世紀初,展望未來,可以預見我國的金融創新是有極大
的發展空間的,即將出現的金融創新有:一是推出各種形式的債
券,如浮動利率債券、保底利率債券、可贖回債券、可轉換債券等;
二是成立各種形式的基金。如開放式基金、各類投資基金等等;三
是開展各類期貨、期權、掉期業務,如股票期權、利率掉期、股票指
數期貨、外匯期貨等等;四是銀行要推出新的服務形式,如設計與
股票市場、保險市場對接的金融工具(貸款的證券化),並要著手
參與投資銀行業務,這是大勢所趨;五是類似風險投資機構這樣
的新型金融機構將會層出不窮。相信我們在充分吸收發達國家金
融創新經驗的基礎上精心設計、謹慎監管,我國的金融創新將會
得到迅速的發展。
㈥ 什麼是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
六類分別是:信託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是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與銀行的區別在於信用業務形式不同,其業務活動范圍的劃分取決於國家金融法規的規定。
非銀行金融機構在社會資金流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是:從最終借款人那裡買進初級證券,並為最終貸款人持有資產而發行間接債券。
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這種中介活動,可以降低投資的單位成本;可以通過多樣化降低投資風險,調整期限結構以最大限度地縮小流動性危機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預測償付要求的情況,即使流動性比較小的資產結構也可以應付自如。
(6)金融創新是銀行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非銀行金融機構整改建議:
完善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的制度安排,規範金融市場秩序。盡管我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已有近30年的歷史,但很長時間內缺乏一個與之相適應的制度安排,信託公司出現風險控制弱化、資本金不足、違規經營及虧損嚴重等問題;財務公司出現行政干預過多、貸款集中度過高等問題。
這些都導致非銀行金融機構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停滯不前的局面。因而,要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政府必須進一步完善相應的制度安排,推動金融機構創新,促進非銀行金融機構健康有序發展。當前,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小額貸款公司,改造某些准金融機構為信貸機構,加快步伐構築中小企業融資平台。
㈦ 銀行金融創新有哪些
在中國加入WTO後,銀行業將直接面對外資銀行的挑戰,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當務之急恐怕就是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是指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產生或引進的新事物,包括金融制度、金融業務、金融組織結構的創新等。
金融創新工具的特點是高收益、高風險。首先,金融創新工具具有杠桿性,即以較少的資金成本取得較多的投資,以提高投資收益。一般是以原生工具的價格為基礎,交易時不必繳清相當於相關資產的全部價值,只要繳存一定比例的押金或保證金,便可得到相關資產的管理權,到一定時期對已交易的金融創新工具進行反方向交易,而進行差價結算。這種「以小博大」的交易方式可能給交易者帶來高收入,也可能帶來巨額損失;
其次,金融創新工具具有虛擬性,即證券所具有的獨立於現實資本運動之外,卻能給證券持有者帶來一定收入的特性。具有虛擬特徵的金融創新工具的價格變化脫離了實物運動過程,它一旦形成,就必然會導致一部分貨幣資本停留在這種能夠生息的有價證券之上,以獲得風險利潤的管理權。金融創新工具的虛擬性所產生的市場後果是,金融創新市場的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規模,甚至遠遠地脫離原生市場。
目前,國際金融創新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趨勢:
金融產品、金融工具的創新多樣化。
表外的重要性日趨增強。
融資方式證券化。
金融市場一體化趨勢。
商業銀行進行金融創新的形式和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I)模仿法。主要是指借鑒西方發達國家金融創新的產品,迅速地加以模仿和運用。其優點是創新成本低、創新速度快。但由於各國的金融制度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完全模仿不一定能夠適應本國的市場和客戶的需要。
(2)改進法。是指在借鑒發達國家和國內同行業創新的基礎上,再結合本國和本行的實際情況進行一些改進後推出。這種創新由於考慮了本國的實際情況,往往容易被接受,其效果也較好。但由於不屬於原創,沒有技術壁壘,容易被其他銀行模仿,形成同質化。
(3)組合法。是指將各種不同的業務要素或服務方式進行重新組合,形成不同於以前的金融產品。這種組合的內容較多,如活期、定期和儲蓄存款的組合,本、外幣存款的組合以及金融衍生產品等等。這種銀行業務各要素的充分利用,可以滿足不同客戶的需要。
(4)創造法。是指銀行創造出來的而其他金融機構尚未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是創新的原始來源,也是在競爭中保持優勢的法寶。但這種創新有一定的難度,往往由商業銀行的總行來進行開發,大的商業銀行分行也可以開發,小銀行開發的成本較高,有時還得不償失。
㈧ 金融創新為什麼會影響銀行業的發展
國際金融危機對全球銀行業發展沖擊巨大、影響深遠。在危機爆發和升級的過程中,金融創新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分析金融創新在金融危機中的作用、總結其經驗教訓對於推動我國商業銀行的健康發展具有現實意義。今天,交通銀行行長李軍做客本期《領軍人物》欄目,他認為:雖然過度創新在金融危機發生發展過程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但創新仍將是推動我國金融深化、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力量。
對創新應有客觀理性的認識
記者:關於美國次貸危機的爆發及其蔓延的原因,各界普遍認為是美國經濟結構失衡、貨幣政策失誤、金融監管不足和過度金融創新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您是如何看待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過度創新的?
李軍:毋庸置疑,過度創新在金融危機發生發展過程中確實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具體表現在:房價上漲的預期和過低的貸款利率使金融機構放鬆了貸款的發放標准,次按貸款持續、迅猛增加;出於盡快回籠資金和獲取高額回報的考慮,並在不當評級的助推下,相關金融機構脫離實體經濟需求,構造出異常錯綜復雜、風險隱患很大的衍生產品;金融機構在偏高的杠桿比率下大規模投資於衍生產品,使得系統風險進一步被放大。
金融創新之所以成為「千夫所指」,主要是拜不當激勵和監管不足所賜。首先是不當的公司治理和薪酬激勵放縱了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華爾街金融機構激勵機制設計失當,金融機構及其員工為獲取更多獎勵會傾向於讓外部承擔過高的風險,包括運用過高的杠桿率、追求短期高回報等。其次是監管不足也為金融機構的冒險行為大開綠燈。在美國金融業混業經營迅速發展的同時,其金融監管體系仍以分業監管為主,存在監管重復和監管遺漏,投資銀行可以有機會發展極為復雜的多級衍生品,使交易對手承擔不對稱的高風險和不利的交易條件。還有,金融創新嚴重脫離了實體經濟的發展,違背了服務經濟和充分揭示風險的原則。例如,「次級貸款」完全依賴於房價不斷上漲的預期,而放棄了收入這第一道防線。再如,金融創新嚴重脫離了實體經濟的需求,忽略了基本面的風險,對有瑕疵的「原生產品」不停地進行拆分、組合、升級,陷入為創新而創新的惡性循環。
㈨ 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銀行提高核心競爭能力的最好利器便是金融產品創新。想在市場上搶佔先機就必須在新產品開發上搶佔先機。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想,金融產品創新的競爭形勢將會十分的激烈,腳步稍有放鬆,就有可能被人家遠遠甩在腦後。縱觀西方金融產品創新發展史,從上世紀60年代的避管型創新,轉嫁風險創新,防範風險創新等等,到如今西方金融產品各種各樣的創新並舉,可以看出歷史的積淀和各個階段創新產品的延續性對於商業銀行產品創新具有多麼巨大的意義。我國的商業銀行僅有十多年歷史,是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專業性銀行轉變為現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商業銀行,所以在經營管理方面、銀行技術設備、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銀行業存在著許多不良資產的問題,如自有資本金不足、壞帳、呆帳等等,承受風險能力很差。這一系列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銀行業系統的內在脆弱性,十分不利於金融產品開展創新。中國加入WTO 組織,全面履行對WTO的承諾,標志著中國經濟金融將全面徹底的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在這種形勢下,中國銀行業將同外資銀行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競爭,這種競爭無疑會非常的激烈。創新能力的差距是中外資銀行之間最大的一個差距。一般來說,銀行的金融創新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從其收入結構中體現出來。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程度有以下幾點: 一方面,作為經營主體來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國的金融體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四大國有銀行無論在從業人員、機構數量以及資產負債規模等方面都佔有壟斷地位,這種行業的壟斷,是不利於金融創新的。另外,過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創新,現今金融管制仍相當嚴格,這與在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在放鬆金融管制以後發展起來的金融創新情況是完全相反的。
另一方面,從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消費主體來看,社會公眾是商業銀行最大的客戶群。就目前的情況來分析是我國城鄉居民儲蓄意識夠強,但消費意識、投資理財意識是較弱的,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這個中介來投資理財、消費的意識淡薄。目前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達萬億元民間手持資金約萬億元。根據央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截至2010年上半年,居民存款已達19.7萬億元,從分部門情況看:截止到8月份,居民戶存款又相對上半年的統計增加了3404億元,同比多增3823億元,由此計算,目前居民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已超過20萬億元。但長期以來國人根深蒂固的消費觀念使得個人理財、消費信貸等業務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樣成為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社會公眾金融意識的淡薄不僅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同時也助長了銀行業務經營的惰性,從而也就沒有可能向消費者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零售性業務。 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本質的區別,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和復雜性, 需要專家型人才從事創新產品的研發管理、交易管理和風險管理。金融創新產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具有高素質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這樣才能對創新產品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控制。
金融市場發展之關鍵是專業人才,正如21世紀發展之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堅持自主培養與引進來相結合,培養一支具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豐富經驗的,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持和堅實的人才基礎。 加大存款業務創新。首要的任務是進行業務手段和存款產品的創新,要大力發展企業銀行、個人銀行和網上銀行,推出多功能、高品位的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的全方位服務,將現有的客戶群穩定。一是要提高匯兌、結算業務的服務效率,保住現在已有的市場份額。二是要大力發展租賃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營租賃、杠桿租賃、回租租賃業務等。三是要迅速增加代理業務的服務種類,擴展其業務經營范圍。四是要積極開展各種咨詢業務,利用專業優勢和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對企業和個人開展有關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投資組合設計、風險控制和家庭理財等多種咨詢服務。 (四)加強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風險管理
針對外匯資金來源、運用不平衡和人民幣存貸款期限結構變化的並存,以及緊縮貨幣帶來的資金不穩定,深入分析當前資金形式和存款結構變化,適當控制中長期貸款增長。加強資金流動預測預報,強化流動性管理。控制外匯貸款投放,加大外匯存款營銷力度,主動防範匯率風險。 金融業的改革和創新,必然要反映在金融法律制度上來。金融法的目的是為金融業提供完整的行為規范和構建穩定的市場秩序,因此金融法必須將金融業的發展創新納入自己的法律框架之中。如果金融法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完整的、相對自由的法律空間,及時確認、保護金融創新的合理成果,就會導致一些合理的金融創新違法,或者在法律真空中運作。因此,金融業的創新要求金融法律制度隨之發展。這樣,金融法才能適應金融業發展的實際,也才能與金融創新互為促進。 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監管與創新是一對雙胞胎,在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利用法律手段,完善金融法規體系,保障金融業的規范發展,切實解決當前的金融監管過程中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問題,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有安全保障的法律環境。我國應改善金融監管的重點和金融監管的方式,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放在重要位置,形成中央銀行宏觀監管、行業自律、金融機構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按照國際慣例,從市場准入、市場運營、市場退出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管,以降低金融創新所帶來的種種風險,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具體對策:
首先,應當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開展法律所部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建立健全當前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金融法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有些法規的可實施性不強,監管體制存在明顯缺陷,規范性文件比較混亂,多種交叉相互抵觸;在市場准入方面,對於准入德規定及實施還不協調健全,而又缺乏相關配套法規或操作規程。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市場監管方面,立法相對不完善、為嚴格執法現象使監管工作落實的並不很有效。針對以上現象,對於我國金融業在新的時期內創新和改革,首先應當鼓勵在現行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努力探索進行法律不明令禁止的金融業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在探索成功的基礎上對法律做適時進行修改,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並逐步地建立起既有利於發揮金融機構經營積極性和創造性,又監管嚴密,內部協調,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完善先進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十分緊迫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很多地方仍存在不足之處,自身的自律能力也比較薄弱,導致金融法的宏觀調控作用大大降低。因此,應當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為保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運行創造良好的自身條件。而且各國的實踐也表明,完全靠法律來規范市場經濟是很難奏效的。特別是金融市場自身所帶有的變化性和復雜性,因此法律不可能保證其在良好的金融環境下暢通無阻的運行,著就需要金融市場更加提高自己的自律性,建立一套合理靈活的自律機制。當然,由於自由競爭下的金融市場南面會出現不平等競爭和信息混亂等現象,僅僅靠自律也是難以有效運作的,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和規范。可見,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都是金融業有序發展所必不可少的。
再次,應當建立一種有利於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法律環境,以增進金融機構在開放市場中的競爭力。為了促進金融市場的開放,一定要具備一個高效監管的法律制度。但是加強監管不是指加強行政對市場的過多干預,而是要從完善金融立法和執法方面營造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競爭、高度透明、富有效率和秩序的金融市場。
為此,一是要制定新法以彌補舊法空白,如出台有關市場准入,運營以及監管,金融機構的變更終止和破產,以及金融機構整頓重組等方面的立法
二是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場立法,規范各種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建立統一開放,公開公正,有序競爭,嚴格監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立各種法律法規,以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規範金融市場行為,促進融資活動的發展,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盡快清理、修訂、完善現有立法,以消除金融法規與金融業實際發展之間的差距,協調好法律體系內部關系,及時將一些行之有效的重要規章、條例上升為法規、法律,並增強法律規則的可操作性,以提高其在金融業發展創新中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總之,當新世紀全球金融業趨向整合的情況下,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創新就益發迫切和重要,而完善相應的金融法律制度亦更加急切和任重道遠
㈩ 銀行金融創新的基本內容
金融創新:變更現有的金融體制和增加新的金融工具,以獲取現有的金融體制和金融工具所無法取得的潛在的利潤,這就是金融創新,它是一個為盈利動機推動、緩慢進行、持續不斷的發展過程。(創新概念是由熊比特提出的,當時指新的產品的生產、新技術或新的生產方法的應用、新的市場開辟、原材料新供應來源的發現和掌握、新的生產組織方式的實行等。金融創新正是循著這一思路提出的).
金融創新背後的根本經濟力量是競爭,它通常導致了執行金融功能的方式的改進。
金融創新的含義,目前國內外尚無統一的解釋。有關金融創新的定義,大多是根據美籍奧地利著名經濟學家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的觀點衍生而來。熊彼特於1912年在其成名作《經濟發展理論》(Theory of Econoforc DeveloPment)中對創新所下的定義是:創新是指新的生產函數的建立,也就是企業家對企業要素實行新的組合。
按照這個觀點,創新包括技術創新(產品創新與工藝創新)與組織管理上的創新,因為兩者均可導致生產函數或供應函數的變化。具體地講,創新包括五種情形:(1)新產品的出現;(2)新工藝的應用;(3)新資源的開發;(4)新市場的開拓;(5)新的生產組織與管理方式的確立,也稱為組織創新。
金融創新定義雖然大多源於熊彼特經濟創新的概念,但各個定義的內涵差異較大,總括起來對於金融創新的理解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宏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將金融創新與金融史上的重大歷史變革等同起來,認為整個金融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歷史,金融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
從這個層面上理解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金融創新的時間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金融發展史上的每一次重大突破都視為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金融企業紐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忖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布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的歷次變革。如此長的歷史跨度和如此廣的研究空間使得金融創新研究可望而不可及。
2、中觀層面的金融創新是指上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它可以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時。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方生產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從這個層面上,可將金融創新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當局和金融機構為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金融過程中的內部矛盾運動,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中觀層次的金融創新概念不僅把研究的時間限制在60年代以後,而且研究對象也有明確的內涵,因此,大多數關於金融創新理論的研究均採用此概念。
3、微觀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大致可分為四種類型:信用創新型,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增加流動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造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我國學者對此的定義為:金融創新是指金融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創造或引進的新事物。並認為金融創新大致可歸為三類:(1)金融制度創新;(2)金融業務創新;(3)金融組織創新。
從思維層次上看,"創新"有三層涵義:(1)原創性思想的躍進,如第一份期權合約的產生;(2)整合性將已有觀念的重新理解和運用,如期貨合約的產生;(3)組合性創性,如蝶式期權的產生。